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算与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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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公示

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公示

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公示财政资金,作为国家和地方政府用于推动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资源,其使用情况一直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

公开公示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不仅是政府透明化运作的重要体现,更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关键举措。

首先,我们要明确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公示的重要意义。

一方面,这有助于增强政府的公信力。

当民众能够清晰地了解到财政资金的去向和用途,看到政府在公共事务上的投入和成效,他们对政府的信任度自然会提高。

另一方面,公开公示能够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

通过公开,各方可以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不合理或低效率的使用情况,从而及时调整和优化,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发挥最大的效益。

那么,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公示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呢?首先是资金的来源。

民众需要知道这些钱是从哪里来的,是税收、国债还是其他渠道。

其次是资金的分配情况。

各个领域、项目分别获得了多少资金支持,比如教育、医疗、基础设施建设等。

再者,详细的支出明细也是必不可少的。

每一笔资金的具体用途,购买了哪些物资、支付了哪些费用,都应该清晰明了。

同时,项目的进展情况和预期效果也应当向公众交代清楚。

在公开公示的方式上,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拓宽渠道,提高信息的传播效率和覆盖面。

政府网站是一个重要的平台,应设立专门的栏目,分类详细、条理清晰地展示财政资金使用情况。

同时,利用社交媒体平台,如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方便民众获取。

此外,还可以通过传统的媒体渠道,如报纸、电视等,进行定期的报道和解读。

为了确保公开公示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和审核机制。

财政部门应当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的核算和审计,确保数据的可靠性。

同时,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和监督,增加透明度和公正性。

对于公开公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查处和整改,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公示还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浅谈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策略

浅谈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策略
一 一
的需求 。

财政 预 算信 息公 开 的必要 性
随着 信息 时代 的 到来 , 信息 成为社 会 战略资 源 的重 要成 分 。财政 预算 信息公 开是 推进 预算 工作 的重要 动 力 , 能 够使 预算 更加 科学 合理 。首先 , 财政 预算信 息公 开对 稳定 宏 观经 济 具有 重要作 用 。财政 预 算 不仅 包 括 政 府 的收 入 与 支 出信 息, 还反映 了政 府 的财 务状 况 及未 来 的政 策 , 能 够 较 全 面地 揭示 政府 前 景 中的风 险 , 从 而 使 政 府 提 早 做 出 财 政 决 策 。其 次, 是 我 国 预 算 改 革 的 要 求 。财 政 预 算 信 息 公 开 是 普 遍 的 国 际做法 , 在 发 达 国 家 都 有 严 格 的 信 息 公 开 制 度 。 随 着 预 算 改 革 的深 入 , 财政 预算 信 息公 开 取得 了一 定 成 绩 , 但 由于 缺 乏 预算绩效 评 价 体 系 , 这 项 工 作 一 直 处 于 较 分 散 的 状 态 。再 次, 财政预 算信 息公 开是“ 阳光政 府” 的必然 选 择 。一个 透 明 的阳光 政府 在 不 涉 及 国 家 机 密 的 前 提 下 都 应 该 是 透 明 的。 政 府 的收入 和支 出可 以反 映政府 职能 的履行 情况 , 所 以预 算 信 息公 开也 是非 常必要 的 , 这也 是 由管制 型 、 封 闭型 、 无 限责 任 的低 效 型政府 向公 开 的 、 透明的、 有 效 的 政 府 转 变 的 一 种 趋 势 。最后 , 财 政信 息公 开是 和谐社 会 的具 体 要 求 。和谐 社 会 构建 过程 中, 政府 的 作用 是 非 常 大 的 , 只有履 行 好 市 场 监 管和 经济调 节 的职能 , 才能 促 进 社 会 和谐 , 才 能 沿 着 正 确 的 方 向发展下 去 , 才 能为人 民提供 更 多公共 服务 和公共 产 品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2最新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2最新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2最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2最新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公民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越来越强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修改也成为一个重要议题。

经过多次讨论和修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2022年进行了最新的修改和发布。

下面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2最新的介绍。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条例旨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活动,加强政府信息的管理和保护。

第二条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信的原则,依法保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央、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及其所属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企业、团体等各类机构。

第二章信息公开的范围第四条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行政管理类信息,包括政策文件、管理规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方面的信息;(二)公共服务类信息,包括社会保障、医疗、教育等方面的信息;(三)行政经济类信息,包括财政预算、税收征收、资源配置和项目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四)环境和资源类信息,包括环境监测、资源调查和管理、生态保护等方面的信息;(五)安全和社会治安类信息,包括执法活动、安全防范、社会调查等方面的信息;(六)其他与公共利益有关的信息。

第三章信息公开的方式第五条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采取多种方式,满足不同主体对信息的需求。

(一)主动公开:政府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工作需要,定期公开内部管理规定、政策文件、统计数据等信息。

