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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和调整部分卫生健康领域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商政办函〔2020〕18号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和调整部分卫生健康领域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商政办函〔2020〕18号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和调整部分卫生健康领域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和调整部分卫生健康领域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鉴于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商洛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和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商洛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老龄工作委员会、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现通知如下:一、商洛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权雅宁副市长召集人:王军市政府副秘书长XXX兵市政府办督查专员叶朝阳市卫健委主任成员:汪洋市委编办四级调研员刘淑玲市残联副理事长陈发春市文旅办副主任龚胜利市教育局副局长周训焱市科技局副局长韩维市工信局四级调研员周长华市民政局副局长李学哲市司法局副局长汪从文市财政局总会计师庞世成市人社局副局长李家良市资源局副局长杨卫市环境局副局长党广洲市住建局副局长叶赟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刘栋文市商务局二级调研员孙振宸原市文广新局总工程师古金卓市卫健委副主任王超锋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敏市林业局副局长全斐市体育局副局长刘钢市医保局副局长陈卫民市扶贫局副县级督查专员程彦市税务局总会计师朱建国商洛银保监分局副局长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叶朝阳兼任办公室主任,古金卓、王敏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二、商洛市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权雅宁副市长副组长:XXX兵市政府办督查专员叶朝阳市卫健委主任成员:李丹峰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卫军市委编办副主任王军民市委机关工委副书记阮景霞市总工会副主席饶佳团市委副书记胡玉蓉市妇联副主席樊建真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王河市发改委副主任龚胜利市教育局副局长吴雪莉市工信局副局长赵念强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学哲市司法局副局长汪从文市财政局总会计师庞世成市人社局副局长周育市资源局副局长任建卫市城管局副局长黄恒林市交通局副局长胡周焕市文旅局四级调研员郝玉锋市卫健委副主任王超锋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叶朝阳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卫健委副主任郝玉锋、市中心血站站长袁观成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5.27•【字号】洛政办〔2020〕18号•【施行日期】2020.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20〕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洛阳市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5月27日洛阳市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河洛地区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洛阳是著名古都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对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扩大河洛文化影响力、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以及河南省委、省政府赋予洛阳建设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和考察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紧紧围绕加快构筑全国重要文化高地、打造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工作部署,抢抓中部地区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两大国家战略机遇,发挥我市文物资源优势,让文物活起来,让文脉传下去,加快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加快建设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在推进文化繁荣兴盛上奋勇争先,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文物依法保护水平显著提升,文物保护利用传承体系基本形成,文物安全基础设施日益完善,文物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文物机构队伍更加优化,文物领域社会参与活力不断焕发,文物工作在坚定文化自信、加快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核心区和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作用得到进一步彰显,文物保护利用成果更多更好惠及人民群众。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水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江府〔2020〕18号 JMFG2020012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水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江府〔2020〕18号 JMFG2020012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水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水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江府〔2020〕18号JMFG2020012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现将《江门市水资源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水利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2020年4月30日江门市水资源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节约水资源(含地表水和地下水),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创建节水型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和《广东省节约用水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配置、节约、保护和管理水资源,应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水资源,包含地表水和地下水。

地表水是指存在于河流、湖泊、水库等水体中的水;地下水是指广泛埋藏于地表以下的各种状态的水,包括地热水、矿泉水。

第三条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基本水情和水法制,以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水资源保护意识、节水意识和水患意识,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和防治水害工作纳入本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资金投入,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的权利,依法履行保护水资源、水工程、水生态环境和节约用水的义务。

第四条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应当切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本市下达的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目标,执行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制度。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河南省第十四届群星奖音乐舞蹈大赛、小戏小品(曲艺)大赛评奖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河南省第十四届群星奖音乐舞蹈大赛、小戏小品(曲艺)大赛评奖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河南省第十四届群星奖音乐舞蹈大赛、小戏小品(曲艺)大赛评奖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日期】2021.03.10•【字号】•【施行日期】2021.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河南省第十四届群星奖音乐舞蹈大赛、小戏小品(曲艺)大赛评奖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省文化馆,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繁荣群众文艺创作,推出优秀群众文艺作品,提升全民文化艺术素养,为第十九届中国“群星奖”选拔优秀群众文艺作品,经研究,决定开展河南省第十四届群星奖音乐舞蹈大赛、小戏小品(曲艺)大赛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有关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指导河南时的讲话和关于黄河文化传承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宗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全面挖掘和展示“十三五”以来我省群众文艺音乐舞蹈、小戏小品(曲艺)领域的创作成果,发现打造一批能够反映新时代、新实践、新形象的优秀群众文艺作品,培养支持一批有追求、有能力、有担当的群众文艺创作队伍,带动引领一批能够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文艺骨干和文化志愿者,激发群众文化创作活力,提升群众文艺创作水平,努力推出更多更好具有时代气息、群众喜闻乐见的群众文艺精品,打造具有时代感、引领性、可推广的文化活动品牌,真正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群众文化活动的需求。

