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杰:自由主义与基督教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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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杰:自由主义与基督教思想
——读《哈耶克传》札记
一
英国作家阿兰•艾伯斯坦在《哈耶克传》中写道:在哈耶克成长的过程中,没有得到什么宗教方面的指导。他的父母都是正式的罗马天主教徒,但他们却从来没有带他上过教堂。学校中有一点宗教教育,但那只是最低限度的。他和弟弟们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半强制性弥撒,那使他们经常与学校当局闹别扭。不过,哈耶克也记得,年轻的时候,自己也有过某种“苦闷的感觉,因为他在忏悔与领圣餐时曾违反教规”。哈耶克回忆说,十三四岁那会儿,他请求他认识的每位神父向他解释,“他们所说的上帝”是什么意思,“没有一个人的解释让他信服。(大笑)这本来就是我的目的”。“到十四岁那年,我确信,没有人能够对‘上帝’一词给出合理的解释,因此,不管声称信仰上帝还是不信上帝,其实都是毫无意义的事。”
余注:每个人在其青少年时代都会经历一个“叛逆期”——当然也包括对上帝的反叛。上帝本来就是不可言说的,少年哈耶克却抓住任何一个神父和神学家都无法确定性地言说上帝来否定上帝的存在,这是一种自以为是的小聪明。中年以后,哈耶克经历了一段信仰的回归时期,他不再如此僭妄地谈论与上帝有关的事情。人必须对某些自己不知道的事物保持敬畏之心。
哈耶克青少年时代与基督教的疏远关系,亦是欧洲宗教衰落的一个显明的证据。无论是天主教还是新教,在二十世纪初对于像哈耶克这样绝顶聪明的知识分子来说,都已经缺乏真正的吸引力了。这是教会的问题,而非耶稣基督本人的问题。欧洲人对于基督教传统“久入芝兰之市而不闻其香”,教会也失去了应对时代困境的活力。而近代德意志文化以康德和黑格尔的理性主义为主轴,哈耶克生在其中,自然也不能例外。
后来,哈耶克承认自己是一名宽泛意义上的天主教徒,但他终生都未能接受一位位格化的上帝的观念。当然,这也并不妨碍他从基督教传统中吸取丰厚的思想养料。这种现象构成了欧洲知识分子身上一个有趣的悖论:他们大都对教会敬而远之,其思想学说中有不少攻击基督教的部分,但即使是这些部分,其实也是来源于基督教思想。换言之,即便像罗素这样的号称反对基督教的学者,也产生于基督教的思想文化背景之中,他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跟基本上不考虑彼岸世界的问题、标榜“敬鬼神而远之”的中国人相比,存在着本质的区别。
二
哈耶克注意到,个人主义构成了西方文明最重要的核心。从希伯来人提出所有人都是上帝平等的孩子的概念,到希腊人强调人文主义,到基督教关于灵魂不朽的观点,及由此而形成的人人都具有价值、基督爱每个人的观点,一直到罗马人提出的法律之下的平等思想——西方文明与其他文明不同并优于其他文明
的地方,正是它突出强调每个个体的重要性。哈耶克充满激情地指出,创造社会的中庸而终极的目标,就是要让个人“有机会和平而自由地建造属于自己的小世界”。它的目标不是比构成它的个人更高级的集体性整体,而是“至高无上的自由理想和个人的幸福”。
余注:个人主义与自由主义是一对具有密切相关性的概念。中国从来就没有个人主义的观念,中国人遵循的是一种群体性的伦理制度。孔子先将每一个人都安置在“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尊卑体系中,再阐明个人在此关系网络中的价值。换言之,如果某一个人不在此人际关系的体系之中,或者试图颠覆此体系,此人便毫无正面价值。而在基督教传统中,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造的,人因而具备了不容任何力量剥夺的自由和尊严。美国宪法曰:“人因被造而平等。”此句关键话语长期被错误地翻译为:“人生而平等。”其实,就现实而言,“人生而平等”乃是一个天大的谎言;而就逻辑推理而言,“生”与“平等”之间根本没有任何因果关系。人只有在“被造”的前提下,才能享有“平等”之权利。正如美国法学家弗里德里希在《超验正义——宪政的宗教之维》中所云,关于人权的阐述“包含了一个共同的内核:承认人自身拥有其固有的尊严,并因此有权获得实现其生命潜能的机会”。
