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行为分类有几种
简述行政行为的主要分类
简述行政行为的主要分类
行政行为的主要分类包括以下几种:
1. 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根据相对人是否特定为标准进行分类。
2. 约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以法律是否对之严格拘束,是否给行政主体留有选择、裁量余地为标准进行分类。
3. 依职权行政行为和依申请行政行为:以是否可由行政主体主动实施为标准进行分类。
4. 附款行政行为和无附款行政行为:以是否有附款为标准进行分类。
5. 授益行政行为和不利行政行为:以其内容对行政相对人是否有利为标准进行分类。
6. 要式行政行为和非要式行政行为:以其是否具备法定形式为标准进行分类。
7. 作为行政行为和不作为行政行为:依据行政行为是否改变现有法律状态(权利义务关系)为标准进行分类。
8. 独立行政行为和需补充行政行为:依据是否需要其他行为作为补充为标准进行分类。
行政行为分类标准
行政行为分类标准
行政行为的分类标准通常有以下几种:
1. 目的分类:
- 行政管理行为:主要目的是为公共利益服务,如公共安全
管理、市场监管等。
- 行政服务行为:主要目的是为公众提供服务,如办理证件、提供咨询等。
2. 形式分类:
- 命令行政行为:以命令、指示等形式表现的行政行为,对
受命令者有强制力。
- 协商行政行为:与公众、利益相关方进行协商达成的行政
行为,缺乏强制力。
- 协定行政行为:依法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订立合同、
协议等形式的行政行为,具有合同效力。
3. 内容分类:
- 授权行政行为:行政机关依法授权他人代行行政行为。
- 批准行政行为:对个人、法人或组织申请的具体事项进行
审批批准。
- 监管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或组织进行监督检查、处罚
等行政行为。
- 补偿行政行为:国家对特定行为或情况提供补偿。
4. 主体分类:
- 行政机关行为:行政机关执行职权,采取的行政行为。
- 行政非机关行为:国家机关以外的机构或个人依法执行的
行政行为。
5. 程序分类:
- 行政决策行为:行政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制定决策,如规划、政策制定等。
- 行政执行行为:行政机关实施具体决策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分类标准并非完全互斥,实际应用中,行政行为的分类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运用多个标准进行分类。
5-19-13-129-行政执法的五种类型
行政执法的五种类型行政执法就像一个超级英雄团队,有着不同的类型来维护社会这个大“江湖”的秩序呢。
首先是行政许可类行政执法。
这就像是一个超级严格的守门人,只有符合条件的才能拿到进入特定领域的“通行证”。
比如说开个餐馆,就像要闯过一道道美食界的“关卡”,从卫生标准到消防设施,少一个条件就别想拿到那张珍贵的许可证。
这个守门人可不会被几句好话或者小贿赂就轻易放行,就像游戏里的最终大BOSS,坚守着规则的阵地。
接着是行政处罚类行政执法。
这好比是社会秩序的“小皮鞭”。
要是有人违规停车,就像调皮的小孩乱跑到不该去的地方,那行政处罚就会轻轻地“抽打”一下,让违规者知道错啦。
不过这个“抽打”也是有分寸的,不会乱罚一气,就像厨师放盐,不多不少刚刚好。
行政强制类行政执法像是个大力士。
当有一些不听话的“钉子户”,比如那些该拆的违建,行政强制就像大力士把那些违建强行搬走。
它就像一个不讲情面的铁面人,不管违建的主人怎么哭闹耍赖,只要是违反规定的,就会坚决把那些不应该存在的东西清理掉。
行政征收类行政执法像是个神秘的财富收集者。
不过它可不是贪婪的恶龙,而是按照规定合理地收取一些东西,像税收之类的。
它就像从每个公民和企业的财富树上摘取几颗果实,但这些果实都是用来建设大家共同的“花园”,比如修路、建学校之类的。
最后是行政检查类行政执法,这就像是一个超级侦探。
时不时地在各个角落穿梭,检查企业有没有违规排放污水啦,商家有没有卖假冒伪劣产品啦。
它就像带着放大镜的福尔摩斯,任何蛛丝马迹都逃不过它的眼睛。
要是发现问题,就会启动其他类型的行政执法来解决。
这五种行政执法类型就像五根手指,各有各的功能,缺了哪一个,社会这个大手掌就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啦。
它们共同协作,让我们的社会有序地运转,就像一台精密的机器,每个零件都不可或缺。
有时候它们看起来很严肃,就像严肃的老师,但其实都是为了我们能在一个公平、有序、健康的环境里生活。
不管是对大企业还是小商贩,对普通市民还是达官贵人,这五种行政执法类型都一视同仁,就像阳光普照大地,没有任何偏袒。
行政执法行为基本概念和分类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执法行为基本概念和分类行政执法,指行政主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针对具体的、特定的相对人或行政事务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执法的目的,是通过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完成国家实行行政管理职能。
行政执法的结果直接影响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实施的主要行政行为,是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
一、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主要包括:1、准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的许可,如投资立项、进出口管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向环境排放污染物、药品生产许可等;2、赋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特定权利并且具有数量限制的许可,如开发利用土地、矿产、水等自然资源,公共汽车运营线路等;3、资格资质方面的许可,如公务员、律师、执业医师等职业关资格许可,施工企业、设计单位等的资质许可;4、对特定物的检测、检验和检疫;5、确定主体资格方面的许可,如企业法人登记、社会组织登记;二、行政处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由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制裁。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执法机关为实现行政目的,对管理相对人的财产、身体及自由等予以强制采取的措施。
其种类主要有:1、代执行,如违法建筑物的强制拆除、代出义务工等。
