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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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

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

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全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以下简称“风险排查管控”),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我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集中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办函〔2016〕406号,以下简称《通知》)等规定,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风险排查管控工作是指对涉安全生产领域各类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部位、建设项目、设备设施和活动等(范围见附件1)进行风险排查、评估和管控工作。

第三条风险排查管控工作坚持“分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本指南提出了风险排查管控工作的组织分工、风险排查、分析与评级、风险管控以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指导性要求,旨在规范风险排查管控工作的基本工作流程,提高风险排查管控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五条本指南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风险排查管控工作。

—2——3—(二)组织绘制风险点、危险源分布电子图,标注位置分布、风险类别、风险特征等基础信息。

(三)根据风险评级结果,落实不同风险等级的差异化动态管理,明确管控和监管责任单位。

第九条县(区、市)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风险点、危险源的排查和管控,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收集、填报辖区内风险点、危险源的数据信息。

(二)按照各行业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的清单范围和评估分级办法,组织技术力量对风险点、危险源进行科学评估,结合实际情况,分析风险引发事故的概率和后果,确定其风险等级,编制辖区内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清单和风险排查管控报告并上报。

(三)负责督促风险点、危险源的责任主体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切实降低安全风险。

对存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风险点、危险源,依法落实行政执法措施。

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

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

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规全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以下简称“风险排查管控”),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我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集中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办函〔2016〕406号,以下简称《通知》)等规定,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风险排查管控工作是指对涉安全生产领域各类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部位、建设项目、设备设施和活动等(围见附件1)进行风险排查、评估和管控工作。

第三条风险排查管控工作坚持“分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本指南提出了风险排查管控工作的组织分工、风险排查、分析与评级、风险管控以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指导性要求,旨在规风险排查管控工作的基本工作流程,提高风险排查管控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五条本指南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风险排查管控工作。

已有风险排查、分析与评级相关规定的行业领域,按其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与分工第六条省安委会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督促风险排查管控工作,并将风险排查管控工作纳入省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容。

第七条省有关单位和中直驻粤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本行业领域的风险排查管控工作,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制定本行业领域风险排查管控工作的方案和指导性配套文件,进一步明确排查的责任主体、围、风险点、危险源具体分级标准、各个风险等级的管控措施。

(二)组织本行业领域开展风险排查管控的培训工作。

(三)负责对本行业领域风险排查管控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编制本行业领域的风险排查管控报告。

铁路监管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民航安全监管局等中直驻粤单位负责组织对本行业领域的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分析、评级和管控工作。

第八条地级以上市政府组织落实省关于风险排查管控工作的部署,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负责汇总本辖区风险点、危险源清单,审核、校正并统筹确定本辖区风险点、危险源等级,编制辖区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清单和风险排查管控报告并上报。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的通知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的通知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9.14•【字号】粤安办〔2016〕126号•【施行日期】2016.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的通知粤安办〔2016〕126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中直驻粤有关单位: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着力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集中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办函〔2016〕406号)等要求,我办组织编写了《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加快推进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是我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解决安全生产领域“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突出问题,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重要举措。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吸取省内外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指南,制定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推进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抓紧组织推进。

二、紧扣主题,做到精准发力。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朱小丹省长要求的查清楚、解决好悬在群众头上的“炸药包”、“堰塞湖”为着力点,紧扣主题主线,转变工作思路,把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内的风险点、危险源找出来,列明清单,按照等级高低实行分类管控,推动安全生产防线前移。

要以在年底前实现风险点、危险源“一张表”和“一张图”为工作成果目标,做好工作规划,建立倒逼机制,有条不紊地推进专项行动。

广东省关于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广东省关于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广东省关于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公布日期】2006.04.11•【字号】粤安监[2006]248号•【施行日期】2006.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广东省关于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安监〔2006〕248号)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4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了《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下称《指导意见》),2005年又下发了《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调字〔2005〕125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指导意见》的精神,大力推进我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全省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我省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目标在2004年以来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核查、登记和评估,摸清我省重大危险源底数,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信息档案和省、市、县(市、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促进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任务(一)抓好重大危险源普查、分类、登记在前阶段普查登记的基础上,各地要认真按照国家重大危险源的辨别标准,对本辖区原来已上报的重大危险源要实事求是地逐一核查,进一步摸清底数,准确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

