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军维权调研报告
涉军案件法律援助(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军事改革的深入推进,军人权益保护日益受到重视。
涉军案件法律援助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旨在为军人及其家属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涉军案件法律援助的背景、意义、制度构建、实施现状及问题与对策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背景与意义1. 背景分析近年来,我国涉军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涉及军事秘密、军人犯罪、军事合同纠纷等各个方面。
这些案件往往涉及国家利益、军事秘密和军人个人权益,处理难度较大。
在此背景下,涉军案件法律援助制度应运而生。
2. 意义(1)维护军人合法权益:涉军案件法律援助能够确保军人及其家属在诉讼过程中获得公平、公正的待遇,维护其合法权益。
(2)保障军事秘密安全:通过法律援助,能够有效保护军事秘密,防止泄露国家机密。
(3)促进军事法制建设:涉军案件法律援助有助于完善军事法律体系,推动军事法制建设。
(4)维护社会稳定:通过及时解决涉军案件,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防和军队建设。
二、制度构建1. 法律援助主体(1)政府机关:政府应当设立专门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涉军案件法律援助工作。
(2)军队法律顾问:军队法律顾问作为军人合法权益的代表,负责为军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等服务。
(3)律师:律师作为法律援助的实施者,应当具备一定的军事法律知识,为军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2. 法律援助对象(1)现役军人:包括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义务兵等。
(2)退役军人:包括复员军人、转业军人、退伍军人等。
(3)军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在军人犯罪、军事合同纠纷等案件中,相关亲属也可以成为法律援助对象。
3. 法律援助范围(1)军事秘密案件:涉及军事秘密的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提供法律援助。
(2)军人犯罪案件:包括军人犯罪、军人职务犯罪等。
(3)军事合同纠纷案件:涉及军事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纠纷。
(4)军人权益保护案件:包括军人合法权益受损、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受损等。
法院“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汇报
法院“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汇报法院“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汇报近年来,我院始终把为军人、军属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坚持“为国防建设做贡献,为军人军属献爱心”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新时期司法机关拥军优属的新路子,于98年10月在全市法院率先成立了“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巡回法庭”,建立起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机制。
自巡回法庭成立以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涉及军人军属的案件28件,审结27件,执结11件,有力地保护了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维护了法律的权威,为推动“双拥”工作的开展和促进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我国军民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中形成的优良传统,是我党我军特有的政治优势。
近年来,随着国家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和公民依法维权意识的增强,涉及部队官兵及家庭的各类纠纷案件逐年增多,处理难度也日益加大。
院党组一班人充分认识到,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及时、公正地审理好涉军案件,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双拥”工作的具体体现,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对鼓舞军心,稳定部队官兵思想,提高部队战斗力,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为此,我们把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放到重要位置,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要求全院干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从事关部队建设和官(请登陆政法秘书网)兵思想稳定、事关国家国防建设的高度,公正、高效地审理好涉军纠纷案件。
为切实把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落到实处,我院于98年专门在原仙营法庭设立了“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巡回法庭”,明确由一名副院长主管,在不增加编制,不增加人员的前提下,从原民事审判庭、仙营法庭确定了3名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和1名书记员,专门负责审理属于我院管辖的各类涉及军人军属的纠纷案件。
2000年我院机构改革将原民庭和仙营法庭撤并后,他们又重新调整了巡回法庭组成人员,把巡回法庭建立在立案庭,专门负责涉军案件的立案登记、诉讼指导、审限跟踪和统计通报,并在审判业务庭指定一个合议庭,侧重审理涉军案件,继续担负起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重任。
涉军案件工作总结报告
涉军案件工作总结报告
近年来,涉军案件在我国逐渐增多,给军队管理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为了有效应对涉军案件,我军各级部队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以下是对涉军案件工作的总结报告。
一、案件排查和预防。
针对涉军案件的发生,我们加强了案件排查和预防工作。
通过加强对军人的思
想教育和心理疏导,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有效减少了一些案件的发生。
同时,加强对军队内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问题,预防了一些潜在的案件。
二、案件调查和处理。
对于已经发生的涉军案件,我们严格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
