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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音乐教师培训课程的设计

一、中小学音乐教师培训课程的发展趋势和设计原则 1 发展趋势(1)多元化的课程设计观。多元化的设计观首先体现在行政主体的多元化。中小学音乐教师培训课程应该实行“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三级管理。对于一些必修的核心课程可由国家统一制定内容、标准,实行国家统一管理。由于我国各地区培训学校的基本水平以及可供教师培训与学习的条件不同,各培训点及学校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些具有本地特色的培训课程。

多元化的课程设计观还体现在课程类型的多元化。课程应分为音乐课程标准及音乐教材解读类、音乐教学技能训练类、音乐教育理论研讨类、教育教学专题研讨类、音乐知识更新与扩展五大类。

(2)综合性。课程不仅要发掘音乐文化的内涵,加强音乐文化与美术、戏剧、舞蹈、影视等姊妹艺术及其他相关文化的生态式交叉和融合,与美学、艺术批评、艺术史、艺术创造等不同领域间也要相互渗透。

(3)实用性。课程设置不仅要使中小学音乐教师本身业务水平有所提高,而且在音乐教学方法、课外音乐活动的组织、音乐艺术实践等方面都有很大提高。课程紧贴中小学音乐教学,要满足不同层次中小学音乐教师的需求。

(4)课题性。在当今全面实行素质教育、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历史时期,中学音乐教育有许多课题值得探讨和研究。因此,课程设计中有许多研究性课程,课程设计有课题性。

(5)实践性。音乐教育的一大特性就是实践。有许多音乐专业技能、

技巧都要求被培训者在实践中提高。所以课程设计中有许多实践性课程,让被培训者在实践中提高音乐技能、技巧及教学方法。

2 设计原则

(1)合目的性原则。课程的设置要结合目前中小学音乐教育观念、教育行为现状和中学生全面发展的需求,以帮助中小学音乐教师理解新课标所倡导的基本理念、掌握先进的教育理论和教育观念、促进教师发展实施新课标、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为原则。

(2)发展性原则。教师教育的基石和精髓是终身教育理念,它强调教师终身学习的必要性。更新中小学音乐教师教育思想观念,是一个学习、反思、实践,再学习、再反思、再实践的循环往复的过程,所以课程设计要根据时代的要求不断发展、不断变化。

(3)多层次性原则。中小学音乐教师的素质体现在音乐专业知识、教学能力、教育心理、创造方式、教学研究等方面。由于个人年龄、经历、素质构成等方面的差异以及所处环境、内在需要的不同,使得不同音乐教师能力水平和工作需要之间差距不同。因此,课程设计中除必修课外还有选修课,让不同层次的音乐教师根据自己的需要选修课程。

(4)合学科性原则。中小学音乐教师培训课程设计要反映符合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要求,既要符合一般教学规律,又要符合音乐学科教育规律。

(5)教学形式多样化原则。教学过程中要体现“开放、互动、实用、创新”的原则。开放是指教育理念、教育技术、教育模式等多方位开放。互动是指将培训过程理解为对话过程,培训者与被培训者主动投入、充分沟通、交流互补、共同提高。实用是强调从实际出发,用具有鲜明的针对

性和可操作性的教育教学方式和组织形式,满足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层次的教师发展需要,提高培训实效。创新,强调教师培训是一个与时俱进动态过程,既不断推陈出新,又有所发现,有所发明。

二、中小学音乐教师培训课程设计思路

1 总目标

全面提高中小学音乐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适应中小学音乐教育课程改革,主动为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服务。

2 课程分类

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及教材分析类;中小学音乐教学技能培训类;中小学音乐教育理论研讨类;中小学音乐教育教学专题研究类;音乐知识更新及扩展类。

3 课程内容

课程标准以及教材分析;音乐课堂教学技能训练;中小学音乐教学法研究;当代主要音乐教学体系及教学法;乐理、视唱、听音教学体系及教学法;唱歌教学研究;计算机与音乐教学;音乐教育科研专题讲座;钢琴弹奏训练;唱歌训练;中国音乐作品欣赏与教学;外国音乐作品欣赏与教学;通俗音乐研究;音乐美学基础;合唱、合奏与指挥;课堂器乐教学(竖笛、口琴等);音乐心理学;音乐论文写作;世界民族音乐概论;音乐表演艺术欣赏;文献检索与利用;音乐与其姊妹艺术。

4 教学对象

中小学音乐教师、中小学音乐教师培训组织者及培训者。

5 教学模式

示范――模仿;情境体验;现场诊断;案例教学;参与―分享;相互交流;任务驱动;问题探究;主题组合;自主学习。

6 评价

档案袋评价法

三、几种常见的培训课型

1 讲授课

讲授课是培训者通过口头语言向被培训者传授知识的课型,它是音乐教育中最基本的课型之一。讲授课的优点是能够使培训者有较充分的主动性,易于把握所讲内容,能够使被培训者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较多的、较系统的知识。这种课型要求培训者要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它适于中小学音乐课标及教材解读类、知识更新与扩展类、中小学音乐学科教育理论研讨类课程的教学。这种课程中要贯彻启发式教育思想,促进被培训者的思维活动。语言要简练、正确、生动、形象,富有艺术性。语调要抑扬顿挫,并要注意讲话的节奏与速度,还可以适当地辅之以身体动作和手势,加强语言的表达效果。

2 演示课

演示课是培训者展示实物、图片等教具,播放录音录像,或进行示范性的演唱、演奏,以使被培训者获得感性知识的课型。演示课教学的直观性强,它对于增加被培训者的感性认识、提高学习积极性及培养和发展被培训者的观察力、想象力和思维能力等都具有重要作用。演示课在中小学音乐教师培训中应用较广。在音乐技能技巧等内容的教学中,向被培训者进行示范性的演唱、演奏,是必不可少的一个教学环节。

3 练习课

练习课是被培训者在培训者的指导下,运用知识,去反复完成一定的操作,以形成技能技巧的教育教学课型。如演唱、演奏、视唱练耳、音乐创作等都属于技能技巧,因此,练习课也是音乐教学中常用的课型。

4 谈话课

谈话课又叫问答课,它是培训者按一定的教学要求向被培训者提出问题,要求被培训者问答,并通过问答的形式来引导被培训者获取或巩固知识的课型。谈话课特别有助于激发被培训者的思维,调动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培养他们独立思考问题和语言表述的能力。在音乐教育教学中,经常运用复习式与启发式两种形式的谈话课。复习式谈话课根据被培训者已经学习过的内容向被培训者提出一系列问题,通过师生问答的形式帮助被培训者复习、深化、系统化已学知识。启发式谈话法则是通过向被培训者提出他们未思考过的问题,一步一步地引导他们去思考和探取新知识。

5 讨论课

讨论课是被培训者在培训者的指导下,为解决某个问题而各抒己见,进行探讨,辨明是非真伪,以获取知识的课型。在讨论的形式上,既可以是整节课的讨论,也可以是几分钟的讨论;既可以是全班性的。也可以是小组或几个人的讨论。

6 研究课

研究课是被培训者在培训者的引导下,通过独立的探索,创造性地解决问题,获取知识和发展能力的一种课型。一般地说,被培训者要解决的问题都是社会和科学上已经解决了的问题,不过,这对于被培训者来说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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