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实践教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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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实践教学体系
[摘要]新课程背景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实践教学状况的调查与分析,表明当前实践教学中存在诸多问题。
为切实提高教学实效性,必须构建科学有效的实践教学体系,并需要从保障机制、教学内容、教学形式、师资队伍、考核方式等方面进行有益探索。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调查实践教学体系随着“05新方案”的实施,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教学己成为各高校关注的热点。
近年来,重庆大学加大了实践教学的改革力度,做了不少积极的探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实践教学活动取得的业绩为本课程获得2010年重庆市精品课程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但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制约,实践教学效果并不尽如人意,还需要对实践性教学作进一步思考和探索。
去年下半年,在一年级学生中开展了“基础”课实践教学的调查,共发出问卷1317份,收回有效问卷1206份,文中所提及数据均来源于此。
一、“基础”课实践教学的情况调查与分析
通过对调查问卷的综合分析,发现:一方面,学生对“基础”课实践教学的认同度比较高,认识到实践课在大学课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为实践教学“非常重要”和“比较重要”的学生人数达到了79.9%。
关于在“基础”课中开设实践环节的目的,认为“提
高学生的实践能力”的学生占34.1%,认为“改变传统的说教授课方式,增加课程的趣味性”的占29.3%,认为“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和创造性思维”的占27.4%,这三项之和为90.8%,而这三项都选择的占19.2%,仅仅只有2.8%的少数人认为实践课带来的仅仅是学分。
可见,大多学生还是认为实践课是对大学生有意义的、有收获的课程,但也有小部分人对实践教学的认识不深,认为其是可有可无的环节。
另一方面,关于实践教学的实效性,从总体来说学生评价不太理想,“对目前实践课的基本评价”,学生的满意度为45.8%。
可见,尽管学生对开设实践课的必要性认可度比较高,但实践教学的实际效果并不太理想。
第一,在实践教学的保障机制方面,大学生对“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学时保障认可度较高(48.0%),但认为经费保障(9.4%)、场所保障(17.4%)和制度保障(25.2%)不足。
第二,对实践教学内容设置方面的评价,总体来说比较满意。
当问到“你认为实践教学的内容设置是否贴近现实生活?”时,回答“非常贴近”和“比较贴近”的共占61.2%。
这说明学生较好地认可了实践教学的内容设计。
第三,在实践教学形式上,学生普遍对现有的教学方式不够满意,觉得方式过于单一(87.2%)。
对于目前所采用的社会调查这种主要形式,几乎所有学生(95.1%)都选择在校园内部进行问卷调
查。
学生希望实践教学形式能更加丰富,而不拘泥于课堂内或校园内。
在“你最喜欢的实践形式”排名前五的分别是参观访问、校内外专题调研、案例报告会、视频赏析、三下乡活动等。
第四,在教师素质上,学生们普遍认为教师不仅仅需要高超的理论水平,对教师的个人修养、教学方法、社会阅历期望较高。
在“对实践课教师,最看重的是”这个问题上,31.3%学生选择“教师对待学生的态度和教师的个人修养”,25.4%选择“教师的教学方法”,10.3%选择“教师语言表达的感染力”,15.2%选择“教师的社会阅历与经验”,16.7%选择“教师的学识”,仅有1.1%选择“教师的学历”。
这一结果既是对教师的重要作用的认可,又对教师素质提出了新的挑战。
第五,关于实践教学的考核方式,综合性评价被大学生普遍认可,而不倾向于仅限于书面考评。
在“关于实践环节的考核问题你有何建议”这一题,51.1%的学生认为,实践考核主要是评定调查报告,这样的方式过于单一,无法真正考查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学习效果,近一半的学生建议应注重考核运用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实践教学是“基础”课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大学生只有通过社会实践的体验,才能检验学习到的理论知识,形成自己的思想品德认识;只有通过多次的思想品德实践锻炼,才能强化自己的情感、信念和意志;只有在长期践行思想品德规范,才能逐步养成
良好的思想品德行为习惯。
大学生思想品德的每一个要素,都是在社会实践中形成和强化的。
①而对“基础”课实践教学的现状调查和分析,让我们深切意识到加强实践教学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迫在眉睫。
