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之合同法律规章制度
经济法与经济纠纷解决的法规与制度
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 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 利,不受任何强制或不当影响。
保障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 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 确等公平交易条件。
当事人、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
要约与承诺规则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 的意思表示。
合同履行原则
全面履行、诚实信用、协作履行等。
合同变更、转让与终止规则
合同变更条件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合同终止情形
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解除;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 形。
06
劳动法在经济纠纷解决中的应用
劳动合同订立与履行规则
1 2 3
劳动合同订立
遵循权益。
劳动合同履行
双方应全面履行各自义务,用人单位提供必要劳 动条件和保护,劳动者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遵循法定条件和程序,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维护 劳动关系的稳定。
他人的商业秘密。
反垄断法规则
禁止垄断协议
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 其他协同行为。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 竞争。
控制经营者集中
对经营者集中实施事前或事后监管,防止其排除、限制竞争。
合同审查管理制度
合同审查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经济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委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我委各部门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我委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我委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
各级领导干部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
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我委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节合同的签订第四条拟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五条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
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我委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
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
第六条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
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社会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
第七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八条签订合同,如涉及我委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第九条合同除即时清洁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合同文本。
第十条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注意: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经济法 第四章 合同法
三、合同订立的程序
合同订立的基本程序
1、要约
2、承诺
(一)要约
1、要约的涵义 要约,也叫报价、发盘,是一方当 事人向他方发出的希望和他人订立合 同的意思表示。
发出要约的当事人为要约人,要 约所指向的对方当事人为受要约人。
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 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的目的是让对方对自己 发出要约,是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 并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效、绝对无效、当然无效。
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归人民法院和 仲裁机构。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无效合同包括: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 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 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例:2001年6月,某钢厂和某村民委员会签订 一份粮食买卖合同。合同规定:由某村民委员会 向钢厂供应稻谷50吨,总价款6.4万元,需方付 给供方定金1.2万元。后来双方发生纠纷并申请 仲裁。经查,合同内容违反了国务院《粮食收购 条例》的规定:除具备法定条件的国有粮食收储 企业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直接向农民和其他 粮食生产者收购粮食。因此,仲裁委员会确认该 合同为无效合同,并作出供方将1.2万元定金返 还给需方的裁决。对此,供方不服,理由是需方 违约,需方已失去了要求返还定金的权利。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 变更的,视为新要约。 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 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 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 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实质性 变更。
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 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
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
变更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
经济法第08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高频考点一: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提示】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只与“用工之日”有关,与是否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先签合同后用工或先用工后签合同)、书面劳动合同约定的合同期限起算点、试用期满时间、发放第一笔工资的时间等均无关。
高频考点二: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1.形式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提示】劳动合同是“诺成”合同,原则上,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但“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2.订立时间(1)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
情形用人单位的处理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合法,双方依法依约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即可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1)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2)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3)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1倍正常工资+1倍工资补偿);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1)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2)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用工之日起满用人单位仍未与劳动者(1)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1年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2)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支付时限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1日(共计11个月,不论最终何时补订了书面劳动合同)高频考点三:劳动报酬与支付(1)工资支付①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代替;②必须在约定日期支付,遇休息日、休假日“提前”支付;③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④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⑤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的工资。
