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保档案管理细则
企业安保档案管理细则
企业安保档案管理细则一、前言企业安保工作是企业稳定运营的重要基础,对于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维护员工人身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社会形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企业安保档案管理是企业安保工作中的关键环节,它涉及到企业安保信息资源的收集、整理、储存、保密、利用等多个方面,因此,制定一套健全的企业安保档案管理细则,对于确保企业安全稳定运营具有重要意义。
二、档案管理的原则(一)政策法律原则安保档案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档案全面、真实、准确、规范。
(二)信息化原则采用现代化管理理念,实现以信息技术为手段的管理方式。
(三)系统性原则安保档案管理应采取系统性的方法,对每一阶段的资料加以收集、整理、储存、保护、(四)规范性原则依据台账管理制度和规范要求确保档案管理业务规范化。
(五)权责肯定原则在档案管理过程中,要明确各级机构的职责、权限、责任和范围,实现安保档案管理的责任明确、权责分明。
三、档案管理的内容(一)安全管理文件企业应编制一份安全管理文件,明确安全管理的目标,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并规范安全管理的实施和监督审核。
(二)档案建设和维护企业应建立一套健全的安保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流程、程序、要求和规范,对安保档案进行计划性、有序性的管理和维护。
(三)档案分类和归档企业应依法依规实施信息分类管理,按照安保档案的类型、内容、来源、日期、部门等要素进行科学分类,制定档案归档规程,确保安保档案的完整性、系统性和可检索性。
(四)档案利用和保密企业应依据安全保密级别和权限等级制定档案利用管理办法,加强对重要安保档案的保密和防止泄露,确保安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档案备份和恢复企业必须建立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对重要安保档案进行备份,并定期进行数据恢复测试,防止数据损失导致的信息断层。
(六)档案处置企业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档案处置程序和规定,并按照规定对安保档案进行妥善处置,确保档案被毁后不泄露。
保安服务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安服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管理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保安服务项目,包括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等。
第三条公司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档案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保安服务项目的实际情况。
(二)完整性原则:档案资料应包括保安服务项目的全过程,确保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三)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资料安全,防止丢失、损坏、泄露。
(四)规范化原则:档案管理应符合国家档案管理规范,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公司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文书档案:包括公司规章制度、合同、协议、文件、报告、通知等。
(二)业务档案:包括保安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类记录、报表、照片、视频等。
(三)人事档案:包括员工档案、培训档案、考核档案等。
(四)设备档案:包括设备采购、验收、维修、报废等记录。
第五条档案归档要求:(一)归档资料应按照档案类别进行分类,并按照时间顺序排列。
(二)归档资料应填写完整的档案登记表,包括档案名称、类别、数量、日期、归档人等信息。
(三)归档资料应进行编号,方便查阅和管理。
第三章档案管理与使用第六条档案管理职责:(一)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等工作。
(二)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档案管理负总责,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安全。
第七条档案借阅:(一)借阅档案应填写借阅单,注明借阅人、借阅目的、归还日期等信息。
(二)借阅档案应在档案管理员监督下进行,不得擅自复制、翻印、涂改、损坏档案。
(三)借阅档案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借阅期限,应提前向档案管理员申请。
第八条档案销毁:(一)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法规执行,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二)销毁档案前,应进行清点、核对,确保档案资料完整。
(三)销毁档案时,应由档案管理员和两名以上公司人员共同监督。
安保部内勤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安保部内勤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保部内勤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不得遗失、损毁;2. 准确性原则:档案资料内容准确无误,符合实际情况;3. 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4. 规范化原则: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标准,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
第二章档案范围第四条本制度所指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 安保部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文件;2. 安保部会议记录、通知、通报等内部文件;3. 安保部各类表格、统计报表;4. 安保部员工培训、考核、奖惩等相关资料;5. 安保部与其他部门、单位之间的往来文件;6. 安保部安全生产、消防、治安等相关文件;7. 其他需要归档的资料。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安保部内勤档案管理专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第六条安保部内勤档案管理专员应具备以下职责:1. 负责档案的收集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2. 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等要求,对档案进行科学管理;3. 负责档案的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4. 及时向领导汇报档案管理工作情况;5. 对档案的利用进行监督,确保档案的保密性。
第四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1. 档案收集应遵循“全面、及时、准确”的原则;2. 档案收集应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3. 收集的档案应具备保存价值,符合归档要求。
第八条档案整理:1. 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等要求进行;2. 档案整理应保持档案的原始性、连续性和完整性;3. 档案整理应定期进行,确保档案的准确性。
第五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1. 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便于利用”的原则;2. 档案保管应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措施;3. 档案保管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安保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安保工作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安保工作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内容的完整性,不得遗漏、损毁、篡改。
