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杭州市普通住宅物业菜单式服务参考收费标准的通知(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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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杭州市普通住宅物业菜单式服务
参考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价格协会各单位(协会):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调整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杭价服[2009]68号、杭价服[2012]115号)精神,结合物业服务行业发展和杭州实际情况,杭州市价格协会和杭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对《杭州市普通住宅物业菜单式服务参考收费标准(试行)》(杭价协会[2006]10号、杭物协[2006]6号)规定的甲、乙、丙、丁四个等级的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进行了重新修订,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普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可参照《杭州市普通住宅物业菜单式服务参考收费标准》,协商确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二、物业服务项目和等级划分
本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设施设备配置情况分为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以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服务五项,等级从低到高,最高为甲级(详见《杭州市普通住宅物业菜单式服务参考收费标准)。
三、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确定
物业服务收费应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可分别选择并组合确定。业主可在五项服务项目中根据物业具体情况及自身需求选择不同级别的服务标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各级别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总和。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物业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后,应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予以明确,并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四、实施时间
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遇物价指数和人工成本等因素变化适时进行调整并重新公布。
本标准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书面及时反馈至杭州市价格协会和杭州市物业管理协会,以便修订完善。
附:《杭州市普通住宅物业菜单式服务参考收费标准》
杭州市价格协会
杭州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一二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