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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县金塘煤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县金塘煤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县金塘煤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6.12•【字号】綦江府办发〔2015〕52号•【施行日期】2015.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县金塘煤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5〕52号石壕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相关单位: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煤矿关闭工作的通知》(渝府办〔2014〕4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煤监局市煤管局全市2015年煤矿关闭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2015〕4号)要求,经煤矿企业主动申请,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綦江县金塘煤矿实施直接性关闭。

为做好綦江县金塘煤矿关闭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6月12日綦江县金塘煤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煤矿关闭工作的通知》(渝府办〔2014〕4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煤监局市煤管局全市2015年煤矿关闭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2015〕4号)要求,经煤矿企业主动申请,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綦江县金塘煤矿实施直接性关闭。

为做好綦江县金塘煤矿关闭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按照科学关闭、依法关闭、和谐关闭和阳光关闭的原则组织实施关闭,确保在2015年9月底前綦江县金塘煤矿的关闭工作通过市级验收。

二、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綦江县金塘煤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主任、区安监局(煤管局)局长和石壕镇人民政府镇长任副组长,区国土房管局、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区人社局、区监察局、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农委、区信访办和綦江供电部门等单位的有关负责人为成员。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7〕1号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7〕1号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7〕1号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了规范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保障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建设,防治水污染,保护环境,进一步改善全区水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关于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渝财规〔2016〕8号)等相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征收范围(一)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二)在建污水处理厂和已批准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且能在3年内建成投入运行的。

二、征收对象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污水处理费。

已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缴纳排污费。

三、征收原则除《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4〕151号)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污水处理费按缴纳义务人的用水量计征,用水量按下列方式核定:(一)使用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其用水量以水表显示的量值为准;(二)使用自备水源的单位和个人已安装计量设备的,其用水量以计量设备显示的量值为准;未安装计量设备或者计量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其用水量按取水设施额定流量每日运转24小时计算。

龚泽容张成平与陈雪罗德平等生命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龚泽容张成平与陈雪罗德平等生命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龚泽容张成平与陈雪罗德平等生命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人格权纠纷人格权纠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审理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3.20【案件字号】(2020)渝05民终107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胡智勇苏致礼陈华【审理法官】胡智勇苏致礼陈华【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张成平;龚泽容;陈雪;罗文强;罗德平;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重庆市綦江区三江中学;重庆宏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当事人】张成平龚泽容陈雪罗文强罗德平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重庆市綦江区三江中学重庆宏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张成平龚泽容陈雪罗文强罗德平【当事人-公司】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重庆市綦江区三江中学重庆宏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霍克洪重庆众申律师事务所;廖小菲重庆众申律师事务所;何小林重庆展汇律师事务所;罗玉鑫重庆大渝律师事务所;杨雨重庆大渝律师事务所;翁睿重庆言实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霍克洪重庆众申律师事务所廖小菲重庆众申律师事务所何小林重庆展汇律师事务所罗玉鑫重庆大渝律师事务所杨雨重庆大渝律师事务所翁睿重庆言实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霍克洪廖小菲何小林罗玉鑫杨雨翁睿【代理律所】重庆众申律师事务所重庆展汇律师事务所重庆大渝律师事务所重庆言实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张成平;龚泽容【被告】陈雪;罗文强;罗德平;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重庆市綦江区三江中学;重庆宏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本院观点】事故的发生是受害人自行下河所致,其应承担主要责任无可争议。

【权责关键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欺诈合同过错合同约定管辖物证证明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在二审审理中,上诉人举示事发时的河道照片和2020年1月河道照片,拟证明河道汛期可以自然填平的事实。

被上诉人不予认可。

二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相同。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重庆市水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重庆市水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重庆市水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1.25•【字号】渝府发[2010]10号•【施行日期】2010.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重庆市水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渝府发〔2010〕10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及市委新的治水思路和各项方针、政策,发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精神,先后兴建了一大批骨干水利工程,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各项改革不断深化和完善,创造了多项全国第一,有力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为表彰先进,认真总结水利工作的先进经验,推动水利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业绩,市政府决定对万州区水利局等35个重庆市水利工作先进集体和简兴德等60名重庆市水利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在水利改革与发展中发扬爱岗敬业、顽强拼搏、开拓创新、争创一流的精神,不断创造新业绩。

全市水利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要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艰苦奋斗,锐意进取,为实现重庆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五个重庆”作出新贡献。