必须捍卫“属于自己的小世界”。即便是一名在道德上完美无缺的统治者,也没有权力使用强制力量规范民众的道德生活。在政府权力不断扩张的当代社会,政教分离的真正指向应当是:任何一个政府都不能介入民众的心灵世界,任何一个政府都不能干涉公民的宗教信仰。哈耶克指出:“一个社会的成员,如果从各个方面都被塑造得只会做好事,他们是不配得到赞扬的。”他又说:“自由意味着可以做好事的机会。只有当一个人有机会做出选择的时候,才配得到赞扬或谴责。”在此意义上,“向雷锋同志学习”的号召只是独裁者的愚民政策而已,“雷锋”本身就是极权主义意识形态的一个牺牲品。而那些响应领袖的号召向“雷锋”学习的人,则成为受害者的受害者,即两重的受害者。当伟大领袖“君(王)师(祭师)合一”之时,也就是个人自由完全沦丧之是。因此,无论在何种情况之下,“不向雷锋同志学习”更应当成为公民无可指责的选择。
三
一九四七年,在朝圣山学社第一次会议上讨论的诸多题目中,有一个题目是《自由主义与基督教》。据后来担任朝圣山学社主席、并位朝圣山学社撰写历史的马克斯•哈特威尔说,哈耶克“觉得有必要解决自由主义与基督教之间的嫌隙”。
余注:朝圣山学社是以哈耶克为灵魂人物、以世界第一流的持守古典自由主义信念的学者组成的独立学术机构。这一机构坚持“议政”而“不党”,积极应对极权主义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扩张势态,“挺身而出,训练一支为自由而战的军队”。后来,其成员当中出现了多名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和若干国家的政治领袖,它深刻地影响了二十世纪下半叶世界的政治经济走向。
在该学社的第一次会议上,哈耶克即高度重视自由主义与基督教的关系,这
是哈耶克重新对基督教传统焕发热情的一个重要细节。基督教在哈耶克的思想中已经成为一种正面价值,它不是自由主义的敌人,而是其源头活水。
四
哈耶克的世界观中高扬人的精神——个人循着自由与真理追求一种适于他们自己和他人的生活的能力。用他的话说,这是乌托邦的,当然,他用这个词并不是指人们试图或期望得到本来就不可能的东西。它所欲获得的是尽可能好的东西。而且,这种认识于基督教的认识相通。在基督教中,生活中重要的是保持精神的纯洁,出于错误的理由做好事不能证明行为者之正当性;只有基于正当的理由做的事情才能算是正当的。对于个人来说,自由惟一的一条道路是合乎基督教教义的,那就是信仰自由和真理,通过自愿地从事正当行为来证明自己的信念。哈耶克可能并不是这样对自由作出论证的,但他的看法大致与此相同。
余注:哈耶克从来没有低估人的宝贵与独特,他对人性中自觉地趋向于真理的那一面,有着极其光明和乐观的估计,正如保罗说的那样,人类终将“因真理得自由。”在此意义上,他确实是一名乌托邦主义者。但是,哈耶克始终反对以集权主义政治、计划经济和信息控制为基本特征的社会主义制度(包括其左翼斯大林主义,其右翼纳粹主义),他不能容忍这种体制将人贬低成为一个个的、可以“计划”的数字,也不能认同革命者“以卑劣的手段达成崇高的目标”的自我标榜。
五
一九八零年十二月,哈耶克作为谒见新任教宗约翰•保罗二世的十二位信奉天主教的诺贝尔奖得主中的一员,与教宗谈话,讨论他们研究的课题,探讨天主教教义与科学之间的关系,“让教宗也来关注诺贝尔奖得主们依据自己专业领域的研究认为当代人所应面对的最急迫问题”。哈耶克就这次会见发表过一个声明,他说,他相信,诺贝尔奖得主们对于人类所能做出的“最大贡献”在于,提醒人们警惕“惟科学主义的谬误对人的价值的逐渐侵蚀。告诉我们的同胞们,科学技术并不是万能的,我们已经取得的成就要归功于约束我们欲望的那些道德规范,而这些道德规范从来不是我们自己为满足自己已知的享乐欲望而刻意设计出来的……”
余注:不必为尊者讳,哈耶克一直保持着强烈的虚荣心。他从来不拒绝甚至主动与政治及宗教领袖会晤,但这一选择“谄媚”和“热衷权力”无关——哈耶克曾拒绝了要他出任奥地利央行行长的邀请。哈耶克会见过推崇其经济思想的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和美国总统里根,也欣然接受了英国女王赐予的爵士封号。他在纯粹的学术范畴和公共政策领域之间游刃有余,他对大众最关心的那些热门问题从来不吝发表个人看法。
哈耶克深知,要让个人的观点影响社会,与政治人物和传媒保持一定的交往是必不可少的。他不是那种故作清高的、“神龙见尾不见首”式的知识分子。哈耶克在《自由宪章》中说过:“如果只考虑政治哲学家的观念对现实的直接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