2. 准确性原则:确保档案内容的准确性,及时更新和修正错误信息。
3. 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防止丢失、泄露、损坏。
4. 可用性原则:确保档案的检索、利用方便,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5. 规范性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
四、档案管理职责1. 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安保工作档案的统一管理,具体职责如下:(1)制定公司安保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3)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鉴定、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4)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安保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本部门产生的安保工作档案。
(2)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档案。
(3)协助档案管理部门对档案进行清点、鉴定、整理等工作。
3. 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2)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3)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鉴定、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五、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收集:各部门在产生安保工作档案时,应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
2. 档案整理:档案管理人员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编目、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3. 档案归档:整理好的档案按照规定的时间、顺序、规格和编号要求,移交给档案管理部门。
安保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保工作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与安保工作相关的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安保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安全保密原则;(三)完整准确原则;(四)规范高效原则。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安保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安保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二)安保工作总结及报告;(三)安保工作制度及规定;(四)安保设施设备清单及维护记录;(五)安保人员培训及考核记录;(六)安全事件及事故处理记录;(七)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记录;(八)其他与安保工作相关的资料。
第五条档案归档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类别进行分类归档;(二)档案资料应齐全、完整,不得缺页、破损;(三)档案资料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便于查阅;(四)档案资料应使用统一规格的档案盒、文件夹等存储。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维护第六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防止档案霉变、虫蛀;(二)档案库房应配备必要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鼠等设施;(三)档案资料应按照规定存放,不得随意摆放;(四)档案资料应定期进行清理、整理,及时补充缺失资料。
第七条档案维护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资料应定期进行消毒,防止有害生物侵害;(二)档案资料应定期进行整理、修复,延长档案使用寿命;(三)档案资料应定期进行数字化处理,提高档案利用率。
第四章档案利用与借阅第八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查阅档案应填写查阅申请,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二)查阅档案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三)查阅档案应爱护档案资料,不得随意涂改、损毁。
第九条档案借阅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借阅档案应填写借阅申请,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二)借阅档案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三)借阅档案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不得逾期。
公司安保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保项目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安保项目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安保项目的档案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规划、设计、实施、验收、运营等各阶段形成的文件资料。
第三条公司安保项目档案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安全性和保密性原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安保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由安保部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和完善公司安保项目档案管理制度;2. 组织、指导、监督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3. 对公司安保项目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4. 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鉴定和销毁;5. 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保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要求收集、整理和归档相关文件资料;2. 对归档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3. 按时将文件资料报送安保部归档。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公司安保项目档案收集范围包括:1. 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等文件;2. 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文件;3. 项目验收、交付、运营等文件;4. 项目变更、维修、保养等文件;5. 项目相关会议记录、照片、视频等资料;6. 项目合同、协议、标准等文件;7. 项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第七条公司安保项目档案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原则进行分类;2. 按照档案编号规则进行编号;3. 按照档案保管期限进行保管;4. 按照档案归档要求进行归档。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公司安保项目档案保管要求:1. 严格按照档案保管条件进行保管,确保档案安全;2. 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维护,防止档案损坏;3. 做好档案的防盗、防火、防潮、防虫等工作;4. 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第九条公司安保项目档案利用要求:1. 严格按照档案利用规定进行利用,确保档案信息安全;2. 提供档案查询、复制、摘录等服务;3. 不得擅自修改、删除、销毁档案;4. 利用档案应填写档案利用登记表。