二、评选对象群众文化工作者和全社会业余文艺爱好者创作、编导、辅导并表演的文艺作品。

三、奖项设置包括音乐、舞蹈、戏剧(小戏小品)、曲艺四个艺术门类。

四、组织机构(一)主办单位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鹤壁市人民政府(河南省第十四届群星奖音乐舞蹈大赛)南阳市人民政府(河南省第十四届群星奖小戏小品/曲艺大赛)(二)承办单位河南省文化馆鹤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南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三)协办单位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四)大赛组委会为确保大赛顺利进行,省文化和旅游厅成立组委会,具体指导此次大赛活动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组委会名单如下:主任:宋丽萍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执行主任:康洁省文化和旅游厅一级巡视员副主任:汤雁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处长王宪才鹤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郑文明南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冯莉省文化馆馆长成员:沈国忠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副处长仝光辉省文化馆党总支书记谷慧勇鹤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杨云梯南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此次群星奖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沈国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仝光辉、李易(鹤壁市文化馆馆长)、姜华健(南阳市文化馆馆长)为办公室副主任。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创新示范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创新示范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创新示范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公布日期】2024.07.02•【文号】办科教发〔2024〕114号•【施行日期】2024.07.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创新示范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的通知办科教发〔2024〕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文化和旅游部各直属单位,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院校,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中国对外文化交流协会、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中国文化馆协会、中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中国古籍保护协会: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推进实施《“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加强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赋能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开展2024年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创新示范案例征集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案例的内容结合文化和旅游部贯彻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分工实施方案中确定的重点任务和“数据要素×文化旅游”重点行动,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北斗导航等信息技术,在创新文化表达方式、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水平、促进文化机构数字化转型升级、发展数字化文化消费新场景、构建文化数字化治理体系、培育文化创意新产品、挖掘文化数据价值、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和治理能力等重点方向创新应用的示范案例。

二、案例要求(一)先进性和创新性。

案例应基于新技术与文化和旅游的融合,形成了新业务、新模式、新业态等创新应用,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二)可复制性和示范推广性。

案例应聚焦文化数字化和数据要素共性问题,提出的解决方案对行业具有借鉴意义。

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汕尾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4.25•【字号】汕府〔2024〕18号•【施行日期】2024.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费品工业正文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府〔2024〕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现将《汕尾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2024年4月25日汕尾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部署。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把握重大发展机遇,推动汕尾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本项工作摆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位置,抓好抓实,取得扎实成效。

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坚持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坚持标准引领、有序提升,结合“百千万工程”、制造业当家和绿美汕尾生态建设等重点工作,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全链条废弃物循环利用、标准引领等四大行动,进一步释放投资消费潜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到2027年,工业、能源、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年规范回收拆解量2.5万辆左右,二手车年交易量超3万辆,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回收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管理的通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管理的通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南省公安厅•【公布日期】2024.09.04•【字号】豫文旅市场〔2024〕10号•【施行日期】2024.09.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其他规定正文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管理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安局: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23〕96号)要求,为加强观众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以下简称“大型演出活动”)的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综合研判(一)演出举办单位应在申请举办大型演出活动前对可能出现的票务销售、现场管理、网络舆情等方面的风险开展自评,向演出活动举办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交书面自评报告。

演出活动举办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在认真审核把关后,将自评报告和掌握的相关情况报地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二)地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将演出举办单位自评报告和掌握的相关情况通报地市级公安机关,依据各自职责,共同开展风险评估,提出初步评估意见。

地市级公安机关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风险评估意见通报地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地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在综合地市级公安机关意见的基础上,将自评报告和初步评估意见报省文化和旅游厅。

