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案中,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详细操作教程(律师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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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例清单(3篇)

法律案例清单(3篇)

第1篇一、民事案件1. 案例一:张某诉李某离婚纠纷案案情简介:张某与李某结婚十年,因性格不合,感情破裂,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经法院审理,判决准予离婚。

2. 案例二:王某诉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案情简介:王某购买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商品房,交付定金后,因开发商未按约定时间交房,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经法院审理,判决支持王某的诉讼请求。

3. 案例三:赵某诉某超市侵权责任纠纷案案情简介:赵某在超市购物时,不慎摔倒受伤,要求超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经法院审理,判决超市承担赔偿责任。

4. 案例四:陈某诉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案情简介:陈某在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就餐时,因食物中毒,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经法院审理,判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5. 案例五:李某诉某物业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案情简介:李某认为某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义务,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经法院审理,判决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二、刑事案件1. 案例一:李某涉嫌故意杀人案案情简介:李某因与妻子发生争执,持刀将妻子杀害。

经法院审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五年。

2. 案例二:张某涉嫌盗窃案案情简介:张某多次潜入他人住宅盗窃财物,价值共计五万元。

经法院审理,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

3. 案例三:王某涉嫌诈骗案案情简介:王某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共计十万元。

经法院审理,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五年。

4. 案例四:陈某涉嫌非法拘禁案案情简介:陈某非法拘禁他人,致他人身体受到伤害。

经法院审理,以非法拘禁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

5. 案例五:李某涉嫌交通肇事案案情简介:李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

经法院审理,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

三、行政案件1. 案例一:刘某诉某规划局行政许可纠纷案案情简介:刘某因规划局不予批准其房屋建设申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规划局的行政许可决定。

律师办理土地法律业务操作指引

律师办理土地法律业务操作指引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土地法律业务操作指引目录总则/110第一编律师办理土地权属登记业务操作指引/112第一章一般规定/112第二章土地权利设定登记过程中的律师业务/113第一节一般规定/113第二节划拨国有建设用地设定登记中的律师业务/114第三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设定登记中的律师业务/115第四节国家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建设用地设定登记中的律师业务/115 第五节国家租赁国有建设用地设定登记中的律师业务/116第六节国家授权经营国有建设用地设定登记中的律师业务/116第七节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设定登记中的律师业务/116第八节国有建设用地抵押权设定登记中的律师业务/118第九节国有建设用地出租权设定登记中的律师业务/119第三章土地变更登记中的律师业务/119第一节一般规定/119第二节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中的律师业务/120第三节出让、国家作价出资(入股)、国家租赁和授权经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中的律师业务/120第四节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变更登记中的律师业务/121第五节土地他项权利变更登记律师业务/122第六节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变更登记律师业务/123第四章土地注销登记中的律师业务/123第五章土地权属争议业务中的律师业务/125第一节一般规定/125第二节土地权属的确定/125第三节土地权属争议中的律师业务/128108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操作指弓第二编律师办理土地征收业务操作指引/128第一章一般规定/128第二章土地征收的程序/129第三章征地的费用补偿和人员安置/131第一节征地补偿费用/131第二节被征地人口的安置/132第三节征地补偿协议/133第四章律师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听证法律业务/134第五章律师办理土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协调、裁决法律业务/135第六章律师办理土地补偿争议行政复议法律业务/137第七章律师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的诉讼/138第一节征地补偿安置争议/138第二节征地补偿费用分配纠纷/139第三编律师办理土地储备业务操作指引/140第一章一般规定/140第二章土地储备的基本程序/141第三章律师审核土地储备合同应注意的问题/143第四编律师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的业务操作指引/145第一章一般规定/145第二章律师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业务操作指引/146第三章律师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业务操作指引/149第四章律师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业务操作指引/150 第五章律师办理国有土地租赁业务操作指引/154第六章律师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业务操作指引/157第五编律师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业务操作指引/161第一章一般规定/161第二章律师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一般业务的操作指引/162第一节对拟转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调查与审核/162第二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164第三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风险监管/165律师办理土地法律业务操作指引109第四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登记/166第三章律师办理国有建设用地转让特殊业务的操作指引/166第一节房地产项目转让(含在建工程转让)/166第二节项目公司股权转让/174第四章律师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业务的操作指引/178第一节对拟设定抵押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调查与审核/178第二节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合同/180第三节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181第四节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的实现/181第五章律师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业务的操作指引/182第一节对拟设定出租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调查与审核/182第二节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184第三节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登记/185第六章律师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投资合作业务的操作指引/185第一节对拟投资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投资合作项目的调查与审核/185第二节建设用地使用权投资合作合同/187第三节投资合作中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188第四节建设用地使用权投资合作常见问题处理/189第六编律师办理涉外土地法律业务操作指引/191第一章一般规定/191第二章境外投资者以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193第一节外商参与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的特殊要求/193第二节外商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投资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193第三章外资并购境内房地产开发企业/195第一节境外投资者并购的一般要求/195第二节外资股权并购境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审批/196第三节外资资产并购境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审批/197第四章其他涉外土地法律业务/197第一节外商投资项目核准/197第二节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权限/199第三节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的审批/200第四节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备案/201第七编律师办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业务操作指引/202第一章概述/202l10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握!篁圭鳗第一节农村集体土地的法律制度/202第二节耕地保护制度/203第三节基本概念界定/204第二章农村集体建设用地/205第一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205第二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207第三节非农建设用地/209第三章农村宅基地/212第四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213第一节土地承包经营权/214第二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具体流转/215第三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纠纷及解决/219第五章城中村改造的法律问题/219第一节城中村改造中的法律关系/220第二节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法律业务/223附则/226总则第1条制定目的为规范律师依法办理与土地相关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提高律师承办土地法律业务的服务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结合土地法律服务实务,特制定本指引供律师及相关人士在实际业务中参考与借鉴。

