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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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电力(菏泽)有限公司

企业标准

Q/CRPHZ-FP-ⅠB-003-04-2012 环保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2012-02-01发布2012-02-01实施

目录

目录............................................................................ II 前言............................................................................ III 环保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1)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术语 (1)

4 职责 (1)

4.1公司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职责 (2)

4.2发电运行部职责 (2)

4.3技术支持部职责 (3)

4.4环保专业工程师职责 (3)

5 管理内容和方法 (3)

5.1火电厂生产过程中环境保护技术监督 (3)

5.2规则 (5)

5.3有关规章制度 (6)

5.4环保有关报表上报时间: (6)

前言

为规范华润电力(菏泽)有限公司技术监督管理,使环保技术监督更加系统化、科学化、法制化,做到符合规范、流程清晰,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的附录是标准的资料性目录。

本制度由华润电力(菏泽)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制度由华润电力(菏泽)有限公司标准化办公室组织起草。

本制度的主要起草人:

本制度的审核人:

本制度的批准人:

本制度由华润电力(菏泽)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环保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生产期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的管理职能、环境监督的范围及各项监督的内容、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华润电力全资、控股和管理的所有公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火电厂环境监测条例》[环字(85)第18号]

电力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导则》(DL/T1050-2007)

《电力工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电力工业部令第9号)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厂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电力企业二氧化硫环保月报表》

《火电厂环境监测分析规范》(DL414-91)

《火电行业环境监测管理规定》(电计《1996》280

3 术语和定义术语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标准,利用先进的测量手段及管理方法,在发电设备全过程质量管理和全过程状态监控过程中,对环境保护设施(备)键康水平及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有关的重要参数、性能、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评价,以保证其在良好状态和允许范围内运行;对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进行监督及检查,确保其达标排放。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贯穿于发电设备的涉及、制造、基建、调试、运行、检修核技术改造等全过程。

环境保护设施(备):指用于防治污染的设施。包括烟囱、除尘器、烟气脱硫装置、废水处理设施、灰场和煤场、防噪减噪设施、防止和减少扬尘设施、在线监测装置等。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的范围:生产期环境保护监督是指从工程环境保护设施(备)军工验收结束时开始对生产运行阶段的燃料及原材料、污染物排放、环境保护设施(备)及综合利用等的监督。

4 职责

4.1 公司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职责

4.1.1 建立环保监督网,贯彻上级有关环保监督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和批准颁发有关环保监督实施细则、制度。

4.1.2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环保设备在运行及停备用中的环保监督工作。环保设备与环保监督设备检修时,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对策,并在检修后组织实施。

4.1.3 主持年度环境保护网络会议,研究制定全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规划。研究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问题,审查批准整改措施。

4.2 发电运行部职责

4.2.1 认真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环保法规、规范,建立健全本站各项规章制度。

4.2.2 完成规定的监测任务、监督本厂各污染物排放口排放状况,保证监测质量,测定污染物结果出现异常,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汇报,并责成有关单位给予及时解决。

4.2.3 整理、分析各项监测资料,建立环保监测档案。

4.2.4 做好酸、碱废液和化学废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的处理与监督,使污废水达标回用。

4.2.5 负责环境监测、污染的调查、环境治理工作及负责环保设施的运行。

4.2.6 配合有关专业做好锅炉的酸洗废液的监测工作。

4.2.7 负责做好锅炉的燃烧调整,为电除尘器提供良好的运行工况,保证低氮燃烧器的正常运行。

4.2.8 做好油水分离装置的运行与油库排水的处理,实现油类物质的达标处理。

4.2.9 认真做好环保设施的运行状况统计、上报工作。

4.2.10 负责循环冷却水的使用和排放,严禁其它废水混入循环水。

4.2.11 加强对冷油器漏油情况的监督,避免含油冷却水的排放。

4.2.12 加强电除尘器的运行管理,努力提高除尘器的运行水平,严格执行除尘器运行导则,保证除尘器运行效率和投运率。

4.2.13 加强检查,严防变压器、高低压开关设备污染物的泄漏。

4.2.14 做好煤场排水的处理工作,负责废水回收站、沉煤池等环保设施的运行工作。

4.2.15 做好输煤系统粉尘治理设施的运行、保证生产现场粉尘浓度达标。

4.2.16 认真做好废水回收站、沉煤池等环保设施运行状况的统计、上报工作。

4.2.17 负责出灰系统各设备正常运行,保证出灰通畅。按时做好除尘器排灰工作,确保除尘器正常运行。

4.2.18 负责做好输灰系统及贮灰场的运行管理工作,防止灰水泄漏与灰尘飞扬。

4.2.19 加强对脱硫系统及烟气在线连续系统的运行管理,努力提高脱硫投用率及脱硫效率。对设备运行中存在的故障和问题及时发现、上报。

4.2.20 加强石灰石在运输、生产过程中的密封性,防止粉尘外扬,保证生产过程中粉尘浓度达标。做好抑制石灰石堆储场中的粉尘外扬工作。加强脱硫产物石膏的运行管理,做好石膏外运时的环保工作。

4.2.21 做好脱硫废水的综合处理回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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