笔者认为,要走出实践教学现有的困境,有效提高教学实效性,构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基础”课实践教学体系是关键。
二、构建“基础”课实践教学体系的基本思路
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较为完整、独立、规范的教学环节,包括实践组织的保障、实践课程安排、实践经费的筹措、实践内容的丰富、实践方式的多样、师资队伍培训、实践教学评价、实践基地建设等一系列要素。
(一)完善“基础”课实践教学的保障机制
实践教学的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各方面的协调,因而需要较为完备的保障机制。
首先,将实践教学纳入“基础”课课程体系,作为一门课程单独开设,并列入教学计划,规定具体的学时和学分,这是增强实践教学实效性的前提。
其次,成立由学校、教务处、学生处、宣传等部门领导及骨干教师为成员的“基础”课实践教学工作组,为实践性教学提供组织保障。
第三,在教学管理上,明确“基础”课实践教学具有与课堂教学同样重要的地位,为“基础”课实践教学环节奠定制度性的基础。
各高校可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制订实践教学方案,从学时、学分设置,组织落实,到考核与评价等所有环节都要周密设计。
第四,经费是实践教学的基础,学校
应加大投入和及时拨发,并将专项经费落实到位。
指导教师要根据实践教学的具体情况,提出经费预算及实施条件,经工作组同意后实施,杜绝实践教学的随意性。
(二)丰富“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内容
“基础”课实践教学内容既要坚持正确的导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又必须根据时代和社会形势的新变化、大学生的新特点不断丰富。
如对市场经济双面效应的困惑;如何理性爱国;对人生理想的困惑等等。
而且,“基础”课的对象是一年级新生,如何引领他们尽快适应大学生活,为大学阶段乃至一生的良好发展奠定基础。
这是课程内容的切入点,也是实践教学的重要内容。
因此,在设计和组织实践教学时,必须关心大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实际,贴近大学校园生活。
例如,在“绪论”部分,实践教学可联系本校的具体实际,从生活环境的适应、学习方式的转变、人际关系的变化、心理状态的转变入手,帮助大学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
(三)拓展“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形式
由于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加之具体条件的限制,相当部分高校“基础”课实践教学主要表现为课内实践和校园实践活动。
构建合理的实践教学体系必须突出实践教学环节的层次性和多元化,强调课内实践和课外实践的结合,尤其是校园实践和社会实践的并重。
从总体上来说,实践教学应包括课内实践和课外实践(包括校园实践和社会实践)两个方面。
1.课内实践
课内实践即在课堂教学时,根据教学内容模拟创设现实生活中的某种情景,使学生参与其中,具体方式可以多样化。
比如,可针对社会生活、校园生活中的热点、疑点问题进行课堂讨论、演讲、案例解析、情景模拟等,还可以通过影音资料欣赏,写作观后感,等等。
这既锻炼了学生的胆识,又提高了组织协调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同时还使学生提高了思想认识。
这一环节对课堂教学的设计与把握尤为重要,要充分尊重学生在实践教学中的主体地位,以突出能力培养、注重情感体验为重点。
2.课外实践
课外实践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实践空间更为广阔,学生的参与性比较强,因此,更能锻炼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
课外实践教学是课内实践的延伸,可充分利用校内和社会资源,采取校园实践和社会实践两种形式。
校园实践主要在学校内部开展,表现为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比如,开展板报评比、征文赛、辩论赛、法律知识竞赛、演讲赛等活动。
经过筹划、布置和参加这些活动,锻炼了学生们的组织能力、活动能力,增强了团队合作精神,同时还拓展了视野。
此外,还可以根据调查主题,如大学生诚信状况、理性爱国、校园不文明行为等,进行问卷调查。
请典型人物或优秀校友作报告,讲企业成长史、职业道德、做人做事的心得体会等等。
社会实践主要是安排学生走出校园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既有利于学生了解国情、体验生活,增强社会责任感,同时又使学生把所学的理论运用于现实,加深了对理论的理解。
比如,在开展理想信念、爱国主义教育时,可以组织参观有代表性的历史与革命纪念地、农村、企业和街道等;结合职业道德、公民的法律意识、改革开放新成就等内容,安排学生社会调查,完成调查报告;组织学生旁听法院开庭,到监狱、戒毒所参观访问,到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写出心得体会;还可以利用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参加志愿者服务或公益劳动、“三下乡”等活动。