广东省高风险作业和重点领域(岗位)一线三排工作指引说明

广东省高风险作业和重点领域(岗位)一线三排工作指引说明

附件1为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工作机制落实,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联合省有关部门针对近年来我省事故多发频发的动火、石化装置开车投料、有限空间(清池)、非煤矿山民爆物品装卸转运、高支模等5项高风险作业和外包施工队伍管理、燃气管线、人员密集场所、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等4个重点领域(岗位)编制了《广东省高风险作业和重点领域(岗位)一线三排工作指引》(以下简称《一线三排工作指引》),供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参照使用。

对高风险作业,《一线三排工作指引》围绕作业的前、中、后阶段,分别从方案审批、技术交底、作业规范、现场监护、完工验收等5个维度“全方位、全过程”排查作业过程中“人、机、环”存在的突出风险隐患,并实施分级分类管控、逐条逐项解决,实现安全作业;对重点领域(岗位),《一线三排工作指引》围绕日常管理、设备设施、教育培训等方面,梳理出主要风险隐患,并将“全面排查、科学排序、有效排除”落实到每一个核心环节、每一个关键步骤,确保有效管控风险、消除隐患。

《一线三排工作指引》采用“一图(工作指引图)一表(工作指引表)一清单(负面清单)”形式编制。

—3—“一图”(工作指引图)用流程图方式明确高风险作业和重点领域(岗位)的安全生产的核心环节、关键点,并附有二维码。

作业人员可通过手机微信扫码后,进入网上操作页面。

页面以弹窗形式呈现,弹窗以“图(工作指引图、工作指引表)+文(负面清单、相关法律法规等资讯动态)+音+像”等方式展示,阅读并勾选所有清单后可生成记录,实现了便利化、流程化。

后期对接全省安全生产基础信息和隐患排查系统后,全省各级应急管理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可以通过系统平台,实现对本地区、本单位开展的高风险作业和重点领域(岗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的统计、分析、研判、预警。

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可将相关工作指引图张帖在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栏、高风险作业场所和重点领域(岗位)以方便学习、使用。

广东地区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

广东地区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

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全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以下简称“风险排查管控”),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我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集中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办函〔2016〕406号,以下简称《通知》)等规定,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风险排查管控工作是指对涉安全生产领域各类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部位、建设项目、设备设施和活动等(范围见附件1)进行风险排查、评估和管控工作。

第三条风险排查管控工作坚持“分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本指南提出了风险排查管控工作的组织分工、风险排查、分析与评级、风险管控以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指导性要求,旨在规范风险排查管控工作的基本工作流程,提高风险排查管控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五条本指南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风险排查管控工作。

已有风险排查、分析与评级相关规定的行业领域,按其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与分工第六条省安委会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督促风险排查管控工作,并将风险排查管控工作纳入省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

第七条省有关单位和中直驻粤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本行业领域的风险排查管控工作,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制定本行业领域风险排查管控工作的方案和指导性配套文件,进一步明确排查的责任主体、范围、风险点、危险源具体分级标准、各个风险等级的管控措施。

(二)组织本行业领域开展风险排查管控的培训工作。

(三)负责对本行业领域风险排查管控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编制本行业领域的风险排查管控报告。

广州铁路监管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民航广东安全监管局等中直驻粤单位负责组织对本行业领域的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分析、评级和管控工作。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4.18•【字号】粤安〔2018〕9号•【施行日期】2018.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安〔2018〕9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广东省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于2018年7月6日和2019年1月6日前分别将2018年上半年和全年的贯彻落实情况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2018年4月18日(联系人及电话:孙兰军,************,传真:83135940)广东省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广东省党政部门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为主线,以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实现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较2017年度下降7%以上为主要目标,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法治、防控和保障体系,降低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有效预防职业病危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和生命安全健康的需要,为我省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一、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一)推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着力推动企业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全面落实企业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等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员全岗位全覆盖。

广东省交通安全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

广东省交通安全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

广东省交通安全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简介本指南旨在指导广东省在交通安全领域进行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和管控工作。

通过全面排查风险点和危险源,提高交通安全水平,保障交通参与者的安全。

目标- 识别交通安全领域的风险点和危险源。

- 制定有效的管控措施,减少事故发生。

- 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促进交通文明。

排查步骤1. 制定排查计划:确定排查范围和时间,并安排相关人员参与。

2. 收集相关数据:搜集交通事故案例、交通违法数据等相关信息。

3. 实地勘查:对交通路口、交通枢纽、道路标志标线等进行实地勘查,识别潜在风险。

4. 归纳风险点:根据实地勘查和数据分析,将识别出的风险点进行归纳总结。

5. 确定危险源:对归纳出的风险点进行进一步分析,识别出可能产生危险的原因和来源。

6. 制定管控措施:根据风险点和危险源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7. 实施管控措施:相关部门按照制定的措施进行实施,并进行跟踪检查和评估。