安保工作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安保工作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安保工作档案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安保计划、巡查记录、安全事件报告、设备维护记录、员工培训记录等。
第三条安保工作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合规。
(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三)安全保密:加强档案保密工作,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
(四)服务为本:充分发挥档案在安保工作中的服务作用,为安保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应设立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安保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安保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负责档案的保管、维护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
(五)负责档案的利用和查询工作,为安保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六)负责档案的销毁工作,确保档案的销毁符合国家规定。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安保工作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全面性:收集与安保工作相关的各类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二)及时性:及时收集各类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时效性。
(三)准确性:确保档案内容的准确无误。
第七条安保工作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根据档案的性质、内容和用途进行分类,便于查找和利用。
(二)编号:对档案进行统一编号,方便管理和检索。
(三)装订:按照档案的实际情况进行装订,确保档案的整洁和美观。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维护第八条安保工作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环境: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虫、防鼠。
(二)设备: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备,如档案柜、档案架、温湿度计等。
安保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安保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档案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公司成立以来的各类文件、资料、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纸质和电子档案。
2. 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及下属单位形成的各类档案。
3. 公司与其他单位、个人形成的往来文件、合同、协议、函电等档案。
4.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各类业务档案、技术档案、财务档案、人事档案等。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2. 各部门、分支机构及下属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
3. 公司全体员工应遵守档案管理制度,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档案管理范围,制定档案收集计划,明确收集时间、数量、质量等要求。
2. 档案整理: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档案分类、编目、编号等要求,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系统性。
3. 档案归档:各部门、分支机构及下属单位应将整理好的档案按时向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档案保管要求,对档案进行分类存放、定期检查、防潮、防霉、防火、防盗等措施。
2.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借阅制度,为员工提供档案查阅、复制等服务。
3. 档案查询:员工需查阅档案时,应填写档案查询申请,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查阅。
六、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前,档案管理部门应进行审查,确认无保存价值后方可销毁。
2. 档案销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安全、环保的方式。
七、档案管理考核与奖惩1. 公司对档案管理部门及各部门、分支机构及下属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
2. 对档案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或处分。
安保人员用人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保人员队伍建设,规范用人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安保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保密性、规范性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内容第四条安保人员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籍贯、政治面貌、婚姻状况、联系方式等。
2. 教育背景: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
3. 工作经历:工作单位、职务、工作时间、工作表现等。
4. 培训记录:参加各类培训的时间、内容、成绩等。
5. 荣誉奖励:获得的各类荣誉称号、奖励等。
6. 违纪违规记录: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受到处罚的情况等。
7. 体检报告:定期体检结果。
8. 离职原因及去向:离职原因、离职时间、去向等。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九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销毁等工作。
第十条安保部门负责对安保人员档案的审核、更新、补充等工作。
第十一条各级领导、部门及员工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第四章档案收集与归档第十二条新入职的安保人员,应在办理入职手续的同时,将相关档案资料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
第十三条安保人员在工作期间,如发生职务变动、培训、奖励、违纪等情况,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四条档案资料收集齐全后,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整理、归档。
第五章档案保管与借阅第十五条档案资料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防虫蛀、防霉变的专用档案柜中。