2、执行罚,最典型的如滞纳金。
3、人身强制,如强制拘留、强制传唤、强制隔离、强制检查公民身体(尤其是在预防传染病时)等。
4、财产强制,如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划拨银行存款,对腐烂变质食品实行的强制销毁等。
5、在其职权范围内进出生产经营场所的强制检查。
如现场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要求及时处理。
简述行政行为的分类
简述行政行为的分类
行政行为根据其性质和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多种不同的类型:
1. 管理行为:行政机关对社会事务的操作和处理,例如公安机关的行政执法、交通管理等。
2. 税收行为:行政机关依法征收和管理税收的行为,例如税务机关的税务管理等。
3. 奖励行为:行政机关对于某些特殊贡献、行为或成绩给予物质奖励的行为,例如国家颁发的各种荣誉称号、奖章等。
4. 处罚行为:行政机关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做出的惩罚性行为,例如公安机关对违法违规人员的行政拘留、罚款等。
5. 支付行为:行政机关通过支付行为给予福利和服务,例如社保、医保和住房公积金等。
6. 补偿行为:行政机关对社会公共事务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例如道路施工对居民财产的损害赔偿。
7. 批准行为:行政机关对于特定的事项的审核、批准,例如新建工程的审批等。
以上就是常见的行政行为分类。
行政执法的五种类型
行政执法的五种类型行政执法就像一场超级英雄的大聚会,每种类型都有着独特的超能力。
第一种类型的行政执法就像是严谨的管家婆。
比如说市场监管执法,他们就像拿着放大镜的侦探,任何小商贩的缺斤少两、假冒伪劣都逃不过他们的法眼。
那些不良商家在他们面前就像见了猫的老鼠,瑟瑟发抖。
他们要确保市场这个大集市里,每一个摊位都是规规矩矩的,就像管家婆要把家里的每一个角落都打扫得干干净净一样。
要是有商家妄图耍小聪明,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就会像变魔术一样,拿出各种条例法规,让这些商家瞬间没了脾气。
然后是环境执法,这简直就是大自然的守护者。
他们如同一个个绿色精灵,穿梭在城市和乡村之间。
那些违规排放污水的工厂在他们眼里就像破坏森林的邪恶怪兽。
环境执法人员一旦发现这些污染源头,就会像超级英雄一样迅速出击,用法律的武器给这些“怪兽”来个下马威,守护那片绿水青山。
他们对环境的保护是那种容不得一粒沙子的严格,哪怕是一点点的污染,都要像扑灭刚冒头的小火苗一样,迅速处理。
交通执法就像是交通世界的交警官。
他们站在道路这个大舞台上,指挥着来来往往的车辆。
那些违反交通规则的司机啊,在他们面前就像调皮捣蛋的孩子。
交通执法人员一旦发现超速、酒驾之类的行为,就会像严厉的老师抓住犯错的学生一样,毫不留情地给予处罚。
他们就像道路上的信号灯,确保交通秩序有条不紊,不然的话,道路就会变成一锅乱炖的粥。
税务执法就像神秘的财富管家。
企业和个人就像一个个存钱罐,税务执法人员要确保这些“存钱罐”按照规定交纳税款。
那些企图偷税漏税的就像想偷偷从存钱罐里偷钱的小贼。
税务执法人员有着像福尔摩斯一样的敏锐洞察力,能从各种复杂的账目里找出蛛丝马迹,让那些心怀不轨的人原形毕露。
最后是城市管理执法,他们像是城市的美容师。
街头巷尾那些乱摆摊、乱贴小广告的就像在城市这张美丽脸蛋上乱涂乱画的捣蛋鬼。
城管执法人员就会像拿着橡皮擦的小天使,把这些不和谐的东西统统清除掉,让城市保持干净整洁。
他们既要照顾城市的秩序,又要考虑到小商贩的生计,就像在走钢丝一样,需要高超的平衡技巧。
行政行为的7类行为
行政行为的7类行为。
答:行政行为包括以下七类:
1. 行政征收: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无偿和强制地取得相对人财物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征收包括税收征收和行政收费。
其中行政收费,是指行政机关因为提供公共服务、提供国家资源使用权和进行行政管理而收取的费用,如、水资源费、排污费、教育附加费。
2. 行政征用:行政征用,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相对人财产或者劳务,并给予相对人适当补偿的具体行政行为。
3. 行政给付:行政给付,也称行政物质帮助,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的相对人提供物质利益或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比如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
4. 行政奖励:行政奖励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物质或者精神鼓励的具体行政行为。
5. 行政裁决: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的审查与裁决的行为。
6. 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对构成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法上的制裁。
7. 行政确认: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相对方的法律地位、法
律关系和法律事实进行甄别,使之获得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
几种常见行政执法行为
几种常见行政执法行为第一节行政命令一、行政命令的概念和特征行政命令可作形式意义上的理解,也可以作实质意义上的理解,但这两种理解不能同时成立。
作前种理解,就是把凡在形式上带有“命令”或“令”的行为一律称为行政命令,如授权令、公告令、执行令、嘉奖令、任免令等等。
这种意义上的行政命令就很难属于行政限权性质了,而且显然与既定的行政行为结构不相吻合。
因此,这里所述行政命令采用实质意义,即把行政命令看成是行政主体的一种强制性行为,而不是行为形式。
实质意义上的行政命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要求相对人进行一定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意思表示行为,是行政限权行为的一种形式。
作为实质意义上的行政命令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命令由行政主体作出。
这正好与其他国家命令相区别。
行政命令体现国家的意志,是国家命令之一,但它由行政主体作出,不同于其他国家机关作出的命令。
例如:1985年4月1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可以制定暂行的规定和条例的决定》,这其实是一项授权命令,但不属于行政命令,因为全—1—国人大不是行政主体。
又如司法机关之间颁发的命令也不属于行政命令。