(四)加强“基础”课实践教学师资队伍的建设
教师的正确引导对增强“基础”课实效性至关重要。
无论是对教学主题的把握、实践活动的组织、教学艺术等方面,还是对实践活动的总结、日常与学生思想的交流等方面,教师都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这也对教师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应加强对实践课教师的培训,积极改善和调整教师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储备丰富的政治、历史、法律、心理学、伦理学等知识。
并且积极探索实践教学的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艺术水平。
同时,要鼓励、支持、组织教师广泛参与社会改革实践工作,培养和提高教师创新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
此外,还要强调指导教师队伍结构的多元化,不仅包括任课教师、分管学生工作和教务工作的老师,还可聘请社会名人、青年模范担任兼职教师。
(五)建立“基础”课实践教学的成绩评定体系
目前相当部分高校的实践考核主要是评定学生提交的调查报告。
但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存在一些不良现象,比如抄袭调查报告。
为了真正地促进知行统一,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考试和评价体系。
具体评定时,先让学生进行自我总结,包括提交书面总结和在班级实践教学总结会上进行口头汇报;其次,组织学生相互评价、相互学习;最后,由教师根据学生参与实践活动的情况、学生的自我评价和同学相互评价、实践单位的评价、学生实践后的综合表现等,参考辅导员的反映,全面评定学生的实践成绩。
这样才充分体现了“基础”课实践教学重实践性、重过程性的特点。
②因此,立体化的考评体系需要把多方面评定结合起来,各测评部分的比例可以根据各高校的具体情况把握,评定指标尽量做到细化又具有可操作性,可包含实践活动的出勤率、小组活动记录、访谈记录、调研报告、活动心得等。
(六)优化“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实施环境
实践环节必要的实施环境,包括校内和校外两方面的环境:一方面,加强与学工部、团委、各学院等协作,通过指导学生社团活动,为学生举办专题讲座、网上交流等形式,丰富实践性教学环境;另一方面,建立和完善实践教学基地是提高“基础”课教学实效性的有效途径,可充分利用学校所在地及周边城市现代化建设以及革命历史时期遗留的丰富教学资源,建立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把实
践性教学延伸到社会。
比如重庆的文化教育资源丰富,既有新直辖如虹的发展态势,又有丰厚的爱国主义文化底蕴,这都为实践教学提供了极其丰富的教育素材。
三、结论
“基础”课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使其面临极为严峻的挑战。
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体系因有助于克服现有的问题和困境,而成为“基础”课的应然选择。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探索,最终建立一个可以将“基础”课理论性和实践性紧密结合的综合性模式。
同时,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程,目前尚处在探索阶段,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学生的安全问题、具体时间的安排问题、长期操作与大范围应用的可行性,等等,还需要不断总结和逐步完善。
基金项目:重庆大学教改项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环节的改革与研究”(课题编号:2010204,主持人:廖嵘)[注释]
①张耀灿.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92
②潘从义,屠霁霞.“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性教学的思考[j].现代教育科学,2008(3):133
[参考文献]
[1]杨荣.对加强和改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
教学的思考[j].伊犁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
[2]顾海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建设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25-26.
[3]李俊勤.“基础”课实践教学模式的探索与思考[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8,(12).
(作者单位: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