征收土地应报国家批准的流程是怎样的

征收土地应报国家批准的流程是怎样的

征收⼟地应报国家批准的流程是怎样的在平常的⽣活⼯作中我们知道,我们拥有⼟地的使⽤权,但是⼟地还是归国家所有,⼟地资源是⼈类⽣存与发展的物质载体,⽽且数量有限,随着经济的发展,⼟地资源被消耗得越来越多,因此做好征地⼯作意义重⼤。

征收⼟地是伴随着城镇化进程不可回避的⼀项重要的⼯作。

那么征收⼟地应报国家批准的流程是怎样的,下⾯店铺的⼩编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来为您解答。

征收⼟地应报国家批准的流程是怎样的报批流程⼀、征地申请项⽬业主根据国家和⾃治区征地报批的有关规定,向市国⼟资源局提出建设项⽬征地申请。

征地申请须提交的材料包括:项⽬征地申请报告、建设项⽬⽤地预审批复⽂件、项⽬审批⽂件(项⽬核准或项⽬备案材料)、项⽬⽤地规划范围图相关资料等。

属单独选址建设的项⽬,需提交地质灾害和压矿评估报告备案⽂件;项⽬涉及占⽤占⽤林地的,需提交林地批准⽂件;项⽬涉及⼟地复垦的,需提交⼟地复垦⽅案审查意见。

⼆、政策审查。

市国⼟资源局对项⽬业主提交的征地申请材料进⾏审查,符合征地条件的,将征地任务分解、下达给辖区⼈民政府、市征地拆迁办及相关部门,并由项⽬业主委托测绘技术单位(市国⼟资源信息中⼼)开展⼟地勘测定界⼯作。

三、勘测定界。

辖区⼈民政府组织被征地群众配合市国⼟资源局、市征地拆迁办、测绘技术单位实地踏勘征地范围和权属界线,测绘地形、地物和地貌,核定⼟地地类等⼯作;四、发布征地预公告。

市征地拆迁办根据⼟地勘测定界初步结果,拟订《征收⼟地预公告(送审稿)》,经市国⼟资源局审核后,报市⼈民政府发布《征收⼟地预公告》。

市国⼟资源局将《征收⼟地预公告》转市征地拆迁办交由辖区⼈民政府在被征收⼟地所在的镇(街道)、村(社区)进⾏张贴、公告,同时抄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府局等相关单位;五、征地调查。

市国⼟资源局组织辖区⼈民政府、市征地拆迁办及相关部门对征地涉及的⼟地权属、地类、⾯积进⾏调查,调处⼟地、房屋权属纠纷,核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均耕地⾯积和征地前后⼈均耕地变化情况,地上建(构)筑物和附着物的种类、数量、结构、产权等情况。

征收土地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征收土地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征收土地信息公开实施方案为了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土地利用的合理化和规范化,我国土地管理部门将实施征收土地信息公开的方案。

该方案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土地管理的透明度,促进社会公众对土地利用情况的监督,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一、征收土地信息的范围。

征收土地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土地、农村集体土地、城市建设用地等各类土地资源。

征收的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利用类型、土地面积、土地权属、土地用途、土地流转情况等。

二、征收土地信息的方式。

征收土地信息的方式主要包括政府部门依法征收、土地管理部门主动征收、社会公众举报征收等多种方式。

政府部门将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征收土地信息,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社会公众公开相关信息。

土地管理部门将主动征收土地信息,并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相关信息。

同时,社会公众也可以通过举报的方式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对土地利用情况进行监督。

三、征收土地信息的公开途径。

征收土地信息的公开途径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官方网站、土地管理部门网站、公共媒体等多种途径。

政府官方网站将定期公开土地利用情况、土地资源管理政策等相关信息。

土地管理部门网站将定期公开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管理办法等相关信息。

公共媒体将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公开土地利用情况、土地资源管理政策等相关信息。

四、征收土地信息的监督机制。

为了保障征收土地信息公开的实施效果,我国将建立健全的征收土地信息的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公众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等多种监督方式。

社会公众将通过举报、监督等方式对土地利用情况进行监督。

行政部门将通过定期检查、督促等方式对土地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

司法机关将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惩处,保障土地信息公开的合法权益。

五、征收土地信息公开的意义。

征收土地信息公开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土地管理的透明度,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同时,征收土地信息公开将有助于促进社会公众对土地利用情况的监督,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信访复核申请书成功立案案例

信访复核申请书成功立案案例

信访复核申请书成功立案案例信访复核申请书成功立案案例一、案情回顾2019年,某市某村庄发生一起关于土地征收的争议。

该村庄位于城市发展规划区域,为了推进城市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决定对该村庄进行土地征收。

然而,征收方案引发了村民的强烈不满,他们认为征收政策不公平,赔偿金额低于市场价值,并对征收程序存在不法问题提出质疑。

随后,一部分村民决定向政府信访部门提出申诉,要求对该征收案件进行复核。

他们认为政府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审批程序不完整且未经过透明公开,赔偿金额低于合理范围,并且没有足够的保障措施,导致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二、信访复核申请书撰写为了能够顺利申请复核,村民们决定委托一家专业律师事务所撰写信访复核申请书。