(二)自主申请: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书面、口头、网络等方式向政府机关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三)公开答复:政府机关应当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者,并给出具体的理由和依据。

(四)阶段公开:涉及到重要决策、热点问题、突发事件等方面的信息,政府机关应当按照阶段、程序性公开原则,逐步公开相关信息。

第四章信息公开的程序第六条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提出申请: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自由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应当明确要求公开的内容和目的,并提供申请人的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5.07.17•【文号】财库[2015]135号•【施行日期】2015.07.17•【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总体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依法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公开透明是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的重要原则。

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既是全面深化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改进社会监督,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对于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维护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从不同层面和角度提出了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推进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的新要求,并确定了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的目标导向。

各地区、各部门要依法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并按照财政预决算公开的要求,公布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执行的总体情况,实现从采购预算到采购过程及采购结果的全过程信息公开。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采购活动置于阳光之下,管好“乱伸的权力之手”。

二、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一)总体要求。

预算信息公开的要求与实现

预算信息公开的要求与实现

预算信息公开的要求与实现预算信息公开的要求与实现2023年,预算信息公开已经成为了各国政府的普遍要求。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越来越需要了解政府的财政状况,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这样的背景下,政府部门需要以完善的信息公开机制,满足公众对财政信息的需求,为建设和谐、稳定、繁荣的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一、政府部门应当公开哪些预算信息?政府部门应当公开涉及到公共利益和公众关切的各项预算信息,如国家级财政预算、政府债务、项目预算、地方财政状况等。

同时也应当定期公开预算执行情况,包括收支情况、资金用途、效益评估等内容。

二、如何实现预算信息公开?1. 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期限等要素,确保信息公开制度能够真正实现阳光化、透明化和规范化。

2. 提供多渠道的信息公开服务政府部门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向公众提供预算信息公开服务,如政府网站、报纸、电视、广播、公告栏、预算信息公开热线、邮件等。

3. 强化信息安全保障政府部门应当重视个人隐私保护和信息安全问题,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制度,遵守法定程序,确保预算信息的安全可靠。

4. 积极响应公众诉求政府部门应当积极回应公众对预算信息公开的诉求和要求,建立多种渠道的沟通机制,接受公众监督和评价。

三、预算信息公开的意义1. 促进政府部门透明化和规范化预算信息公开是政府部门透明化和规范化的重要手段,可以促使政府部门增强自我约束,做出更加公正、透明、规范的决策。

2. 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预算信息公开能够支持公众了解政府财政收支状况,参与公共事务的讨论和决策,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促进社会信任和稳定透明、规范、公正的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制度可以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促进社会的稳定和繁荣。

四、预算信息公开面临的挑战和对策1. 需要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机制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预算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明确公开的要求和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和程序,做到定期发布和更新。

单位政务财务公开制度范本

单位政务财务公开制度范本

单位政务财务公开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单位政务财务公开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政务财务公开内容政务财务公开内容包括:单位职能、机构设置、政策法规、行政审批、财政预算、财务报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重大决策、公共服务等事项。

第三条政务财务公开原则(一)真实性原则。

政务财务公开应真实反映单位政务财务活动,不得有任何虚假信息。

(二)全面性原则。

政务财务公开内容应涵盖单位政务财务活动的各个方面,确保信息的完整性。

(三)及时性原则。

政务财务公开应做到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四)便民性原则。

政务财务公开应采取多种形式,便于广大人民群众获取信息。

第四条政务财务公开方式政务财务公开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一)单位网站:发布政务财务公开信息,提供在线查询、下载等服务。

(二)公告栏:在单位显眼位置设置公告栏,定期更新政务财务公开信息。

(三)新闻媒体: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进行政务财务公开。

(四)其他形式:如座谈会、咨询会、政务财务公开日活动等。

第五条政务财务公开程序(一)拟定政务财务公开内容:单位政务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政务财务公开内容。

(二)审核政务财务公开内容:单位政务财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拟定的政务财务公开内容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三)发布政务财务公开信息:经审核通过的政务财务公开内容,通过上述公开方式进行发布。

(四)政务财务公开信息反馈:单位应关注政务财务公开信息的反馈,及时处理公众关切和疑问。

第六条责任与监督(一)单位政务财务部门是政务财务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负责政务财务公开内容的拟定、审核和发布。

(二)单位政务财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政务财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政务财务公开制度的落实。

(三)单位应设立政务财务公开监督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七条奖惩措施(一)单位对在政务财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预决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预决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预决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预决算信息的公开逐渐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为了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的透明度,提高政府财政工作的公开性和规范性,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

本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的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确保预决算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公开,促进政府财政工作的公开透明和社会监督。

三、具体措施。

1. 加强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明确各级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职责和程序,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稳定性。

2. 完善信息公开平台。

建设统一的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平台,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询和下载功能,确保信息公开的便民性和高效性。

