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通知(河文广体旅发〔2020〕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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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通知(河文广体旅发〔2020〕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河池市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实施方案》已经河池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20年3月19日
河池市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实施方案
(国办发〔2018〕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指导意见》
121号)、《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体发〔2019〕16号)精神,推动我市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和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到2025年,打造1—2个在国际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体育赛事城市,在全市打造“市级引领”、“一县一品”赛事格局,即:市级打造一个国际级体育赛事,每个县打造一个省级以上体育赛事。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体育赛事体系。
1.积极举办或承办国内、区内重大体育赛事。到2025年,市本级重点打造环红水河山地自行车赛,扩大该赛事在国内的影响力。支持巴马瑶族自治县持续承办“奔跑吧广西”系列马拉松赛巴马站比赛,其余各县(区)要重点打造1项以上在国内、区内具有影响力的品牌赛事。(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
2.积极参与体育联赛。支持市本级各单项体育协会积极参与广西足球超级联赛、广西男子篮球联赛、城市围棋联赛、广西自行车公开赛等区域性联赛。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组建运动项目联盟、职业体育俱乐部,支持自由搏击、武术散打、围棋等项目发展区域性联赛。(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打造自主精品赛事。依托河池市“长寿”“生态”“民族”“红色”四大特色旅游品牌,鼓励各县(区)结合自身特色和优势举办民族体育竞赛表演活动和自主精品赛事。加大培育“壮族三月三”“都安大化巴马瑶族祝著节”“仫佬族依饭节”“毛南族分龙节”“天峨蚂拐节”等民族节庆所蕴含的体育品牌力度,结合农村实际,开发适合农村生产生活特点的运粮、拔河、锯木、装卸等乡村农味农趣运动项目。打造环江“分龙节”龙舟赛、大化千人垂钓大赛等精品赛事。(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民宗委、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
府)
4.培育发展绿色生态运动赛事。扶持推广赛龙舟、皮划艇、独竹漂、地下河潜水、漂流、垂钓等水上运动项目。推广登山、攀岩、赛车、自行车等具有消费引领的时尚山地户外休闲运动项目。(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区)人民政府)
(二)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发展。
5.培育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企业和社会组织。支持具有自主品牌、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的体育竞赛表演企业和社会组织做大做强,鼓励和支持相关企业、社会组织等参与举(承)办重大体育赛事活动。(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加快竞赛表演市场发展。
6.建立健全市场化运作机制。加强与国内知名体育赛事公司合作,积极培育本土赛事运营和推广专业机构。鼓励相关企业发挥品牌和市场网络优势,延伸发展体育赛事。以足球、篮球、散打、自由搏击等观赏性强的运动项目为突破口,打造一批集娱乐功能、商业价值和表现形式于一体的体育竞赛表演项目。(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国资委、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7.加大赛事市场开发力度。加快推进赛事市场开发力度,针对不同类型的赛事和活动,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注重发展“赛事+”,积极开发赛事冠名权、特许经营权、广告经营权、赛事转播权以及衍生品,提升赛事产业附加值。(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鼓励创新创业。
8.加强创新创业服务。大力营造体育产业创新创业环境,鼓励市内有条件的体育院系尽早设立体育产业专业,重点培养体育经营管理、体育经纪人、创意、中介等专业人才,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多渠道培养复合型体育产业人才,帮助企业、学校等有效对接。鼓励各合格投资者按市场化方式发起设立各类体育产业投资基金,加大社会资本引入,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加大对体育创业和体育企业发展的扶持。(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9.创新运营发展平台。推动体育赛事运营的市场化运作,明确赛事主办、承办等相关权利义务划分,推进体育赛事制播分离,体育赛事播放收益由赛事主办方或组委会与转播机构分享。鼓励赛事举办权、转播权、门票销售权、冠名权、无形资产开发权等资源要素自由流转,合理配置。支持体育新媒体平台发展,建立体育大数据管理及应用体系,健全体育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延伸赛事经济链条。
10.提高赛事综合经济效益。
重点扶持“专、特、新”中小微体育企业发展,支持体育策划与创意、咨询与经纪等企业发展,支持传统产业企业转型从事体育产业。促进体育赛事和体育表演衍生品创意和设计开发。鼓励企业赞助体育赛事,开发体育赛事冠名、广告、文化创意产品等关联经济。推动体育与教育培训、影视动漫、网络传媒、金融保险等产业深度融合。以环红水河山地自行车赛等大型赛事为引领,充分发挥赛事对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的拉动作用,放大赛事带动效应。(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商务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银保监分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深化国际国内赛事合作。
11.扩大开放合作。加快建设区域赛事中心,以巴马国际马拉松比赛为重点,积极发展赛事经济,加强与东盟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体育赛事交流合作,将山地户外运动赛事向滇、黔等西南省市拓展。培育一批沿(高铁、国道)线的开放融合发展赛事。(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外事办,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健全赛事产业标准。
12.推动竞赛表演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参与制定体育赛事开展的基本条件、规则、程序和各环节责任部门,提高标准化水平。建立体育竞赛表演综合性信息发布平台。参与制定城市马拉松、自行车等各级各类体育竞赛表演活动的办赛指南、服务规范和少数民族体育赛事标准。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参与标准制定工作,协助自治区体育局逐步建立健全符合我区实际的体育竞赛表演标准体系。(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
继续推进体育赛事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制定赛事审批取消后的服务管理办法,对与举办体育赛事相关联的审批事项,在体育部门有关数据未实现共享前,赛事主办方需要进行安全许可的必须按规定提交有关资质、资格证明材料。进一步优化确需保留的安全许可以及道路、空域、水域、无线电使用等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实行规范化、便利化、高效化服务,力争相关审批事项做到“最多跑一次”。建立覆盖体育竞赛表演组织机构、从业人员和参赛人员的行业信用体系,纳入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市场监管局依法依规对市场主体实施“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强赛风赛纪、反兴奋剂工作,完善裁判员公正执法、教练员和运动员遵纪守法的约束机制。(市公安局、无线电监测中心、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河池海事局、人防办、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落实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有关财税政策、土地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通过体育引导资金等渠道对体育竞赛表演产业予以必要支持。推动体育与金融深化合作,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加大体育产业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银行金融机构拓宽对体育产业、体育企业贷款的抵质押品种类和范围。建立市级体育竞赛表演重点项目库,作为政府资助、银行信贷重点扶持和服务对象。降低体育赛事水、电价格,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