我国有关经济的法律法规
一、宪法中关于经济的部分: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第七条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
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第八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
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第九条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第十一条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经济法基础(第二章劳动合同法制度)
第二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一、单选题1、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基本养老保险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B. 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计征个人所得税C.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便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D. 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得提前支取本题考核基本养老保险。
个人缴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所以,选项B 错误。
2、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不正确的是( )。
A.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份无效B. 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C. 劳动合同部份无效,则劳动合同其他部份也无效D.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考核劳动合同的效力。
劳动合同部份无效,不影响其他部份效力的,其他部份仍然有效。
答案C3、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B. 用人单位变更投资人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C.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D.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签订新的劳动合同考核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对原合同内容的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D) 4、黄某在A 公司任2 年会计,在B 公司任3 年出纳,在C 公司做了4 年财务总监。
C 公司安排黄某在五一期间休带薪年休假。
则黄某应当享有的带薪年休假为( )天。
A. 3B. 5C. 7D. 10 ( B )解析:黄某在ABC 三个公司累计工作时间是9 年,不满10 年。
根据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 年不满10 年的,年休假5 天;因此黄某应享有5 天带薪年休假(不包括五一法定休假日和年休假期间的周六、周日法定歇息日)。
5、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我国经济法体系的概念与构成
我国经济法体系的概念与构成概念解释我国经济法体系是指由一系列经济法律、法规、规章等构成的系统整体,用于规范和调整我国经济活动的行为准则和制度。
它是我国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民法、刑法、行政法等其他法律体系相互关联。
构成要素我国经济法体系主要由以下几个要素构成:1. 宪法宪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基础,也是经济法体系的基础。
宪法中包含了关于经济制度、经济活动的基本原则和规定,如保护私有财产权、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等。
宪法为经济法体系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2. 经济法律经济法律是指专门规范和调整经济活动的法律。
包括《公司法》、《劳动合同法》、《反垄断法》等。
这些法律主要涉及到企业组织、劳动关系、市场竞争等经济活动的具体规范和制度安排。
3. 经济法规经济法规是由国务院、各部委根据法律制定的具体规范经济活动的法规文件。
如《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电子商务法实施办法》等。
这些法规对经济法律的具体实施进行了细化和规范。
4. 经济法规章经济法规章是由地方政府或行业协会等制定的规范经济活动的规章文件。
如地方政府出台的产业扶持政策、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自律规范等。
这些规章对经济活动的具体细节进行了规范和约束。
5. 经济法规定的主体经济法规定的主体包括经济组织、企业、个人等,他们在经济活动中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
比如企业在经济活动中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个人在经济活动中要遵守契约精神和市场规则。
6. 经济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制度是指经济法律、法规、规章等形成的一系列准则、原则和制度。
比如市场经济体制、企业法人制度、劳动关系制度等,这些制度构成了我国经济法体系的基本框架。
举例说明以公司法为例,它是我国经济法体系中的一部分。
公司法规定了我国公司组织的基本制度和运作规则,包括公司的设立、股东权益、公司治理等。
根据公司法,企业可以依法设立公司,股东享有投票权和收益权,公司应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管理和运营。
通过这样一部法律,可以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初级经济法4班第十二节-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初级经济法4班第十二节劳动合同法律制度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的是()。
A.协商一致原则B.合法原则C.诚实信用原则D.自由原则(正确答案)答案解析:『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包括:合法原则、公平原则、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一致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2.A超市拟聘用5名收银人员并发布招聘公告。
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招聘公告的下列表述中,不合法的有()。
A.应聘者限男性(正确答案)B.应聘者须年满15周岁(正确答案)C.应聘者须缴纳500元押金(正确答案)D.应聘者入职3个月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正确答案)答案解析:【答案】ABCD【解析】(1)选项A:“收银人员”不属于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岗位,不得拒绝录用女性。
(2)选项B:“A超市”不属于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3)选项C: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4)选项D: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对(正确答案)错4.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做法符合规定的是()。
A.甲公司因会计工作较繁复,为了保证工作的细致和认真,要求一律录用女性从事会计工作B.乙公司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了登记证书,其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正确答案)C.丙公司要求上班时间统一着装,由单位为员工定做市场价值600元一套的工作服,为了照顾新员工的经济状况,新录用的员工每人只收取100元的服装费D.丁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的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正确答案)答案解析:【答案】BD【解析】(1)选项A: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2)选项C: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教案
初级会计职称考 试经济法基础教 案
目录
• 经济法概述 • 民事法律制度 • 公司法律制度 • 合同法律制度 • 税收法律制度 • 劳动法律制度
01
CATALOGUE
经济法概述
经济法定义与特点
