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色沥青路面工程承包合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彩色沥青路面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人):毕节碧阳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身份照号:
委托代理人:身份照号:
住所:
乙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照号:
委托代理人:身份照号: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毕节碧阳置业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望湖路兰乔圣菲
工程内容:兰乔圣菲车组团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工程工期:本工程工期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
开工条件:在开工前,发包方须提供路面基层达到设计标高(或设计要求)的施工现场,双方书面签证确认承包方
施工的沥青路面厚度。该条件具备后,发包方才能通知承包方开工,发包方通知开工时间于合同约定开工时间不一致的,以发包方通知开工时间为准,但应当给予承包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工程适量:承包方按发包方提供的设计图和相关技术规范施工,达到相应技术规范指标。
第二条:设计图纸提供
本合同签订后,发包方提供设计图一套,必要时,须设计单位进行现场交底。
第三条:双方驻工地代表
发包方工地代表:职务:
承包方工地代表:职务:
第四条:工程设计变更:
发生设计变更,发包方工地代表应向承包方发出书面通知,双方应及时就变更事项的工程量,造价等事宜进行签证。
第五条: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本工程实行固定单价承包150元/m2(其中厚度5cm),沥青硂(AC-25底层厚度6cm,AC-13面层厚度4cm)承包单价105元/m2以上分项均为含税(以购得材料票为准)。
包含:1、AC-13 5cm 彩色沥青硂上面层(注:铁红色),含乳化沥青透层
2、AC-25 6cm 沥青硂下面层(注:基质沥青),含乳
化沥青透层
3、AC-13 4cm 沥青硂上面层(注:基质沥青)
本工程彩色沥青预计施工面积6000m2,沥青硂(底层AC-25,面层AC-13基质沥青)预计施工面积500m2,预计施工造价1000000元(壹佰万元整)以实际施工面积为准。
第六条:工程预付款及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1、乙方机械、材料进场后,甲方应支付乙方(20%)20000(大写:贰拾万元整)作为工程预付款;工程完工3日内甲方应支付该工程款总价的95%,剩余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一年,一年后的第10个工作日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完工后15天内,发包方须立即组织验收,出具验收文件。验收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2、工程数量以业主验收为准。
第八条:施工过工程。工艺、质量及管理要求
1、乙方材料进场(彩色沥青、铁红颜料)进行取样并出据生产配合比。
2、按生产配合比进行拌合,彩色沥青硂拌合温度不低于150°C。
3、运输由乙方自行组织,运至现场温度不低于130°C。施工现场必须清理干净后撒布乳化沥青透层。
4、摊铺须机清理干净,摊铺前摊铺机进行加热,车辆依次倒料。摊铺机摊铺过程中行走速度每分钟不超出3米,而且行走过程中摊铺机保持行走状态,不允许出现离析现象,现场摊铺温度不低于110°C,压路机初压温度不低于80°C,碾压速度每小时不超过15公里,终压温度不低于50°C,碾压速度每小时不超过18公里。
5、摊铺过程中接头处应顺接,摊铺完成后路面表面不允许出现积水现象,沥青路面出现厚度不够(±0.5cm属于正常范围)。
6、翻砂等问题由乙方承担,由于路基下沉引起的沥青路面开裂、下沉等问题由甲方自行负责。
7、甲方现场至提供施工用的水、电接口,接口以内临时施工用水、用电的管线及安装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用水、用电单独挂表计量,甲方向乙方收取水、电费。
8、施工现场所有的材料、临时设备等班组要妥善爱护、节约使用和加强安全管理,发现被盗及安全衣隐患问题应立即采取相关制止事故的发生并及时向主管施工报告。
9、乙方应加强对乙方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严禁在厕所以外随地大小便,每天下班前除正常施工程序内的产品保护和清洁外,应将建筑垃圾和剩余材料堆放到项目部指定的堆放地点,并对有可能被破坏的未成型产品采取保护措施。
10、验收不合格所产生的全部返工及损失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同时保留追诉乙方各项损失的全力。
第九条:安全责任: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结算
工程结算工程完工后次日,承包方应与发包方进行结算;收到承包方结算报告后叁日内,发包方不给予计算的,视为对结算报告无异议,结算报告生效,以据实收方式结算。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未按照支付工程进度款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成承担。
2、若经甲方多次纠正乙方仍不能满足甲方的管理要求和质量要求,甲方有权即刻终止于乙方的合同关系,甲方发出合同终止通知书后乙方须3日内与甲方按本合同相关约定内容办理相关财务手续并于2日内清场退出,否则甲方将强行清退乙方出场,乙方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将保留进一步追诉乙方相关赔偿的权利。
3、在施工期间甲方负责协调相关事宜,以确保乙方顺利施工。
4、未尽事宜:本合同未约定事项,由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按补充协议行,没有新的协议前不停止原合同的履行。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该工程经双方验收合格,甲方支付完乙方全部工程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三条: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就纠纷,有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签订地人呢么法院提出诉讼。(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律师费,违约金等。)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书暗访协商订立补充协议约定。
甲方:毕节碧阳置业有限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