3. 加强信息公开宣传。

加大对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增强社会监督的有效性。

4. 加强监督和评估。

建立健全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人员培训。

对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信息公开意识和操作能力,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2. 加强技术支持。

不断完善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平台的技术功能,提高信息公开的便捷性和安全性,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加强政策宣传。

加大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对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实施效果。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预计能够有效提高财政预决算信息的公开透明度,增强社会公众对政府财政工作的信任度,促进政府财政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为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人民群众提供有力支撑。

六、结语。

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政府公信力的提升,实现政府与社会公众的良好互动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认真落实本方案,推动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推动信息透明,为公众参与提供便利

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推动信息透明,为公众参与提供便利

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推动信息透明,为公众参与提供便利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推动信息透明,为公众参与提供便利2023年,是中国政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里程碑。

政务公开工作旨在增强政府的透明度,提高政府工作的公开性和可信度,促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互动和参与。

在过去的一年里,政府在信息透明和公众参与方面取得了重要的突破和成就,为建设开放透明、便利高效的政务公开平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大幅提升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得到了大幅提升。

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务信息、财政预算、工作报告和政策法规等,丰富了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

政府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的更新频率更高,信息发布更及时,覆盖面更广。

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越来越丰富,各级政府的信息公开指标和标准得到了完善,透明度指数稳步提升。

二、政务公开平台与区块链技术融合,确保信息安全性政务公开工作对信息安全性有着很高的要求。

为了确保信息的真实可信,政府在政务公开平台中应用了区块链技术。

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特点和不可篡改的数据记录,保障了政府公开信息的安全性。

公众在政务公开平台上获取的信息可追溯、可查证,有效防止了信息被篡改或隐瞒的现象。

三、数据可视化提高了信息传递效率政务公开工作以前多以文字形式提供,公众理解起来比较繁琐。

但是,随着数据可视化技术的应用,政府信息可以通过图表、图像和动画等形式进行展示,提高了信息传递效率。

公众可以更直观地了解政府工作的进展和成效,更好地参与政府决策和评议。

四、公众参与渠道拓宽,提高了民主参与度政务公开工作的目的之一是提高公众的参与度,让公众参与政府决策和监督。

在2023年,政府进一步拓宽了公众参与渠道,通过各种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如在线调查、座谈会、公众论坛等。

政府聆听公众的声音,采纳公众的建议,增加了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五、政务公开教育普及,提高了公众素质政务公开工作不仅要提供信息,还要加强公众教育。

政府加大了政务公开教育的普及力度,将政务公开纳入学校课程和培训计划,提高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认知。

政务五公开制度

政务五公开制度

政务五公开制度什么是政务五公开?政务五公开是指政府在行政决策、政策制定、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等方面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具体包括:政府收支情况公开、政府决策公开、公共服务公开、行政执法公开、公共资源配置公开。

政务五公开是构建透明、责任、参与和服务型政府的重要途径和重要举措,它关系到政府和公民的利益关系,也关系到政府公信力和执政合法性。

政府收支情况公开政府收支情况是政务五公开的一个方面。

对于政府来说,每年的预算收支情况是公众关注的焦点。

政府应当依法公布年度预算、预决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终决算决算执行情况。

公布收支情况可以加强政府对财务的管理,强化公众对财政的监督。

政府在向公众公布收支情况时,应当把握时机,实现及时披露,通俗易懂,数据真实可靠。

政府决策公开政府决策公开是指在政府部门制定重要政策、规划和行政决策前,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并在决策执行过程中及时公开实施情况。

政府决策公开是政府与公众沟通的纽带,也是重要的民主制度。

在政府决策公开过程中,可以加强政府的公信力,避免因独断专行与公众意见脱节导致公众对政府失去信任。

公共服务公开公共服务公开是指服务型政府向公民群众公布政策,服务流程,服务结果等公共服务信息,并接受公共监督的过程。

公共服务公开的基本原则是症结通报、制度规范、公开透明、效能保障。

公开公共服务情况可以解决服务流程乱、服务质量差、投诉难等公共服务体制方面的问题,实现公共服务的效益。

行政执法公开行政执法公开是指政府部门在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时,向社会公众公开监督程序、法律制度和公开行政执法结果等信息的过程。

行政执法公开是加强行政透明度,增强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种方式。

公共资源配置公开公共资源配置公开是指政府部门在使用公共资源(如土地、矿产、自然资源等)时向社会公众公开使用标准、利益权益分配等信息的过程。

公共资源配置公开可以加强政府对资源的管理,避免因短期利益而不顾资源长久发展的原则,维护资源配置的公平合理性。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4.02.04•【字号】皖财预〔2024〕72号•【施行日期】2024.0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和《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为切实做好2024年预算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公开领域预算公开领域包括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单位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以及预算绩效、政府债务、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等。