他们与律师详细讨论了案情,并提供了相关证据和材料,包括政府公告、土地估价报告、当地媒体报道等。

律师事务所成立了专案小组,负责整理材料、收集证据以及撰写申请书。

申请书包括了以下几个主要部分:1. 案件概述:陈述该土地征收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征收原因、征收范围、赔偿政策等信息。

2. 不满意的理由:列举村民不满意的政府征收方案,并详细说明其不公平性和不合理性。

3. 不法问题质疑:提出对政府在征收过程中违规行为的质疑,并且列举了相关证据以支持这一观点。

4. 法律依据:引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说明政府在该土地征收案件中违法违规的行为。

5. 建议和要求:提出村民对该征收案件复核的具体要求,包括重新评估土地价值、合理赔偿、完善审批程序等。

在律师的帮助下,村民们费尽心思,对申请书进行了多次修改和完善,确保逻辑严密、表达清晰。

最后,经过几个月的努力,申请书终于顺利完成。

三、申请结果随后,律师将申请书递交给政府信访部门,并要求复核该土地征收案件。

政府信访部门收到申请后,立即启动了复核程序,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

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和审核,政府信访部门认为该征收案件存在问题,并且确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律师办理城市房屋拆迁、征地拆迁法律业务操作指引(XXXX)

律师办理城市房屋拆迁、征地拆迁法律业务操作指引(XXXX)

律师办理城市房屋拆迁、征地拆迁法律业务操作指引〔2007〕〔2007年12月18日业务研究与职业培训委员会会议通过〕第一章总那么1.1 制订目的本操作指引由上海市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法律研究委员会起草,其目的系为标准本市律师办理与城市房屋拆迁、征地拆迁相关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提高律师办理拆迁法律效劳质量,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并非强制性规定,仅供律师在实际业务中参考与借鉴。

1.2 概念界定〔1〕城市房屋拆迁,是指根据城市规划和国家专项工程的拆建方案以及当地政府的用地文件,由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城市规划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的房屋及附属物进行撤除,并对房屋所有者或者使用者给予补偿安置的法律行为。

〔2〕征地拆迁,是指为了国家建设和乡镇规划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属物进行撤除,并对房屋所有者或者使用者进行补偿安置的法律行为。

〔3〕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4〕拆迁单位:取得拆迁资质的房屋拆迁公司。

〔5〕被拆迁人,是指被撤除房屋的所有人。

〔6〕房屋承租人,是指与被拆迁人具有合法租赁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7〕房屋同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8〕房屋使用人,是指实际占用房屋的单位和个人。

1.3 律师办理拆迁法律业务的根本原那么拆迁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广阔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律师办理拆迁法律业务应遵循如下原那么:〔1〕忠诚负责原那么。

律师办理拆迁法律业务,应不受任何单位及其他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预,依法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2〕专业精湛原那么。

律师办理拆迁法律业务,应掌握拆迁专业知识和业务操作的相应能力和水平,以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委托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效劳。

〔3〕勤勉敬业原那么。

律师办理拆迁法律业务,应勤于学习、勤于思考、恪尽职守,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在与委托人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各项受托法律业务。

律师办理城市房屋拆迁、征地拆迁法律业务操作指引(2007)

律师办理城市房屋拆迁、征地拆迁法律业务操作指引(2007)

律师办理城市房屋拆迁、征地拆迁法律业务操作指引(2007)(2007年12月18日业务研究与职业培训委员会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1.1 制订目的本操作指引由上海市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法律研究委员会起草,其目的系为规范本市律师办理与城市房屋拆迁、征地拆迁相关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提高律师办理拆迁法律服务质量,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并非强制性规定,仅供律师在实际业务中参考与借鉴。

1.2 概念界定(1)城市房屋拆迁,是指根据城市规划和国家专项工程的拆建计划以及当地政府的用地文件,由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城市规划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的房屋及附属物进行拆除,并对房屋所有者或者使用者给予补偿安置的法律行为。

(2)征地拆迁,是指为了国家建设和乡镇规划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属物进行拆除,并对房屋所有者或者使用者进行补偿安置的法律行为。

(3)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4)拆迁单位:取得拆迁资质的房屋拆迁公司。

(5)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

(6)房屋承租人,是指与被拆迁人具有合法租赁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7)房屋同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8)房屋使用人,是指实际占用房屋的单位和个人。

1.3 律师办理拆迁法律业务的基本原则拆迁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广大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律师办理拆迁法律业务应遵循如下原则:(1)忠诚负责原则。

律师办理拆迁法律业务,应不受任何单位及其他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依法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2)专业精湛原则。

律师办理拆迁法律业务,应掌握拆迁专业知识和业务操作的相应能力和水平,以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委托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3)勤勉敬业原则。

律师办理拆迁法律业务,应勤于学习、勤于思考、恪尽职守,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在与委托人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各项受托法律业务。

土地征收手续流程全解

土地征收手续流程全解

土地征收手续流程全解土地征收是指为了国家或公共利益需要,政府依法对个人、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征收或占用,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土地征收手续流程涉及多个环节,下面将详细介绍土地征收手续的全过程。

一、征收计划的制定与公示:1.征收计划制定:地方政府在征收土地前需要制定征收计划,明确征收范围、征收目的、补偿标准等内容。

2.征收计划公示:征收计划需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15天,公示内容包括征地范围、征收目的、补偿标准等,同时公示期结束后需填写征地公示记录。