第十六条档案借阅应履行借阅手续,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
第十七条借阅档案时,应做好登记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档案资料不得擅自复制、外传,如有特殊需要,应经公司领导批准。
第六章档案销毁第十九条档案资料达到保管期限的,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第二十条销毁档案资料前,应进行审核,确认无保留价值后方可销毁。
保安员工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安员工队伍管理,规范保安员工档案工作,确保档案的准确、完整、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保安员工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保安员工档案是公司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进行员工管理、考核、晋升、培训等工作的依据。
第二章档案管理原则第四条保安员工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伪造、篡改。
(二)完整性原则:档案资料应齐全,不得遗漏。
(三)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资料在存放、使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
(四)保密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对涉及员工隐私的档案资料予以保密。
第三章档案内容第五条保安员工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
(二)个人简历: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培训经历等。
(三)入职资料:劳动合同、体检报告、入职登记表、培训合格证书等。
(四)考核记录: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培训考核等。
(五)奖惩记录:表彰、奖励、处罚等。
(六)离职资料:离职申请、离职证明、离职原因等。
第四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六条人力资源部负责保安员工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送保安员工档案资料。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应定期对保安员工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应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防止档案资料泄露。
第五章档案利用与保管第十条保安员工档案的利用,应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查阅、复制、借阅。
第十一条保安员工档案的保管,应按照档案保管要求,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二条保安员工档案的查阅,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
第十三条保安员工档案的销毁,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企业安保档案管理细则_规章制度.doc
企业安保档案管理细则_规章制度卫、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讲话的文件材料;上级下发的安全工作总结、工作要点;本单位工作计划和总结;(四)安全保卫、安全生产的管理规章制度、检查规范;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上级制订以及本单位结合实际制订的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的救援预案和防范措施,包括如:遇盗抢、诈骗、火灾、洪涝、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办法。
(五)日常工作记录台帐,包括:有关消防设施(设备)、电源线路及电器、物品堆放、门(锁)重点部位等上级安全检查隐患及整改(必须有被检查单位检查人员签名)、本支局(班组)每日班前班后自查整改隐患等记录;网点(金库)出入登记簿、值守登记簿;防入侵报警设(撤)防登记簿(卡)等。
(六)安全教育台帐,包括:上级下发的教育的年度计划和本单位年度安全教育学习安排表;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培训、知识竞赛活动记录;本单位组织进行的职工安全教育学习记录簿;案例通报等有关学习资料。
(七)案件、事故及事故隐患自查情况上报登记记录,案件、事故(隐患)报告材料(上报后自留一份存档)。
第八条安保档案工作实行“同步”管理,即:下达任务与提出安全工作要求的文书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同步;检查工作与检查记录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同步;鉴定、验收安防设施与鉴定、验收建设工程文件材料的立卷和归档同步;发案(事故)情况、调查处理、结案和归档同步。
第九条安保台帐档案资料的归档应在以下时间内完成:(一)文书和声像档案由经办部门或者经办人员在每一项工作任务完成后移交档案管理人员归档;(二)工程建设项目中安防设施档案,在工程任务下达后安全主管部门督促承建单位在工程验收后两个月内,复印一分交安全部门归档,周期过长的可以按形成阶段分期归档;(三)重要的安全工作会议、专业性技术会议和学术会议的文件材料,在会议结束后一个月内整理、立卷,并移交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四)带有密级的安全管理文件材料,应由经办人随时形成随时归档。
企业保卫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保卫工作,确保企业安全稳定,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保卫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保卫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保卫档案的收集范围:1. 企业内部保卫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2. 企业内部保卫规章制度;3. 企业内部保卫工作计划及总结;4. 企业内部保卫安全检查记录;5. 企业内部保卫应急处理预案;6. 企业内部保卫培训资料;7. 企业内部保卫设施设备管理资料;8. 企业内部保卫事故处理记录;9. 企业内部保卫人员奖惩记录;10. 企业内部保卫与其他部门的协作资料。
第五条保卫档案的整理要求:1. 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连续性;2. 按照类别进行分类,便于查找和利用;3. 对档案资料进行编号,确保档案的唯一性;4. 对档案资料进行装订,确保档案的整齐、美观。
第三章档案保管第六条保卫档案的保管责任:1. 档案管理员负责保卫档案的保管工作;2. 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好;3. 档案管理员应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工作;4. 档案管理员应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防止档案资料泄露。
第七条保卫档案的存放要求:1. 保卫档案应存放在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要求的档案室;2. 档案室应保持清洁、通风、干燥;3. 档案柜应加锁,钥匙由档案管理员保管;4. 档案柜内应按类别存放档案,便于查找和利用。
第四章档案利用第八条保卫档案的利用原则:1.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确保档案的保密性;2. 保障企业内部员工的合法权益;3. 为企业内部保卫工作提供有效支持。
第九条保卫档案的借阅手续:1. 借阅档案需填写《保卫档案借阅申请表》;2. 借阅人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3. 档案管理员审核借阅申请,符合要求后办理借阅手续;4. 借阅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档案,并签字确认。
企业安保档案管理细则