(2)行政命令虽然属于行政主体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但它表现为要求相对人进行一定的作为或不作为,而不是由自己进行一定的作为或不作为。
这显然与行政即时强制和行政强制执行相区别。
(3)行政命令实质上是科以相对人一定的义务,而不是赋予相对人一定的权利。
因此,导致相对人权益的行为(如行政奖励、委任干部等)不属于行政命令。
(4)行政命令其实是为相对人设定行为规则,但这种规则属于具体规则,表现为在特定时间内对特定事或特定人所作的特定规范。
这正好与抽象行政行为相区别。
(5)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命令,可以引起行政主体对其的制裁,而不是直接引起行政执行。
这正好与行政决定相区别。
相对人不履行行政决定,可以引起行政执行(赋予权益的决定例外)。
(6)行政命令是依法或依职权作出的。
行政执法基本法律知识
行政执法法律知识一、行政执法的概念行政执法是指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或者组织,在执法依据赋予的职权范围内,直接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实施的影响其权利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主要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补偿、行政奖励、行政监督等。
二、行政执法主体的概念行政执法主体是指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执法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执法的组织。
三、行政执法类别1、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2、行政处罚: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3、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的过程中,依法对公民人身自由进行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的方式主要包括:对公民人身自由的暂时性限制;对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查封;对财物的扣押;对存款、汇款、有价证券等的冻结;强行进入住宅;法律规定的其他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由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主要包括: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代履行;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执行罚;划拨存款、汇款,兑现有价证券;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法律规定的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4、行政征收:指行政机关凭借国家行政权,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行政管理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具体行政行为。
其种类主要包括税收征收、建设资金费的征收、资源使用费的征收、管理费的征收等。
行政行为的分类有哪些? 【行政类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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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2.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3.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和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4.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
5.行政立法、行政执法与行政司法行为。
6.单方行政行为与双方(多方)行政行为。
1.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这是基于行为适用范围对行政行为所作的一种划分。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对象,就特定的事项所作出的处理决定。
抽象行政行为的种类,可以分为执行性、补充性、自主性几种。
执行性的抽象行政行为,是指为执行法律或者上位规则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的行政行为,其特征是不创设新的权利义务。
补充性的抽象行政行为,是指根据法律或者上位规则规定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对原法律或者上位规则需要补充完善的事项作出规定的抽象行政行为,其特征是在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约束下创设一部分补充性的新的权利义务。
自主性的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直接对法律或者上位规则尚未规定的事项,在根据宪法和组织法规定的管理权限内,根据行政管理的实际需要自主创设权利义务的抽象行政行为。
2.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明确规定了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形式、程序、方法等,行政机关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只能严格依法实施而作出的行政行为。
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仅仅规定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幅度和种类等等,由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如何适用法律而作出的行政行为。
3.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和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应申请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行为以相对人的申请为前提条件,行使行政权力而作出的行政行为。