(三)省文化和旅游厅应在自评报告和初步评估意见的基础上,结合相关情况,出具综合研判意见,反馈地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并抄送省公安厅。

(四)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属地公安机关和演出举办单位要建立网上网下风险综合评估体系,将传统的人、事、物、场等评估要素和网上热度、舆情反应、网民评价等网络特征纳入评估范畴。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团参加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场展演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团参加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场展演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团参加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场展演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5.22•【字号】教体卫艺函〔2024〕302号•【施行日期】2024.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团参加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场展演的通知教体卫艺函〔2024〕302号各有关高校:根据教育部的通知精神,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现场展演活动将于2024年6月12日至18日在湖北襄阳(以下简称襄)举行,我省共有15个艺术表演类节目、2个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1篇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入围全国现场展演(见附件1)。

经研究,省教育厅将组团参加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现场展演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展安排(一)艺术表演类节目1.所有艺术表演类节目的参演师生在襄时间为四天:第1天报到;第2天排练、走台及展演;第3天参观艺术实践工作坊展示、艺术作品展览,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第4天中午12:00前离襄。

请各参演院校根据日程安排(附件2),提前一天到达现场展演活动组委会报到。

2.开幕式入场式表演任务由郑州西亚斯学院承担,请郑州西亚斯学院参演师生于开幕式前三天(含开幕式当天)抵襄,按照组委会要求参加排练及表演。

3.根据开幕式导演组安排,河南大学朗诵节目《红旗渠》代表我省参加开幕式晚会演出,请于开幕式前五天抵襄(含开幕式当天),按要求参加排练及演出。

闭幕式演出节目从现场展演节目中遴选确定,具体名单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4.艺术表演类节目带队教师配备人数标准为,声乐:合唱节目带队教师不超过2人(含指挥和伴奏),小合唱或表演唱节目带队教师为1人(含伴奏);器乐:35人以上(含35人)合奏节目带队教师不超过3人(含指挥),小合奏、重奏节目带队教师为1人(含伴奏);舞蹈:带队教师不超过2人;戏剧(戏曲)和朗诵:带队教师为1人。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南省文物局关于开展2023年研学实践教育精品课程征集活动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南省文物局关于开展2023年研学实践教育精品课程征集活动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南省文物局关于开展2023年研学实践教育精品课程征集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南省文物局•【公布日期】2023.12.25•【字号】教基〔2023〕427号•【施行日期】2023.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南省文物局关于开展2023年研学实践教育精品课程征集活动的通知教基〔2023〕427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直管县(市)教育局、文广旅局、文物局,有关高校、厅直属实验学校(单位)、省直博物馆: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挖掘河南研学资源优势,研发具有河南特色的研学课程体系,扎实推进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五个一”精品工程,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决定继续在全省联合开展研学实践教育精品课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各级教育部门、大中小学校、相关基地(包括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研学旅行实践基地、博物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及具有相应资质且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开展较好的研学旅行服务机构,依托我省范围内研学资源,设计开发并已实践应用的研学课程。

二、总体要求根据《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育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的意见》《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的通知》《河南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坚持教育性、实践性、安全性、公益性、协同性等原则,遴选一批主题健康向上、资源特色突出、课程体系完善、育人效果明显的研学实践教育精品课程,形成具有河南特色、中原风格、适用不同学段、不同主题的研学实践教育精品课程资源,持续推进我省研学实践教育工作健康发展。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现场考试的通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现场考试的通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现场考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日期】2023.11.15•【字号】•【施行日期】2023.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导游管理正文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现场考试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市场函〔2023〕2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我省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现场考试定于2023年12月1-4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组织现场考试定于2023年12月1-4日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统一组织实施,请各考区省辖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配合做好现场考试考务工作,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现场考试准考证》为准。

现场考试规则(见附件1),请考生仔细阅读。

现场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1月20日9:00起,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并自行打印。