附件:重庆市水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附件:重庆市水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集体(35个)万州区水利局黔江区水务局南岸区农林水利局北碚区水利农机局万盛区水务局巴南区水利农机局长寿区水利农机局办公室江津区水务局永川区水务局南川区水务局綦江县水务局潼南县水务局璧山县水务局丰都县水务局忠县水务局开县水务局云阳县水务局奉节县水利局彭水县水务局市委组织部干部二处市审计局资源环保审计处市政府法制办政法农林法制处市物价局商品价格处市水利局办公室市水利局规划计划处市水利局财务处市水利局组织人事处市水利局农村水利处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重庆市水资源管理站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润龙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渝綦水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梁平县龙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石柱水利电力开发总公司二、先进个人(60名)简兴德黔江区水务局局长宋申燚大渡口区农林水利局助理工程师胡丹江北区农林水利局水利站副站长杨艳(女)沙坪坝区农机水利管理站副站长周光荣九龙坡区农林水利局水电管理站高级工程师夏兵南岸区农林水利局水利办主任官久军北碚区水利农机局高级工程师李建渝北区水利管理站站长曾朝兴巴南区水利农机局党委书记胡勇长寿区水利工程管理站站长刘春江津区水务局水利科科长方晓宇合川区水务局办公室主任晏正田永川区水务局副局长王礼华南川区水利工程管理站副站长封明龙綦江县水务局副局长隆小波潼南县水务局规划建设科科长柴学松铜梁县水务局副局长陈德均大足县水务局局长胡阳(女)荣昌县水务局副局长谢立璧山县水务局高级工程师曹友斌梁平县水利工程管理站高级工程师吴开伦城口县水务局纪检组长邱晓明丰都县水利工程管理站高级工程师刘琼(女)垫江县水利工程管理站站长刘峰忠县水务局副局长许维忠开县水务局副局长程德兴云阳县水务局局长左志凌奉节县水利局局长李茜姝(女)巫山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王应清巫溪县水利局局长黄德平石柱县水务局水利科科长龚剑雄秀山县水务局局长田勇酉阳县水利局副局长彭小波彭水县水务局局长李柱兴市纪委驻市水利局正处级纪检监察员杨峻市委组织部组织二处主任科员冉瑞兵市编办事业处主任科员熊俊丰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副调研员黄静美(女)市发展改革委农经处主任科员夏添市财政局农业处副主任科员杨锐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张光荣市水利局局长助理陈晓红市水利局水资源处处长龙和生市水利局基本建设处处长杨广清市防汛抗旱办公室副主任吴萍(女)市水利局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处长XXX 市水利局审计处副处长肖朝吉市水利局财务处调研员周懿市水利局政策法规处副调研员李华(女)市水利局总工办副调研员殷平顺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科员文明强市水利局对外合作与科技处主任科员宋刚勇市水利局农村水利处主任科员张富能市水利工程管理总站站长马长宏市水利局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中心科长黎洪光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系主任林先明重庆市河道管理站站长刘亚非重庆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站长唐学文重庆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站长刘良军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水工一所副所长。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3.07•【字号】綦江府办发〔2013〕24号•【施行日期】2013.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3〕24号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在綦市管单位:《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3月7日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一、2013年主要目标(一)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5%。

责任领导:成世坤责任单位:区发改委、统计局及相关部门,各街镇(二)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3%。

责任领导:易良武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及相关部门,各街镇(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增长19%。

责任领导:赵文明责任单位:区经信委、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

责任领导:蒲德洪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外经委)、统计局,各街镇(五)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

责任领导:成世坤责任单位:区发改委、统计局及相关部门,各街镇(六)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增长12.5%和14.5%。

责任领导:易良武、孟德华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农委、统计局,各街镇(七)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3%,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市下达任务。

责任领导:赵文明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经信委等相关部门,各街镇二、2013年主要任务(一)实现城乡一体发展新突破。

争取城乡总体规划尽快获批,加快编制修订土地利用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做好各镇总规修编,加强村规划编制,做好各大园城及镇控规编制工作。

责任领导:王前元责任单位:区规划局、区国土房管局,各街镇力争启动环城大道通惠互通、登瀛大道等重要节点工程建设。

重庆市綦江区水务局2017年度禹王杯水利综合目标考核自

重庆市綦江区水务局2017年度禹王杯水利综合目标考核自
100
0
5.完成市级年度后期扶持投资、上报备案的建设项目完工验收、按季兑现直补资金和水库移民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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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完成已成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年度蓄水、大中型水库运行管理年度技术报告、深化小型工程体制改革任务;完成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年度计划任务,确保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平台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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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抗旱减灾
1.防汛抗旱责任制及基层服务体系完善,防汛抗旱值班值守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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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效调度水库水电站,防汛抗旱应急处置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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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时保质完成防汛抗旱工程年度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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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做好水利行业风险管控工作,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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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确保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数据传输畅通,做好水文站测验、报汛工作和。
重庆市綦江区水务局2017年度“禹王杯”水利综合目标考核自查表
分类
指标
目标执行情况
(完成目标%)
自查扣分
备注




前期工作
1.规划成果质量评价
100
0
2.前期工作成果质量评价
100
0
3.按照2017年前期工作指导性计划,完成4个约束性项目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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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水利投入和建设
1.按照《重庆市水利投资计划执行考核办法》,对有关投资计划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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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事故是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本年度发生1起死亡2人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2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以及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2.质量事故是指在建水利水电工程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水利工程(含堤防)发生重大险情,危及大坝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綦江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月22日重庆市綦江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一、改革要求(一)指导思想以国家、市级深化水利改革精神为指导,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明晰所有权,界定管理权,明确使用权;明确工程管护主体和责任、落实公共财政对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补助政策;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确保工程运行安全和效益充分发挥。

(二)基本原则坚持因地制宜、政府指导、权责一致、突出重点、依法清理、实事求是、尊重历史、注重现实、民主公开的原则。

(三)改革目标到2020年,逐步建立起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经费保障、管理有效的各类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基本解决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四)改革任务改革要实现“四有五落实”。

四有:有水利工程产权证书、有使用权证书、有运行管理制度、有工程特性档案资料,五落实:落实所有权、落实使用(经营)权、落实管护主体、落实管护经费、落实监管责任。

二、改革范围全区各街镇全面推行改革工作。

改革范围为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负责管理且在2017年12月31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小型水利工程,包括:小型水库、中小河流堤防、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设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连通输水工程、小型水电站等。

重庆市渝綦水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三江水厂_中标190923

重庆市渝綦水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三江水厂_中标19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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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投标分析
2.1 中标/投标数量
企业中标/投标数: 0 个 (数据统计时间:2017年至报告生成时间)
本报告于 2019年9月23日 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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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80000+条信息更新,多维度检索、企业资 质匹配、甲方监控等功能,让中标快人一步!

