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比选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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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府路北段和腾飞路西段拆迁安置用地地块一(腾飞花园)工

程招标代理比选方法

学府路北段和腾飞路西段拆迁安置用地地块一(腾飞花园)工程建设项目,建安费暂定 1亿元。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根据漳州市政府《关于漳州市国有单位选择中介机构比选办法》(漳政综[2009]070号)第三条规定,比选人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对中介机构的资质、业绩、信誉等进行综合比较,以公平竞争的方式优选承揽中介业务的中介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参加中介机构比选。

一、中介机构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资质等级:持有工程招标代理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信用等级:参加比选活动前一年内,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无弄虚作假骗取比选资格;

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漳州市中介机构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未被评定为D级即严重失信中介机构;

3、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需依法在漳州市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且经年检合格;

4、外地驻漳分支机构应按(漳建工〔2009〕22号)、(闽建筑〔2008〕28号)取得《驻漳建筑业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证明书》和福建省建设厅备案登记。凡未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资格不合格。当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中介机构只有2家时,则采用代理费价格竞价方式,最低价者中标;如只有1家,则与业主进行谈判后确定。

二、比选方法

1、低价中标:

(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报价由参选人按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100%~60%自行报价。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评标专家费、交易费、场地费、公告费由业主支付。

(2)投标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次低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投标报价不符合上述(1)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若出现二家或以上最低报价相同时,将择优选择得分最高的中介机构为中选人。若出现有两家及以上综合评分得分最高且分数相同的情况。由业主确定中选人。中选人将承担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安装的招标代理服务。

择优比选评分如下

二、拟参选的中介机构请于2010年8月30日上午 9时,到芗城区建设局三楼,提交以下材料,由业主评审委员会对合格的比选文件当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承诺函;

3、报价函;

4、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报名时已收);

5、相关资质证书原件(报名时已收);

6、企业业绩;

7、企业信誉;

8、参选保证金缴交凭证

9、报名收件登记表

10、《驻漳建筑业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证明书》和福建省建设厅备案登记(外地驻漳分支机构须提交)。

11、注册造价师登记表

以上所有提供的参选文件复印件均必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参加必选的中介机构必须对其提交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比选人依照有关规定在接受比选时由比选评审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评定分数,确定中选人。以其它机构的名称挂靠参选的参选人,其参选文件签字盖章非原件的,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未中选的中介机构,履约保证金全额当场退还。

三、比选活动当日,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进漳备案的中级职称人员,需提交书面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漳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必须按时到场,无出示委托书、身份证的或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到场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

四、中介机构因自身原因导致中选无效的,或非因不可抗力等合法原因放

弃中选资格的,或比选材料弄虚作假的,比选人在报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备案的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比选人:漳州市芗城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

地址:漳州市新浦路12号

联系人:小吴

联系电话:2878800

传真:2877305

2010年8月27日

一、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项目名称)比选文件、签定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代理人姓名:性别:职称:。

单位:部门:职务:。

身份证号码:。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比选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二、报价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比选的全部内容,愿意按国家规定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的 %代理费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整个招标。

2、随同本报价函提交履约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3、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比选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比选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三、承诺函

1、我公司参加比选活动前一年内,机构或其负责人无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处于不良行为记录中。

2、我公司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招标代理机构或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漳州市中介机构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未被评定为D级即严重失信中介机构;

3、我公司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

4、若上述承诺不符合事实或虚假陈述,我公司中选无效,并愿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理。

比选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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