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导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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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导师制度
一,制度背景
(一)大学阶段是大学生学习知识、培养能力、发展智力、丰富阅历、积累经验、准备承
担成人责任的过渡期,也是大学生步入社会的准备期。对每一个大学生来说,大学阶段都是一生中最重要的时期之一。大学生既要适应前所未有的生活,扮演新的角色,又要面对新的环境排除困惑,确立发展方向并通过努力找到实现理想的正确途径。因此,学生急需老师在学习、生活、职业方面予以正确、及时的指导。通过指导使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潜能和特点,掌握学习方法,培养学习能力;使大学生适应大学生活,顺利实现从中学到大学阶段的转变,明确生活目标,树立积极、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使学生了解自己的能力倾向和职业兴趣,学会正确地选择职业,提高自己的职业适应能力,为以后就业做好充分准备。
(二)本科生导师制有利于因材施教、发展学生的个性,培养出具有丰富个性的杰出人才。
(三)学分制的实行呼吁导师制的介入。学分制的实行一方面扩大了学生选课的自由度,
但另一个方面很多学生在选课过程中出现盲目性,他们不知该如何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课程,这时就需要导师用他们的专业基础来帮助学生,避免学生时间、资金的浪费,从而达到学习效果的最优化。
二,导师基本职责
(一)关心学生的思想进步,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学生知
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
(二)言传身教,以自己严谨的治学态度、优良的职业道德影响学生;
(三)注重学生的个性健康发展和科学精神、人文精神、创新精神以及专业素质的培养。
(四)针对学生个体差异,对学生入学、选课、专业方向选择、双专业双学位选读、个人
学习计划制定、读好书、学年社会调查、职业生涯设计、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考研、就业等方面进行指导。
(五)指导学生学会做事。帮助他们掌握为社会主义事业做贡献的一般方法论,提高他们
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六)指导学生学会学习。带领他们参与科研活动,增加实践能力,了解前沿知识,为将
来的继续学习或者参加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七)主动联系学生,和学生保持相对稳定的接触,定期召开小组会
三,导师的工作要求
(一)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严于律己,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成长和成才。
(二)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三)主导师每学期开学初必须与学生见面,了解被指导学生的学习情况,并保持不断的联系(电话、短信、QQ群等形式)
(四)主导师每月至少下一次学生寝室、每学期至少找学生个别谈心一次,认真填写谈心记录,做到有记录、有总结、有效果,并提出建议或意见。
(五)对学生反映集中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学生工作办公室或系领导,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四,对学生的要求
(一)学生要认真勤奋学习,主动联系导师,积极配合导师的工作,每学期主动联系导师2次以上,寻求有效帮助和导学
(二)按照工作要求,在与导师交流谈心后,认真做好谈心记录,记录自己接受辅导的收获和体会
(三)积极主动向导师或学工组老师反映对导师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便于学院改进工作
(四)每学期初根据导师的意见与本人的实际情况调整本学期的学习计划
(五)认真参与导师确定的各项活动,完成导师布置的各项任务
(六)客观、公正评议导师的指导情况
(七)学年结束后,写出收获和体会
五,导师的选拔
(一)采取自愿加推荐选拔或者由各教研室提名,经教务会议研究通过,由系主任聘任
(二)选拔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知识、专业学习指导能力且有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
(三)选拔关心学生、为人师表的教师
(四)选拔所有权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六,学生选择
(一)大一的学生,刚开学时,由导师通过学号编排截取一定数量的学生编组由导师抽签决定所教导组别
(二)大二及以上的学生,根据导师的数量,又期末成绩截取一定数量的学生自由选择导师,后一定数量的学生由根据各个导师的学生数量安排
(三)大二及以上的学生,可以实行高考填志愿的形式,在期末结束后,官网发布导师信息,学生填写导师申请自愿书,分别写出第一自愿,第二自愿,第三自愿,第四自愿,第五自愿。然后由导师决定所教学生
(四)发布一个具体时间,由学生在教务处系统自主报名导师,规定一定数量
(五)由教务处系统随机分配
(六)以寝室为单位,统一安排,便于交流
(七)在指导过程中,学生、教师双方可以提出变更指导关系,经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七,制度安排
(一)本校施行的导师制属于初级阶段,教师兼任导师,不影响其他课程教学
(二)采用主导师与副导师相结合的方法,主导师由院内老师担任,副导师可由研究生或者班委担任,副导师主要任务是带领参与研究与主持纪律
(三)师生比控制在1:12左右(一个导师一个年级指导学生不得超过15人)
(四)每位导师每个学期的集体活动经费为2000元
(五)导师要组织有意义的集体活动,比如学术交流等,并记录活动实施方案,费用安排,活动意义。活动结束后导师应批阅相应布置的作业并给出相应的排名等次
(六)每周需要辅导2次,辅导总时间4小时,每小时50元(编排的集体活动时间另计)
(七)每个导师组每学年至少完成2篇科研性论文和2篇创新性论文
(八)系里组织一些集体性的竞赛活动(至少三次)。导师组选出合适人选参赛。教务处进行监督,辅导员和其他系以及本系的学生代表对参赛员进行评分。记录比赛结果,对获奖的同学给予100,70,30的资金奖励
(九)导师指导完学生要写出教学日记,反思并记录指导中遗留的问题,总结有益的经验,供日后参考,并上交副本给主管部门检查评阅。主管部门要重视学生的评价,对于不与学生见面,或见面次数不达要求的导师,及指导过程中敷衍了事的导师,要严格按照惩戒措施处理。
(十)完成自我评价。对照德、能、勤、绩四项指标,进行自我评价,既肯定成绩,又要找出自身能力素质、工作状况与目标要求之间的差距,从而达到完善自己、改进工作、提高质量之目的。
(十一)辅导员主要对学生进行宏观指导,导师则对学生进行具体指导;辅导员管理学生多是集体指导,而导师则是个别指导。导师通过发挥个别指导的优势,选择恰当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思想、学习、心理、生活、就业等方面的正确引导,对表现异常或有突出问题的同学重点做好疏导工作,并及时把有关情况与学生口头沟通。
七,部门合作
(一)教务处对导师全程教学进行监督
(二)财务处对相关活动经费,教育经费给予支持
(三)人事处对平时工作量的考核,及相关的绩效考核
(四)辅导员和学生工作部门应主要负责学生的生活和就业指导学生学习
(五)与其他课任老师交流探讨合作
(六)保卫科负责一切活动中的安全问题监督
九,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为评分制,每个考核内容满分为5分,根据实际情况给分。
具体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届期考核(学生毕业后)两种:
(一)年度考核:
1.根据学术论文发表情况,给予评分
2.综合学生对任教导师的客观评价、满意度以及导师的自我评价,给予评分
3.各个导师组系里组织的集体活动名次排名,给予评分
4.学生的学年平均绩点成绩,给予评分
5.工作量的考核结果,包括辅导次数,辅导时间,下寝室次数,谈心记录,
给予评分
6.导师组织的集体活动实施方案,对学生特别有意义的额外加分
7.参照导师在自己组织的活动后对学生批阅的作业情况以及教学日记判断
是否认真,给予评分
8.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