其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按季度进行公开,省直部门要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专栏,公开本部门截至二季度末、三季度末预算执行情况(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待部门决算形成后,按照部门决算公开要求予以公开)。

市县可结合实际,推动部门按季度公开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二、公开内容(一)政府预算。

政府预算应当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分地区公开,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公开,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举借政府债务等重要事项进行解释、说明,并公开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

(二)部门预算。

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汇总预算,下同)应当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门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公开到项;按其经济分类,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款。

部门公开预算时,一并公开本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及原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国有资产占用、预算绩效情况等重点事项情况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三)单位预算。

单位预算应当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单位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公开到项;按其经济分类,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款;单位公开预算时,应当一并公开本单位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及原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国有资产占用、预算绩效情况等重点事项情况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我国政府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我国政府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我国政府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目录一、预算信息公开概述 (1)(一)预算信息公开的涵义 (1)(二)预算信息公开的主要特征 (2)(三)预算信息公开的意义 (3)二、当前我国政府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存在的缺陷 (5)(一)公布的数据公众难以理解 (5)(二)公开原则没有确立 (6)(三)公布信息不够详尽 (6)(四)缺少政府预算绩效报告 (7)三、造成我国政府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现存问题的原因 (7)(一)政府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相关法律不完善 (7)(二)公民的参与意识较差 (8)(三)人大对预算缺乏约束 (8)四、完善我国政府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对策 (9)(一)将公布数据简易化 (9)(二)及时确立公开原则 (9)(三)详细全面地公布财政预算信息 (9)(四)政府还应提交预算绩效报告 (10)参考文献 (11)摘要政府预算公开是公共财政的内在要求,也是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

近年来,我国政府的预算公开已经取得了重大的成果,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对于我国政府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本文首先介绍了预算信息公开的内涵,其主要的特征以及预算信息公开的意义,接着分析了当前我国政府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所存在的缺陷,然后探讨了造成这些现存问题的原因,最后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完善我国政府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对策。

关键词:预算公开;问题;对策一、预算信息公开概述(一)预算信息公开的涵义预算指的是经过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的财政收支计划。

它规定了国家财政收入的来源和数量、财政支出的各项用途和数量,反映着整个国家的政策、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

目前对于预算信息公开的涵义,学者们各有不同的解释,其中容易理解和接受的定义为:预算信息公开指的是预算的依据以及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的整个过程都必须依法通过相应的方式向社会公开。

任何公民都可以获取除了国防预算以外的政府预算信息。

实际上,公开是责任的关键,预算必须广而告之,公民才能够乐于利用其信息来对政府进行评价。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0.03.01•【文号】财预[2010]31号•【施行日期】2010.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3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各部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财预[2008]390号)等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预算反映整个国家的政策,规定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

预算信息公开是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是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也是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部门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的具体体现。

当前,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的推进,社会各界对预算信息公开的期望和呼声也越来越高。

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有助于建设高效廉洁政府,提高政府执政能力和办事效率;有助于促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有助于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二、积极做好预算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已向社会主动公开预算信息的地区和部门,要继续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还没有向社会主动公开预算信息的地区和部门,要认真按照《条例》要求,抓紧做好预算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制度范本

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制度范本

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促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互动和信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财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信息公开工作。

第三条预算管理原则(一)完整性原则: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过程应当全面、准确、完整地反映财政收支情况。

(二)真实性原则: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过程应当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财政收支情况。

(三)透明度原则: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过程应当保持高度透明,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第四条预算信息公开内容(一)预算编制阶段:预算编制的依据、预算草案、预算说明等。

(二)预算执行阶段: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调整、预算追加等。

(三)预算监督阶段:预算执行审计结果、预算绩效评价、预算违规违纪处理等。

(四)其他应当公开的预算信息: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重点、热点和公众关注的预算信息。

第五条预算信息公开方式(一)政府网站:在政府网站上设立预算信息公开专栏,发布预算信息。

(二)政府公报:定期发布预算信息,便于公众查阅。

(三)新闻媒体: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公开预算信息。

(四)公开栏:在政府机关、公共场所设置预算信息公开栏,公布预算信息。

(五)其他适当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宣传册、讲座、听证会等形式公开预算信息。

第六条预算信息公开时间(一)预算编制阶段:预算草案形成后,及时公开。

(二)预算执行阶段:每季度末公开预算执行情况,年度终了后公开年度预算执行总结。

(三)预算监督阶段:审计结果和绩效评价报告形成后,及时公开。

(四)其他应当公开的预算信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开时间。

第七条预算信息公开主体(一)财政部门:负责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二)预算单位:负责本部门预算信息的编制、公开和解释。

(三)审计部门:负责预算执行审计,公开审计结果。

(四)监察部门:负责对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处理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预算信息公开总结