管控要点- 重点关注高事故率路段和交叉口。

- 注意交通信号设施的维护和正常运行。

- 加强对交通参与者的教育宣传,提高交通文明意识。

- 定期进行交通安全培训和知识普及活动。

评估与改进- 定期评估管控措施的有效性和实施情况。

- 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进行改进和优化措施。

结论本指南提供了广东省在交通安全领域排查危险源和制定管控措施的工作指南。

通过严格的排查和精确的管控,可以提高交通安全水平,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1.29•【字号】粤安〔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安〔2022〕1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粤和省属有关企业: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的部署要求,结合广东省实际,现制定《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2022年1月29日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单位,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管责任落实1.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统筹协调,省安委会下设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重大问题。

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专家组,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提供建议。

广州、珠海、佛山、韶关、惠州、东莞、江门、湛江、茂名、清远、揭阳等重点化工地市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

责任单位:省安委办、各有关地市安委会负责。

2.修订印发《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进一步明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职责。

责任单位:省安委办牵头,各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分工负责。

3.强化督导通报和巡查考核,按时间节点完成省两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度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国资委、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省消防救援总队、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广东银保监局、广东海事局、省邮政管理局、民航广东监管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工作方案

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工作方案

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根据粤xxxxx号文要求,为加强我司安全生产管理,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稳定,结合我司实际,从即日起至12月,在我司范围内开展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具体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和城市运行安全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关于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要求,认真研判当前企业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扎实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确保生产安全。

二、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小组成员:xx xxx xxxx……三、排查整治对象本次专项行动排查整治的对象是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场所:^(一)我司生产厂区。

(二)我司生活区和生活区内的员工宿舍。

(三)我司位于新华街道的出租商铺.四、时间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日至9月15做好动员部署,宣传发动工作。

(二)全面排查、管控和整治阶段9月15日—11月底专项工作小组会同各租赁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对风险点、危险源进行深入排查、辨识,建立风险点、危险源数据库及台帐,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对巳形成的隐患及时落实整治。

(三)巩固深化阶段12月对各企业排查整治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对风险管控情况逐一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工作长效机制.五、工作要求(一)加强对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督促检查等工作。

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切实把此项工作抓好、抓实。

(二)全面排查整治.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彻底排查各类风险隐患,确保不留死角、盲区.对存在隐患的风险点、危险源,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措施,彻底堵塞漏洞。

(三)加强宣传发动。

采取多种方式,加强风险点、危险源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充分调动企业职工积极参与的热情;及时设立安全隐患举报热线,紧紧依靠广大职工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确保取得实效。

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

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

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一、前言安全生产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石,是企业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障,更是广东省各级政府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

近年来,广东省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频频发生,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范安全生产工作,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广东省政府制定了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以帮助各级政府和企业开展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从而有效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二、适用范围本工作指南适用于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

三、工作目的本工作指南的目的是:帮助各地和各企业对自身生产过程中的风险点和危险源进行全面的排查,及时发现并制定措施,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率,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生命健康,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实现安全生产持续健康发展。

四、工作要求1.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政府和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各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规范化、有序化运行。

2.风险点和危险源的排查各地要组织专门人员对本行业风险点危险源进行调查,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本行业存在的危险源和风险点,并综合分析各种危险源和风险点的特性、危害程度、可能产生的事故类型、事故后果等,制定科学合理的防范措施,以控制和降低事故的发生。

3.管控措施各企业要结合工作实际和风险点、危险源的特点,制定有效的管控措施,并将管控措施落实到位,以有效预防生产事故的发生。

4.责任落实各级政府和企业要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运行。

五、工作步骤1.组织调查各地政府要组织专门人员对本行业安全生产的风险点和危险源进行调查,全面了解本行业中存在的风险点和危险源,分析各种危险源和风险点的特性、危害程度、可能产生的事故类型和事故后果等,制定科学合理的防范措施,以控制和降低事故的发生。

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

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

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一、前言自指导广东省相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的工作以来,该工作对于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完善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工作,特制定本指南,以便于各部门在工作中有所指引。

二、目标本指南的目的是为了全面系统地指导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的排查、评估和管控工作,确保相应的措施得以落实,从而尽量减少事故的发生,同时提高各部门在风险点危险源排查中的工作效率。

三、工作内容1.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的组织(1)确定专门从事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工作的部门,并配备充足的人力资源和相应的技术手段。

(2)建立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和流程,并确保每个环节都得到有效的推进与落实。