二、范围划定及调查评估:1.范围划定:征收单位根据征收计划确定征收范围,并进行清查确认。

2.调查评估:征收单位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征收土地的实际情况及价值进行评估核算,包括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等。

三、召开听证会:征收单位在征收前需要召开听证会,听取相关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及相关材料需提前通知。

四、征地补偿协议签订:1.签订协议:征收单位与被征收人协商确定征地补偿事项,并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2.补偿费用: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迁建费、转业补助费、生活搬迁补助费等。

五、征收决定及公告:1.征收决定:征收单位根据协商一致的征地补偿协议出具征收决定书,并将征收决定书寄送给被征收人。

2.征收公告:征收单位需在征收地点、政府官方网站等公示渠道发布征地公告。

六、征收实施:1.土地征收通知:征收单位根据征收决定书,向被征收人发出土地征收通知书,通知被征收人及时腾地。

2.实施征收:被征收人需按通知要求腾地,征收单位派员对土地进行勘查,并制定详细的征收方案。

3.监督检查:相关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对征收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七、征收后工作:1.补偿费用支付:征收单位按照征地补偿协议的约定,及时支付征地补偿费用。

2.种植移交:如属于农用地征收,征收单位需负责将新农田的管理及当地种植情况移交给农民。

3.监督管理:征收单位需加强征地后的土地利用管理,确保土地的合理利用和综合效益最大化。

遇到征地拆迁,如何申请信息公开了解拆迁文件

遇到征地拆迁,如何申请信息公开了解拆迁文件

遇到征地拆迁,如何申请信息公开了解拆迁⽂件家⾥⾯的房⼦⽬前正在被拆迁,这种情况下可以获得相关的补偿,拆迁房产肯定是要签订房屋的拆迁协议的,在这个⾥⾯可以看到具体的赔偿标准,那遇到征地拆迁,如何申请信息公开了解拆迁⽂件,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遇到征地拆迁,如何申请信息公开了解拆迁⽂件公民申请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的,应该先确定申请的部门,然后写申请书向该部门申请征地拆迁信息公开。

⼆、法律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条设区的市级⼈民政府、县级⼈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事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三)征收或者征⽤⼟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的发放、使⽤情况;(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和分配情况。

第⼆⼗条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第⼗三条规定向⾏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书⾯形式(包括数据电⽂形式);采⽤书⾯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可以⼝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申请⼈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第⼆⼗⼀条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获取该政府信息的⽅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并说明理由;(三)依法不属于本⾏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该⾏政机关的名称、联系⽅式;(四)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作出更改、补充。

在征收房屋的时候,政府部门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给予信息公开,到时候所有的村民都可以向⼈民政府了解到此次拆迁涉及到的所有的项⽬还有相关的补偿标准,以及费⽤到账时间,以上内容整理完毕,如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到店铺做法律咨询。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土地法律业务操作指引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土地法律业务操作指引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土地法律业务操作指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布日期】•【文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律师,土地资源正文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土地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发布)目录总则第一编律师办理土地权属登记业务操作指引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土地权利设定登记过程中的律师业务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划拨国有建设用地设定登记中的律师业务第三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设定登记中的律师业务第四节国家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建设用地设定登记中的律师业务第五节国家租赁国有建设用地设定登记中的律师业务第六节国家授权经营国有建设用地设定登记中的律师业务第七节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设定登记中的律师业务第八节国有建设用地抵押权设定登记中的律师业务第九节国有建设用地出租权设定登记中的律师业务第三章土地变更登记中的律师业务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中的律师业务第三节出让、国家作价出资(入股)、国家租赁和授权经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中的律师业务第四节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变更登记中的律师业务第五节土地他项权利变更登记律师业务第六节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变更登记律师业务第四章土地注销登记中的律师业务第五章土地权属争议业务中的律师业务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土地权属的确定第三节土地权属争议中的律师业务第二编律师办理土地征收业务操作指引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土地征收的程序第三章征地的费用补偿和人员安置第一节征地补偿费用第二节被征地人口的安置第三节征地补偿协议第四章律师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听证法律业务第五章律师办理土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协调、裁决法律业务第六章律师办理土地补偿争议行政复议法律业务第七章律师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的诉讼第一节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第二节征地补偿费用分配纠纷第三编律师办理土地储备业务操作指引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土地储备的基本程序第三章律师审核土地储备合同应注意的问题第四编律师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的业务操作指引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律师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业务操作指引第三章律师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业务操作指引第四章律师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业务操作指引第五章律师办理国有土地租赁业务操作指引第六章律师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业务操作指引第五编律师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业务操作指引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律师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一般业务的操作指引第一节对拟转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调查与审核第二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第三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风险监管第四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登记第三章律师办理国有建设用地转让特殊业务的操作指引第一节房地产项目转让(含在建工程转让)第二节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第四章律师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业务的操作指引第一节对拟设定抵押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调查与审核第二节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第三节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第四节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的实现第五章律师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业务的操作指引第一节对拟设定出租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调查与审核第二节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第三节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登记第六章律师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投资合作业务的操作指引第一节对拟投资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投资合作项目的调查与审核第二节建设用地使用权投资合作合同第三节投资合作中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第四节建设用地使用权投资合作常见问题处理第六编律师办理涉外土地法律业务操作指引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境外投资者以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第一节外商参与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的特殊要求第二节外商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投资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第三章外资并购境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第一节境外投资者并购的一般要求第二节外资股权并购境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审批第三节外资资产并购境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审批第四章其他涉外土地法律业务第一节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第二节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权限第三节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的审批第四节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备案第七编律师办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业务操作指引第一章概述第一节农村集体土地的法律制度第二节耕地保护制度第三节基本概念界定第二章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第一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第二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第三节非农建设用地第三章农村宅基地第四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一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二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具体流转第三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纠纷及解决第五章城中村改造的法律问题第一节城中村改造中的法律关系第二节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法律业务附则总则第1条制定目的为规范律师依法办理与土地相关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提高律师承办土地法律业务的服务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结合土地法律服务实务,特制定本指引供律师及相关人士在实际业务中参考与借鉴。

依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操作流程?