依职权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主动行使行政权力而作出的行政行为。
4.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以做出是否必须具备法定形式为标准可将行政行为分为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
行政执法种类
行政执法种类行政执法种类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依法依据及公民主体依法履行义务,以及责令在特定期限内履行行政服务义务等办法来保障行政机关的秩序和正常运行的一种方式。
行政执法的种类繁多,可以分为六大类,即行政审批类、行政强制类、行政处罚类、行政征收类、行政拘留类以及行政督查类。
一、行政审批类,是指行政机关依照规定实施的各种申请、审批行为,以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保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效地控制行政权力行使或者调整社会经济发展,实现行政目标的一种行政措施。
二、行政强制类,是指行政机关依法依规实施的各种强制措施,以实现行政目标。
简而言之,行政强制是行政机关以法律手段,强制责令公民主体及其他组织执行行政机关的决定的一种行政措施。
三、行政处罚类,是指行政机关依法施行的各种处罚行为,用以打击违法行为,维护行政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一种行政措施。
四、行政征收类,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实施的各种行政征收行为,主要是为了实现行政目标,维护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而采取一种强制性行政措施。
五、行政拘留类,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采取的一种监禁行政处罚形式,以规范行政权力行使,保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等目的。
六、行政督查类,是指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政府部门,国有企业,乃至全社会的行政管理行为进行监督,以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公正,维护行政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一种行政行为。
综上所述,行政执法的种类分为六大类,即行政审批类、行政强制类、行政处罚类、行政征收类、行政拘留类以及行政督查类。
每一种行政执法都有其明确的规定,要求行政机关依法施行,保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行政权力的正常行使,从而达到实现行政目标的目的。
行政执法的主要类型包括什么
⾏政执法的主要类型包括什么法律对于任何⼀个国家来说都⾮常重要。
中国贯彻依法治国,⾏政执法是依法治国中的⼀个重要成分。
那么,⾏政执法的主要类型包括什么?下⾯由店铺⼩编为⼤家进⾏相应的解答,以供⼤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政执法的主要类型包括什么(⼀)按照⾏政执法的⾏为⽅式,可以将⾏政执法⾏为划分为⾏政处理、⾏政监督检查、⾏政处罚、⾏政强制执⾏等。
⾏政处理⼜称⾏政处理决定,或称⾏政决定,是指⾏政机关在⾏政管理活动中影响公民、法⼈或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的具体⾏为。
包括赋予权利和设定义务的决定,剥夺、取消权利和免除义务的决定以及奖励性决定等。
⾏政监督检查是⾏政机关为实现其管理职能,对公民、法⼈或其他组织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决定的情况进⾏的监督检查。
包括对⼀般公民、组织进⾏的普遍监督检查和对特定公民、组织进⾏的特定监督检查。
⾏政处罚是指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违反⾏政管理秩序的⾏为,应当给予⾏政处罚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有关⾏政处罚的规定设定,由⾏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实施的法律制裁。
⾏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政拘留;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处罚。
⾏政强制执⾏是指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对⾏政机关依法作出的⾏政处理决定或者⾏政处罚,既不申请⾏政复议,也不向⼈民法院提起⾏政诉讼,逾期⼜不履⾏义务,⾏政机关采取的迫使其履⾏义务或者达到与履⾏义务相同状态的措施。
⾏政机关有强制执⾏权的,在⾃⼰的职权范围内强制执⾏;没有强制执⾏权的,申请⼈民法院强制执⾏。
(⼆)按照⾏政执法⾏为是否必须具备⼀定的形式来划分,⾏政执法⾏为分为要式的⾏政执法⾏为和不要式⾏政执法⾏为。
要式的⾏政执法⾏为是指这种执法⾏为必须依照法定⽅式和遵守⼀定的法定程序才能产⽣法律效⼒,不要式⾏政执法⾏为是指法律没有规定必要形式的执法⾏为。
绝⼤多数的⾏政执法⾏为都是要式的,如⾏政处罚、⾏政强制执⾏,等等。
行政执法的五种类型
行政执法的五种类型行政执法就像一场超级英雄保卫城市的行动,有着不同的“超级技能”,也就是五种类型。
今天咱就来好好唠唠这行政执法的五种类型,就像在八卦超级英雄们的独特能力一样有趣。
首先是行政许可类行政执法。
这就像是一场高端派对的入场券审核。
企业或者个人想要进入某些特殊的“派对”,比如开个餐馆或者办个幼儿园,就得经过行政部门的严格审核。
这个审核就像拿着放大镜检查你有没有穿错袜子一样细致,从场地到人员资质,一个都不能少。
要是不合格,那就只能像被拒之门外的捣蛋鬼一样,乖乖回去整改。
接着是行政处罚类行政执法。
这可就像是超级英雄对坏蛋的惩罚。
当有人像调皮的小恶魔一样违反了法律法规,比如乱闯红灯或者在墙上乱涂鸦,执法人员就会像拿着魔法棒的魔法师一样,挥一挥,给出相应的处罚。
罚款就像从你的小金库里拿走几个金币,警告呢,就像是超级英雄严肃地对你说“再调皮就把你送到外太空”。
行政强制类行政执法有点像给不听话的小孩强行喂药。
当有些情况紧急,比如违法建筑像野草一样疯长,严重影响城市美观和安全的时候,执法人员就得像勇敢的战士一样,强制拆除。
那些违建就像怪兽的巢穴,必须被清理掉。
行政征收类行政执法,这就像是城市的“物业费”收取。
不过这个“物业费”可不仅仅是为了管理小区,而是为了整个城市的建设和发展。