加强了对案件的调
查力度,确保了案件的真相大白,并严格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
同时,加强了对案件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了广大官兵对法律和纪律的认识,有效遏制了一些不良行为的发生。
三、加强军民合作。
针对一些军民矛盾引发的涉军案件,我们加强了军民合作,加强了与地方政府
和社会公众的沟通和协调。
通过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化解了一些矛盾,有效预防了一些案件的发生。
总的来说,针对涉军案件,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也要看到,涉军案件的形势依然严峻,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涉军案件的预防和处理工作,确保军队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希望各级部队和相关部门继续加强合作,共同努力,为涉军案件的有效防控作出更大的贡献。
军事问题全面调研报告
军事问题全面调研报告军事问题全面调研报告本次调研主要关注军事问题,旨在全面了解当前国际军事形势和军队建设情况,以为我国军事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首先,国际军事形势仍然复杂严峻。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间的冲突和竞争呈现多元化、复杂化的趋势。
各国逐渐提升军事力量,实施军事现代化建设,力争在国际上保持影响力。
特别是一些地缘政治热点地区的军备竞赛加剧了地区军事紧张局势。
其次,我国军队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近年来,我国军事实力持续增强,军事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
军队装备不断更新换代,新型武器装备和技术逐渐成熟。
军事训练水平不断提高,战斗力明显增强。
同时,我国积极参与国际维和行动,为维护世界和平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我们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军事技术迅速发展,特别是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发展给我国军队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
我们需要加快军事科研创新,发展新型军事装备和武器系统,提高军队信息化作战能力。
其次,军队人员培养和管理仍然存在问题。
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军事人才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任务。
此外,军队改革和现代化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和技术支持,如何优化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也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基于以上调研分析,我们提出以下建议:1. 加强军事科研创新,加大对关键技术的研发投入,提高我国军事装备和武器系统的自主创新能力。
2. 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军事人才,加强军事教育培训工作,完善军队人才评价和晋升机制。
3. 加强与国际军事组织的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军事合作活动,提升我国军队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4. 加强军队资源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总之,当前国际军事形势严峻,我国军队建设面临多重挑战。
但我们也有能力和信心应对这些挑战,不断提升军事实力,为维护国家安全和世界和平作出积极贡献。
涉军领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年度总结
涉军领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年度总结近年来,随着我国国防力量的不断发展壮大,涉军领域矛盾纠纷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为了维护涉军领域的稳定和谐,加强军民融合,我单位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通过多种方式推动涉军领域矛盾纠纷得到及时解决,为国防建设做出了贡献。
一、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制度为了更加有效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我单位对涉军领域矛盾纠纷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和制度。
这些政策和制度明确了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机制、责任分工、工作流程等内容,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依据和指导。
二、加强信息收集和存储工作为了及时掌握涉军领域矛盾纠纷的发生情况,我们加强了信息收集和存储工作。
通过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及时收集各个单位和个人涉军领域矛盾纠纷的信息,并进行分类整理和存档。
这为我们后续的排查和化解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依据。
三、建立协调机制,推动矛盾纠纷的化解为了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及时解决,我们建立了涉军领域矛盾纠纷的协调机制。
通过定期召开涉军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会议,协调各个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工作,推动矛盾纠纷的解决。
同时,我们还与相关领导部门和专业机构建立了联系,充分发挥专业人员的作用,为矛盾纠纷的化解提供专业指导和支持。
四、加强宣传教育,倡导和谐氛围为了防止涉军领域矛盾纠纷的发生,我们加强了宣传教育工作,倡导和谐氛围。
通过组织宣讲会、培训班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和普及国防政策法规,增强大家对涉军领域矛盾纠纷的防范意识和处理能力。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与媒体的合作,积极宣传和弘扬涉军领域矛盾纠纷成功解决的典型案例,推动形成社会上对涉军领域矛盾纠纷的关注和关心。
五、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提升工作能力为了进一步提升涉军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能力,我们加强了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