企业安保档案管理细则企业安保档案管理是指企业对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管理活动,在安全保卫工作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档案文件进行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电子化的管理。
下面将从档案管理目的、档案管理原则、档案管理流程以及档案管理应遵循的原则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档案管理目的二、档案管理原则1.规范性原则:企业安全保卫档案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安全保卫职责的要求进行管理,档案的编制、保存、利用等环节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不得随意改动或遗漏。
2.实用性原则:企业安全保卫档案应以实际使用为导向,选择合适的档案载体、存放位置和保存时间,使档案能够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价值。
3.保密性原则:企业安全保卫档案中的涉密信息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进行保护,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信息的安全。
4.科学性原则:企业安全保卫档案应按照科学的管理方法进行管理,包括档案的编制、整理、归档、利用等环节,以确保档案能够科学、完整地反映安全保卫工作的相关情况。
三、档案管理流程1.档案的编制:根据企业安保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档案编制规范和标准,包括档案的命名、编码等内容,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检索性。
2.档案的整理:对已有的企业安保档案进行归类整理,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标准,对档案进行分类、装订、编号等操作,使其易于查找和使用。
3.档案的归档:对整理好的档案进行归档操作,包括整理好的纸质档案的存放、电子档案的存储等,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存和便捷获取。
4.档案的利用:在需要的时候,对档案进行查阅、提取和利用,为企业安全保卫工作提供必要的参考和依据。
四、档案管理应遵循的原则1.时间原则:企业安保档案应严格按照安全工作的时间顺序进行编制和管理,确保档案能够准确反映事件发生的时间和过程。
2.一致性原则:企业安保档案应在编制和整理过程中保持一致性,包括档案的命名、编码等内容,以便于档案的查找和利用。
3.完整性原则:企业安保档案应对安全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记录,包括安全计划、安全措施、安全检查等,确保安全工作的全面反映。
保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保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规范保安公司内部档案的管理,加强对档案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操作性,制定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保安公司内部所有档案的管理。
三、文件的归档1.原则上,公司内部所有文件均需进行归档,要求按照文件类型、功能及保密性等分别进行归档。
2.不同文件的归档方式:–重要文件:进行封存,存放在专门的保密档案室内,只有授权人员可查阅。
–一般文件:按照文件类型、功能及保密性等进行归档,存放在专门的档案柜内。
–已处理文件:存放在另一个档案柜内,归档人员需标明文件名称、保管期限和归档日期等信息。
3.企业内部归档方法:目录法和案卷法。
–目录法:对于相同类型、相同功能,且具有相同的保管期限的文件,以文件目录形式归档;对于不同类型、不同功能,或保管期限不同的文件,以案卷形式归档。
–案卷法:对于不同类型,不同功能的文件,按照不同的档案类别进行归档,每个档案类别为一卷,每卷均有索引,索引内可详细查看每件文件的具体位置及保管期限。
四、文件的借阅1.借阅前需填写“文件借阅审批表”,由主管领导或经办人审批后方可借阅。
2.借阅时,需提供有效证件,并在签署归还保证书后方可借阅。
3.文件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如需延期需经主管领导或经办人同意并在“文件借阅审批表”上进行记录。
4.对于“重要文件”类别的文件,在保证查阅的情况下,需在授权人员的直接监督下查阅,查阅完成后需直接归还,不能离开保密档案室。
五、档案的保护1.档案管理人员要经常对档案存储环境进行检查,保证存储环境符合文件存储的要求。
2.对带有机密性质的文件要严格控制和管理,严防丢失、泄密等事件的发生。
3.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对档案的保管、防灾、防损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态度。
六、档案的销毁1.档案保管期限到期后,经确认无法再利用,需依据文件的保密级别、保管期限、文件种类等决定销毁方式。
2.对于重要文件的销毁,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并按照国家司法机关、保密机关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销毁。
安保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保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档案的管理,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和其他载体档案。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安全性、可利用性原则。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公司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 人力资源档案:包括员工档案、招聘档案、培训档案、薪酬福利档案等;2. 财务档案:包括财务报表、凭证、合同、发票、审计报告等;3. 运营管理档案:包括客户档案、项目档案、设备档案、安全档案等;4. 法规与合同档案:包括公司章程、政策文件、法律法规、合同协议等;5. 保卫档案:包括巡逻记录、监控录像、事件报告、应急预案等。
第五条档案归档应当遵循以下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有序性;2. 归档文件应完整、真实,不得篡改、伪造;3. 档案归档应逐级审核,确保档案质量;4. 归档时间应与文件形成时间相符,保持档案的连续性。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维护第六条档案保管应当遵循以下要求:1. 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2. 纸质档案应使用专用档案柜存放,并定期检查档案状况;3. 电子档案应备份至安全可靠的存储介质,并定期检查备份文件;4. 保卫档案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密管理。
第七条档案维护应当遵循以下要求:1. 定期检查档案,及时修复损坏的档案;2. 对归档文件进行编号、编目,建立档案目录;3. 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方便查阅和利用;4. 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第四章档案利用与保密第八条档案利用应当遵循以下要求:1. 查阅档案需填写档案查阅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2. 查阅档案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秘密;3. 查阅档案应爱护档案,不得随意折叠、涂改、损坏;4. 查阅档案后,应立即归还,不得擅自留存。
安保人员用人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安保人员用人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安保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档案资料应真实反映安保人员的个人情况、工作表现及培训情况;(二)完整性:档案资料应全面、系统,确保无遗漏;(三)安全性: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防止丢失、损坏和泄露;(四)及时性:及时更新档案资料,确保档案信息的时效性。
