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6关于做好二〇一三年大学生医保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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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大学〔2012〕70号
关于做好二〇一三年大学生医保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2013年学生医疗保险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09〕118号)、《关于提高我市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待遇水平有关问题的通知》(榕人社保〔2012〕121号)及《福州大学关于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工作的意见》(福大学〔2009〕32号)文件精神,现将今年我校学生医保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医疗保险
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含侨、港、澳、台大学生),从参保之日起享受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要求,全体在校学生必须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较往年不同之处
1.不再发放社保卡,改为发放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统一制作的就诊凭证卡。社会保障卡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因社保卡的制卡周期长给在校学生就诊带来一定影响,同时,因社保卡制作具有唯一性,已办理的学生在毕业后异地就业需向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申请注销该卡后才可在单位参加医保,带来一定不便,故2012年9月起不再制作社保卡,改为制作就诊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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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就诊缴费、报销手续有所不同。今后学生在空军医院、福州市第一医院、福州市第二医院住院时出示就诊凭证进行就诊,费用按基本医保规定直接扣除统筹费用,学生缴纳个人应承担部分,无需另外进行报销;普通门诊以及除以上三家医院外的住院治疗,所有学生均需本人自行缴纳医疗费用,待住院或就诊结束后在校内进行报销。
基本医保报销时学生需在福州大学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内提交申请,填写《在榕高校大学生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待校内医保专员审核后由学生个人打印报销申请表,附上医疗收费票据、医疗就诊费用清单,统一装袋后交给医保专员,由医保中心报销后将报销费用转款至学生个人账户。
3.学生报销待遇有所不同。2009—2012年期间,按规定学生普通门诊不予报销。根据学生就诊实际情况,学校向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提议,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将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年度统筹支付金额从0元提高到2000元/年:我校学生在校医院就诊按自付15%的比例结算,到校外医院门诊结算按50%报销,封顶2000元。
4.学生就诊医院逐步放宽。自今年起,将福州市参保学生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由原来福州市医保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以及大学医疗机构扩大到市级统筹区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
(二)具体工作安排
1.学生申请时间11月23日—11月30日,学院核实确认时间12月1日—12月3日,12月4日起由学校核实后与福州市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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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管理中心进行对接。
2.今年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仍然通过学生工作管理平台完成,要求学生规范填写申请信息,学院做好核实工作,避免因申请材料问题导致学生医保无法正常受理。(基本医疗保险操作流程见附件1)
3.因福州市医保中心暂时无法开通在线缴费功能,而学校根据教育厅文件禁止代收费。为做好医保服务工作,方便学生参保缴费,服务全校学生,今年医保参保费用统一委托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洪山支行从学生个人账户统一划款,待参保工作结束后转账至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4.每名学生每年医保费用300元,其中政府补助260元,个人缴纳40元。首次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为53.3元(保期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续保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40元(保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贫困生缴费部分由同级财政补助,个人无需缴费。
二、补充医保
根据《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文件精神,鼓励学生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最大额度规避学生个人风险,请各学院按补充医疗保险流程、本着自愿原则,在全面参与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尽量动员学生参加补充医疗保险。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强制学生参与、不得干扰学生意愿、不得阻扰学生参与,不能人为阻碍影响学生自愿参保,各学院要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发挥补充医保对学生的救济作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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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医保管理平台操作文档
2.学生补充医疗保险投保办理流程
3.学生医保专员名单
4.大学生医保缴费协议
5.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函件
福州大学
2012年11月26日
附件1:
医保管理平台操作文档
一、医保参保申请流程
(一)学校设置医保申请;
(二)学生提交医保申请;
(三)辅导员确认学生申请情况;
(四)学校审核确认学生申请情况;
(五)学校提交统一划款名单给工行划款;
(六)学校提交学生参保申请数据到医保中心。
二、系统操作说明
(一)学生操作说明
1.参保申请:学生可查看当前学年参保申请信息,填写医保申请表。已参保申请的,显示申请信息及当前审核状态,还可进行参保详细信息查看、修改。
2.参保记录:查看本人在校期间所有历史学年的参保详细记录。
(二)辅导员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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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辅导员审核:辅导员对所带学生提交的参保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可以进行审核、标记为无需参保、以及导出申请表等操作。
2.学生参保明细:查看当前学年已提交申请的学生参保明细。
3.未申请名单:查看当前学年所带学生的未申请名单,可标记为无需参保。
4.无需参保名单:查看当前学年所带学生的无需参保名单,可撤销学生的无需参保。
5.贫困生管理:查看并管理所带学生中的贫困生生源。
6.学院参保汇总:查看本院系的参保汇总情况。
7.学院参保统计:以图表形式统计学生参保情况,点击柱状图可查看具体学生名单。可分院系统计和分专业统计。
附件2:
学生补充医疗保险投保办理流程
福州大学2013年学生(本科、研究生)投保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请按以下流程办理投保手续。
一、缴费方案
1.新保保险费50元/人(保险期限2012-10-1至2013-12-31)
2.续保保险费40元/人(保险期限2013-1-1至2013-12-31)
注意:新老生均可办理新保,在2012年11月30日前受理的,保险可从10月1日生效;超期办理的保险期限从受理后的次日开始生效。
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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