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培训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率等措施,提升了我们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内部沟通和协作,形成了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涉军领域矛盾纠纷的解决。
涉军维权调研报告
涉军维权调研报告涉军维权调研报告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关于涉军维权工作的调研报告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孙振美我国正处在改革开放后的稳步发展时期,这个时候,维护稳定的任务压倒一切,涉军维稳工作显得异常重要而艰巨。
洛龙区法院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法[202*]254号)、《河南省关于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豫政法[202*]91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涉军纠纷案件协调处理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意见》(豫高法发[202*]18号)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涉军维权工作,切实担负起维护一方社会稳定的重任。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院党组深刻认识到,依法行使涉军案件审判权是人民法院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大局的主要途径,是落实党的拥军优属政策的必然要求,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
作为审判机关,要把坚持公平公正执法与保护国防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把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与军地协调配合作为主要工作途径,认真贯彻党的有关政策,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充分考虑部队实际,切实履行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光荣使命。
为了落实好该项工作任务,经党组研究,我院专门成立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指派两位主管民庭的院领导任组长,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
另外,我院借鉴“汤阴经验”,结合本区涉军维权工作实际,专门抽调精干力量优先妥善处理涉军案件,在该小组下设“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设立在民事审判第三庭。
我院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是:把党的拥军优属政策落到实处,加强涉军维权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涉军维权工作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建立涉军维权长效机制,始终把为军人、军属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切实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军人权益保护专题报告
军人权益保护专题报告军人权益保护是一个重要的议题,关乎国家安全和军队建设。
下面是对军人权益保护的专题报告。
一、军人权益保护的重要性1. 军人是国家的重要支撑力量,他们在国家安全和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保护军人的权益,有利于激发军人的斗志和忠诚,增强他们为国家殚精竭虑的动力。
2. 军人的权益保护,直接关系到军队建设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只有军人在权益受到保护的情况下,才能更好地完成任务,提升军队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3. 军人权益保护还能够维护国家形象,向国民展示政府对军队的关心和支持,增强军民之间的连心和共识,推动国家和军队的团结和稳定。
二、军人权益面临的挑战1. 军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面临着高风险和极端环境,他们的身心健康处于相对脆弱的状态。
因此,需要加强对军人身心健康的保护,提供必要的医疗和心理支持。
2. 军人的人事安置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当他们退役或转业后,应该得到社会的关爱和帮助,鼓励他们继续发展自身能力,实现个人价值。
3. 军人家属的权益保护也是重要课题。
军人的家庭往往会面临长期分离和不确定性,需要社会的关爱和支持,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
三、军人权益保护的发展与措施1. 完善军人权益保障制度,确保法律对军人权益的保护无空白和歧视。
2. 加强对军人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
建立健全军人权益保护宣传教育体系,增强军人的自我保护能力。
3. 加大对军人的关心和支持力度,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和福利。
比如,提供优质医疗、教育和住房保障等服务,满足军人和家属的基本生活需求。
4. 加强军人权益保护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权益保护工作的有效实施。
建立健全投诉与申诉机制,加强对问题的处理和解决,及时回应军人权益保护的合理诉求。
四、军人权益保护的意义与展望1. 军人权益保护是国家法治建设和军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强军事业具有重要意义。
2. 通过加强军人权益保护,可以更好地调动军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军人的战斗力和忠诚度。
最新涉军维权工作汇报
篇一:2021加强涉军维权工作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军维权工作的通知人民解放军担负着保卫国家平安、抵御外来侵略、维护国家统一的神圣使命。
依法妥善处理涉军案件,大力加强涉军维权工作,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是人民法院新时期开展双拥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民法院为大局效劳、为人民司法的重要表达。
各级人民法院要站在维护国家平安和促进社会开展战略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涉军维权工作的重要意义,把依法妥善处理涉军案件、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作为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通过公正、高效的司法活动,为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要进一步做好涉军案件审判执行工作。
各级人民法院要牢固树立“涉军案件无小事〞的观念,依法、妥善审理涉军案件。