依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操作流程?

依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操作流程?依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要经过行政机关的审核,能直接向公众发布的就一定会告知,若涉及第三人隐私,还需要征求第三人的书面意见。

一个简单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行为,但是在行政机关的答复之中需要经过层层关卡,因为其中公开的信息会涉及国家机密或者是第三人侵权,所以不是所有申请的政府公开的信息都可以得到公开。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是《宪法》赋予公民的知情权,公民有权利知道政府的行为,对于依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机关答复,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依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操作在实际生活中是如何进行的。

小编为您解答。

▲一、法律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第二十二条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

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该怎么写?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该怎么写?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该怎么写?申请人:群众代表:被申请人:请求事项:1、请求被申请人公开关于征用申请人土地合法性及其补偿安置费用的相关政府信息;2、要求被申请人在某某村以张贴的形式公告并提供所有材料的复印件。

事实与理由:此致。

某国土资源局,申请人:某庄行政村全体村民,群众代表:江某,李某,年月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各个地方管辖的政府需对外公开信息,向人民群众汇报日常事物,包括大事小事。

这样既受到了群众的监督,群众也会更加愿意支持政府的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需要写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经审核无误后才可以公开政府信息。

那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该怎么写?以下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介绍,希望能对大家有所收获。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申请人:某行政村全体村民群众代表:江某,李某被申请人:某国土资源局请求事项:1、请求被申请人公开关于征用申请人土地合法性及其补偿安置费用的相关政府信息;2、要求被申请人在某某村以张贴的形式公告并提供所有材料的复印件。

事实与理由:综上所述,该土地是某某村集体所有制,申请人作为某村的村民有权利知道自己土地被征用的详细情况及补偿安置方案。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提出申请获取该土地被征用的相关信息,恳请在法定期限内满足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某国土资源局申请人:某庄行政村全体村民群众代表:江某,李某年月日▲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开的信息内容▲1、所有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必须公开的重点内容:(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4)财政预算、决算报告;(5)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6)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7)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例、数量、程序,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8)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9)重大建设项目的标准和实施情况;(10)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11)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新疆律师办理土地征收业务操作指引-

新疆律师办理土地征收业务操作指引-

新疆律师办理土地征收业务操作指引正文:---------------------------------------------------------------------------------------------------------------------------------------------------- 新疆律师办理土地征收业务操作指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三章土地征收的程序第四章征地的费用补偿和人员安置第一节征地补偿费用第二节被征地人口的安置第三节征地补偿协议第五章律师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听证法律业务第六章律师办理土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协调、裁决法律业务第七章律师办理土地补偿争议行政复议法律业务第八章律师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的诉讼第一节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第二节征地补偿费用分配纠纷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一、制定目的为规范律师依法办理与土地相关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提高律师承办土地法律业务的服务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结合土地法律服务实务,特制定本指引供律师及相关人士在实际业务中参考与借鉴。

二、主要概念2.1土地权属,是指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归属。

2.2土地所有权,是指国家或集体经济组织对国家土地和集体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3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土地加以利用的权利。

2.4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5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

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相应出让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2.6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利用土地营造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建设的权利。

建设用地使用权分为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如何申请拆迁许可信息公开

如何申请拆迁许可信息公开

如何申请拆迁许可信息公开申请信息公开,一般需要提交书面的信息公开申请书。

一般而言,申请书具体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姓名、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对拟申请的信息的描述(具体是什么信息);对公开信息的形式要求;获取信息的途径等等内容。

申请书可以邮寄。

当我们在遇到与拆迁有关的事情时,可能会因为自己的利益相关而对此拆迁有所疑问,甚至有些人会怀疑这次拆迁是否合法,自己得到的补偿是否合理。

这种时候,我们就可以申请拆迁许可信息公开,然后根据公布的拆迁许可信息来判断自己的权益是否受到侵害。

具体的事宜请为我们讲述。

一、可公开的拆迁许可信息内容1、征收拆迁依法需要相关部门组卷报批。

2、涉及到法律规定的组卷文件,批准文件,立项审批文件,规划许可文件,环保审批文件。

均可以申请公开。

二、申请信息公开的作用面对拆迁方应当尽可能多的去收集征地拆迁过程中其不合法和不规范之处。

首先可以向市规划局或是您所在县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要求书面公开信息。

按照法律规定,这个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如果这些部门不予回复或是说找的部门不对,针对这个不予回复的违法行为,可以提起向上级部门提起行政复议。