政府征收土地或者税收,就像大家一起集资为城市这个大家庭买新家具、盖新房子一样。
最后是行政裁决类行政执法。
这像是一场邻里之间的纠纷调解,只不过这个调解员是有官方力量加持的。
当两家企业像两只斗红了眼的公鸡一样为了一块地盘或者一个商标争得不可开交的时候,行政裁决就像裁判一样,公平公正地判定谁是谁非。
这五种行政执法类型就像五个性格各异的小伙伴,虽然干的事儿不一样,但都是为了让我们的城市、社会像一台运转良好的超级机器一样有序、和谐。
有时候他们可能看起来很严厉,就像严厉的老师,但其实他们都是在维护我们的利益。
就像超级英雄保卫地球一样,行政执法在默默守护着我们的生活,让我们能在一个公平、有序的环境里幸福地生活。
行政执法的范围
行政执法的范围
行政执法的范围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许可类:指政府部门对特定行为或活动进行审批、核准等管理并给予许可,如建设工程许可、食品流通许可等。
2.行政监管类:指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各类活动行为进行管理、监督、检查、调查、处罚等,如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监管。
3.行政处罚类:指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行政行为予以制止、处罚的行为,如交通违法罚款、行政拘留等。
4.行政强制类: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政府依法采取强制手段保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等公共利益,如强制拆迁、强制疫情防控等。
5.行政调解类:指政府部门机关通过组织行政调解、协商等方式解决纠纷、消除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行为。
行政执法九大类
行政执法九大类
一、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的行政行为。
二、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三、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法律、法规所确定的目标,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行政相对方的人身、财产或其他权利采取强制措施的行为。
四、行政征收
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凭借国家政权,依法向国有土地使用者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其他税费,并按照法定程序予以征用的行为。
五、行政裁决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和法定程序,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六、行政确认
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并给予确定、认定或证明的具体行政行为。
七、行政给付
行政给付是指政府向特定人员或相关人员提供物质利益或赋予其某种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
八、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依照法定程序,对向对方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了解、监督的行政行为。
九、其他行政执法
除了上述八类行政执法外,还有许多其他形式的行政执法,例如行政调解、行政命令等。
这些执法形式在特定的情境下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也是政府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
法治基础 执法方式
法治基础执法方式
法治基础是指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础,是建立和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保障。
执法方式是指行政机关在执行任务、行使权力时所采用的方式和方法。
在法治基础上,执法方式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 依职权执法: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主动行使职权,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纠正。
例如,公安机关对治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环保部门对环境污染进行监管等。
2. 依申请执法:行政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进行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程序,并在此过程中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纠正。
例如,工商部门对申请注册的公司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3. 强制执法:行政机关在必要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对违法行为进行制止或纠正。
例如,城管部门可以对占道经营的行为进行强制清理。
4. 调解执法:行政机关在处理纠纷时,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促进当事人达成和解或协商解决问题。
例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对劳动纠纷进行调解。
5. 指导执法:行政机关可以通过指导、教育等方式,帮助当事人遵守法律法规。
例如,交警部门可以通过宣传教育的方式,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在执法过程中,行政机关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同时,也应当注重执法的人性化和便民化,尽可能地减少对当事人的影响和不便。
行政行为名词解释
行政行为名词解释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和授权规定,对特定对象采取的具体措施和行动。
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一种表现形式,通过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对行政事务进行管理和处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权益,促进公共利益的实现。