预算信息公开总结

预算信息公开总结预算信息公开是指政府对财政预算和其他有关财政收支的信息进行公开,以便公众和相关利益方对政府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预算信息公开对于推动政府治理的透明度、反腐倡廉、促进经济发展以及社会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对预算信息公开进行总结。

首先,预算信息公开有助于提高政府的透明度。

公开预算信息可以使政府的财政决策和使用公共资源的过程更加透明和可追踪,消除信息不对称,增强公众对政府决策的了解和信任。

公众可以知晓政府收入来源、支出用途以及政府对各项事业的投入情况,从而有效监督政府的财政活动,确保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分配,避免滥用或浪费。

其次,预算信息公开有助于推动反腐倡廉。

预算信息公开可以增加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的监督和制约,减少贪污腐败的机会和空间。

公众可以通过对预算信息的了解,监督政府资金的使用情况,揭露和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不法行为。

同时,预算信息公开也可以促进政府间的横向和纵向比较,加强各级政府的预算管理和绩效评估,提升行政效能和反腐倡廉能力。

再次,预算信息公开有助于促进经济发展。

公开透明的预算信息可以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投资者,提升投资环境和政策吸引力。

公众可以了解到各个领域的投入和政府的政策导向,有助于企业和个人做出明智的经济决策,促进经济发展。

此外,预算信息公开也有助于加强政府和市场之间的沟通和合作,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推动社会资源的高效配置。

最后,预算信息公开有助于实现社会公正。

公开透明的预算信息可以揭示财政资源的分配情况和公共服务的供给与需求,有助于消除不公平和不合理的分配现象。

公众可以通过了解预算信息,参与决策和评估过程,对政府的政策和优先事项提出建议和意见,实现公众参与、多元决策的目标。

预算信息公开还有助于倡导公共财务和财政责任的理念,促进社会公正和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总之,预算信息公开是现代政府治理和财政管理的重要举措。

公开透明的预算信息可以提高政府的透明度,推动反腐倡廉,促进经济发展,实现社会公正。

五公开推进情况汇报

五公开推进情况汇报

五公开推进情况汇报近年来,我国在推进公开政务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五公开工作也成为了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任务。

为了全面了解五公开推进情况,特进行汇报如下:一、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向社会公开行政管理活动和公共服务信息的重要途径。

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直积极推进,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了大量政府信息,包括政府工作报告、预算报告、财政收支情况等。

同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涉及到政府部门内部信息的公开,我市各部门也在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建立了信息公开制度和平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二、预算公开。

预算公开是政府财政公开的重要内容,也是财政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

我市在预算公开方面,建立了财政预算公开制度,每年都会向社会公开政府的财政预算报告和决算报告,同时还会公开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资金使用情况。

此外,我市还建立了财政资金监管平台,实现了财政资金的全程监管和公开,确保了政府财政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三、行政审批公开。

行政审批公开是政府行政管理公开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政府行政效能的重要途径。

我市在行政审批公开方面,建立了行政审批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了大量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流程,同时还建立了行政审批事项的在线办理系统,实现了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和公开,确保了行政审批公开工作的便民性和透明度。

四、公共资源交易公开。

公共资源交易公开是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公开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途径。

我市在公共资源交易公开方面,建立了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了大量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信息,同时还建立了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在线交易系统,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的网上交易和公开,确保了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五、政府服务公开。

政府服务公开是政府服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政府服务效能的重要途径。

我市在政府服务公开方面,建立了政府服务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了大量的政府服务信息和流程,同时还建立了政府服务的在线办理系统,实现了政府服务的网上办理和公开,确保了政府服务公开工作的便民性和透明度。

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

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

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大家好!我是财务部门的小张,在此向大家汇报我们部门最近一段时间的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也面临着不少挑战。

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加强预算信息公开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贡献,是我们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任务。

为此,我们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全力以赴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一、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我国政府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始于2007年,至今已有14年历史。

在这14年中,中国政府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

截止目前,全国各级政府网站上已实现了各项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并为社会公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查询服务。

同时,各级政府对财政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也实行了公开,确保了社会公众对政府财政收支情况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举措和成效(一)推进政府财政收支全面公开。

各级政府通过网站、政务公开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公开本级政府年度预算、决算、审计报告和其他相关财政信息,提高了财政预算的透明度和公开度。

(二)完善财政预算公开机制。

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制定了财政预算公开的规章制度,明确了公开的范围、内容和流程。

建立了政府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体系。

(三)加强预算信息公开宣传教育。

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社会公众对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并通过各种渠道,公开向社会公众解读政府财政收支情况,增强了社会公众的监督能力。

(四)促进财政预算公开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深度融合。

加强政府财政预算信息公开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衔接,推动财政机关、审计机关、税务机关等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实现了多方数据的互通共享。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的思考虽然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还需进一步拓宽与改进。