这样,可以达成被拆迁户的要求的同时,也会对当地的政府造成压力。

三、可申请政府拆迁信息公开的具体部门和具体内容1、向发改委申请公开的拆迁信息:(1)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2)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3)项目批文有效期间(4)项目业主信息备案及变更信息备案(5)项目招投标信息备案2、向规划局申请公开的拆迁信息:(1)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及总平面图(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控制性详细规划》(6)《修建性详细规划》临时建设规划许可信息(7)规划调整信息3、向国土局申请的拆迁信息:(1)建设项目土地预审信息(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土地成交确认书》(4)国有土地出让金足额缴纳凭证(5)《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6)征地公告()不得以拟征公告忽悠)(7)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4、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公开的拆迁信息:(1)该地块或项目的征地拆迁公告、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请勿用预公告来忽悠申请)人)。

律师事务所 征地信息公开申请怎么写

律师事务所 征地信息公开申请怎么写

律师事务所征地信息公开申请怎么写律师事务所征地信息公开申请怎么写1. 引言律师事务所在征地过程中起到重要的法律监督和保障作用。

为确保征地程序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律师事务所可以协助居民申请征地信息的公开,以便居民了解征地的相关信息并行使自己的权利。

本文将介绍如何撰写律师事务所征地信息公开申请。

2. 征地信息公开申请的重要性征地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对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居民通过了解征地区域、征地范围、补偿标准等信息,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而律师事务所作为律师代理居民的合法权益的专业机构,可以发挥其专业知识和经验,帮助居民申请征地信息的公开。

3. 律师事务所征地信息公开申请的步骤(1)准备申请材料:律师事务所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律师事务所的授权委托书、居民的唯一识别信息明、征地的相关文件以及对征地信息公开要求的说明。

(2)寻找申请途径:根据不同的地区和政府机构,律师事务所需要寻找适当的申请途径。

通常,征地信息公开的申请可以通过行政机关的信息公开渠道、规定的申请表格或书面申请等方式进行。

(3)书面申请撰写:律师事务所需要撰写一份正式的书面申请,包括申请的目的、理由以及所需公开的征地信息的具体内容,可以参考政府相关的征地程序和信息公开要求。

(4)提交申请并跟踪:律师事务所需要将书面申请提交给相关行政机关,并跟踪申请的进展。

可以通过通信方式、邮件或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申请的办理情况。

4. 律师事务所在征地信息公开申请中的角色律师事务所在征地信息公开申请中起到重要的角色。

律师事务所需要帮助居民理清申请的流程和所需材料,提供专业的咨询和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可以代替居民撰写申请文件,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律师事务所还可以跟踪申请的进展,确保申请能够得到妥善处理。

5. 个人观点和理解在律师事务所征地信息公开申请中,我认为律师事务所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律师事务所不仅可以通过申请征地信息的公开,保障居民的权益,还可以通过监督征地过程的合法性和透明度,提高整个征地过程的公正性和效率。

征收补偿方案流程公开

征收补偿方案流程公开

以我给的标题写文档,最低1503字,要求以Markdown 文本格式输出,不要带图片,标题为:征收补偿方案流程公开# 征收补偿方案流程公开---## 1. 引言本文档旨在公开介绍征收补偿方案的流程,为相关方提供清晰的了解和指导。

征收补偿方案是指政府或相关机构对于征收项目所涉及到的被征收人进行的补偿措施。

公开征收补偿方案流程可以增加透明度,提升公众参与度,确保补偿流程的公正和合法。

## 2. 目的本文档的主要目的如下:- 向公众和相关方介绍征收补偿方案的流程- 提供明确的指导,确保征收补偿方案的执行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增加征收补偿方案流程的透明度,防止腐败和不当行为的发生- 鼓励公众参与,保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 3. 流程概述征收补偿方案的流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主要步骤:### 3.1 立项和公告- 征收补偿方案的立项是指政府或相关机构决定对具体征收项目进行补偿的决策过程。

这一步骤需要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和研究,确保征收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 征收补偿方案的公告是指在立项后,公开向公众宣布征收项目的补偿范围、标准、流程等信息。

公告的形式可以包括政府网站公告、媒体发布、公示牌等。

### 3.2 调查和评估- 在征收补偿方案公告之后,相关部门将展开对被征收人的调查和评估工作。

这一步骤的目的是了解被征收人的实际情况,包括财产状况、居住环境、收入来源等,以便确定补偿方案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 3.3 编制和审批- 调查和评估完成后,相关部门将根据调查结果编制征收补偿方案。

征收补偿方案应包括补偿金额、补偿方式、过渡安置等内容。

编制完成后,征收补偿方案需要经过审批程序,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 3.4 公示和征求意见- 审批完成后,征收补偿方案将进行公示,并开展征求意见工作。

公示的形式可以包括政府网站公示、媒体发布、公示牌等。

同时,相关部门也会组织听证会或座谈会,听取公众和被征收人的意见和建议。

信访律师委托书(3篇)

信访律师委托书(3篇)

第1篇委托人(以下简称“我”)因(具体信访事项,如:环境污染、土地征收等)问题,现委托(律师姓名)担任我的信访代理人,代为处理以下事项:一、代理事项1. 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信访事项,要求解决我方所涉及的(具体问题)。

2. 收集、整理与信访事项相关的证据材料,为案件提供法律依据。

3. 协助我方与有关国家机关进行沟通、协商,争取达成有利于我方的解决方案。

4. 在必要时,代表我方参加相关听证会、调解会等。

5. 代表我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我方的合法权益。

6. 协助我方办理与信访事项相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授权范围1. 在本委托书约定的代理事项范围内,律师有权代表我方行使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1)签署、递交信访材料;(2)参加信访活动;(3)与有关国家机关进行沟通、协商;(4)签署、递交相关法律文书;(5)代表我方参加听证会、调解会等。