二、考试规则现场考试采用室内模拟考试方式进行,考生随机抽取景点做模拟讲解,并进行相关知识问答。

(一)考试分值现场考试总分为100分。

(二)考试项目1.中文类考生现场考试内容景点讲解、导游规范问答、应变能力问答、综合知识问答。

中文考生景点讲解范围(见附件2)。

2.外语类考生现场考试内容用所考语种进行景点讲解、导游规范问答、应变能力问答、综合知识问答和口译(包括“中译外”、“外译中”)。

外语类考生景点讲解范围(见附件2)。

3.重点测试导游服务最核心的导游讲解能力,现场考试包括以下七个方面的考核项目:(1)语言表达主要考查考生与导游服务相对应的语言能力,包括语言表达的准确性、流畅性、逻辑性、生动性、感染力、说服力及身体语言的运用等。

(2)仪表、礼仪主要考查考生与导游服务相对应的仪表仪容知识和对旅游服务礼节、礼仪的得体运用。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日期】2023.12.18•【字号】•【施行日期】2023.1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文件规定,我厅所属事业单位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河南省图书馆2家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厅长任副组长,驻厅纪检监察组、人事处、机关纪委、相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有关工作实施。

各招聘事业单位也成立相应组织。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全程指导和监督本次招聘。

二、招聘范围及岗位具体招聘对象、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有胜任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在校生;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1.“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2.08.18•【字号】•【施行日期】2022.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办教育正文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教育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双减”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我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结合我省实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制定了《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南省教育厅2022年8月18日附件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的通知》,按照省委、省政府“双减”工作部署,促进全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所称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由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经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同级市场监管或民政部门登记,从事面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实施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戏剧类(戏曲、曲艺)、艺术表演类以及与文化艺术相关培训服务的非学历培训机构。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从事学科类培训。

第三条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发展美育教育,坚持教育公益属性,以文化人。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融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融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融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8.22•【字号】汴政办〔2024〕18号•【施行日期】2024.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旅游综合规定正文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融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金融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8月22日金融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旅游发展的重要论述指示,落实中央和省委金融工作会议、全省旅游发展大会部署要求,更好发挥金融“活水”作用,助力做大做强做优开封文旅经济,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金融支持文旅产业发展的意见》(豫政办〔2024〕28号)文件,结合开封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落实文旅强市战略,提升文旅金融服务水平,丰富文旅金融产品,畅通文旅企业投融资渠道,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金融服务体系。

切实将“文旅热”转化为“产业热”,推动文旅产业转型提质发展,高水平建设世界历史文化名都,真正让文化“软实力”成为开封高质量发展的“硬支撑”。

二、重点措施(一)强化文旅产业金融支持1.加大文旅产业信贷支持。

强化信贷管理,引导金融机构优化对文旅产业授信管理、内部评级、贷款审批、贷后服务及风险管理等信贷管理体系,提高对文旅企业的信贷服务效率。

优化贷款期限管理,结合文旅产业经营主体特点、偿债能力、建设运营周期和资信状况等因素,合理管理贷款期限,提升资金供给与经济活动的适配性。

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开封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开封监管分局、各县区政府、各金融机构2.开展文旅产业名单式融资对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表彰“2020全民阅读”系列活动先进单位和获奖个人的通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表彰“2020全民阅读”系列活动先进单位和获奖个人的通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表彰“2020全民阅读”系列活动先进单位和获奖个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日期】2021.01.29•【字号】•【施行日期】2021.0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表彰“2020全民阅读”系列活动先进单位和获奖个人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省图书馆,省少儿图书馆,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黄河文化,推动全民阅读活动持续开展,根据《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全民阅读”系列活动的通知》(豫文旅公共〔2020〕4 号)要求,2020年以来,各地精心组织了以“弘扬黄河文化·共建书香河南”为主题的“全民阅读”系列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经研究,决定对在系列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积极投身“书香河南”建设,推动我省公共文化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