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获取、成心泄露军事秘密,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等犯罪,依法妥善处理涉及部队战备执勤、演习训练、国防工程建设、军事设施保护、军用土地权属、军事禁区管理等纠纷案件,依法惩办成心杀害伤害军人军属、诱骗拐卖军属、破坏军婚等案件,依法妥善处理涉及军人军属的婚姻家庭、农村土地承包等民事纠纷,确保军队、军事信息、国防设施平安,确保军队稳定。
要继续完善涉军案件 1诉讼“绿色通道〞,对涉军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尽快消除因涉军纠纷给部队建设带来的消极影响。
要深入贯彻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司法原那么,切实把调解贯穿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积极协调人武部门、部队政治机关,充分运用军地资源,增强案件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对于因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要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和军人所在部队的政治部门沟通,充分发挥他们在政治、组织等方面的优势,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要根据涉军案件的特点,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深入部队驻地和军属所在地巡回审理,为部队及军人军属提供诉讼便利。
要积极选聘军人、复退转业军人、军属担任人民陪审员,切实加强对涉军维权工作的参与和监督。
法律援助军人军属调研报告
法律援助军人军属调研报告法律援助军人和军属调研报告引言:军人是国家的守护者,他们为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付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贡献。
然而,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军人和他们的家属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和困境。
法律援助是一种为军人和军属提供法律帮助和支持的制度,本次调研旨在了解现有法律援助军人和军属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法律援助军人军属的现状1. 法律援助军人的范围根据军人的特殊身份和职责,法律援助军人的范围应该包括但不限于:军事刑事案件辩护、军人职务职务侵权、军人伤亡赔偿、军属财产继承等方面。
2. 现有法律援助军人的覆盖率调查发现,现有的法律援助系统在军事法律援助方面还存在着很大的不足。
部分军人因为资源有限,无法获得及时和有效的法律援助,导致他们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维护和保障。
3. 军属的法律援助需求军属是军人的重要后备力量,他们也面临着各种法律问题。
然而,当前的法律援助系统主要以军人为主要对象,并未将军属的需求纳入考虑范围,导致军属的法律援助需求得不到满足。
二、存在的问题1. 资源不足目前,法律援助系统存在资源紧张的情况。
在某些地方,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和设施都不足以应对军事法律援助的需求。
这导致了很多军人和军属无法及时获得法律援助。
2. 服务能力差由于法律援助系统中的工作人员技术力量不足,他们无法很好地为军人和军属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
这些工作人员对军事法律问题的理解和掌握不够深入,限制了他们的服务能力。
3. 法律援助机构缺乏专业性在某些地方,军事法律援助机构的组织和管理存在问题。
一些军事法律援助机构缺乏专业人士,他们缺乏对军队工作特点和法律规定的了解,影响了对军人和军属提供的法律援助质量。
三、改进和建议1. 资源投入加大对法律援助系统的资金和人才投入,提高军事法律援助资源的供给能力。
增加法律援助中心的人员编制和设施投入,确保军人和军属能够及时获得法律援助。
2. 提高服务质量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对军事法律问题的专业知识水平。
涉军维权情况汇报
涉军维权情况汇报
近年来,涉军维权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作为军队的一员,我们有责任和义务保
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需要及时汇报和解决涉军维权情况,以维护军人的尊严和利益。
首先,我们需要关注的是军人的工资福利问题。
在一些地方,军人的工资待遇
并不尽如人意,甚至存在拖欠工资、福利待遇不到位的情况。
这不仅影响了军人的生活质量,也损害了军队的形象和凝聚力。
因此,我们需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这些问题,争取得到公正的对待和合理的补偿。
其次,涉军维权还涉及到军人的伤残抚恤和安置安排。
在执行任务过程中,一
些军人可能会因公受伤或残疾,需要得到相应的伤残抚恤和安置安排。
然而,有些地方对于这些问题并不重视,导致军人的权益受到侵害。
因此,我们需要通过适当的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这些情况,争取得到合理的安置和抚恤待遇。
此外,涉军维权还包括了军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和权力监督。
在一些单位和部门,存在着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可能会损害军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需要积极参与权力监督,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确保军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总的来说,涉军维权情况汇报是一项重要的工作,需要我们密切关注军人的工
资福利、伤残抚恤和安置安排,以及权益保护和权力监督等方面的问题。
只有及时汇报和解决这些问题,才能更好地维护军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军队的稳定和团结。
希望各位同志能够认真对待这些问题,积极参与维权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军营环境。
部队涉军问题检查报告
部队涉军问题检查报告一、背景介绍近期,针对部队涉军问题,我单位进行了一系列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旨在全面掌握部队涉军情况,提高涉军工作水平,确保部队的忠诚与纪律,维护国家安全和军队形象。
二、检查范围与对象本次检查以我单位所辖的部队为对象,涵盖了军队招收与管理、军事训练、军队纪律执行等各方面内容。
同时,还对官兵的思想教育、制度建设以及军队与社会的联系等方面进行了综合检查。
三、检查内容与方法1. 招收与管理检查了招收新兵的程序与标准是否严格执行,是否存在违规招收、超编招收等问题。
同时,还关注了士兵档案管理、军籍登记与迁移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2. 军事训练对军事训练计划的制定与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估。
核查了各级单位对训练计划的指导与落实情况,检查了实战化训练的开展情况以及安全管理措施等方面的情况。
3. 军队纪律执行重点关注了军队纪律执行情况,包括官兵对军事纪律、行政纪律和工作纪律的遵守情况,发现并纠正各类违纪行为。