第二章档案内容第四条档案内容包括:(一)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民族、政治面貌、籍贯、联系方式等;(二)教育背景:学历、毕业院校、专业、毕业时间等;(三)工作经历:工作单位、职务、工作时间、工作表现等;(四)培训情况: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成绩等;(五)奖惩情况:获奖情况、处罚情况等;(六)其他需要记录的事项。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五条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由专人负责。
第六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档案工作,责任心强;(二)熟悉档案管理业务,具有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
第七条档案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一)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二)负责档案的查阅、复制、销毁等工作;(三)负责档案的保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四)负责档案的更新和维护,确保档案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第八条档案资料的管理要求:(一)档案资料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晰;(二)档案资料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便于查阅;(三)档案资料应定期检查、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四)档案资料不得随意借阅、复制、泄露。
第四章档案利用第九条档案资料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保密;(二)按需提供,不得滥用;(三)不得随意篡改、伪造档案资料。
第十条档案资料的查阅、复制、销毁等工作,应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执行。
安保部内勤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安保部内勤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安保部内勤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销毁等工作。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安保部内勤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产生的档案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3. 全体员工应遵守档案管理制度,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工作。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1)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各类文件、资料、图表等进行收集。
(2)及时收集各部门、各岗位产生的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3)对收集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建立档案目录。
2. 档案整理(1)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
(2)对档案资料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3)对档案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准确性。
五、档案保管1. 档案存放(1)档案存放地点应安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
(2)档案柜应加锁,钥匙由档案管理员保管。
(3)档案柜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
2. 档案保护(1)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发现破损、霉变等情况及时处理。
(2)对档案进行防虫、防霉、防火、防盗等保护措施。
(3)对重要档案进行备份,确保档案安全。
六、档案利用1. 档案查阅(1)查阅档案需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注明查阅目的、时间、查阅人等。
(2)查阅档案需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复制、摘抄、传播。
(3)查阅档案需在档案管理员指导下进行,不得擅自翻阅、乱放档案。
2. 档案复制(1)复制档案需填写《档案复制申请表》,注明复制目的、数量、复制人等。
(2)档案复制需经档案管理员审核批准。
(3)复制档案需确保档案内容完整、准确。
七、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程序(1)档案销毁前,需进行核对、登记,确保档案完整。
(2)档案销毁需在档案管理员监督下进行。
(3)档案销毁后,需填写《档案销毁登记表》,并妥善保管。
2. 档案销毁范围(1)已过保管期限的档案。
安保人员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保人员管理,规范档案资料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安保人员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确保档案资料不发生丢失、损毁、泄露等事故;(二)规范管理:严格按照档案资料管理标准进行归档、整理、保管、借阅等工作;(三)服务为本:为安保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档案资料服务;(四)责任明确:明确各部门、岗位的档案资料管理职责。
第二章档案资料范围第四条本制度所涉及的档案资料包括:(一)安保人员基本信息档案;(二)安保人员培训、考核、奖惩档案;(三)安保人员工作记录、报告、文件等;(四)安保设备、设施档案;(五)其他与安保工作相关的资料。
第三章档案资料管理职责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安保人员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明确档案资料管理流程;(二)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等工作;(三)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清查、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四)为安保人员提供档案资料查询、借阅服务;(五)负责档案资料的保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岗位的档案资料管理职责如下:(一)各部门、岗位应按照档案资料管理要求,及时、准确地将相关资料报送档案管理部门;(二)各部门、岗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三)各部门、岗位应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档案资料管理流程第七条档案资料管理流程如下:(一)收集:各部门、岗位将相关档案资料报送档案管理部门;(二)整理:档案管理部门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号、整理;(三)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归档入库;(四)保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资料的保管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五)借阅:需查阅档案资料的单位或个人,应向档案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借阅;(六)归还:借阅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档案资料,并保持档案资料完好。
保安队伍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安队伍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保安队伍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保安队伍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合规。