2.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的范围(1)在广东省内建立包括工业、交通、建筑等行业的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数据库,根据事故的发生频率和危害程度,确定排查的重点对象。

(2)对重点对象进行全面的排查,包括设备、工艺、人员、作业环境等方面,确保排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3.风险点危险源的评估(1)对排查的风险点危险源进行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并对高风险等级的危险源进行重点防护。

(2)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并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

4.风险点危险源的管控(1)依据风险等级,确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并建立台账,记录和跟踪管理的情况。

(2)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对从事相应工作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5.风险点危险源的检查与监督(1)定期对风险点危险源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2)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估,并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处罚,并向社会公布相应的处理结果。

四、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对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和协调,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2.坚持科学的方法和程序进行排查,确保排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金属冶炼、机械、轻工行业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金属冶炼、机械、轻工行业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金属冶炼、机械、轻工行业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6.08.30•【字号】粤安监管四〔2016〕3号•【施行日期】2016.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金属冶炼、机械、轻工行业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安监管四〔2016〕3号关于开展金属冶炼、机械、轻工行业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顺德区安全监管局: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集中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办函〔2016〕406号)精神,按照《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安办〔2016〕43号)等部署,现就开展金属冶炼、机械、轻工行业(下称三大行业)企业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整治目标通过开展三大行业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三大行业各类风险点、危险源进行深入排查、科学评估,全面查清风险点、危险源的分布情况,通过制度、技术、管理等措施对其关键环节进行风险管控,由点及面,全面降低三大行业安全风险,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实现三大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二、重点整治对象(一)重点排查整治范围:全省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的金属冶炼、机械、轻工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排查整治:1.金属冶炼行业:炼铁、炼钢、轧钢、焦化、烧结、煤气及有色金属行业等。

2.机械行业:铸造工艺、锻压工艺、焊接工艺、机械加工工艺、热处理与电镀工艺、涂装工艺、电气设备等。

3.轻工行业: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酱菜腌制,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白酒制造,人造板制造,家具制造业、地板制造,造纸和纸制品业,玻璃制品制造,陶瓷、搪瓷制品制造等。

广东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

广东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

广东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全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以下简称“风险排查管控”),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我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集中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办函〔2016〕406号,以下简称《通知》)等规定,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风险排查管控工作是指对涉安全生产领域各类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部位、建设项目、设备设施和活动等(范围见附件1)进行风险排查、评估和管控工作。

第三条风险排查管控工作坚持“分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本指南提出了风险排查管控工作的组织分工、风险排查、分析与评级、风险管控以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指导性要求,旨在规范风险排查管控工作的基本工作流程,提高风险排查管控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五条本指南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风险排查管控工作。

已有风险排查、分析与评级相关规定的行业领域,按其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与分工第六条省安委会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督促风险排查管控工作,并将风险排查管控工作纳入省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

第七条省有关单位和中直驻粤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本行业领域的风险排查管控工作,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制定本行业领域风险排查管控工作的方案和指导性配套文件,进一步明确排查的责任主体、范围、风险点、危险源具体分级标准、各个风险等级的管控措施。

(二)组织本行业领域开展风险排查管控的培训工作。

(三)负责对本行业领域风险排查管控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编制本行业领域的风险排查管控报告。

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

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

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一、引言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广东省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广东省政府制定并发布了《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

该指南旨在通过对风险点和危险源的排查与管控,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指南目标本指南的主要目标是:1、全面排查各类风险点和危险源,建立详细的风险点危险源数据库。

2、对风险点和危险源进行科学评估,确定其危险等级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3、制定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实现对风险点和危险源的有效管控。

4、建立风险点危险源的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更新数据库,保持数据的新鲜度和准确性。

5、提高公众对安全生产风险点的认知和防范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指南内容本指南的内容包括:1、风险点和危险源的识别:通过收集和分析各类数据,识别出可能对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环境安全构成威胁的风险点和危险源。

2、风险评估:对已识别的风险点和危险源进行科学的评估,确定其危险等级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评估过程中应考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后果的严重性以及影响范围等因素。

3、管控措施制定: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措施应包括工程技术手段、管理手段以及培训教育手段等,确保风险点和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

4、实施与监督:在实施管控措施的过程中,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措施的落实效果。

同时,应建立反馈机制,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5、动态管理:建立风险点危险源的动态管理机制,对数据库进行及时更新和维护。

当风险点和危险源的属性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数据库中的相关信息。

6、宣传与教育:加强公众对安全生产风险点的认知和防范意识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素质。

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宣传教育,使公众了解并掌握应对风险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7、事故应对:制定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的应急预案,明确应对措施和责任人。