4. 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重点检查了军队思想教育工作,包括政治思想教育、军事科学理论教育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
同时,也关注了制度建设情况,包括军官、士兵权益保障制度、薪酬制度等。
5. 军队与社会联系核查了部队与社会单位、群众的联系与合作情况,了解了军队在维护地方稳定、抢险救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表现。
四、检查结果与问题整改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
包括招收标准不严格、军事训练计划执行不到位、纪律执行存在漏洞、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有待加强、与社会单位联系不够紧密等等。
根据发现的问题,我们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五、总结与建议通过本次检查,我们对部队涉军工作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并发现了问题和不足。
建议加大对涉军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军人的思想教育水平;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军队纪律执行;加强与社会单位的联系与合作,增强军队的凝聚力和执行力。
六、结语本次部队涉军问题的检查为我单位的涉军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指导和改进意见。
县涉军维稳工作情况汇报
县涉军维稳工作情况汇报根据上级要求,我县对涉军维稳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总结,并就相关情况进行汇报。
一、总体情况自去年以来,我县着力加强涉军维稳工作,充分认识到军队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通过加强与驻军的联系和协调,我县在涉军维稳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县的涉军维稳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存在种种挑战和问题,需要加强工作力度。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1.对涉军维稳工作的认识不足。
一些干部和群众对军队的作用和涉军维稳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消极态度和不积极配合的现象。
部分干部和群众对涉军维稳工作的法律法规知识掌握不够,存在不规范、不规范的行为。
2.落实军民融合不到位。
我县在军民融合方面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没有充分发挥驻军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在基层融合机制建设和工作推进方面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3.军民矛盾冲突频发。
我县存在一些地方的军民矛盾冲突频发,主要表现为土地征用、农民工资拖欠、军人事故引发的纠纷等。
这些矛盾冲突不仅影响了社会稳定,也给维稳工作带来了诸多隐患和压力。
4.对军队待遇和服务不到位。
在涉军维稳工作中存在着对驻军的待遇和服务不到位的情况,有的地方存在对驻军的歧视和不尊重现象,给了极大的不良影响。
三、解决措施1.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于涉军维稳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干部和群众对于军队的认识,增强他们的对于涉军维稳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
2.加强军民融合。
加大军民融合力度,完善相关机制和政策,促进军民融合机制建设和工作推进,充分发挥驻军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3.加强军民矛盾排查。
要加强对军民矛盾冲突的排查和化解工作,加强军队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建立健全军民矛盾排查和化解长效机制。
4.加强服务保障。
要加强对军队的服务保障,改善驻军的生活待遇和工作环境,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服务意识。
四、工作成效采取上述措施以来,我县的涉军维稳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维权调研报告范文
维权调研报告范文维权调研报告一、调研目的和背景维权是指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采取的相应行动。
在现代社会中,维权问题日益凸显,各行各业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维权需求。
本次调研的目的是了解公众对维权的认知程度和维权方式,探究维权困境以及寻找解决之道。
二、调研方法和样本选择本次调研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共设计了21个问题,内容包括维权认知、维权情况、维权成本、维权途径和维权建议等方面。
问卷调查于2022年3月15日至3月31日进行,共发放问卷1000份,回收有效问卷983份。
三、调研结果分析1. 维权认知问卷调查显示,89.6%的受访者表示了解维权的定义和意义,说明公众对维权有一定的认知。
然而,在维权方式方面,只有39.2%的受访者了解多种维权方式。
2. 维权情况受访者中,59.3%的人曾遇到过维权问题,其中最常见的问题是消费维权(42.1%),其次是劳动维权(25.6%)。
同时,41.8%的受访者表示曾经因为维权问题而遭受了经济损失。
3. 维权成本对于维权成本,62.8%的受访者认为维权成本较高,主要体现在时间和精力的消耗方面。
而认为维权成本较低的受访者则只占16.4%,其主要原因是他们能够寻求到专业的法律援助。
4. 维权途径受访者中,38.2%的人偏向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维权,而33.1%的人倾向于通过非法律途径,例如舆论压力、网络曝光等方式。
此外,28.7%的受访者表示对维权途径没有明确倾向。
5. 维权建议根据受访者的回答,他们提出了以下的维权建议:- 加强维权知识普及,提高公众对维权的认知程度;- 建立健全的维权机制,减少维权成本;- 提供更多的法律援助资源,为公众提供帮助;- 加大对侵权行为打击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结论和建议通过对调研结果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和建议:1. 公众对维权有一定的认知,但对于维权方式的了解还不够。
因此,应加大对维权知识的普及,提高公众的维权意识。
2. 维权成本高是维权困境的主要原因之一。
涉军案件法律问题(3篇)
第1篇摘要:随着我国军事领域的不断发展,涉军案件的法律问题日益凸显。
本文从涉军案件的定义、特点、常见类型、法律适用以及解决途径等方面进行探讨,旨在为涉军案件的处理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
一、引言涉军案件是指涉及军队、军事设施、军事活动以及与军事有关的其他领域发生的案件。
在我国,涉军案件的法律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由于涉军案件的特殊性,其处理过程需要遵循特定的法律原则和程序。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涉军案件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