特此通知。

附件:1.“2020全民阅读”系列活动先进单位名单2.“2020全民阅读”系列活动先进个人名单3.“2020全民阅读”优秀阅读推广人(团队)①河南省十大(百佳)阅读播种人②优秀文化志愿者(团队)4.“悦读黄河”河南黄河文化主题系列活动获奖名单①“悦读黄河”首届微视频大赛②“悦读黄河”征文比赛③“悦读黄河”诵读比赛5.“2020全民阅读”优秀案例征集获奖名单①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优秀案例②地方文献征集与宣传推广活动优秀案例③“图书馆少儿阅读空间建设与服务”优秀案例6.“2020全民阅读”少儿美术作品征集获奖名单①“童眼看非遗”——少儿美术作品征集暨巡展活动②众志成城,传递力量——“童心助战疫”主题作品展③“书香战疫画笔传爱”少儿简笔画线上征集活动7.“2020全民阅读”“手拉手阅读齐步走”特殊群体儿童阅读活动获奖名单8.“2020全民阅读”优秀阅读活动品牌名单9.“2020全民阅读”中原阅读榜荐书与评选结果名单10.“2020全民阅读”古籍保护传承与展示活动先进单位名单2021年1月29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报送2021年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报送2021年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报送2021年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日期】2021.09.29•【字号】•【施行日期】2021.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报送2021年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通知厅直各单位: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报送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艺术、文博、图书、群文、动漫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报送的评审材料,按照省人社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87号)精神,做好职称申报工作,同时各单位要按照已备案并网上公示的年度评审计划,推荐职称申报评审人选,严禁超计划申报评审。

聘用人员申报时请注明聘用。

二、今年职称申报实行网上在线申报与线下材料确认相统一。

现场确认时请带好职称申报系统内上传材料的纸质版,申报人提供的业绩材料均需提交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待评审后退回,其他纸质材料经审核一致后予以退回。

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上述要求集中在网上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未经省直主管部门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人员的材料,评委会不予审核通过。

三、中级职称申报时间与高级职称申报时间一致,申报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10月31日,请务必遵守,按时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四、各单位要严格把关,必须确保申报人员的材料真实、规范、完备。

对不符合规定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上报材料,下年度不再接收该单位申报人员材料。

五、根据规定,申报正高级职务和破格申报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以及评委会认为需要答辩的人员,均须到评委会进行答辩。

答辩时提交本人正式居民身份证和工作证,答辩时间由评委会另行通知。

六、《职称评审简表》35份,《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或《河南省民间艺术人才评定表》一式3份。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发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发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发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日期】2022.03.03•【字号】•【施行日期】2022.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发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厅直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十四五”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规划》,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更好发挥文化赋能、旅游带动作用,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发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办科教发〔2022〕33号),开展2022年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发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

我厅根据通知要求,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2年度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发展典型案例征集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内容基于5G、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北斗导航、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在文化和旅游领域创新应用的案例,包括但不限于:(一)利用上述技术,推动文化艺术的形式创新、内容创新、模式创新、呈现方式创新,提升文化艺术创作效率、能力与艺术的表现力、感染力等方面的案例。

(二)利用上述技术,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支持存量文化资源的创作性转化,推动传统文化“活起来”等方面的案例。

(三)利用上述技术,创新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内容和手段,丰富服务供给,创新服务形式,提升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效能等方面的案例。

(四)利用上述技术,提升文化生产和内容建设能力,提高文化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水平等方面的案例。

(五)利用上述技术,提升旅游业数字化水平,深化“互联网+旅游”融合创新,丰富和优化数字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培育文化和旅游融合消费的新业态、新模式,提升旅游业现代化水平等方面的案例。

河南省体育局关于报送开展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审批工作总结的通知-

河南省体育局关于报送开展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审批工作总结的通知-

河南省体育局关于报送开展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审批工作总结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体育局关于报送开展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审批工作总结的通知各省辖市体育局、直管县(市)体育(教体)局:《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已于2013年5月1日起施行,我局于5月29日出台了《河南省体育局关于贯彻落实<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体〔2013〕44号),对审批层级、许可证印制、发放、管理等工作做了要求。

9月5日,省政府出台《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豫政〔2013〕58号),把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下放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为贯彻落实《决定》要求,切实做好我省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审查批准工作,请各地认真自查总结工作情况,总结需写明各地就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许可实施采取的措施,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经验和体会,以及遇到的困难等方面,同时填写《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审批工作情况一览表》,于2014年1月10日前把总结和表格以书面形式报至省体育局政策法规科技处。