定义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过程 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 称。它不能简单地认为就是调整经济 关系的法律。
民事法律行为
包括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分类和效力,意思表示的要素和瑕疵,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要件等 相关内容。
代理制度
包括代理的概念、种类和适用范围,代理权的取得、行使和终止,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等相关内容。
民事责任制度
民事责任概述
包括民事责任的概念、特征和构成要件等相 关内容。
违约责任
包括违约责任的概念、构成要件和承担方式 等相关内容。
合同履行的原则和规则
全面履行、协作履行、经济合理等原则在合 同履行中的应用。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 权的适用条件。
合同变更、转让与终止
合同转让的规则和限制
债权转让、债务承担和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 让的规定。
合同变更的条件和效力
经济法中规章制度条例
经济法中规章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经济法规章制度的管理,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经济法规章制度是指国家规定的关于经济活动的规则、制度和标准,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
第三条经济法规章制度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繁荣。
第四条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以及个人应当遵守经济法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或者规避相关规定。
第五条经济法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应当经过合法程序,确保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经济法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执行效果。
第七条违反经济法规章制度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章经济法规第八条国家制定经济法,包括宪法、商法、合同法等,用于规范和引导经济活动。
第九条地方政府可以依据国家法律,制定经济管理条例,用于本地区的经济管理。
第十条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如《反垄断法》、《招标投标法》等,用于规范市场行为。
第十一条国务院部门可以发布部门规章,如《外汇管理条例》、《税收法规》等,用于管理相关领域。
第十二条经济法应当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经济法的修改应当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公众有权参与合法讨论。
第十四条经济法在执行过程中,应当坚持法治原则,依法行政,保障公平和公正。
第十五条经济法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惩罚到位。
第三章经济管理规章第十六条国家可以制定经济管理规章,用于指导和规范经济活动。
第十七条经济管理规章应当与国家法律相符合,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第十八条地方政府可以制定地方经济管理规章,用于本地区的经济管理。
第十九条经济管理规章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相关事项。
第二十条经济管理规章的修改应当遵循合法程序,确保相关方有权利参与讨论。
第二十一条经济管理规章的执行过程中,应当遵循法治原则,保障公平和公正。
第二十二条违反经济管理规章的,应当依法追究责任,给予相应处罚。
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篇一:经济法基础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习题及答案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
a、3倍、10年B、3倍、12年c、3倍、15年d、3倍,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2、小李在某单位工作已两年,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为三年,如果从20XX年3月15日起第一次病休,则该职工医疗期应在()时间段确定。
a、3月15日至6月14日B、3月l5日至9月14日c、6月15日至9月14日d、6月15日至12月14日3、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一定时间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该期限是()。
a、15日B、20日c、30日d、10日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劳动者不需要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是()。
a、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B、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c、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d、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5、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一定时间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该期限为()。
a、10日B、15日c、20日d、30日6、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年的,试用期的最长时间是()。
a、1个月B、2个月c、3个月d、6个月7、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法定期限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该法定期限是用工之日起()。
a、15日内B、1个月内c、2个月内d、3个月内8、下列情形中,订立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具备主体合法性的是()。
a、未满16周岁的小张与某餐厅签订的劳动合同B、未满16周岁的小李与某杂技团签订的劳动合同c、未满16周岁的小王与某快递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d、未满16周岁的小赵与某保安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9、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描述中正确的是()。
合同的一般规章制度
合同的一般规章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的行为,加强企业管理,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的利益,恪守职业道德,维护企业形象。
第三条员工应当服从公司的安排,认真执行领导的决策和指示,不得擅自私行,损害公司利益。
第四条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规定上下班时间,不能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五条员工应当爱护公司财产,勤俭节约,不得滥用公司资源,不得私自挪用、侵占公司资产。
第六条员工应当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信息,不得向同行或竞争对手透露公司的内部情况。
第七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得擅自修改、篡改公司文件资料,不得捏造、传播谣言。
第八条员工应当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学习、进步,服从公司的培训安排,提高专业技能和工作水平。
第九条员工应当保持团队意识,积极与同事合作,互相帮助,共同完成工作任务,不得耍小聪明,损害团队利益。
第十条员工应当维护公司的文明形象,遵守公司的行为准则,不得有违法乱纪、损害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十一条员工应当定期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等活动,积极配合公司的工作,不得推诿扯皮,拖延工作进度。
第十二条员工应当加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三条员工应当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形象,不得有违背社会公德、丢失公司脸面的行为,不得从事与公司相冲突的活动。
第十四条员工应当遵守职业操守,坚守职业道德底线,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搞权色交易,不得触犯国家法律。
第十五条员工应当尊重领导,服从管理,不得对领导造成困扰,不得对领导进行人身攻击,要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关系。
第十六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财经纪律,不得私自收受他人财物,不得索取贿赂,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第十七条员工应当按照公司制定的考核标准履行工作职责,做到责任明确,责任到人,不得推卸责任,偷懒偷工。
第十八条员工应当有集体主义精神,积极响应公司号召,不得怠工懒散,不得拖延工作时间,不得影响他人工作。
2024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电子版教材
