2018年教书育人先进单位、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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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教书育人先进单位、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

人推荐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为大力推进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发我市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加快推进我市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创办高标准、现代化、有特色,人民群众满意的优质教育,现拟在20**年教师节期间,对教书育人先进单位、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为做好评选表彰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选表彰类型及名额教书育人先进单位15个;先进个人18

4,其中优秀教师86名,优秀教育工作者47名;师德先进个人51名。

二、评选范围教书育人先进单位参评对象: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自愿申报,局党委根据十一五期间各申报单位具体工作实绩确定。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师德先进个人参评对象:十一五期间在全市教育系统从事教育教学、教学研究、管理服务工作,师德师风建设,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十一五期间没有评过市级以上同类优秀个人。其中,全市优秀教师和师德先进个人的参评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的一线专任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参评对象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和其他教育机构管理人员。

三、评选条件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素质教育思想,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成绩显著。

4、在学校建设、精细化管理和服务师生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凡有违反师德师风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人员一律不得参评。

教书育人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十一五期间至少有两年被评为目标责任书先进单位或政绩突出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有大局意识,与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开展和谐党支部创建和创先争优工作,成效显著,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团结务实,较好地调动教职工积极性。

2、依法治教,办学行为规范,无违规办学行为。

3、学校发展思路明确,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岗位目标明确,精细化管理措施得力,学校的常规管理规范有序。

4、积极做好师生政治思想工作,方法得当,学校师生和谐稳定,效果较好。

5、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显著成绩。

6、学校内部各部门工作协调,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能独立开展工作,较好地发挥职能作用。

7、经过集体努力,较好地改变学校原来面貌,各项工作有显著起色。

8、学校干群团结协作,齐抓共管,形成良好的教风、学风、校风和班风,主题校园文化建设有成效,校园环境整洁、美观。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十一五期间连续三年以上做班主任工作,且取得市级以上优秀班主任称号,并具备如下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无影响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不利于社会安定的言行。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勤奋务实,治学严谨,业务精湛,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3、品德高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身心健康。无歧视学困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不良行为。

4、为人师表,文明执教。无语言粗俗、不尊重学生或学生家长等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现象。

5、廉洁从教,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无乱收费、利用学生家长谋取私利、向学生推销未经国家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读物、有偿家教等现象。

6、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团结同志,顾全大局,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7、班级管理成效显著,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并在活动中成绩突出。

8、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取消其评选资格:私自办班或从事有偿家教;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歧视侮辱学生,心罚、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规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不端行为;在招生、考试等工作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其他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四、奖励方式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在教师节期间,召开表彰大会,向获得教书育人先进单位、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颁发证书。

五、评选要求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局直属单位先进个人评选名额由教育局按照学校规模及类别确定

1、评选工作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逐级审核的方式进行。

2、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要按照各类荣誉称号的评选条件,确保质量。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事迹要突出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感。

3、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迹材料字数要控制在2500字以内,内容准确、生动、翔实。

4、严格评选和程序,各校拟的先进个人要在其所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六、申报材料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校要于20**年9月1日下班前将以下材料各两份报教育局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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