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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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有限公司
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工作,有效提高员工队伍整体素质,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推进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员工队伍,以适应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培训是指公司员工在特定场合就某一主题进行的学习、讨论、演练等各种旨在提高员工工作技能和素质的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员工及列入公司统筹管理的所属企业人员。

第二章培训目的和原则
第四条教育培训的目的在于配合公司整体发展目标,开发公司人力资源,提高员工素质,激发员工潜能,提高工作绩效,不断增强企业凝聚力,将公司打造成学习型团队。

第五条组织、实施员工教育培训必须遵循的以下原则:全面性、系统性、灵活性、针对性、前瞻性。

第六条培训工作以党政综合管理部为主导,相关部室协调配合。

第七条党政综合管理部在培训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1.公司培训体系的建立,培训制度的制定和修订;
2.公司整体培训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3.对各部门培训计划实施督导与检查;
4.培训实施过程管理及组织培训考核;
5.外部委托培训相关事项管理及外派参与培训员工管理;
6.培训资料的归档与管理;
7.各部门内部培训的管理、协调与调度。

第八条各部门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1.本部门培训需求计划的制定;
2.积极配合党政综合管理部实施培训工作;
3.本部门培训工作总结与资料汇总、整理和归档;
4.培训工作报告的撰写和呈报,按时提交党政综合管理部备案。

第四章培训计划的制定与审核
第九条每年度末,党政综合管理部组织培训需求调查,各部门主动报送培训需求,党政综合管理部汇总并进行综合分析。

第十条党政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下一年度人力资源规划,并结合各部门提出的建议及需求,制定下一年度培训计划(含费用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核后,呈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或党总支部会审定实施。

第十一条在年度培训计划的基础上,党政综合管理部
结合实际需求,合理安排培训进度和内容,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十二条年度计划外的临时培训项目,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提交培训申请报分管领导审核,如需定向经费,经总会计师、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五章培训内容及类别
第十三条培训分为内部常规培训和外部委托培训。

第十四条内部常规培训主要包含以下几种形式:
1.新员工入职培训,主要是针对公司的发展历程、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廉洁从业、岗前要求等做基本介绍;
2.工作技能培训,内容可围绕以下主题开展:日常办公技能、基本专业技能、基础管理技能、公司管理制度、工作流程与规范等,以授课或交流探讨的形式开展;
3.通用素质能力培训,内容可围绕以下主题开展:商务礼仪、人际沟通、组织协调、责任意识、职业健康、团队协作等,以授课或交流探讨的形式开展;
4.企业文化提升培训,主要是围绕公司企业文化、团队建设而开展的培训。

第十五条外部委托培训主要包含以下几种形式:
1.外部专家讲座,邀请或参加外部相关行业的专家就某项专题或专业知识开展的讲座等;
2.外部机构培训,由公司安排人员参加外部培训机构、政府部门以及其他业务联系单位组织的培训;
3.出国学习或培训,因工作需要,由公司安排人员出国学习和培训等。

第六章培训实施管理
第十六条员工参加培训时,须严格遵守培训考勤纪律,不得迟到、早退。

如因特别公务或其它紧急事宜确实不能参加培训的填写《请假单》经部门领导审批后,于开课前一天提交党政综合管理部。

未向党政综合管理部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未参加培训的,以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内部培训应选择在业务管理或专业知识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与特长,工作业绩突出,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的人员进行授课。

第十八条根据培训需要,党政综合管理部或培训举办方组织对参训人员进行培训考核,考核成绩将作为员工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十九条凡是由公司出资参加培训的人员,公司视情况与参训人员另行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及违约金额,相关权利与义务以培训协议上的条款为准。

第二十条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的培训,由各部门提出书面培训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交党政综合管理部备案与资料存档。

第七章培训资料管理
第二十一条邀请外部专家的讲座,党政综合管理部负责将讲座的内容通过录像、录音、课件等方式形成资料备份。

第二十二条公司各部门组织的培训(含工作技能培训、专题技术讲座等),由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党政综合管理部配合执行。

培训结束后,各部门应进行总结(包括对培训内容、参加人员、培训时间及效果等),并将总结提交一份至党政综合管理部备案。

第二十三条由公司出资的外部委托培训,在培训结束以后,参训者向公司提交一份培训总结报告,同时,将培训期间的学习资料反馈到党政综合管理部备份,作为培训素材供集团公司内部培训时使用。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公司党政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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