联系人:韩珂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附件:《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审批工作情况一览表》2013年2月1日附件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审批工作情况一览表单位:(盖章)单位主要负责人:序号检查项目工作要求工作情况备注1本单位办理的行政执法证及监督证的人数有多少办理行政审批的工作人员需持有行政执法证2是否有负责审批工作的部门(机构)应有部门(机构)负责本项审批工作3负责本项审批的工作人员有几人应有两人以上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4是否有审批工作专项经费,经费总额是多少应有专门经费列入预算5当地开办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单位共有多少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应摸清本行政区域内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底数6截至2013年12月30日共有多少单位提出审批申请经营者应于2013年11月1日前申请许可7截至2013年12月30日共办理完结多少项审批体育主管部门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实地核查并做出决定需按项目类别注明办理数量8办理审批是否进行实地核查体育主管部门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实地核查并做出决定9是否按照总局发布的许可证样式印制发放许可证应按照规定格式印制许可证10许可办理指南、办理情况是否对公众公布应在行政审批大厅、政府网站等公布相关信息便于公众知悉11办理审批中遇到的困难及意见建议可另附表说明——结束——。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2020年河南省智慧景区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2020年河南省智慧景区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2020年河南省智慧景区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日期】2020.10.19•【字号】•【施行日期】2020.10.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2020年河南省智慧景区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为加快推进我省智慧旅游建设,以科技创新驱动全省文旅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文旅强省战略目标,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省级监测平台建设和数据共享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报送2020年度景区智慧化提升目标的通知》《河南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2020年河南智慧旅游工作要点的通知》《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智慧旅游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我厅决定于近期启动2020年度河南省智慧景区考评工作。

现将《2020年河南省智慧景区考评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联系人:孙继如舒湘苑联系电话:*************,69699751电子邮箱:****************邮寄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二路10号1321室,邮编:4500032020年10月19日2020年河南省智慧景区考评工作方案为持续推进我省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建设,结合全省智慧旅游工作实际及相关要求,制定本考评方案。

一、考评组织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成立河南省智慧景区建设考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省智慧景区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考评内容及范围根据《智慧景区建设评价细则》(见附件1)中各项指标对2020年获奖补资金的景区及智慧化建设较好的景区进行考评。

三、考评程序(一)景区申报1.申报条件申报景区视频、客流、车流和预约等数据必须与省平台稳定对接,并根据《智慧景区建设评价细则》进行自评,自评分数700分以上的方可申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战胜疫情稳定发展的通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战胜疫情稳定发展的通知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战胜疫情稳定发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日期】2020.02.17•【字号】•【施行日期】2020.0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其他规定,旅游其他规定正文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战胜疫情稳定发展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直管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应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好《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2020〕9号)《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等政策,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的恢复和发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暂退旅行社质保金。

各地要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要求,抓紧组织协调和实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工作,确保80%质量保证金在2020年2月底前要全部结转到位。

二、用足财税帮扶政策。

各地要组织文化旅游企业学习了解中央和省市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认真对照豫政〔2020〕9号文件要求,指导文化和旅游企业积极申请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疫情防控期间延期纳税等财税支持政策。

争取房租减免和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三、争取社保缓缴和稳岗补贴。

各地要按照豫政〔2020〕9号文件要求,指导文化和旅游企业积极争取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优惠措施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延期政策。

积极为文化和旅游企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在职培训补贴。

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与职工集体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措施,稳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

四、用好金融支持政策。

各地要按照豫政〔2020〕9号文件要求,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协调金融机构出台支持和鼓励文化和旅游企业的优惠政策,做好国家、省有关优惠政策的衔接和落实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企业申请信贷展期、续贷、减免逾期利息和国家、省贴息支持政策。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报送红色旅游发展典型案例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报送红色旅游发展典型案例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报送红色旅游发展典型案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日期】2020.05.20•【字号】豫发改服务业〔2020〕389号•【施行日期】2020.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报送红色旅游发展典型案例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发改统计局)、文化和旅游局: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拟组织开展“红色旅游发展典型案例征集展示活动”,宣传推广各地经验做法。

为扩大我省红色旅游影响,做好典型案例总结推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地梳理总结本地红色旅游发展的典型案例,主要围绕创新爱国主义和理想信念教育、促进当地精准脱贫攻坚、带动周边产业融合发展等三个方面介绍基本情况、经验做法、取得成效,参照新闻稿样式形成单行材料,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doc格式),可另附不超过4张照片(单张不超过4M)。

二、各地发展改革、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主动对接宣传、党史、文物等相关部门,确保依托红色资源保护状况良好、红色内涵挖掘阐述准确充分、经验做法示范引领作用突出。

依托文化资源和内涵阐述存在争议的、近三年发生过旅游市场秩序问题或安全事故的景区(点)不得申报。

三、请各地高度重视、严格把关,申报案例控制在3个以内,于2020年6月10日前联合行文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发展办公室、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电子版材料发至指定邮箱。