本报告于 2019年9月23日 生成 您所看到的报告内容为截至该时间点该公司的数据快照
目录
1. 基本信息:工商信息 2. 招投标情况:中标/投标数量、中标/投标情况、中标/投标行业分布、参与投标 的甲方排名、合作甲方排名 3. 股东及出资信息 4. 风险信息:经营异常、股权出资、动产抵押、税务信息、行政处罚 5. 企业信息:工程人员、企业资质
2.5 合作甲方前五名(近一年)
截止2019年9月23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 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三、股东及出资信息
截止2019年9月23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 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截止2019年9月23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 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2.4 参与投标的甲方前五名(近一年)
截止2019年9月23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 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綦江区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綦江区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綦江区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正文:----------------------------------------------------------------------------------------------------------------------------------------------------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綦江区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重庆市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渝府发〔2018〕2号)要求,为顺利开展我区第三次土地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的和意义土地调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

开展好第三次土地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我区当前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是加快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夯实自然资源调查基础和推进统一确权登记的重要举措;是编制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宏观调控、推进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我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支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的迫切需要;是我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保障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完善规划体系,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加快推进“四区一城”建设的客观要求。

二、对象和内容綦江区第三次土地调查的对象是我区全域国土。

调查内容为: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状况;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土地条件,包括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

进行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调查时,应当重点调查永久基本农田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分XXX保护状况;进行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调查时,应当全面核查土地所有权,完成城镇和重点村庄1∶500比例尺地籍调查,查清区域内土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利用状况;进行土地条件调查时,应当重点调查耕地质量等别状况。

长生沟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doc

长生沟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doc
大坝现场安全检查
长生沟水库上游坝坡有一定损坏,砼预制块厚度不够。下游坝坡未护坡,坝体岸边无排水沟;溢洪道长度不够,且尾端无消能防冲措施,水库水不能安全下泄到下游河道;经现场检查发现,涵洞严重变形,锥形闸阀及拉杆锈损老化,启闭困难,漏水严重;启闭房破损;枢纽工程无任何观测设施;无管理房;水库大坝不通公路;
抗震安全复核
根据水利部1997年颁布《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SL203-97)及《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00)的有关规定,5级建筑物地震烈度为Ⅵ度时,可不进行抗震计算,视为满足抗震要求。大坝抗震安全评定为A级。
金属结构安全评价
长生沟水库金属结构为Ф300mm锥形闸阀1个。经多年运行,锥形闸阀锈损老化,启闭困难,止水不严,漏水严重。因此,根据《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的有关规定,大坝金属结构安全评定为C级。
(3)经计算,大坝工况下抗滑稳定安全系数均满足规范要求,下游坝坡各工况抗滑稳定安全系数均不满足规范要求。因此,大坝的下游坝坡处于不稳定状态,有失稳可能。溢洪道边墙稳定不满足规范要求。参照《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00)规定,大坝的结构安全性定为C级。
(4)水库区域构造属稳定区,其工程区地震基本烈度小于Ⅵ度,视为满足抗震要求。大坝抗震安全评定为A级。
同意大坝安全鉴定专家组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水库名称:綦江区长生沟水库
鉴定审定部门:綦江区水务局
鉴定时间:2012年02月20日
防洪标准复核
原大坝设计、校核洪水标准采用的是2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200年一遇洪水标准校核,本次将水库设计、校核洪水标准定为2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200年一遇洪水标准校核。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中有关规定,设计洪水、校核洪水标准不满足规范要求;水库大坝实际的抗洪能力不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要求;溢洪道长度不够,且尾端无消能防冲措施,无消力池和排洪渠,水库水不能安全下泄到下游河道,水库泄洪建筑物存在安全隐患,对水库行洪十分不利;水库的抗洪性能为C级。

