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管理规定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危险作业管理规定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1目的
为了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确保本单位生产工作安全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危险作业许可的类型、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的策划、危险作业许可的实施及关闭等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各类危险作业许可的控制。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
4术语和定义
4.1危险作业
a)临时用电;
b)动火作业
c)有限空间作业
d)高空作业
e)吊装作业
5职责
5.1为危险作业许可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确定本单位危险作业许可类型;组织建立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负责危险作业许可的监督。
危险作业部门负责危险作业安全生产方案、措施的编制和实施,并对危险作业实施检查。
6管理程序
6.1危险作业许可的实施
申报与审批
危险作业的检查和监督
危险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应清理作业现场,经所在班组负责人签字确认后,
危险作业许可关闭,作业单位将作业记录整理归档。
危险作业安全措施的策划
危险作业实施前,应制定安全措施,明确如下要求:
a)实施作业许可的对象、范围和类别;
b)具体的安全作业措施;
c)风险分析;
d)风险消减措施及现场确认;
e)作业过程的监督、监控;
f)危险作业结束的关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