2. 在本委托书约定的代理事项范围内,律师有权作出有利于我方的决定。

三、责任承担1. 律师在履行代理职责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我方的合法权益。

2. 若因律师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我方利益受损,律师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若因不可抗力或我方提供的信息不准确等原因导致代理失败,律师不承担法律责任。

四、违约责任及救济方式1. 若律师未按约定履行代理职责,我方有权解除本委托书,并要求律师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 若律师违反本委托书约定,我方有权要求律师承担违约责任。

3. 本委托书签订后,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委托期限本委托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具体日期)止。

如需续签,双方另行协商。

六、其他事项1.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委托书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委托人(签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地址:代理人(签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地址: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第2篇委托人(以下简称“委托人”)因(具体信访事项,如:土地纠纷、劳动争议、环境污染等)事项,特委托(律师姓名,以下简称“受托人”)担任其信访代理人,代表其依法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并就相关事宜进行法律咨询、代理处理。

公告征地需要公布哪些信息,公告征地的程序是什么

公告征地需要公布哪些信息,公告征地的程序是什么

一、公告征地需要公布哪些信息,批前公告批前公告在实务中的叫法以预征地公告、拟征地公告、征地告知等几种较为常见。

所谓批前公告,是向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申请土地征收审批之前,由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将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项目、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内容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告知文件应在被征地村民委员会办公地点或村组内显著位置张贴。

一般认为,村组内显著位置主要指村务公开栏,也包括人们常去的公共场合,如集市、超市、银行、菜市场等。

而告知的方式,除了传统的张贴,还应当包括国土资源局官方网站公示、当地电视台公示、村内广播宣传等多元方式,以让每一被征地农户都知道征地方案为目的。

此外,批前公告的告知文件中应当明确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对拟征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批前公告发布以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不得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否则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在发布拟征地公告时,征地尚未审批,征收也还未开始,这算是一项前置程序。

批前公告的重要程序价值即让被征地农民事前了解征地事宜,进而对是否同意土地征收发表意见。

对于被征收人来说,要做的就是整理好自己的权属证书,如果丢失应尽快补偿,其次还要多多了解一些相关的基本程序,同时也要学习一下法律知识。

才能更好地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批后公告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国土资源部和省级国土资源部门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

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收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的村、组公告如下征地批准事项:(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批后公告的公告方式、张贴公告的地点等要求与批前公告一致。

干货——征地拆迁中如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干货——征地拆迁中如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干货——征地拆迁中如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有深度有广度有温度就等你来关注在征地拆迁当中政府信息是非常关键也非常重要的内容。

很多重要的信息当事人无从知晓或者被当事人自己忽略掉,最终导致自己合法利益不能完全实现,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那么,征地拆迁中哪些信息是应当知晓或者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获得的呢?怎样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征地拆迁当中的政府信息主要有:“一书四方案”(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拟征地公告、征地公告、安置补偿方案、评估结果、听证意见等,这些内容都是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应当了解和知道的内容。

实践中,地方政府不予公布或者拒绝公布相关政府文件,信息不公开不透明,补偿存在不合理不合法的情况,首要的工作应当是了解相应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

如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并非是很多征地拆迁当事人所做那样,直接向征地拆迁部门工作人员讨要,口头要求他们予以公开,口头申请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具体流程以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为例:(现在申请信息公开不收费!要收钱是违法滴!)另外,很多省、市、区县的国土资源局官方网站开通了网络渠道,您需要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可以直接在网上按照一定的要求填写并提交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会在法定期限内给您回执或者答复,这样大大方便了老百姓了解征地、拆迁相应文件内容。

当然,很多文件具体特殊性不定,为提升效率少走弯路可以寻求专业律师帮助,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注:本文来源:凯德律师团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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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案件中,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详细操作教程在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存在被征地农民从未没有见到过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征地告知书、“一书四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相关征地文件,导致被征地农民对征收土地政策一无所知,针对这种情况,本文将主要介绍在土地征收案件中,办案律师或者被征地农民如何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向政府部门申请征收土地的有关材料。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有7个步骤,第一步先确定可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第二步确定受理信息公开的机构,第三步获取统一的信息公开申请表,第四步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第五步准备和打印材料,第六步填写邮寄单并邮寄材料,第七步等待受理机构的答复,具体详细操作流程如下:第一步,确定可以申请公开哪些政府信息根据(国土资厅发〔2014〕29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第(一)项规定,市、县征地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1. 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其中,国务院批准的城市用地还应公开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文件;2. 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用地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批准情况与申报情况相比发生变化的,转发文件中应明确表述变化后情况);3. 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4. 市、县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城市建设用地为“一书三方案”,即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5. 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有关材料;第(二)项规定,征地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1. 用地报批前征地调查结果、听证笔录;2. 用地批准后征地补偿登记材料;3. 征地补偿费用支付相关凭证;4. 勘测定界图(国家测绘资料保密规定的涉及军事、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重要工程设施的项目除外);5. 其他属依申请公开范围的有关材料。

第二步,确定向哪个部门申请材料(国土资厅发〔2014〕29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市、县政府组织用地报批和征地实施,征地补偿安置等信息由市、县政府及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产生。