2017年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获奖名单

2017年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获奖名单

附件1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获奖名单一、个人奖(210名)一等奖(10名)李宏安徽省淠史杭灌区管理总局黄浩杰江苏省太湖地区水利工程管理处李洪来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陈运杰江苏省太湖地区水利工程管理处石迎春辽宁省汤河水库管理局李胜安徽省淠史杭灌区管理总局梁永君水利部海委引滦工程管理局刘志勇辽宁省清河水库管理局拾景胜江苏省淮沭新河管理处蔡玉顺江苏省泰州引江河管理处二等奖(20名)王训诗山东省淮河流域水利管理局李扬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杨俊杰江苏省泰州引江河管理处张金鹏济南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祁德丽江苏省骆运水利工程管理处颜蔚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江如春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游亚娟河南省水利第二工程局严行云江苏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施凯杰江苏省淮沭新河管理处刘振通江苏省淮沭新河管理处杨艳慧江苏省泰州引江河管理处张君江苏省太湖地区水利工程管理处钱萌萌江苏省骆运水利工程管理处储伟杰江苏省泰州引江河管理处李松鹤松辽水利委员会察尔森水库管理局陈擎环江苏省泰州引江河管理处刘艳江苏省骆运水利工程管理处周灿华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倪国安江苏省淮沭新河管理处三等奖(50名)何伟江苏省太湖地区水利工程管理处范顺芳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韩刚河北省石津灌区管理局黄忆南安徽省淠史杭灌区管理总局耿伟轩江苏省秦淮河水利工程管理处蔡平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尹培江苏省骆运水利工程管理处孙旭江苏省太湖地区水利工程管理处韩前才江苏省骆运水利工程管理处宋峰江苏省淮沭新河管理处周琪慧江苏省泰州引江河管理处朱珠宁夏回族自治区唐徕渠管理处王兴国辽宁省清河水库管理局张宇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蒋宇江苏省骆运水利工程管理处鲍书娜江苏省骆运水利工程管理处刘丹慧江苏省淮沭新河管理处张璇江苏省骆运水利工程管理处洪涛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冯彦维辽宁省清河水库管理局牛金洲辽宁省汤河水库管理局魏强林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黄雪娇江苏省太湖地区水利工程管理处王雪芳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姚锐辽宁省清河水库管理局杨逸君江苏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钱均江苏省骆运水利工程管理处季炜理江苏省骆运水利工程管理处李蕴升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聂慧霞河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李文明江苏省淮沭新河管理处王硕江苏省骆运水利工程管理处林立江苏省淮沭新河管理处沈芳芳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田艺河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马贤烨江苏省骆运水利工程管理处吕晓波江苏省骆运水利工程管理处胡婷安徽省淠史杭灌区管理总局赵世洋河南省水利第二工程局季伟伟江苏省骆运水利工程管理处罗静河南省水利第二工程局刘影辽宁省汤河水库管理局张加雪江苏省泰州引江河管理处张迪江苏省骆运水利工程管理处李淮东江苏省太湖地区水利工程管理处陈卫冲江苏省太湖地区水利工程管理处孙丹丹江苏省淮沭新河管理处辛华荣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谭建国江苏省骆运水利工程管理处汤正军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鼓励奖(120名)赵龙北京市潮白河管理处吴菲菲北京市潮白河管理处王星北京市潮白河管理处刘英华天津市引滦工程于桥水库管理处李旭天津市西青区津西水利排灌所肖雪天津市永定河管理处(水务局物资处)白松河北省桃林口水库管理局李殿雄河北省石津灌区管理局王彪河北省岗南水库管理局张彪山西省汾河灌溉管理局武旭山西省三门峡库区建设工程局卜中尧山西省汾河灌溉管理局崔永波内蒙古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罗新燕内蒙古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杜天一内蒙古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刘涛葫芦岛平山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李明葫芦岛平山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祝连娣葫芦岛平山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孙慧敏长春市石头口门水库管理局田辉长春市石头口门水库管理局明亮吉林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刘长彬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杨禹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王春秋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徐桂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水闸管理署陈志莉上海市浦东新区水闸管理署缪勇上海市浦东新区水闸管理署刘阳生江苏省太湖地区水利工程管理处冯桂田江苏省淮沭新河管理处姜爱军江苏省骆运水利工程管理处张伟浙江省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谭杰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郁琴卫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俞明媚安徽省淠史杭灌区管理总局汪海安徽省淠史杭灌区管理总局刘庆生安徽省淠史杭灌区管理总局陈夏颖福建省九龙江北溪管理局曾佳福福建省泉州市山美水库管理处黄丽娜福建省九龙江北溪管理局代超修水县水利电力局邱泽华赣州市水利水电建筑装饰总公司杨泽江西佳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玉法山东省淮河流域水利管理局尹凯山东省淮河流域水利管理局于丹济南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赵卫平河南省水利第二工程局宋海洋河南省水利第二工程局王振江河南省水利第二工程局李诗怡襄阳市三道河水电工程管理局杨立涛襄阳市三道河水电工程管理局雷群襄阳市三道河水电工程管理局张开湖南益众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庹津豪湖南兴禹建设有限公司李小明湖南兴禹建设有限公司常鑫广东省西江流域管理局胡洁婷广东省乐昌峡水利枢纽管理处罗力谦广东省乐昌峡水利枢纽管理处梁宁玉林市水文水资源局杨洋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水利局覃禹铖贵港市水文水资源局洪青陆三亚市污水处理公司黎燕妮三亚市污水处理公司邱海婵三亚市污水处理公司陈贵怀万盛经开区水务局胡怡轩璧山区水务局王文丽荣昌区水务局杨建坤四川省都江堰东风渠管理处梁灿自贡小井沟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吴秋诗四川省都江堰东风渠管理处赵贤绍盘县四格彝族乡水利水保站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岩土工程周志辉有限公司涂丹丹贵州省建维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王景丹云南水投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有限公司成俊云南水投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有限公司王丽红云南水投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有限公司扎西顿珠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错那县水利局张辉西藏自治区旁多水利枢纽管理局高明志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错那县水利局曹岩陕西省石头河水库灌溉管理局党艳斐陕西省桃曲坡水库灌溉管理局周倩云陕西省石头河水库灌溉管理局刘万军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刘立昱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雷旺义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刘高俊青海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韩娜青海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范晓辉青海省海南州水利局代纪宇宁夏回族自治区盐环定扬水管理处郭永灵宁夏回族自治区盐环定扬水管理处张自平宁夏回族自治区唐徕渠管理处陶睿新疆克孜尔水库管理局吕小愚新疆昌吉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辜国凤新疆克孜尔水库管理局张雪哈密十三师水务管理有限公司周佺哈密十三师水务管理有限公司崔家宁哈密十三师水务管理有限公司杨亚峰陆水试验枢纽管理局杨少军汉江集团水电公司谢银华陆水试验枢纽管理局万俊河南黄河河务局陈瑞涛河南黄河河务局万嵩河南黄河河务局王露淮河水利委员会治淮档案馆杜森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陈月华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梁永君水利部海委引滦工程管理局田伟水利部海委引滦工程管理局冯晓波水利部海委引滦工程管理局张铭一广西右江水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梁文滔广西右江水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陈洁广西大藤峡水利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仲鑫鑫松辽水利委员会察尔森水库管理局仲崇玉松辽水利委员会察尔森水库管理局刘涛嫩江尼尔基水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孙腾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戴安劼太湖流域管理局综合事业发展中心潘明祥太湖流域管理局水利发展研究中心向俊东重庆三峡水利发电有限公司林军重庆三峡水利发电有限公司向威重庆三峡水利发电有限公司洪亚飞黄河小浪底水资源投资有限公司刘强黄河小浪底水资源投资有限公司张建峰小浪底水利枢纽管理中心竞赛贡献奖(10名)张成青岛市水利局西海岸供水管理处马义海宁夏六盘山水务有限公司王家洪宾川县水务局吴冬蓉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雷鸣江西欣语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俞芬芬上海松东水环境净化有限公司杜丽萍安徽省驷马山引江工程管理处黄帅湖南华纬水电工程公司吴超越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瞿光祥湖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二、单位竞赛奖(50名)江西鄱信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凌云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黄河河务局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江西铜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腾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省泰州引江河管理处安徽省水文局云程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西佳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渱泰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省骆运水利工程管理处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河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湖北省水文水资源局安徽省淠史杭灌区管理总局江西金峰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东黄河河务局江西晶太水利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瑞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省汉江河道管理局宁夏诚捷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与管理局(筹)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固海扬水管理处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务局江西省降龙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璧山区水务局浙江天泽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盐环定扬水管理处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丹江口水力发电厂江西欣语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江西奕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共青城永达水利建筑有限公司赣州康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水利部海委引滦工程管理局辽宁省观音阁水库管理局汉江丹江口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石头河水库灌溉管理局綦江区水务局巴南区水务局辽宁省大伙房水库管理局有限责任公司肥东县水务局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工程管理处)三门峡黄河明珠(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水文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秦汉渠管理处三、组织奖(15名)松辽水利委员会淮河水利委员会长江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江西省水利厅重庆市水利局江苏省水利厅湖北省水利厅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安徽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湖南省水利厅辽宁省水利厅山东省水利厅河北省水利厅北京市水务局(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部直属单位)。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区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区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区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2.18•【字号】綦江府办发〔2020〕50号•【施行日期】2020.1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安全监管正文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区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各有关街镇,区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切实加强綦江区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维护全区油气长输管道安全,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责,有关单位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现将《綦江区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2月18日綦江区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切实加强綦江区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确保全区油气长输管道运行安全,特建立綦江区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工作目标联席会议在区政府领导下,研究部署辖区内油气长输管道保护重点工作,督促检查本区部门和管道企业履行管道保护职责,指导管道沿线镇街开展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协调解决辖区内油气长输管道保护重大问题,全面推进我区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与经济社会协调与发展。

