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包装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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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包装的标准
1、过度包装
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只要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判断该商品的包装为过度包装。
解读:
旧规定并没有明确如何才是过度包装,新规把判定规则确定下来。
以后市场监督局可以根据判断规则进行判定。
2、包装空隙率
包装内去除内装物占有的必要空间容积与包装总容积的比率。
注:本表不适用销售包装层数为一层的商品。
需混合使用的化妆品,单件是指混合后的产品。
综合商品的包装空隙率应以单件净含量最大的产品所对应的空隙率为准。
解读:
本次更新,在旧规定《GB 23350-2009》的基础上,不再以商品类别来制定空隙率,而是使用单件的净含量,这样的好处是更加科学地把不同净含量的产品,制定空隙率,之前只看商品类别,导致空隙率高的商品类别,为了可以使用更多的空间,把商品制作得很大,浪费很多资源。
3、空隙率计算方法
X——包装空隙率;
Vn——商品销售包装体积,单位为立方毫米;
V0——内装物体积,单位为立方毫米;
注:内装物体积以商品标注的净含量进行换算,1mL或1g内装物换算为1000立方毫米计算。
k——商品必要空间系数,食品盒化妆品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应符合下表。
注:k的取值依据产品而定,综合商品分别取值。
比如:酒类必要空间系数为13,500ml的空隙率需要≤30%。
根据计算,得出包装的立方,倒推出包装尺寸是否合格。
解读:
这次增加了详细的K值,以及g与ml对应成立方毫米,GB 23350-2009版中,K值是固定为0.6。
旧规定并不能对于液体进行计算,只提到体
积,由于食品和化妆品多数是以重量与容量进行销售,新规给了大家换算方式。
4、包装层数
粮食及其加工品、月饼及粽子不应超过三层,其他商品不应超过四层。
解读:
旧版本把包装层数定在3层以及3层以下,这次放宽了层数。
5、包装成本
生产组织应采取措施,控制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
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和粽子,生产组织应采取措施,控制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15%。
月饼和粽子的包装不应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
解读:
新规增加了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和粽子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15%的要求和月饼和粽子不应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
6、混装要求
月饼不应与其他商品混装,粽子不应与超过其价值的商品混装。
解读:
旧规定没有明确的混装要求,新规定把月饼和粽子单独规定了混装要求7、实施日期
2023年9月1日实施。
月饼、粽子包装的条款(第1号修改单)实施日期为2022年8月15日。
实施日期前生产的月饼和粽子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解读:
旧规定是2009年3月31日发布,2010年4月1日开始实施;新规定是2021年8月10日发布,2023年9月1日实施,并在2022年5月24日发布的第1号修改单主要针对月饼和粽子进行修改,并在2022年8月15日实施,比新规定提前了1年,这一年,其他食品和化妆品有1年适应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