按照“谁制作、谁公开”和“就近、便民”的原则,市、县政府是征地实施的主体,也是征地信息公开的主体。

据此规定,在土地征收案件中,我们依法可以向被征收土地所在的市、县人民政府申请征收土地的材料。

实务中,办案律师一般先进入被征收土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官网,进入“政务公开”栏网页,找到“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指南”中都会明确向政府哪个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实务中有的受理机构为办公室,有的受理机构为政务公开小组等等。

第三步,获取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向受理机构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该表格可以在各个区、县级人民政府官网的“政务公开”栏目里面的“信息公开指南”网页内下载电子版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以去受理机构处领取纸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第四步,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政府部门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在土地征收案件中,申请人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表格中主要需要填写的地方有:1.申请人的“姓名”处需要填写申请人身份证上的实际姓名,不能填写匿名或者其他名称;2.“工作单位”处可以写无或者实际的工作单位;3.“证件名称”处一般填写身份证;4.“证件号码”处一般写身份证号码;5.“通讯地址”处一般填写实际居住地,保障申请人能够收到邮件;6.“邮政编码”处填写收邮件的邮政编码;7.“联系电话”处一般写申请人本人的电话号码,因为当你申请的政府信息不明确时,政府工作人员会给您打电话核实;8.“电子邮箱”处,不用填写;9.“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处,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本人应当签字并按手印,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当盖单位的印章并由单位法人签字;10.申请时间处填写邮寄信息公开申请表的当天。

11.“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处填写:申请人是XX省XX市XX县XX镇XX村的村民,申请人在该村拥有承包地(或者宅基地或者房屋),现申请人在该村的承包地(或者宅基地或者房屋)涉及被政府征收,因个人生产、生活需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申请公开涉及征收申请人该处承包地(或者宅基地或者房屋)的相关征收材料,具体包括:1、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2、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3,市、县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城市建设用地为“一书三方案”,即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4,征地批后实施的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有关材料;5,用地报批前征地调查结果、听证笔录;6,用地批准后征地补偿登记材料;7,征地补偿费用支付相关凭证;8,勘测定界图;11.“所需信息的制定提供方式”处选纸面。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的其他地方可以不用填写。

第五步,准备和打印材料为了让政府及时、准确的答复我们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们需要准备并打印的材料包括:1、身份证复印件1份;2.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宅基地证或者房产证)复印件1份;3.承包地(或者宅基地或者房屋)的GPS地理位置手机截图复印件1份。

第六步,填写邮寄单并邮寄材料首先,应当选取中国邮政(EMS)作为快递单位。

为了防止我们向受理机构邮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材料后,政府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及时答复我们,我们需要保留邮寄的证据,我们填写的快递单可以作为我们的证据,实务中,律师一般采用中国邮政快递(EMS)进行邮寄。

其次,关于中国邮政快递(EMS)快递单的填写,需要注意的地方有:1.寄件人处写申请人的身份证上的姓名,地址填写申请人的实际居住地址,电话填写申请人的实际电话;2.关于收件人的信息,实务中,办案律师一般先进入被征收土地的区、县人民政府的网上官网,进入“政务公开”栏,找到“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指南”网页中都会明确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受理时间、联系电话、地址,实务中有的受理机构为办公室,有的受理机构为政务公开小组等等;3.邮寄单上的“内件品名”和“备注栏”处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某某某申请公开涉及征收其位于哪哪哪的房屋(或者土地)的政府信息”。

邮寄单填写好后,应当让快递单位即邮局在寄件人的底单上盖上邮政单位的印章,申请人应当保留底单,作为证据使用。

最后,邮件带里面需要装的材料包括:1.填写好并签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原件1份;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3.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房产证)复印件1份;4.承包地(房屋)的GPS地理位置手机截图一份。

第七步,等待受理机构的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

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所以一般情况下,如果受理机构没有做出延期答复的决定,自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必须做出答复,如果受理机构在20个工作日内没有做出任何书面答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的规定,申请人在60天内可以向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上一级政府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责令受理机构依法作出答复。

【举例说明】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辛店村村民张三在该村依法承包了10亩土地,2019年8月2日,辛店村民委员会告知张三其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收了,他的10亩土地每亩补偿10万元,张三觉得补偿有些低,于是他准备向有关机关申请涉及征收其土地的有关材料。

第一步,确定申请公开的内容。

根据(国土资厅发〔2014〕29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张三可以依法申请公开的材料主要包括:1. 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其中,国务院批准的城市用地还应公开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文件;2. 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用地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批准情况与申报情况相比发生变化的,转发文件中应明确表述变化后情况);3. 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4. 市、县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城市建设用地为“一书三方案”,即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5. 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有关材料;第(二)项规定,征地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1. 用地报批前征地调查结果、听证笔录;2. 用地批准后征地补偿登记材料;3. 征地补偿费用支付相关凭证;4. 勘测定界图(国家测绘资料保密规定的涉及军事、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重要工程设施的项目除外);5. 其他属依申请公开范围的有关材料。

第二步,确定受理机构。

按照(国土资厅发〔2014〕29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张三可以向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也可以向北京市通州区自然资源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第三步,下载统一的《信息公开申请表》。

第一,百度搜索北京市人民政府,进入北京市人民政府的官网(如图1);第二,点击“政务公开”栏目中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所在的网页(如图2);第三,点击“公开指南”进入该网页(如图3);第四,点击“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右侧的“市政府”,进入该网页,在该网页中,就会显示“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内容,该网页中会有向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公开的范围、依申请公开的的收信人名称,通信地址”等等(如图4),第5步,在该网页底部有统一的《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点击下载即可(如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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