二、组织保障联席会议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经济信息委牵头,区经济信息委主要领导为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下设联系会议工作小组,负责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由区经济信息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安全综合科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23—48662361。

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

成员单位:(一)区级部门: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公安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林业局。

(二)相关镇街:安稳镇、赶水镇、扶欢镇、三江街道、古南街道、文龙街道、通惠街道、新盛街道。

重庆市水土保持学会

重庆市水土保持学会

渝水保学会〔2008〕8号
重庆市水土保持学会
关于公告学会常务理事、理事和
团体会员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农机)局及有关单位: 重庆市水土保持学会已于2008年1月25日经重庆市民政局批准成立,并经重庆市水利局党组渝水党〔2007〕77号文件批准首届领导组成人员由张崇庆任理事长、易定明、孔德树、唐学文、江东任副理事长,唐继斗任秘书长,黄建辉任副秘书长。

为了进
一步完善重庆市水土保持学会组织机构建设,便于学会尽快开展相关工作,按照《重庆市水土保持学会章程》的规定,根据各有关单位的申请,经重庆市水土保持学会理事长会议研究决定,重庆大学等21个单位(名单见附件1)被确定为重庆市水土保持学会常务理事单位,重庆市农技推广总站等24个单位(名单见附件2)被确定为理事单位,重庆市涪陵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院(见附件3)等41个单位被确定为团体会员单位,现予公告。

同时,重庆市水土保持学会理事长会议还研究,聘请朱宪生、邓美荣同志为名誉理事长。

附件:1.重庆市水土保持学会常务理事单位及常务理事名单
2.重庆市水土保持学会理事会单位及理事名单
3.重庆市水土保持学会团体会员单位名单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水土保持学会组织建设通知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2008年11月26日印
(共印110份)
附件1:
重庆市水土保持学会
常务理事单位及常务理事名单
附件2:
重庆市水土保持学会理事会单位及理事名单
附件3:
重庆市水土保持学会团体会员单位名单
重庆市水土保持学会团体会员单位名单。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和成立綦江区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等5个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和成立綦江区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等5个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和成立綦江区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等5个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9.02•【字号】綦江府办〔2020〕41号•【施行日期】2020.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兵役制度,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和成立綦江区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等5个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綦江府办〔2020〕41号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在綦市属机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和成立綦江区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等5个区级议事协调机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的区级议事协调机构1.綦江区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姜天波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副组长:施崇刚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何先进区委常委、区人武部政委郭继勇区人武部部长杜永平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成员: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教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健康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人武部、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是区级领导的,为常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区政府征兵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武部,由区委常委、区人武部政委何先进,区人武部部长郭继勇兼任办公室主任。