(二)集中管理:公司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保安队伍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三)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流程,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有序。
(四)保密管理:对涉及国家秘密、公司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资料,严格保密,防止泄露。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保安队伍档案收集范围:(一)员工基本信息档案: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健康证明等。
(二)入职、离职、调岗、晋升等手续档案:包括入职申请表、劳动合同、离职证明、调岗申请表、晋升申请表等。
(三)培训、考核、奖惩档案:包括培训记录、考核成绩、奖惩决定等。
(四)工作绩效档案:包括工作总结、考核评价、表彰奖励等。
(五)设备、器材、车辆等资产档案:包括购置、使用、维修、报废等记录。
第五条保安队伍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号、编目。
(二)对纸质档案,应按照年度、类别、顺序进行装订,确保档案整齐、美观。
(三)对电子档案,应按照类别、时间顺序进行整理,并备份至安全可靠的存储介质。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保安队伍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鼠等设施,确保档案安全。
(二)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档案借阅、复制、外借等,应严格审批手续,确保档案安全。
第七条保安队伍档案利用要求:(一)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档案利用规定,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档案查阅、复制等服务。
(二)档案利用者应遵守档案利用规定,不得擅自复制、涂改、损坏档案。
企业安保档案管理细则_范文
企业安保档案管理细则本文是关于范文的企业安保档案管理细则,感谢您的阅读!企业安保档案管理细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保台帐资料档案管理,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合理利用安保台帐资料档案信息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广东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广东××安保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企业实际,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安保档案是指将企业安全保卫、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用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载体,进行收集、归纳和存放保管,即将安保工作台帐资料收集整理归档。
内容包括:依据国家安全保卫、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特点制订的安全保卫、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安防和消防设施状况、安全检查、培训教育、发破案、事故调查和处理、经警和枪支管理等。
第三条建立健全市、县(市、区)局以及支局(班组)三级安保台帐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并作为工作考核内容之一。
市、县(市、区)局安全主管部门以及支局(班组)应明确管理人员(台帐档案管理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台帐、档案资料的收集、登记、整理,规范管理台帐资料档案。
第四条安保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在省局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指导下,市局监督保障部负责对全市××企业安保档案实施监督考评管理。
第六条市、县(市、区)局安全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将安保台帐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纳入评选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个人的条件之一。
第七条安保台帐资料档案归档的范围:一、市、县(市、区)局和市局直属单位范围:(一)安全管理机构,包括:机构设置;安全责任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含注册安全主任)名册。
(二)安全责任制,包括: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各岗位的安全职责;领导履行安全职责考评的情况;上级单位与本单位签订的安全责任书;本单位与所管辖的二级单位签订的安全责任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安保档案管理细则
企业安保档案管理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保台帐资料档案管理,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合理利用安保台帐资料档案信息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广东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广东××安保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企业实际,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安保档案是指将企业安全保卫、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用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载体,进行收集、归纳和存放保管,即将安保工作台帐资料收集整理归档。
内容包括:依据国家安全保卫、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特点制订的安全保卫、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安防和消防设施状况、安全检查、培训教育、发破案、事故调查和处理、经警和枪支管理等。
第三条建立健全市、县(市、区)局以及支局(班组)三级安保台帐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并作为工作考核内容之一。
市、县(市、区)局安全主管部门以及支局(班组)应明确管理人员(台帐档案管理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台帐、档案资料的收集、登记、整理,规范管理台帐资料档案。
第四条安保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在省局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指导下,市局监督保障部负责对全市××企业安保档案实施监督考评管理。
第六条市、县(市、区)局安全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将安保台帐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纳入评选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个人的条件之一。
第七条安保台帐资料档案归档的范围:
一、市、县(市、区)局和市局直属单位范围:
(一)安全管理机构,包括:机构设置;安全责任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含注册安全主任)名册。
(二)安全责任制,包括: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各岗位的安全职责;领导履行安全职责考评的情况;上级单位与本单位签订的安全责任书;本单位与所管辖的二级单位签订的安全责任书。
(三)各级领导对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讲话的文书或声像。