最高法信息公开涉税财政预算案例

最高法信息公开涉税财政预算案例

最高法信息公开涉税财政预算案例摘要:一、引言二、最高法对信息公开涉税财政预算案例的概述三、案例涉及的税收政策和财政预算四、案例对我国税收法治的影响五、结论正文:一、引言近年来,我国税收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信息公开涉税财政预算案例的处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本文将对最高法信息公开涉税财政预算案例进行详细的分析,以期从中得出对我国税收法治建设的启示。

二、最高法对信息公开涉税财政预算案例的概述最高人民法院在近年来处理了一系列涉及信息公开、税收政策和财政预算的案件,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案件包括某市政府信息公开案、某企业涉税行政处罚案等。

这些案件涉及到税收政策的执行、财政预算的公开以及纳税人的权益保护等多个方面。

三、案例涉及的税收政策和财政预算1.税收政策的执行:在最高法审理的某市政府信息公开案中,涉及到了地方政府对税收政策的执行问题。

该案中,某市政府未按照法律规定公开涉及税收政策的文件,最高法最终裁定该市政府行为违法。

2.财政预算的公开:在另一案例中,某企业因不服税务部门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向最高法提起诉讼。

最高法在审理过程中,要求税务部门提交相关的财政预算文件,以证明其行政处罚的合法性。

最终,最高法判决税务部门败诉,原因在于财政预算文件未按要求公开。

四、案例对我国税收法治的影响最高法对信息公开涉税财政预算案例的处理,对我国税收法治建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这些案例明确了税收政策执行和财政预算公开的重要性,对地方政府和税务部门形成了一定的约束。

其次,这些案例加强了纳税人的权益保护,有利于促进税收法治的公平和公正。

五、结论最高法对信息公开涉税财政预算案例的处理,体现了我国税收法治建设取得的成果。

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包括什么

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包括什么

Mistakes are occasional mistakes, but misses are always regrets.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包括什么(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政府执政在阳光透明下执行,对于政府对于人民来说都是非常好的,人民可清楚的了解到政府在干什么,而政府也能清楚的知道民众需要什么,让民众来监督自己执法执政;但是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不是所有的信息都能公开,具体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包括什么请看下文中的分析。

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包括什么一、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1]第十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报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预算公开管理制度

预算公开管理制度

预算公开管理制度一、概述预算是国家、地方和各类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编制的、包括财政收入和支出在内的一定时期内的计划。

它是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和宏观经济管理的有力工具。

预算的编制、执行和决算对于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预算公开管理制度是指在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的全过程中,实施公开信息公开、公开决策、公开管理和公开监督的一整套制度。

预算公开管理制度对于增强政府的透明度、规范政府的行为、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促进国家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预算公开的基本原则1. 信息公开原则:预算公开的基本原则是信息公开。

预算公开是指政府和其他预算主体对于预算的编制、执行和决算过程及结果向公众、特别是纳税人和利益相关人公开财政信息、提供财政信息、讨论财政信息的一项政府行为。

信息公开是预算公开制度的前提,只有在信息公开的基础上才能实现预算公开的真正目的。

2. 决策公开原则:预算决策是指政府和其他预算主体在预算编制和决算执行中所做的涉及财政支出的各种决策行为,涉及到财政支出的决策应当公开,决策过程应当符合法定程序,信息应当全面真实,决策的合法性、公正性、公开性得以保障。

3. 管理公开原则:预算管理是指政府和其他预算主体按照法定程序对预算的执行进行管理、监督和控制的过程,对于预算执行的情况、过程、结果等应当进行公开,公众可以对预算的执行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

4. 监督公开原则:监督是指政府和其他预算主体接受公众、审计机关、民主制度监督下的实施和管理,预算的监督应当公开,公众、审计机关、媒体等有关方面可以对预算的编制、执行和决算进行监督。

三、预算公开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预算编制公开管理制度预算编制是指各级政府和其他预算主体根据国家财政、税收、投资等政策和预算法规等制订本级一定时期内的财政收支计划的过程。

预算编制阶段在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应该实行全面的民主协商和征求广泛意见、财政收支的分析评估,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合法性。

预算公开的名词解释怎么写

预算公开的名词解释怎么写

预算公开的名词解释怎么写预算公开是指政府部门在财政年度开始前,向公众公开政府的财政收入和支出计划的行为。

它是现代治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意在增强政府的透明度、责任感和公信力。

通过预算公开,政府能够接受公众的监督、参与和评价,从而实现社会共治的目标。

1. 预算公开的意义预算公开的一个重要意义在于实现政府信息的透明度。

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其财政收入和支出对公众利益有着重要影响。

公众有权利了解政府的财政运作情况,以便进行监督和参与,避免财政资源的滥用和不透明。

预算公开能够促进政府信息的公开与透明,让公众能够对政府的财政行为进行评价和监督。

2. 预算公开的实施方式预算公开的实施方式多种多样,包括政府网站公开预算报表、举办预算公开座谈会、在媒体上公开相关信息等。

政府可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电子预算公开平台,方便公众随时查询政府的财政决策和资金使用情况。