2.綦江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姜天波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常务副主任:施崇刚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蒋华江区政府副区长副主任:陈雪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江宗华区应急局局长袁美军区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成员: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国资委、区林业局、区供销合作社、区大数据发展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气象局、中邮重庆市綦江分公司、区总工会、区妇联、区科协分管(联系)负责人。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人民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人民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人民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4.17•【字号】綦江府办〔2018〕16号•【施行日期】2018.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人民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綦江府办〔2018〕16号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在綦市管单位:经第二届区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调整区政府领导分工,现将调整后的分工通知如下:姜天波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

主管编制、审计工作。

主管部门:区编办、区审计局。

联系:区人大、区政协、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工作。

马超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政务督查、发展与改革、财政、统计、机关事务、行政审批、金融、国有资产管理、招商、保险、税务、行政学校、人武工作。

协助分管编制、审计工作。

分管部门: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电子政务办)、区督查室、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机关事务局、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区金融办(区国资委)、区行政学校、南州投资公司。

联系:区人武部、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雷瑞宏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分管教育、科技、人力社保、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档案、史志工作。

分管部门:区教委、区科委、区人力社保局(区社会保险局)、区卫计委(区爱卫办、区红十字会)、区档案局(区档案馆、区地方志办)。

联系:区科协、区计生协会。

蒲德洪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分管农业及农村、农机、水利、林业、气象、供销、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分管部门:区农委(区农综办、区扶贫办)、区水务局、区林业局、区供销社、南州水务集团公司。

联系:区气象局。

杜永平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分管公安、司法、信访、稳定、保密、消防工作。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解决电子政务办公系统运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解决电子政务办公系统运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解决电子政务办公系统运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水利局•【公布日期】2008.05.15•【字号】渝水办[2008]24号•【施行日期】2008.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解决电子政务办公系统运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渝水办〔2008〕24号)各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农机)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市水投集团:我局新版电子政务办公系统于2008年3月24日开始试运行,至今系统整体情况运行良好。

鉴于全市水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有些区县水务主管部门已更名为水务局,导致2005年统一制作的电子公文印章与区县实际不符;同时,市局也因机构调整,增加了新的处室,这些新增处室没有制作电子公文印章,导致有关处室和区县无法及时下载市局电子公文。

为及时妥善解决出现的情况,保障公文的严肃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及时妥善制作电子公文印章(一)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局有关处室根据工作实际,自行与法定印章主管机关衔接,按照旧版模式,及时制作新版电子公文印章,其制作费用自理;(二)新版电子公文印章仍使用市局统一分配的编码(详见附件1),保障印章的严肃性;(三)新版电子公文印章制作完成后,旧印章请及时邮寄回市局办公室,并附作废说明。

二、及时下载电子公文套头为规范电子公文运行,市局专门制作了电子公文下载打印套头和电子公文上报标准格式模板(详见附件2、附件3),请各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农机)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市水投集团严格按照既定的格式执行。

联系人:纪勇贾镭联系电话:8907926589079264附件:1.重庆市水利局电子政务办公系统电子公章印章编码2.重庆市水利局电子公文打印套头(略)3.重庆市水利系统电子公文上报标准格式模板(略)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二○○八年五月十五日附件1:。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城区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城区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城区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7.28•【字号】綦江府办发〔2020〕30号•【施行日期】2020.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城区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新修订的《重庆市綦江区城区防汛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7月28日重庆市綦江区城区防汛应急预案二〇二〇年七月目录1 总则 41.1 编制目的 41.2 编制依据 41.3 适用范围 41.4 工作原则 42 城区防洪风险性分析及设施概况 52.1 社会自然经济概况 52.2 洪涝特征及灾害 52.3 城区防汛工程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52.4 主城区防洪重点区域 63 组织体系 63.1 领导机构 63.2 成员单位 64 预防、监测、会商、报告 74.1 预防 74.2 监测 84.3 会商 94.4 报告 95 预警发布及响应 105.1 预警级别 115.2 应急响应 125.2.1 总体要求 135.2.2 IV级(一般)应急响应行动 135.2.3 III级(较大)应急响应行动 165.2.4 II级(重大)、I级(特别重大)应急响应行动 20 5.3 新闻发布 265.4 持续应急响应 265.5 应急结束 266 后期处置 276.1 灾情报告 276.2 救灾措施 277 保障措施 287.1 应急队伍保障 287.2 抢险救援物资装备保障 297.3 应急通信保障 307.4 交通运输保障 307.5 医疗卫生保障 307.6 电力、燃气保障 307.7 治安保障 307.8 资金保障 308 宣传、培训、演练 318.1 宣传 318.2 培训 318.3 演练 319 附则 329.1 制定与解释 329.2 预案实施 329.3 奖励与惩戒 329.4 应急通讯录 3210 附录 3410.1 城区防汛预警及应急响应发布规范格式 3410.2 城区防汛应急结束规范格式 3610.3 綦江区防洪预警信息发布通知单规范格式 381 总则1.1 编制目的规范我区城区防汛应急管理和处置程序,科学、合理、有序、高效地开展防汛抢险,最大限度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区分散式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区分散式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区分散式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3.31•【字号】綦江府办发〔2017〕22号•【施行日期】2017.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基本建设正文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区分散式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7〕22号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和市上有关要求,为明确分散式供水工程建设管理职责,进一步提升居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綦江区分散式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31日綦江区村镇分散式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区村镇分散式供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根据《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区村镇各类分散式供水工程的建设、管理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村镇分散式供水工程,是指以一户或几户为独立供水单元且供水人口在二十人以下,由用水户自管自用的小型供水工程,具体包括:引泉、分散供水井、引蓄灌溉水、雨水集蓄等供水形式。