二、涉军案件的特点1.敏感性:涉军案件涉及国家安全、军事秘密,处理过程中需严格保密。
2.复杂性:涉军案件往往涉及多个法律领域,如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处理难度较大。
3.特殊性:涉军案件的当事人通常是军人、军队单位或军事设施,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4.时效性:涉军案件的处理往往具有时效性,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三、涉军案件的常见类型1.军人违纪案件:包括违反纪律、违反规定、违反职责等。
2.军人犯罪案件:包括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盗窃、贪污、受贿等。
3.军事设施建设与使用纠纷案件:包括土地征用、拆迁补偿、环境污染等。
4.军事设施损害赔偿案件:包括军事设施损坏、军事设施使用过程中造成的损害等。
5.军事合同纠纷案件:包括军事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
6.军事保密案件:包括泄露军事秘密、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等。
四、涉军案件的法律适用1.刑法:涉军案件的处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2.军事法规:涉及军事活动、军事设施、军人等领域的案件,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法规》进行处理。
3.行政法:涉及军事设施建设与使用、军事合同等领域的案件,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进行处理。
4.民法:涉及民事纠纷、损害赔偿等领域的案件,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进行处理。
五、涉军案件的解决途径1.军事审判:涉军案件的处理主要依靠军事审判机关,即军事法院和军事检察院。
2.民事调解:对于涉及民事纠纷的涉军案件,可采取民事调解的方式解决。
关于涉军 情况汇报
关于涉军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我根据最近的工作情况,向您汇报一下关于涉军的情况。
近期,我们对涉军领域进行了深入调研和分析,以下是我们的调研情况和建议。
首先,我们对涉军领域的相关政策进行了梳理和分析。
根据最新的国家政策文件,涉军领域的相关发展要求越来越高,对于军事技术、军事装备等方面的要求也在不断提升。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政策的学习和理解,确保我们的工作符合国家的政策要求。
其次,我们深入调研了涉军领域的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
随着国家军事实力的不断提升,对于军事装备和技术的需求也在逐渐增加。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研发能力,加大对军事技术和装备的研究和开发力度,以满足市场的需求。
另外,我们还对涉军领域的竞争对手进行了调研和分析。
目前,国内外涉军领域的竞争对手众多,技术实力和市场影响力均不可小觑。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与竞争对手的比较分析,找出我们的优势和劣势,及时调整和改进我们的工作方向和策略,以保持在竞争中的优势地位。
最后,我们还对涉军领域的风险和挑战进行了全面的评估。
在涉军领域,技术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等都存在一定的挑战和隐患。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及时应对各种突发情况,确保我们的工作不受外部风险的影响。
综上所述,我们对涉军领域的调研和分析得出了以下几点建议,一是加强对政策的学习和理解,确保我们的工作符合国家的政策要求;二是加大对军事技术和装备的研究和开发力度,满足市场的需求;三是加强与竞争对手的比较分析,及时调整和改进我们的工作方向和策略;四是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确保我们的工作不受外部风险的影响。
以上是关于涉军的情况汇报,希望领导能够审阅并提出宝贵意见,谢谢!。
完善机制,保证维权效果
完善机制,保证维权效果篇一:涉军维权实现法律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涉军维权实现法律与社会效果的统一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国防和军队建设领域涉及的法律问题不断增多。
加强涉军立法,完善涉军司法机制,妥善处置涉军案件,切实保障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对缓解军人后顾之忧、增强军队凝聚力、提高部队战斗力、促进军地及军民关系和谐、保证国家长治久安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军民关系军人军属权益,是指国家给予军人军属应该享受的不容侵犯的权利,其中一些特殊的内容,含有对军人牺牲与奉献的补偿性质。
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军人职业的特殊性,切实维护好、保障好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维护和保障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维护和保障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是确保国家和人民安全、构建和谐军地军民关系的内在需要。
妥善处置涉军纠纷,加强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治保障,有利于解除部队官兵的后顾之忧,激发军人军属的爱国热情,促进部队建设,维护国防利益;有利于加强军地共建,促进军民团结,维护和谐稳定的军地、军民关系。
维护和保障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是执行涉军法规、实施依法治军的具体体现。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加强有关国防和武装力量的立法,初步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军事法规体系,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保障也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
国防法设专章对军人军属的保障和优待作了重要规定,为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军人伤亡保险暂行规定》、《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的出台,进一步强化了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保障。
维护和保障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既是推动国防和军队建设的现实需要,也是贯彻涉军法规、实施依法治军的具体体现。
维权成效还不够理想维权力度仍需要加大改革开放以来,涉军立法不断完善、执法得到加强、司法稳步推进,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保障取得显著进步。
但必须看到,法治层面的问题和不足依然存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涉军群体的调研报告
