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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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管理规定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1目的

为了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确保本单位生产工作安全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危险作业许可的类型、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的策划、危险作业许可的实施及关闭等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各类危险作业许可的控制。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

4术语和定义

4.1危险作业

a)临时用电;

b)动火作业

c)有限空间作业

d)高空作业

e)吊装作业

5职责

5.1为危险作业许可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确定本单位危险作业许可类型;组织建立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负责危险作业许可的监督。

危险作业部门负责危险作业安全生产方案、措施的编制和实施,并对危险作业实施检查。

6管理程序

6.1危险作业许可的实施

申报与审批

危险作业的检查和监督

危险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应清理作业现场,经所在班组负责人签字确认后,

危险作业许可关闭,作业单位将作业记录整理归档。

危险作业安全措施的策划

危险作业实施前,应制定安全措施,明确如下要求:

a)实施作业许可的对象、范围和类别;

b)具体的安全作业措施;

c)风险分析;

d)风险消减措施及现场确认;

e)作业过程的监督、监控;

f)危险作业结束的关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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