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年度在职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doc 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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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年度在职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doc 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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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在职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为了做好2008年在职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对象、内容和等次
(一)对象
1、由广西大学安排来学院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2、学院聘任、聘用的人员。
3、下列情况的人员考核按如下操作:
(1)机关单位兼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领导及学部负责人参加党政职务岗位考核;专任教师兼职从事管理工作的参加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考核。
(2)因病或因私(产假除外)当年工作不满6个月的,不予参加年度考核。当年6月底已退休或离职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3)当年录用或聘用的硕士研究生,在就读硕士研究生前没有
参加过工作的,只写评语,不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考核情况作为正式聘任或延长试用期的依据;就读硕士研究生前参加过工作的,参加年度考核,确定考核等次,计算考核年限。
当年新聘用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其它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见习期内进行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确定考核等次,考核情况作为正式聘任或延长试用期的依据。
(4)学院派出脱产带薪学习、工作的人员,由所属单位根据其所在学习、工作单位提供的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确定等次。
(5)院内调动或院外调入工作不满半年人员,由所属单位根据其调入后的工作表现及调入前所在单位对其工作情况的鉴定一并进行年度考核,确定等次。
(6)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待问题查清后,视其情况分别按相关规定办理,如受到处分或处罚的人员,其审理期间受影响的年度考核等次不予补定。
(7)对受纪律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应根据其所犯错误的性质及受处分当年的表现情况确定考核等次,但在受处分的当年,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二)考核的内容和等次
为了做到客观公正,减少人为因素影响考核的客观性,要求能进行量化考核的实行量化考核,各类人员量化考核内容和办法参照《广西大学各类人员量化考核内容和办法执行》(见附件一),供考核时使用。各单位也可以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具体工作性质、任务和人员的岗位职责等情况,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量化考核细则。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勤奋敬业,责任心强,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合格:拥护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负责,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基本合格: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不合格:思想政治、业务素质低,组织纪律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履行岗位职责差;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
二、优秀人员指标比例和考核结果的使用
各单位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属广西大学派出来院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不能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2%,本学院聘任聘用人员的不能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4%(学院掌握1%的指标,用于解决各单位评优指标的平衡问题)。评优指标不足1人的单位,可拟提出一名评优候选人,由学院考核小组综合平衡后确定评优人选。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学院给予表彰;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人员,属西大编制者,按规定晋升工资档次;属学院聘用人员作为续聘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基本合格,经教育指出,6个月内不改进者,属西大编制在岗人员,不能正常晋升工资,属学院聘用人员予以辞退;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属西大编制在岗人员,不能正常晋升工资,属学院聘用人员,于次年2月份予以辞退。
三、考核的基本程序和时间安排
1、2008年12月26-28日,在职人员在认真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对照职务岗位所对应的考核内容逐项内容如实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2008年12月29-31日,在职人员在本单位全体人员会议上述职、民主评议,推荐优秀等次人选。
属学校派出在编在岗的人员,“科室负责人(或教研室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评鉴意见”栏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教研室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根据民主评议和听取群众意见和平时的考核,写出考核评语(不少于100字),并签字。
编制在行健学院的人员,“科室负责人(或教研室负责人、实验
室负责人)评鉴意见”栏由各部门下属科室负责人根据民主评议和听取群众意见和平时的考核,写出考核评语(不少于100字),并签字。
3、2009年1月1-2日,各单位考核小组对考核评语和等次进行审核。
4、2009年1月3日—2009年1月4日,各单位将本单位在职人员拟评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以及不参加等次考核人员的名单在本单位公布。
5、2009年1月5日,各单位将公布后无异议的考核等次、《年度考核表》及有关考核材料送交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汇总、整理各单位的考核等次和考核材料。
6、2009年1月6-8日,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等次。
属学校派出在编在岗人员的“单位考核小组意见”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填写。并向个人反馈考核意见(个人在考核表上签字)。
属行健学院聘任、聘用人员的“单位考核小组意见”由各单位考核小组填写,并由各单位考核小组组长签字,后向个人反馈考核意见(个人在考核表上签字)。
7、2009年1月9日-13日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对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缓定等次、不参加考核人员的名单以及教职工200 8年度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汇总表在本单位公示栏公示。
8、2009年1月15日,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将属学校派出在编在岗人员的《年度考核表》、《考核结果汇总表》、公示情况报告等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