第四条村镇供水规划与建设应始终坚持以集中式供水为主,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为重点。

受水源、地形、居住、电力等条件限制,不适宜建造集中式供水工程的,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划建设分散式供水工程。

工程建设资金,由投资人或受益人筹集,各级视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第五条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统筹本辖区内的分散供水工程的规划编制、申报、技术培训等工作,具体办法由街镇制定。

第六条鼓励研究、推广应用村镇分散式供水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供水水质。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七条各村民委员会在编制村镇分散式供水工程规划时,应结合村民意愿,充分考虑水源、地形、居住、电力等条件,因地制宜规划合适的供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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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水务局关于2017年度“禹王杯”水利综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市水利局: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水利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禹王杯”水利综合目标任务,扎实开展水利前期工作,着力推进水利设施建设,不断强化水利安全管理,进一步深化水利改革,切实加强水利执法,圆满完成了全年计划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经自查,我局“禹王杯”水利综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不扣分。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扣分指标(自查不扣分)(一)前期工作(自查扣分:不扣分)1.规划成果质量评价。

均按时完成,没有因不满足质量要求被退回要求修改完善的。

2.前期工作成果质量评价。

三江段堤防于8月29日完成初设评审,得分66.6分;桥河段堤防于8月29日完成初设评审,得分75.8分;两段堤防工程求得算术平均值为71.2分。

3.完成约束性项目前期工作。

(1)重点项目分阶段考核。

2017年重点水源项目中型水库福林水库,目标任务是2017年12月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并上报,目标性质是突破性;2017年4月15日完成规划方案审查,于2017年9月26可研评审专家踏勘现场,交换意见后设计单位修改报告,并完成上报。

(2)面上项目分类考核。

按照渝水〔2017〕5号确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城乡防洪工程主要支流綦江区沙溪河段防洪护岸综合治理工程等6处突破性项目和綦江区三江河段防洪护岸综合治理工程等4处约束性项目的前期工作。

(二)投资计划完成情况(自查扣分:不扣分)1.按照《重庆市水利投资计划执行考核办法》,依据中央水利建设投资统计月报(直报系统)、水利建设投资统计月报(全口径)进行考核。

按时统计上报中央水利建设投资统计月报(直报系统)、水利建设投资统计月报(全口径)。

2.重大水利工程在年底前完成年度中央投资计划的90%以下,其他水利项目在年底前完成年度中央投资计划的80%以下,分别扣1分。

按计划完成总投资7.5289亿元,完成投资7.53269亿元,占计划投资的100.1%。

3.积极配合规计处牵头接受国家有关部委对投资计划执行等各项检查或其他重点工作,并无重大问题的,一次抵扣扣分0.1分。

2017年规计处牵头接受国家有关部委对投资计划执行等各项检查或其他重点工作不涉及我区。

(三)水利资金投入及使用管理(自查扣分:不扣分)1.水利资金投入管理。

(1)当年市级以上下达投资计划要求区县投入(自筹)资金足额落实到位情况:2017年我区无区县投入(自筹)资金项目;(2)市级切块区县资金在两个月内分解下达情况:2017年我区分别于2017年1月23日分解下达了市级维修养护资金480万元,2017年8月17日下达了水利发展资金430万元,均在规定时间内分解下达了资金计划;(3)预算执行率(支付率)达到规定进度情况:2017年我区水利项目投入计划的资金实际支付率达到上报投资完成额的93.62%,超过规定进度。

2016年投入计划的资金实际支付率达到上报投资完成额的106.52%,超过规定进度。

2.水利资金监督使用管理。

(1)当年竣工验收项目完成审计情况:今年我局竣工验收项目已全部完成审计;(2)当年审计、稽察、财政绩效评估等揭示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情况:今年已全面完成各类审计、稽察、财政绩效评估等揭示问题的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自查扣分:不扣分)1.重点水利工程年度任务完成情况。

2017年我区无市级在建重点水利工程。

2.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活动中的质量管理。

无因工程质量问题被国家部委通报,被市级通报;无因群众举报质量问题并经查证属实;对监督检查发出的整改通知已及时整改;无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经“飞检”不合格。

按时开展“汛前质量检查”及“质量月”活动,并按时报送相关资料,2016-2017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结果为A级。

3.重点水利工程安全及建设日常管理。

2017年我区无市级在建重点水利工程,无工程建设被通报,工程报表或相关总结及时真实报送,无不良影响。

(五)移民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自查扣分:不扣分)1.水库征地移民安置管理。

2017年我区无移民安置验收任务。

2.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资金累计结余率0.9%;2016年项目竣工验收率100%;2017年项目完工验收率100%;准确全面按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100%按期足额发放移民直补资金。

3.日常工作。

按时完整准确上报业务资料和报表,没有被市级及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出现因水库移民工作移民群众到部、到市集访或个体上访情况。

(六)水利工程管理(自查扣分:不扣分)1.已成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深化小型水利工程改革、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试点工作。