【关于涉军群体的调研报告1】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涉军群体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日益增多,特别是重点优抚对象,曾为国防建设事业做出过重要贡献,人数较多,身份特殊,影响力大。
做好涉军维稳工作,对于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现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对涉军信访问题开展了调研。
一、当前我县涉军信访的现状截止2017年5月底,我县退伍军人3000余人。
其中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伤残人员、“三属”(包括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核退役人员、年满60岁以上的农村籍退役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重点优抚对象1783人。
历年来,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在涉军信访工作方面,坚持标本兼治,畅通信访渠道,完善处置机制,从源头上化解了大量涉军突出矛盾,维护了我县社会和谐稳定。
但是,目前我县涉军信访仍处于易发态势,不和谐因素仍然不少,亟需引起高度重视。
1、利益诉求日益复杂。
涉军信访群体主要是参战退役人员、部分伤残军人和部分老退伍军人等,其上访诉求大多是为了个人或局部利益,包括解决就业问题、办理养老保险、和提高抚恤标准等,反映的问题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处理难度较大。
如:退伍军人要求在办理城镇养老保险时由政府补助;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因待遇过低,还比不上低保标准,要求提高待遇标准;重点优抚对象住院“门槛费”要求给予报销;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参加过战争的退伍军人也要求享受参战待遇;超过60岁且有劳动能力的部分退伍军人要求就业;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大部分退伍军人要求组织旅游等等。
反映的问题绝大多数都涉及到个人切身利益,且都明确要求为其解决实际问题。
2、信访形式趋于多样化。
当前涉军来信来访的形式已不局限于个人来信来访,联名信、匿名信、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的现象也明显增多。
此外,涉军群体在联络方面,也从过去的手机联系发展到利用互联网等方式,甚至采取战友联谊会或纪念特殊节日等形式,进行跨地区非法串联聚集活动,一些上访对象为达到目的,言行激烈甚至采取对抗性行为,要挟政府解决他们的不合理诉求。
试谈部队和军人军属涉法问题现状及对策调查报告(简约版)
试谈部队和军人军属涉法问题现状及对策调查报告试谈部队和军人军属涉法问题现状及对策调查报告为进一步做好法律拥军工作,依法维护部队和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最近,鼓楼区司法局联合区人武部组织召开了维护部队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座谈会,省军区政治部、省武警总队、省边防总队、南京政治学院、军区联勤部第16分部等10个驻区部队领导以及区委领导和区委组织部、区法院、区民政局、区劳动局等区双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议分析了当前部队和军人军属涉法现状和法律需求,区委领导对进一步做好区法律拥军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措施。
会后,区司法局又专门走访了部分驻区部队,进行了深入调研。
目前,全区现有驻区团以上部队31个,其中军以上单位5个。
近年来,法律拥军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围绕部队和军人军属的法律需求,通过各种方式依法维护部队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为深入研究和探讨解决新时期部队和军人军属涉法问题的对策和方法,下面谈几点粗浅认识。
一、部队和军人军属涉法问题现状。
近年来,随着地方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深入,随着国家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和市场经济的发展,部队和军人军属涉法问题呈逐年增多趋势,出现“五多五少”的现象,即涉法问题发生在战士身上的多,部队干部身上的少;发生在基层部队的多,部队机关的少;发生在农村兵身上的多,城市兵身上的少;发生在官兵家庭中的多,官兵本人身上的少;发生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多,发达地区的少。
调研中我们发现,目前部队和军人军属遇到的涉法问题主要集中在“新三难”上,即军属再就业难、涉法问题解决难、伤残军人安置难。
涉法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不兑现引发的涉法问题。
约占纠纷总数的46%,义务兵家属优待金被扣发、少发、不发现象较为普遍,尤其在农村地区。
根据政府有关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都有缴纳优待金的义务,家住农村的义务兵家属,由当地政府采取平衡负担的办法发给优待金,家住城镇的义务兵家属,按规定享受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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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关于
涉军维权工作的调研报告
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孙振美
我国正处在改革开放后的稳步发展时期,这个时候,维护稳定的任务压倒一切,涉军维稳工作显得异常重要而艰巨。
洛龙区法院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法[2010]254号)、《河南省关于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豫政法[2007]91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涉军纠纷案件协调处理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意见》(豫高法发[2008]18号)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涉军维权工作,切实担负起维护一方社会稳定的重任。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院党组深刻认识到,依法行使涉军案件审判权是人民法院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大局的主要途径,是落实党的拥军优属政策的必然要求,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
作为审判机关,要把坚持公平公正执法与保护国防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把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与军地协调配合作为主要工作途径,认真贯彻党的有关政策,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充分考虑部队实际,切实履