此外,政府还可以举办部门预算公开座谈会,邀请公众代表参与讨论和提出建议,以实现公众参与的目标。

3. 预算公开的优势和挑战预算公开具有诸多优势,首先是提升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增加政府与公众的互信。

其次,预算公开能够增强公众对政府决策的参与感,并促进独立媒体对政府财政行为的监督。

此外,预算公开还能够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提高政府的效能和社会稳定性。

然而,预算公开也存在一些挑战。

首先是信息的不对称。

政府财政信息的复杂性和专业性使得公众理解和评价预算报表变得困难。

其次,政府部门在信息公开方面缺乏主动性和及时性,导致公众对财政信息的了解滞后。

此外,公众对政府财政的关注度有限,往往只关注个别项目而忽视整体预算。

这些问题需要政府和公众共同努力,加强沟通与交流,推动预算公开工作的落地。

4. 预算公开的国际经验世界各国对于预算公开已经有了较为成熟的实践经验。

例如,英国通过设立中央预算公开网站,提供一站式的预算信息查询平台,使得公众能够快速获得政府财政信息并进行参与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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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与政府信息公开提要:财政预算本是政府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民主社会所要求的政府信息公开被世界上众多国家视为衡量民主的重要标准之一,并通过专门的立法规定政府有切实、及时地公开公众所需要的财政信息。

然而,中国的财政预算透明度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很大的差距。

本文以财政预算为视角,审视目前中国政府信息公开的优点与不足,并对此提出改良意见。

关键词:财政预算;政府信息公开;对策选择一、引言根据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国家是根据人们订立的契约建立的,大家必须服从公意。

公意即为最高权力,即主权。

主权应当属于人民。

①因此,“人民的意志是政府权力的基础。

”②社会契约论主要有两个要点:一是承认主权属于全体国民;二是承认政府为代表国民全体行使主权的机关。

任何团体或者个人,不得行使未经国民赋予的职权。

③根据社会契约论,国家只是人民的委托人,人民乃受托人,人民才真正行使权利。

那么,当公民要示公开财政预算信息时,是否能够得到很好的满足呢?二、我国财政预算与政府信息公开现状及问题人民主权原则,对政府的监督权和议论自由权构成了我国公民获得政府信息权的宪法基础。

④人民主权是获得政府信息权的最根本的根据,我国《宪法》第2条对此作出了具体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依据人民主权、社会契约理论,为了保证政府能够更好地执行民意,为人民服务,保障公民与社会利益,宪法规定了公民对政府的监督权。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08年5月1日的生效,标志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已经接近于完善,但是,由于受中华几千年传统封建思想的影响,实践中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

目前,与世界上其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财政预算的整体透明度还很低,差距非常明显。

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了推动成员国财政透明度的工作,曾发表了《财政透明度良好行为准则》和《财政透明度问卷》,为发展中国家和转轨国家制定了一个财政透明度的最低标准及实施要求。

通过与之最低标准的对比,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我国财政预算体系的基本状况。

⑤笔者试图通过我国财政预算公开的透明度的分析以揭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一)政府对预算信息的垄断我国《预算法》对财政预算行为是否保密并未作出规定。

1989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总则第2条规定“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预算法》正式实施两年后,即1997年由财政部和保密局等中央政府部门规定:国家预算、中央预算、地方预算(省级以上)月、季执行情况属机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市和省会城市年度预算、决算草案及未公布的年度预算、决算收支款项属机密。

可见,我国对预算行为采取和执行的是“预算保密原则”。

⑥预算保密性规定给政府信息垄断提供了温床。

在中国,80%以上的社会信息资料集中在政府机构手中,而这些机构的信息则基本处于封闭状态。

《反垄断法》是对市场经济中的经济主体所形成的垄断行为所作的限制和调整,但对政府的预算信息垄断却无能为力。

(二)预算科目体系不尽科学合理按IMF要示,政府预算科目体系的科学合理设计必须能够清晰地反映政府职能活动。

众所周知,我国现行的预算科目体系是计划经济时代仿效苏联模式设计的,是与当时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型财政管理体制相适应的。

如今,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经济趋于完善,财政改革越来越深入,现行科目体系的弊端却越来越明显。

如果按照现行的预算科目体系去衡量政府的信息透明度,长期以来,由于我国传统的财政预算是按支出功能编制的,各项支出内容划分不规范、不细致,它的科目体系只设到大类,下面具体的款、项、目都没有涉及,信息需求者是很难得到满意的答案的。

