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迁改歇马村4组电力杆线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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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求迁改歇马村4组电力杆线的函

重庆市开县供电有限公司:

开县生活物流园项目是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建设项目,县委、县府高度重视,明确要求确保项目建设进度。现物流园一期场平工程正紧锣密鼓的开展。目前,工程已推进至歇马村4组的场平区域,由于该场平区域内的电力杆线、设施、设备已签订迁改协议,但还没有实施迁改,给场平工程的推进带来极大的影响。鉴于此,特请贵公司立即停止使用该区域内的电力杆线、设施、设备,并实施迁改,确保场平工程的有序推进。

此函。

开县生活物流园基础设施项目部

二〇一二年二月九日

关于在社区设立“绿优鲜”直营店的报告

重庆市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渝供发﹝2012﹞107号文件精神,为了有效推进“绿优鲜”社区直营店的建立和发展,我社积极开展与农产品生产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采取独资、联营等方式,在县城社区发展以“绿优鲜”经营为主体、兼营粮油副食品的直供直销连锁菜店。现将直营店的分布及规模经营情况报告如下:

开县云峰街道宝华社区馨园小区十里竹溪蔬菜门市、服务人口:6个小区近6000人;

开县汉丰街道安康社区一校小区蔬菜门市、服务人口:6个居民小区超7000人

开县正东街道睡佛社区技校小区蔬菜门市、服务人口:两个社区共12000人

开县文峰街道富厚社区供销小区蔬菜门市、服务人口:5个小区近10000人

开县赵家街道赵市社区蔬菜门市、服务人口: 12000人截止到今年8月底,已完成新建“绿优鲜”直营店5个,营业面积460平方米,日销售额实现2.5万元,预计全年销售可望实现1000万元。

目前5个“绿优鲜”直营店,成功与竹溪蔬菜专业合作社、河堰、赵家蔬菜专业合作社、关坪专业合作社、正东蔬菜专业合作社、竹溪蔬菜专业合作社进行有效对接,150多种特色农产品进入直营店销售。农民通过“绿优鲜”超市销售的农产品要比传统销售模式增收15%左右。同时,产销对接减少了中间环节,降低了采购成本,市民购买农产品的价格要比普通商超低10%左右。供销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仍然起到了保障供应、稳定物价、方便居民的作用。

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2年9月13日

送:市供销总社

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方案

一是“工作目标”。必须按照“六统一”(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布点、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规范)原则做好全县烟花爆竹零售布点、货源采购和销售工作,严格储存库房安全管理,规范完善专营配送机制,配合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加强市场管理和整顿,确保2013年春节全县烟花爆竹市场供应和经营安全。

二是“健全组织机构,分清工作职责”。县社成立了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其他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调配了2名干部,并专门安排一辆工作用车,集中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

此外,工作职责中分设了四类: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办公室主要职责、基层社职责和烟花爆竹专营公司职责。这几个部门按具体规定各施其职完成各自的任务。

三是“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基层社的烟花爆竹点一定要从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开县和讲政治、保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

理的重要性,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切实加强对本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经营。

(二)统筹规划、合理布设烟花爆竹销售点。为开展烟花爆竹布点工作,县社已下发《关于做好2013年烟花爆竹专营零售点布点工作的通知》,对2013年烟花爆竹布点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基层社和烟花爆公司一定要按照该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烟花爆竹专营零售点布点工作并注意以下问题:

⑴保持销售点安全距离。要根据人口密集程度、商业流向,进行科学合理的布设,要远离国家环境监测敏感点。城区零售点应相距50米以上,严禁在交通干道和人口稠密区设立零售网点,销售点50米内无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100米内不得有加油站以及其他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生产、储存场所;严禁在《条例》规定和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放区域内布设零售点。

⑵优化布设临时销售点。对连续三年参与烟花爆竹零售的守法经营者、2012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量较大的守法经营者、采取专店销售或者有符合安全要求的专用储存室的经营者优先布设烟花爆竹销售点,提升临时销售点的质量和销售能力。

⑶加强常年销售点布点审核。县社业务发展科要切实加强对常年销售点的监督检查,对安全经营条件不具备或经营不规范的,要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其布点资格。

⑷建立健全烟花爆竹销售点信息档案。要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详细情况进行登记,掌握销售点的经营情况和安全状况,建立一批经营规范、安全可靠、相对固定的经营网络资源。

⑸严格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管理。对2012年办理相关手续但没有参与实际经营者,2013年不再颁发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要加强对零售店、直销点的管理和监督,防止销售点私自采购、销售非法、伪劣、超规格烟花爆竹,对采购、销售非法、伪劣、超规格烟花爆竹的,要记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取消经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允许申请经营烟花爆竹,为搞好烟花爆竹安全经营打好基础。

(三)搞好配送,提供安全适销货源。烟花爆竹属于危险品,县供销社烟花爆竹公司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严把烟花爆竹配送关。主城限放区货源统一由县社烟花爆竹公司采购和配送,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危险品运输的相关规定。配送流程是:烟花爆竹公司—各镇、村零售点。销售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

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爆竹类、升空类、组合烟花类,共7大类170个品种。主城区以外地区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共10大类192个品种。配送产品包装箱上要粘贴县安监局、县供销社统一制作的防伪监封标识;各零售点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烟花爆竹公司负责按照合同规定处理,不得私自储存;烟花爆竹公司要合理调整烟花爆竹产品结构,及时组织适销对路的货源品种,引导市场消费,确保市场供应。采购产品在同质同价的基础上,要优先从县内合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货,支持本地企业发展,避免长途运输可能引发安全隐患。

主城区烟花爆竹配送时间从2013年1月15日开始至2月17日截止,销售时间从2013年1月27日至2月17日止。

(四)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经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按“六统一”要求,认真落实各个环节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经营。

⑴落实批发企业安全经营措施。严格规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货、储存、配送环节。烟花爆竹公司必须在取得资格的生产厂家采购货源;必须有专门的储存仓库和值班人员;必须有合法的运输许可证和运输车辆;所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必须加贴重庆市开县安监局和重庆市供销社监制的监封标识;各级批发企业必须与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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