行政行为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法定性:行政行为必须依法行使,行政机关只能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行政许可证明依法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
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行为时必须确保依法行使,不能超越法律规定。
2. 政府机关性: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的特权,只有行政机关才有行使行政权力的权限。
行政机关可以通过行政行为对社会成员和组织进行管理和指导。
3. 具体性:行政行为是具体的、个别的行为,针对特定的对象进行的。
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行为时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的决策和处理。
4. 强制性和约束性:行政行为对其对象具有强制力和约束力,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可以采取强制手段,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制约和限制。
行政行为的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1. 许可行政行为: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授权规定,对特定主体进行许可的行政行为。
比如工商行政机关对企业进行营业许可。
2. 处罚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者采取强制性措施的行政行为。
比如公安机关对违法犯罪行为者进行处罚。
3. 奖励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对行为良好、优秀的主体采取激励措施的行政行为。
比如政府对科技创新成果进行奖励。
4. 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处罚和强制措施的行政行为。
比如环境保护部门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5. 行政调整行为:行政机关对已经作出的行政行为进行调整和修改的行政行为。
比如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的申报进行调整。
行政行为作为行政管理的一种重要形态,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公民和组织,我们要了解行政行为的特点和分类,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要合法合规地履行自身的义务,遵守行政行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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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行为分类有几种
行政执法行为内容繁杂、形式多样,我们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各种分类:
(一)羁束裁量的行政执法与自由裁量的行政执法
这是依行政执法受到法律规范拘束程度的不同,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的分类。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明确而具体的规定执行的,称为羁束裁量的行政执法行为;法律、法规虽有规定,但在其范围、方式、种类、数量等方面又允许有一定的选择余地或一定的选择幅度的,称为自由裁量的行政执法行为。
区分羁束裁量和自由裁量的意义,在于区分行政执法行为的违法与不当。
即是说,当事人对属于羁束裁量的行为不服属行政执法是否违法的问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自由裁量的行为不服,则属于行政执法是否“适当”(或是否显失公正)的问题,除行政处罚外,一般不属于行政诉讼解决的问题。
(二)依职权和依申请的行政执法行为
这是依行政机关是否可以主动采取执法行为所作的分类。
依职权的行政执法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可以不依相对一方申请,依照法定职权主动进行的行政执法行为。
如税务机关收税的行为;依申请的行政执法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只有在相对一方提出申请之后才能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
如颁发驾驶执照、进行结婚登记等行为。
区分依职权和依申请行为的意义则在于,不依法定职权主动执法将构成行政失职;而对依申请的执法行为,只要当事人不提出申请,行政机关并无责任,只有在当事人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不予答复,才构成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任。
(三)需受领与不需受领的行政执法行为
这是以行政执法行为是否需相对方受领为标准所作的分类。
需受领的行政执法行为,是指必须经相对一方受领方能生效。
受领是指相对一方确实得知行政机关采取某一影响其权利义务的行政执法行为。
受领不等于通知,也不等于取得相对一方的同意。
不需受领的行政执法行为,是指无须相对一方受领,只要行政机关作出决定,予以公告就能生效的行政执法行为。
对需受领的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机关如果未按法定程序使相对一方受领,将是无效的行为。
(四)单方性的与双方性的行政执法行为
这是以行政执法行为是行政机关单方意思表示或行政机关需征得相对一方同意的双方意思表示为标准所作的分类。
行政执法一般都是以行政机关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成立。
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有些必须取得相对一方的同意,即形成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双方之间的“合意”,这就是行政合同,或称为合意(合同)性的行政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