政府的重点工作支出项目或者关系民生的项目如农业、教育等分散在种类科目中,按些编制的预算自然地就无法清晰、完善地反映政府的实际施政行为和活动。

(三).预算外财政活动的隐蔽性。

由于上文所提到的预算科目体系的不合理性,必然给政府的财政活动带来了不稳定性,也必然给政府规避法律而埋下了伏笔,进而必然给政府财政预算与信息公开带来一定的障碍。

预算编制和管理的范围,只限于预算内资金,基本上由部门和支出单位自行管理,缺乏最低限度的公开与透明度,这就给人民群众的监督带来了诸多的不便。

因此,在全国范围内,很多“肥水”部门单位大都存在着不为人知也是人所共知的“小金库”现象。

预算外财政活动的隐蔽性也间接地说明了公务员报考为什么这么的火热。

(四)缺乏对预算有效的监督。

政府的财政预算与信息本质上是属于人民的生活资源,也是人民的知情权得以体现的具体运用。

其中,包括,预算信息的查询,运用以及监督,知情权是最为根本的权利。

很难想象如果预算信息都不公开,那么又怎么能谈得上财政预算信息的使用和监督。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那么,在当今的中国,封闭、内向的行政传统仍然渗透在政府管理活动中的各个环节,公共决策性往往排斥公众的广泛参与。

在一个花钱不受民主程序、民众监督和法律约束的情况下,纳税人的钱政府当然可以随意挥之。

所以说,公共预算的改革仅有“自我约束”肯定是不够的。

三、加快推进财政预算公开的对策选择(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的财政预算理念根据IMF要求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具体特征,必须重新对政府的职能予以准确定位,由“官本位”转变为“民本位”,真正建立为人民服务的政府。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过程中,政府应该明确其职能范围,到底应该“管什么”,“如何管”以及管理的监督。

民众需要的,就是政府应该做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理念必须扎根于政府,建立一个法治化、道德化、统一化和公开化的效率政府,财政预算透明度的目标必将实现。

(二)建立健全政府财务会计制度IMF认为“所有的政府职能均为财务活动”。

因此,必须建立完善政府财务会计体系。

与企业的经营性目的相比,政府的活动虽不考虑盈利指标,但政府对财务资源的利用要受到有关法律、法规、合同、协议等来自外部的约束。

也就是说,限定政府对财务资源的使用用途,保证政府财务资源的使用能有效地达到相应的公共目的(这构成政府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受托责任)。

目前,我国政府财务会计制度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建立一整套完整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定期编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反映政府的各项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信息,构建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审计监督的“三位一体”式的财务监管体系,提高政府财务活动的透明度和效率。

至少,何为健全的政府财务会计制度,笔者认为完全可以参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来制定,建立权责明确的财务制度,定期发布财务会计报表,以备于纳税人定期或不定期的查询或者复制。

(三)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法律体系,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我国的信息公开法律制度尚处于起步阶段,虽然今年五月已经生效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但整个法律制度还是很不完善。

政府信息公开的应遵循“公开为原则,保密为例外”的基本原则。

之所以确立这一基本原则,是“因为行政资讯是由公民交纳的税金而形成的,应当属于公共财产,因此应当公开放给公民使用,不应当由政府机关封存、废弃或处置。

”在这一基本原则的指导下,立法首先是以列举的方式确定行政资讯不公开的范围,而将没有列入的行政资讯全部划入可以公开的范围。

其次在决定某一行政资讯是否可以公开时,将行政机关的裁量权的自由度尽可能收缩到最小程度,防止行政机关通过自由裁量权裁剪公民的知情权。

⑦但是公开的范围却总是不够明确,含糊不清。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概括式加列举式的形式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加以规定。

但给我们的感觉总是不够明确,到底哪些内容属于公开的,哪些内容属于不予公开的?因此,一部好的《信息公开法》必须让人们一眼就看出哪些内容可以不予公开?笔者建议由国务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对些作出更为具体的解释,越具体越好,列举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

“法未禁止者皆为允许。

”(四)加大财政预算监督力度我国政府的财政预算的审计是由政府的组成部门审计机关来完成的,由于审计机关在政府中的特殊地方,使其很难达到独立审计的目标。

事实上而成的内部审计,缺少透明度。

在一份对中国审计的调查资料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资料数据显示,86%的答卷者把“独立性缺乏”列为审计制度所存在的首要问题,政府直接控制的内部审计的一切问题都根湖于审计不独立。

所以,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财政预算审计监督力度监督不足问题,必须从根本上改变审计部门从属于政府的格局,使之独立出来,从属于立法机构,对人民负责。

注释:①张明杰:《开放的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77页.②《世界人权宣言》第21条第3款.③张明杰:《开放的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77页.④张明杰:《开放的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1页.⑤邴志刚:《纳税人的“知情权”与“阳光财政”》,载《地方财政研究》2006年09月第9期第5页.⑥陈玲霞,温艳:《预算公开原则预算法:思考与建议》,载《河北理工大学学报》2008年第2期第34页.⑦应松年:《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法律出版2005年版第3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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