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PPT-PPT文档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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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
• 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法;
•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 事项。
股份公司章程应当记载的事项(中国法)
• 公司名称和住所;
• 公司经营范围;
• 公司设立方式;
• 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 和注册资本;
• 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认购的股份数;
第三章 公司章程
本章结构
• 公司章程的概念 • 公司章程的性质 • 公司章程的特征 • 公司章程的作用
• 公司章程的模式 • 公司章程的内容 • 公司章程的修改 • 公司章程的效力 • 越权原则及其修正
知识点
• 公司章程的概念 • 公司章程的性质 • 公司章程的特征 • 公司章程的作用
• 公司章程的模式 • 公司章程的内容 • 公司章程的修改 • 公司章程的效力 • 越权原则及其修正
2、修改公司章程须以特别决议为之,即2/3 以上(含本数)表决权通过。
3、公司变更章程须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否 则对外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国法的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 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全体股 东)通过
2、股份有限公司 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到场的和委托的 表决权)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 是公司对政府的书面保证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十条
•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 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 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件。
•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 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 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具有独立的人格,有必要、有权利制 定基本和各项具体规章制度,以保持公司 和公司经营的稳定和发展。
3、公开性 • 公司章程需要登记,面向社会公开 • 股东可以查询,公司应当置备于公司 • 公司公开发行证券的,必须披露
四、作用
• 全面规范公司的组织和经营活动
• 相关主体权利与义务的基本文件
• 对内(股东)对外(第三人)表彰公司信 用
•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 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 期和议事规则;
• 公司法定代表人;
• 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 期和议事规则;
• 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 法;
• 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 股东大会认为需要规定的 其他事项。
我国目前存在的严重问题 • 行政主管机关提供标准文本,限制或
• 任意记载事项:法律未列举,当事人可以 自由设立,但必须符合:
不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 遵守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符合公司法原则和精神 符合公平正义原则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中国法)
• 公司名称和住所;
• 公司经营范围;
•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
• 公司注册资本;
职权、议事规则;
•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六、章程内容
依据其效力不同,可分为: • 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 相对必要记载事项 • 任意记载事项
• 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指法律列举必须记载
• 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指为法律所列举,但 不强制记载的事项。 从德、法、日的规定看,一般将发起人的 特别利益、设立费用、发起人的报酬、公 司期限、分公司的设立等列为相对事项。
一、概念
是公司必须具备的书面法律文件,是对 公司、股东、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具有 约束力的、调整公司组织关系和行为 的基本准则,被称为公司宪法。
二、性质:契约说和自治法说
• 契约说:制定是基于发起人的共同意思, 且制定后即对发起人产生约束力。
• 自治法说:不仅约束章程的制定者或者公 司的发起人,而且也当然约束公司机关及 新加入公司的股东,因此,具有自治法的 性质。
• 美国在分别由公司组织章程Articles of Incorporation 和章程细则(议事规则)Bylaws 组成。
• 上述英美法的前一个法律文件列出公司名 称、住所、营业范围、注册资本、公司性 质、股东等,用以指导公司与外部的关系, 被称为公司的外在宪章。
• 后一个法律文件记载公司内部运作的各项 细则,主要规定公司与股东的关系,因此 被称为公司的内部宪章,同时也被视为公 司与股东以及股东之间的契约。
禁止当事人记载任何任意记载事项。 • 公司法应是当事人意思自治与国家监
管的结合,上述错误做法,粗暴地侵 犯了当事人的缔约自由。
• 严重制约了公司治理的展开,不利于 当事人权利的保护。
• 充分暴露出主管机关的专横与无知, 行政权力泛滥无涯。
实例:中国银行章程
七、章程的修改
1、修改公司章程的权限专属于公司股东(大) 会
我国通说
• 学术界和实务界的通说认为公司章程是公 司自治性质的根本规则。
• 法定性 • 自治性 • 公开性
三、特征
1、法定性
• 设置的法定性 • 内容的法定性 • 效力的法定性 • 修改的法定性 • 登记的法定性
2、自治性
• 是发起人意思一致的产物,是合同自由在 公司法领域的体现
• 公司的各个环节和制度,浸透着发起人 (股东)的自由意志,都是在其意志下存 在和运营的。
八、章程的效力
1、时间效力 2、内部效力 3、外部效力
1、时间效力
(1)生效时间
A:对内,即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 理(包括发起人)的效力,自全体发起人 签章后生效;变更章程自股东(大)会决 议通过后生效。
B:对外,以公司成立时间或变更登记后为效 力产生时间。
(2)失效时间
以公司最后终结为准
2、内部效力
(1)对公司的效力
应当在章程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 动,否则构成越权。
(2)对股东的效力 A:股东权利的保护与控制 B:股东义务
五、模式
• 大陆法:单一模式(单个法律文件) • 英美法:复合模式(两个法律文件)
英美法的复合模式
• 英国分别由 Memorandum of Association 和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组成,前者翻译为“组 织大纲”、“组织简章”、“组织章程大纲”等, 后者翻译为“组织细则”、“组织章程”、“组 织章程细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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