行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光荣使命。
为了落实好该项工作任务,经党组研究,我院专门成立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指派两位主管民庭的院领导任组长,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
另外,我院借鉴“汤阴经验”,结合本区涉军维权工作实际,专门抽调精干力量优先妥善处理涉军案件,在该小组下设“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设立在民事审判第三庭。
我院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是:把党的拥军优属政策落到实处,加强涉军维权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涉军维权工作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建立涉军维权长效机制,始终把为军人、军属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切实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二、我院涉军维权工作开展情况分析
近三年来,我院共审理涉军案件6起,涉案金额四十余万元,分析这6起案件的审理过程,主要呈现如下特点:
1、军人或军属是原告的居多,6起案件中有四起原告是军人或军属。
这也显示了随着社会法治进程的进一步发展,军人军属的维权意识正在逐步增强。
2、涉军的这6起案件中,2起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1起买卖合同纠纷,1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1起施工损害赔偿纠纷,1起离婚纠纷。
案件类型比较多样,不太集中。
充分体现了新时期军人军属参与社会角色的增加。
3、在涉案金额方面,2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涉案标的分别为13万元和5.6万元,1起离婚纠纷涉及房产约20余万元,1起买卖合同纠纷涉及金额5万元。
4、从结案方式上看,6起案件中有只有2起是以调解方式结案,这也充分反映对军人军属的法律帮助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从对以上我院涉军案件的分析可以看出,整体来说我院涉军维权工作机制运行良好,案件矛盾对立没有尖锐化,社会效果较好。
能取得以上成绩主要得益于近几年我们主要在以下几点上下功夫做好涉军维权工作。
1、加强涉军案件审判队伍建设。
我院主要选派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经验丰富、作风优良的业务骨干充实涉军案件审判队伍。
优先安排涉军案件合议庭成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通过参观座谈等活动,激发法官的爱国热情,增强他们的国防观念,掌握必要的国防知识,准确把握部队和官兵维权需求,提高我院涉军案件的审判水平。
2、畅通涉军案件诉讼绿色通道。
我院对涉军案件审判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结、优先执行,尽快消除因涉军纠纷案件给部队建设带来的消极影响。
对符合涉军案件立案条件的,我院务必做到快审快结,及时将诉讼材料移送到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
对确有困难的军人军属及时给予司法救助,切实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
3、深入扎实做好调解工作。
我院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深刻认识到:涉军审判要更加注重调解,要切实把调解优先原则贯彻于审判工作全过程。
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充分运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努力把涉军均分化解在诉讼之前。
该合议庭还在认真做好地方当事人调解工作的同时,通过部队做好军队一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引导军地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消除纷争。
重大涉军案件,积极协调部队政治机关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
4、调动执行部门的积极性确保生效裁判文书的及时执行。
切实加强涉军案件执行工作,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向军队一方当事人送达裁判文书时,释明有关法律规定,指导其及时申请执行。
三、现今法院涉军维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建议
调研中我们发现,虽然近三年来法院系统涉军维权工作开展的卓有成效,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但还有一些问题不容忽视:
1、出于对新时期社会稳定发展服务的考虑,近几年,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院相继下发有关涉军维权文件,但是个别人对涉军维权的积极意义缺乏应有的认识,认为专门成立涉军维权案件合议庭是维护军人“特权”,这些人对社会维稳和涉军维权的积极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还有些人认为,经历了几十年的发展,我国的法制制度已经相当完备,设立涉军维权合议庭是多此
一举,特别是在法院办案压力大、办案人员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此举更加重了法院的工作负担。
2、军地间的协调配合有待进一步捋顺。
做好涉军维权这项工作,光有法院的积极努力是不够的,在具体的操作中还需要军队的完美配合,但由于工作机制的差异,军地双方在办理这类案件时,协调配合上常出现脱节、错位等现象,影响了该项工作的有效运行。
3、由于工作环境的因素,一些军人、军属的法律意识不够强,这也是他们出现纠纷不及时处理的重要原因。
还有一些军人军属利益受到侵害害怕打官司,很多人选择息事宁人,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救助。
另外还有些军人军属解决问题的方法不当,结果小事变大事,有理变成没理。
针对以上问题,首先要端正思想,人民群众的思想要端正,军人军属的思想也要端正。
法院要加大对涉军维权工作的宣传力度,让群众对此有更多的了解,再由了解到认同。
另外各级法院要吸收军人军属单人陪审员,参与一些案件的审理,他们通过案件可以把学习到的东西在部队宣传,让多多的军人军属知法懂法。
法院也可以不定期到部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直接送法到部队。
其次,要完善军地协调机制。
各级法院要加强与驻地部队的联系沟通,有具体案件时通过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与涉案部队及时联系,争取部队的理解和支持。
最后,要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
对经济困难的军人军属,依法决定诉讼费的缓减免
交,对生活困难的军人军属,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给予必要救助。
需要法律援助的,应积极协调有关机构,及时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