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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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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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湖南方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制度为切实履行监理企业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做好施工阶段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监理企业安全监理责任制。
1﹑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2、分管副总直接负责本公司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3﹑各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负总责;4﹑安全工作监理人员应认真履行其职责,安全监理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从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5﹑公司技术负责人分管公司安全监理技术工作,负责工程项目监理规划的审批,及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中的疑难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等的审查和把关,确保其正确可靠;6﹑安全管理部,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监督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的指导、巡检、监督、报告工作;
7、公司各直属部经理应对本部门所属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全面负责,应配合和支持公司职能部门的工作,并做好所监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工作,使其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理职责。
二、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监理教育培训制度。各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由公司按有关规定组织安全生产监理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其教育培训记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存入个人继续教育档案。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理审查核验制度、检查验收制度和督促整改制度,完善工地会议制度及安全资料归档制度。
四、各项目监理部应做好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相关强制性标准、行业管理相关规定等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报公司技
术负责人批准后,报业主备案后执行。
2、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六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有关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监理部总监应组织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由项目总监审核批准后执行。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具体范围包括:土方开挖工程、爆破工程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注意控制重点,按其要求完善相关安全监理细则。
3、各项目监理部应把编制完成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提交给公司专家组论证审查和企业技术负责人核准,并据专家组和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意见完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再由总监签字批准。
4、各项目监理部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要求,并签署审查意见,具体审查内容如下:⑴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⑵土方开挖、爆破等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安全生产专项方案是否符合规范、标准、规定等的要求;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中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范措施是否符合要求;⑷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安全要求;⑸施工现场布置图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5、各项目监理部应严格执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施工单位(包括总包、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具体要求如下:⑴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督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⑵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⑶审查项目经理、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资格,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及专业的配备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要求;⑷审核特殊工种人员(包括电工、焊工、机操工、爆破工等),是否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进行了年检,
目前是否合法有效;⑸审查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是否符合《建筑机械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的要求;⑹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专项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⑺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6、检查施工单位搭设的临时设施是否编制了施工方案,是否经使用单位审核批准,活动房使用前是否经生产厂家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公司各直属部、各监理部应督促下属各项目监理机构做好临建设施的方案审查、临设施工、验收、使用管理等各环节的监理工作;在日常巡检、检查中,要把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纳入检查范围;发现问题要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监督落实整改要求。
五、各项目监理部应做好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其主要内容如下:
1、各项目监理部现场监理人员应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违章作业。主要要求如下:⑴现场项目监理人员应每天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并做好安全监理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应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⑵现场项目监理部总监每月组织人员对工地现场的全面检查不应少于1次,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是否落实,措施是否到位,并做专题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整改,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对整改结果进行验收;并进行动态监管。⑶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网架设、临时用电设备、“五小”设施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及法规、文件要求,审签所发生的费用;⑷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包括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和对职工进行岗前教育工作,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做好抽查记录,如发现问题应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进行及时有效的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检查;⑸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⑹定期和不定期地抽查现场施工人员到岗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各项目监理部应在总监的领导下建立和完善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健全安全监理审查核验制度、检查验收制度和督促整改制度基础上,完善工地会议制度和资料归档制度。具体要求如下:⑴在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的工地例会或安全专题会议上,评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运行现状以及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