在事故发生时,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广东省自然资源系统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清单--测绘

广东省自然资源系统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清单--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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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注:1.风险辨别可参考《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每次报送的清单包括新发生的和正在整改的风险点、危险源管控清单。 2.请首次于4月20日前、以后每季度第一个月2日前上报上季度的风险排查管控清单。存在重大风险的,须第一时间上报风险管控情况。上报时请将正式件扫描成PDF连同excel电子表格一并
笛警示;极端恶劣天气,如暴雨天气行驶;以上因素造成车
广东肇
1
庆地质 工程勘
2019年4 月29日
察院
部位 类
交通事 故易发 多发路 段
广东 xxxx测 量队+ 简单描 述
பைடு நூலகம்
车辆伤害
辆伤害事故;五、危害程度和事故发生概率分析:测量组一 般人员为3~5人,车辆事故发生可能性为III,事故发生后果 严重性为影响较大;六、管控及治理整改涉及的内外部因素 及难易程度分析:1.内部因素:员工未进行作业前安全培 训,没有危险源识别相关知识培训;没有熟知作业安全操作 规程;未有掌握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安全意识单薄,警惕性
附表2
广东省自然资源系统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清单(测绘行业)
填报单位:(盖章)
序 上报 填报 号 单位 日期
类 分类 具体 风险特 别 名称 名称 征简述
潜在风险
所在位置
所属单位
主管

县/ 区
详细地址
经纬度坐 标
单位 名称
负责 联系 人 电话
(监 管)
风险等级
管控措施或治理情况
备注
一、详细地址:进行测绘的路段、区域(s206国道xx段);二
兼职安全员监督等实现;外部因素因测量区域的自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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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
一、引言
近年来,安全生产问题频频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
重威胁。

为了加强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的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保
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了本指南。

旨在规范广东省安全生产
领域的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

二、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的基本原则
1.依法管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工作。

2.科学评估:通过科学的方法对风险点危险源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估,
确定其安全风险等级。

3.全面排查:对安全生产中所有的风险点危险源进行全面排查和分析,确保没有遗漏。

4.长效管控:通过监管、技术、管理等措施对风险点危险源进行长期
有效的管控。

5.动态调整:随着安全生产形势的变化,及时对风险点危险源进行调
整和优化管理。

三、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的工作步骤
1.确定排查范围:明确排查的对象,包括生产设施、作业活动、人员等。

2.召集排查组:成立由相关部门、专家等组成的排查组,负责具体的
排查工作。

3.制定排查方案:根据排查范围和要求,制定详细的排查方案,包括
排查的内容、方法、时限等。

4.实地勘察与调查:按照方案要求,对排查对象进行实地勘察和详细
调查,收集必要的信息。

5.风险评估与等级划分:根据收集到的信息,进行风险评估和等级划分,确定各个风险点危险源的优先级。

6.制定管控措施:针对不同等级的风险点危险源,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并制定计划进行管控。

7.实施管控措施:按照制定好的计划,实施风险点危险源的管控措施,并进行跟踪和监督。

8.记录与报告:对排查和管控过程进行记录,对改进措施进行总结,
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四、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的具体内容
1.基础设施:对生产设备、工艺装置、安全设施等进行排查,确保其
安全稳定运行。

2.作业活动:对作业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排查,包括作业步骤、岗
位操作、用电用气等。

3.人员行为:对员工的行为习惯、安全意识等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和
解决存在的问题。

4.环境因素:对周围环境进行排查,包括气候、地质、气象等对安全
生产的影响。

5.应急措施:对应急预案、应急设备、应急培训等进行排查,确保应
急情况的有效应对。

6.其他因素:对其他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进行排查,如供应链、
运输环节等。

五、风险点危险源管控的具体措施
1.制定管理制度:建立并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等。

2.加强培训教育: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
和操作技能。

3.定期检查维护:对生产设备、安全设施等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
保其正常运行。

4.强化监管检查:加大对风险点危险源的监管力度,确保各项安全管
理措施的落实。

5.技术改进创新: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等手段,提高
安全生产水平。

六、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的效果评估
对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工作进行效果评估,根据反馈的信息,及时调整
和改进工作方法和措施,提高风险管控的能力和水平。

定期进行风险点危
险源排查的回顾总结,改进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提高工作质量和
效果。

七、总结
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
要各个部门的密切合作和有效沟通。

本指南旨在规范广东省的风险点危险
源排查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希翼各
级相关部门能够按照本指南的要求,切实加强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为广东省的安全生产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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