四、省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厅将对报送案例进行审核筛选,择优上报国家。

国家将评审确定一批代表性强的优秀案例,通过各类宣传渠道和融媒体平台进行集中宣传推广,并汇编出版《全国红色旅游发展典型案例集》。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王静*************省文化和旅游厅周哲睿*************邮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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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通知(河文广体旅发〔2020〕1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河池市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实施方案》已经河池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2020年3月19日河池市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实施方案(国办发〔2018〕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指导意见》121号)、《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体发〔2019〕16号)精神,推动我市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和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到2025年,打造1—2个在国际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体育赛事城市,在全市打造“市级引领”、“一县一品”赛事格局,即:市级打造一个国际级体育赛事,每个县打造一个省级以上体育赛事。

二、主要任务(一)健全体育赛事体系。

1.积极举办或承办国内、区内重大体育赛事。

到2025年,市本级重点打造环红水河山地自行车赛,扩大该赛事在国内的影响力。

支持巴马瑶族自治县持续承办“奔跑吧广西”系列马拉松赛巴马站比赛,其余各县(区)要重点打造1项以上在国内、区内具有影响力的品牌赛事。

(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2.积极参与体育联赛。

支持市本级各单项体育协会积极参与广西足球超级联赛、广西男子篮球联赛、城市围棋联赛、广西自行车公开赛等区域性联赛。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组建运动项目联盟、职业体育俱乐部,支持自由搏击、武术散打、围棋等项目发展区域性联赛。

(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3.打造自主精品赛事。

依托河池市“长寿”“生态”“民族”“红色”四大特色旅游品牌,鼓励各县(区)结合自身特色和优势举办民族体育竞赛表演活动和自主精品赛事。

加大培育“壮族三月三”“都安大化巴马瑶族祝著节”“仫佬族依饭节”“毛南族分龙节”“天峨蚂拐节”等民族节庆所蕴含的体育品牌力度,结合农村实际,开发适合农村生产生活特点的运粮、拔河、锯木、装卸等乡村农味农趣运动项目。

打造环江“分龙节”龙舟赛、大化千人垂钓大赛等精品赛事。

(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民宗委、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4.培育发展绿色生态运动赛事。

扶持推广赛龙舟、皮划艇、独竹漂、地下河潜水、漂流、垂钓等水上运动项目。

推广登山、攀岩、赛车、自行车等具有消费引领的时尚山地户外休闲运动项目。

(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区)人民政府)(二)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发展。

5.培育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企业和社会组织。

支持具有自主品牌、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的体育竞赛表演企业和社会组织做大做强,鼓励和支持相关企业、社会组织等参与举(承)办重大体育赛事活动。

(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三)加快竞赛表演市场发展。

6.建立健全市场化运作机制。

加强与国内知名体育赛事公司合作,积极培育本土赛事运营和推广专业机构。

鼓励相关企业发挥品牌和市场网络优势,延伸发展体育赛事。

以足球、篮球、散打、自由搏击等观赏性强的运动项目为突破口,打造一批集娱乐功能、商业价值和表现形式于一体的体育竞赛表演项目。

(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国资委、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7.加大赛事市场开发力度。

加快推进赛事市场开发力度,针对不同类型的赛事和活动,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注重发展“赛事+”,积极开发赛事冠名权、特许经营权、广告经营权、赛事转播权以及衍生品,提升赛事产业附加值。

(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四)鼓励创新创业。

8.加强创新创业服务。

大力营造体育产业创新创业环境,鼓励市内有条件的体育院系尽早设立体育产业专业,重点培养体育经营管理、体育经纪人、创意、中介等专业人才,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多渠道培养复合型体育产业人才,帮助企业、学校等有效对接。

鼓励各合格投资者按市场化方式发起设立各类体育产业投资基金,加大社会资本引入,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加大对体育创业和体育企业发展的扶持。