(四)安全保卫、安全生产的管理规章制度;枪支、设备等安全操作规程。
(五)日常工作台帐记录,包括:工作计划和总结;消防设施(设备)、经警、枪支、金库、仓储等安全检查;安全教育、隐患整改、事故调查和处理等记录。
(六)安全教育,包括:安全教育的年度计划;参加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知识竞赛活动记录;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持证记录;职工安全教育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记录等。
(七)工程建设项目中安防设施审查(验收),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报建与审批资料,各种证照领取资料。
(八)安全检查记录,包括:历次(本单位和上级单位)安全检查记录;重点部位、专项安全检查记录。
(九)事故隐患整改,包括:事故隐患登记;应急防范措施;整改要求、计划措施;整改结果等记录。
(十)事故调查和处理,包括:事故上报、登记记录,事故调查报告、处理结案材料和防范措施等。
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的记录必须有被检查(隐患整改)单位负责人和检查(负责隐患整改)人员签名。
(十一)发破案记录,包括:发案报告、破案经过、处理结果等。
各单位可根据上述范围结合本单位管理权属范围进行安保档案材料收集归档。
二、支局(班组)范围:
(一)安全管理机构,包括:上级安全机构设置文件和本支局安全工作分工;安全责任人、兼职安全员(副支局长担任,无设副支局长的由支局长负责)及支局人员分工名册。
(二)安全责任制,包括:上级下发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各岗位的安全职责文件和本单位负责人、各岗位职工安全工作职责;上级对本单位履行安全职责考评的情况;上级单位与本单位签订的安全责任书;本单位与岗位职工签订的安全责任书。
(三)各级领导对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讲话的文件材料;上级下发的安全工作总结、工作要点;本单位工作计划和总结;
(四)安全保卫、安全生产的管理规章制度、检查规范;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上级制订以及本单位结合实际制订的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的救援预案和防范措施,包括如:遇盗抢、诈骗、火灾、洪涝、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办法。
(五)日常工作记录台帐,包括:有关消防设施(设备)、电源线路及电器、物品堆放、门(锁)重点部位等上级安全检查隐患及整改(必须有被检查单位检查人员签名)、本支局(班组)每日班前班后自查整改隐患等记录;网点(金库)出入登记簿、值守登记簿;防入侵报警设(撤)防登记簿(卡)等。
(六)安全教育台帐,包括:上级下发的教育的年度计划和本单位年度安全教育学习安排表;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培训、知识竞赛活动记录;本单位组织进行的职工安全教育学习记录簿;案例
[1][2] 下一页
通报等有关学习资料。
(七)案件、事故及事故隐患自查情况上报登记记录,案件、事故(隐患)报告材料(上报后自留一份存档)。
第八条安保档案工作实行“同步”管理,即:下达任务与提出安全工作要求的文书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同步;检查工作与检查记录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同步;鉴定、验收安防设施与鉴定、验收建设工
程文件材料的立卷和归档同步;发案(事故)情况、调查处理、结案和归档同步。
第九条安保台帐档案资料的归档应在以下时间内完成:
(一)文书和声像档案由经办部门或者经办人员在每一项工作任务完成后移交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二)工程建设项目中安防设施档案,在工程任务下达后安全主管部门督促承建单位在工程验收后两个月内,复印一分交安全部门归档,周期过长的可以按形成阶段分期归档;
(三)重要的安全工作会议、专业性技术会议和学术会议的文件材料,在会议结束后一个月内整理、立卷,并移交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四)带有密级的安全管理文件材料,应由经办人随时形成随时归档。
(五)破案和事故处理后即将材料整理归档,随后将对责任人的处理结果也一并归档。
第十条收集安保档案材料时,应保证安保档案材料的完整。
整理材料时,应遵循档案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保管和使用。
第十一条安保档案材料整理过程中,应根据不同内容和载体分别进行立卷。
对未完成的档案材料,整理时应单独存放,等完成后组卷归档。
第十二条对录音带、录像带、照片、唱片、光盘等非纸质载体的安保档案材料进行归档时,应将每一单项(盒或盘)作为一个保管单位,单独编排档号,并采取按年度结合内容的方法分类整理和编号。
其中与文字材料有直接联系的应编写互见号或互见卡。
第十三条反映和记录本单位在安全管理或活动中并对以后有重要参考借鉴作用的安保档案材料,应永久保存。
在本单位组织或参与的重大的安全活动中形成的,并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的档案材料,应长期保存。
第十四条在职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必须定期移交档案管理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第十五条因机构调整安全部门变动时,应当妥善保管安保档案,整理登记后向接收部门移交,不得散失。
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属于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全部上交,并办理移交手续,不得擅自带走或毁弃。
第十六条安全部门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单位使用。
外单位的工作人员查阅档案时,需说明使用其目的和使用范围,并经安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第十七条借用安保档案者应负责所借档案的安全和保密,不得擅自转借,不得折叠、剪贴或抽取、拆散档案,严禁在安保档案上勾画、涂抹、填注、加字、改字或以其他方式损害档案的原有状态。
第十八条重要和密级的安保档案,需要向外单位或个人交换、复制时,须报请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九条安保档案的保存价值应定期进行鉴定。
对保管期限的变动、密级调整和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经安全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二十条安保档案的销毁由档案管理人员执行,并经安全部门负责人批准。
销毁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和安全部门指派人员监督销毁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档案销毁后及时调整档案柜架,并在目录及检索工具中做出相应的注明。
库存档案未经鉴定并履行批准手续的,严禁销毁。
第二十一条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应给予奖励。
(一)安保档案的收集、整理或者开发利用方面做出成绩的;
(二)对安保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成绩的;
(三)执行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企业档案管理制度表现突出的。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可以根据档案的价值和数量,按有关规定责令赔偿。
(一)损毁、丢失或擅自销毁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安保档案;
(二) 将职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向档案管理人员移交的;
(三)擅自提供、抄录或者公布有密级档案的;
(四)涂改、伪造档案的;
(五)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第二十三条本管理细则适用于各县(市、区)××局、市局直属单位,各单位可根据本管理细则,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上一页[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