2017年我区未纳入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试点区县,但实际已开展区直管的18座小(一)型水库和4座小(二)型水库管理物业化管理工作。

2.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和安全监测。

2017年我区没有市级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建设任务;2017年未下达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任务,实际已完成9座小(一)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

(七)水利信息化建设(自查扣分:不扣分)1.已成系统运行管理及维护情况。

(1)按照渝水办资源〔2016〕1号文件要求,每月8号前通过水资源监控系统信息平台上报上月新发取水许可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查情况或水资源费征收进度月报表;(2)防汛抗旱指挥系统计算机主干网络、视频会商系统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工作(未更换运维联系人,未因我区自身原因造成主干网或视频会商系统故障,按时配合做好视频会议测试);(3)足额落实水文站年度运行维护经费,做好水文站运行维护工作,与维护单位签订合同,按时保质做了汛前巡检、月维修维护及年度总结报告2.在建工程配合完成情况。

积极配合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重庆(2016-2018年)项目中取水户水量、水源地水质监测相关建设任务。

3.信息安全事故情况。

全区水务系统自建网站和信息系统未发生信息安全事故。

(八)农村水利工作(自查扣分:不扣分)1.民生水利。

(1)项目建设管理。

山坪塘:100%完成350口山坪塘整治,验收质量合格率100%,100%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经费。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我区2017年计划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0处,批复投资4138万元,目前东溪镇紫、新盛正自等10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主体工程全面完工,项目完工验收率100%,工程质量合格率100%,有效改善6.58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全区共计建成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499处,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供水人口65.607万人,全区农村集中供水率为94.2%,农村自来水普及率81%;区级成立了“綦江区农村饮水安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个镇街成立了水务服务管理站,形成了全区供水技术服务体系,区财政每年落实145万元用于工程维修补助及运行补贴,110万用于全区308个村村级管水员管护工资,保障了工程持久安全运行,全年未出现供水安全生产事故,用水户满意度较高,同时,我区各类报表上报及时、完整准确;我区将农村饮水安全供水水质合格情况作为解决农村饮水安全的前置来抓,2017年与区卫计委签署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合作协议,形成部门联动机制,在丰水期和枯水期,区水务局与区疾控中心对30个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开展了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监测,经检测供水水质合格率达72.5%;区政府2017年3月31日出台了《綦江区村镇分散式供水工程管理办法》(綦江府办发〔2017〕22号),批复了《重庆市綦江区村镇供水集中式供水工程名录》并在媒体上进行了公布,严格按公布名录数量完成了村镇供水工程确权登记工作和落实运行管护主体;我区村镇供水工程均已完成水价制定工作,属渝綦水务、南州水务管理的工程统一由区物价部门核定水价,村社自行管理的集中供水工程由村委会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照确保工程自我维持、良性运行的要求,合理制定水费。

高效节水灌溉:2017年无灌区项目建设任务,我区不属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区。

大中型灌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482,达到年度目标任务值,足额落实系数测算工作经费,签订技术支撑合同,落实了技术支撑单位,按照要求开展毛(净)灌溉水量测工作;我区无大型灌区项目,朝阳中型灌区已完成竣工验收和财务决算审计;按时全面准确完成管理信息系统(中型灌区子系统)填报;各级稽察、检查、审计中未发现重大问题。

(2)群众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100%。

山坪塘整治、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均未发生被媒体负面曝光情况;没有群众到市级相关部门群访、集访情况。

2.农田水利改革。

(1)农业水价改革。

2017年我区不属于改革试点区。

(2)小型水利工程确权颁证。

扎实开展小型水利工程确权颁证工作,山坪塘以纳入2011年水利普查的山坪塘确权颁证率和以纳入2015年报的日供水20-1000吨的集中供水工程确权颁证率均达到100%。

(九)水利扶贫工作。

(自查扣分:不扣分)我区不属于考核范围。

(十)水资源保护工作。

(自查扣分:不扣分)1.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日常监管。

(1)严格按照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地表水一般取水按0.1元/m3,发电取水按0.005元/KW·h;地下水按0.2元/m3每季度征收水资源费,截止2017年12月25日,共计征收水资源费595万元。

(2)严格按照取水审批程序颁发取水许可证,按照水资源论证审查—出具专家意见—提交取水申请资料—下达取水审批批复—提交取水工程验收资料—开展取水工程验收—录入取水许可登记系统—层层审核—打印发证的程序进行新办或重大变更的取水审批;下发《关于开展2017年取水许可有效期届满延续工作的通知》(綦水〔2017〕81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延续取水工作,目前已开展水资源论证23个,新办取水许可证3个,重大变更18个,一般变更2个,延续审批66个,未有取水许可证超期的情况;年初对所有取水户下达了2017年取水计划,严格控制用水总量,目前未发现有超计划或超许可量的情况。

2.水资源保护。

(1)已编制完成《重庆市綦江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方案》,并取得区政府批复同意,已印发相关单位。

(2)每月对松坎、镇紫街、独石沱、安稳、化肥厂上游、綦中、桥河、石溪口、珠滩等9个国控水功能区,五布河綦江巴南缓冲区、福林河黔渝缓冲区、新盛河保留区、羊渡河开发利用区、清溪河开发利用区等5个区县级水功能区,鱼栏咀、藻渡、三江等3个饮用水源地,进行了204次水质监测,监测水质达标率100%(按双因子指标),并按时上报检测数据。

3.水资源节约。

(1)綦江区属于没有节水型社会建设任务的区县,已编制完成《綦江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通过专家评审送区政府下达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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