(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9.创新运营发展平台。

推动体育赛事运营的市场化运作,明确赛事主办、承办等相关权利义务划分,推进体育赛事制播分离,体育赛事播放收益由赛事主办方或组委会与转播机构分享。

鼓励赛事举办权、转播权、门票销售权、冠名权、无形资产开发权等资源要素自由流转,合理配置。

支持体育新媒体平台发展,建立体育大数据管理及应用体系,健全体育产业公共服务平台。

(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五)延伸赛事经济链条。

10.提高赛事综合经济效益。

重点扶持“专、特、新”中小微体育企业发展,支持体育策划与创意、咨询与经纪等企业发展,支持传统产业企业转型从事体育产业。

促进体育赛事和体育表演衍生品创意和设计开发。

鼓励企业赞助体育赛事,开发体育赛事冠名、广告、文化创意产品等关联经济。

推动体育与教育培训、影视动漫、网络传媒、金融保险等产业深度融合。

以环红水河山地自行车赛等大型赛事为引领,充分发挥赛事对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的拉动作用,放大赛事带动效应。

(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商务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银保监分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六)深化国际国内赛事合作。

11.扩大开放合作。

加快建设区域赛事中心,以巴马国际马拉松比赛为重点,积极发展赛事经济,加强与东盟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体育赛事交流合作,将山地户外运动赛事向滇、黔等西南省市拓展。

培育一批沿(高铁、国道)线的开放融合发展赛事。

(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外事办,各县(区)人民政府)(七)健全赛事产业标准。

12.推动竞赛表演产业标准体系建设。

参与制定体育赛事开展的基本条件、规则、程序和各环节责任部门,提高标准化水平。

建立体育竞赛表演综合性信息发布平台。

参与制定城市马拉松、自行车等各级各类体育竞赛表演活动的办赛指南、服务规范和少数民族体育赛事标准。

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参与标准制定工作,协助自治区体育局逐步建立健全符合我区实际的体育竞赛表演标准体系。

(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三、保障措施(一)深化“放管服”改革。

继续推进体育赛事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制定赛事审批取消后的服务管理办法,对与举办体育赛事相关联的审批事项,在体育部门有关数据未实现共享前,赛事主办方需要进行安全许可的必须按规定提交有关资质、资格证明材料。

进一步优化确需保留的安全许可以及道路、空域、水域、无线电使用等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实行规范化、便利化、高效化服务,力争相关审批事项做到“最多跑一次”。

建立覆盖体育竞赛表演组织机构、从业人员和参赛人员的行业信用体系,纳入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市场监管局依法依规对市场主体实施“黑名单”管理制度。

加强赛风赛纪、反兴奋剂工作,完善裁判员公正执法、教练员和运动员遵纪守法的约束机制。

(市公安局、无线电监测中心、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河池海事局、人防办、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落实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有关财税政策、土地政策。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

通过体育引导资金等渠道对体育竞赛表演产业予以必要支持。

推动体育与金融深化合作,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加大体育产业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银行金融机构拓宽对体育产业、体育企业贷款的抵质押品种类和范围。

建立市级体育竞赛表演重点项目库,作为政府资助、银行信贷重点扶持和服务对象。

降低体育赛事水、电价格,体育大型赛事活动的水价按照非居民用水价格执行,电价按工商业及其他(单一制)电价执行。

(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河池供电局、人民银行河池市中支、河池银保监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三)创新赛事管理机制。

完善赛事管理机制,加强对体育赛事的事前、事中及事后监管,健全赛事门票市场化供应机制;加强公安系统规范对体育赛事安保工作、降低赛事安保成本。

依法依纪处理体育赛事出现的矛盾纠纷及违法违纪行为。

推进体育赛事公共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完善我市体育赛事公共服务体系标准,推进体育赛事健康发展。

(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公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四)加强赛事监测和统计、评价评估。

健全行业统计制度,明确体育赛事发展的核心指标、评价标准和测评方法,研究建立符合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发展特点的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建立统计信息、数据的通报和发布机制。

健全体育竞赛表演产业评估机制,拓宽体育赛事大数据采集渠道,全面系统评估体育竞赛表演活动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

(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统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五)强化人才支撑。

支持高等院校设立体育竞赛表演产业专业,重点培养体育研发设计、赛事策划、场馆运营、体育营销人才,大力培养高端复合型体育经营管理人才和各种操作型、技能型、实用型体育人才。

积极引进高层次体育产业管理人才,拓宽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注重海外体育经营、研发、管理等高端人才的引进。

加强本土人才职业技能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表演队伍,为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支撑。

(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取得实效。

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

(本资料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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