公司的组织机构
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设置 和职权划分。
公司的设立与登记
涉及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等要 素的确定和登记程序。
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度
涉及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审计和公开等要 求。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 区别和特点。
财务会计目标
财务会计的主要目标是向企业内部和 外部的信息使用者提供有用的财务信 息,帮助他们做出经济决策。
会计核算基本前提和要素
会计核算基本前提
会计核算必须遵循一定的基本前提,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等。
会计核算要素
会计核算的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等六大类,这些要素是构成会计报表的基础。
税收法律责任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等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行为,应当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等对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有异议的, 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08
财务会计基础知识
Chapter
财务会计概述及目标
财务会计定义
财务会计是一种经济管理活动,旨在 通过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程序 ,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等信息。
税务登记与纳税申报制度
税务登记
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
纳税申报
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 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 料。
经济法中的各种规章制度
经济法中的各种规章制度
《经济法中的各种规章制度》
经济法是指国家在经济领域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总称。
在经济法中,各种规章制度起着重要的作用,它们对经济活动的组织、运作和监管起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经济法中的各种规章制度包括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章等。
这些规章制度对企业的注册、经营、生产、贸易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为经济活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其次,经济法中的各种规章制度还包括一些特殊性的法律文件,例如税收法规、金融监管规定、知识产权保护等。
这些规章制度对经济活动的一些特定领域进行了具体的规定,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维护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此外,经济法中的各种规章制度还包括对经济犯罪行为的打击和预防的规定,例如反垄断法、反腐败法等。
这些规章制度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维护经济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总之,经济法中的各种规章制度在保护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只有严格依法经营,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为国家经济繁荣稳定做出贡献。
24.经济法基础 第二章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资料
主体的义务
不得扣押证件
限期退还(返)
按法律规定处罚(罚)
限期退还(返)
不得收取财物 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一下罚款(罚) 造成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赔) 【判断题】(2013年)甲公司招用王某时,要求其缴纳600元的工作服押金,甲公司的做 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 )
9
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三)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11、12、13、14年单选)
③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
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有过错) ④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 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有过错)
25
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⑤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过错) ⑥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7
第一节
1.资格要求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年满16周岁 特殊情况
(二)订立主体(11、13年判断;13年不定项) 劳动者 订立主体 单位
文艺 体育 特种工艺
有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没有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没有委托书 ×
有委托书 √
8
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2.双方义务
劳动者:实话实说(诚实信用原则)
实话实说 单位
22
第一节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针对已经实 行劳动合同制的用人单位) 【注意1】关于满10年: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自用 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08)施行前的
经济法基础 第八章
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第一节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一、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二)劳动合同的特征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2、劳动合同的内容具有较强的法定性。
当事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否则无效。
3、劳动者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的地位在发生变化。
(三)劳动合同法适用的范围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提示】公务员、农民、现役军人、小时工等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二、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相互选择和平等协商,就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从而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1、合法原则。
合法是劳动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
2、公平原则3、平等自愿原则。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订立劳动合同应出于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达。
4、协商一致原则。
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5、诚实信用原则。
任何一方不得有欺诈行为。
(三)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1、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劳动者需年满16周岁(只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例外),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有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有委托书√没有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没有委托书×3、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劳动者实话实说实话实说限期退还单位不得扣押证件按法律规定处罚不得要求提供担保和收取财物限期退还按“每人”罚款500~2000元造成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例题•单项选择题】2011年3月1日,甲公司与陈某签订劳动合同,陈某于3月5日正式上班,4月1日过了试用期,4月15日领取工资。
经济法第二章习题及答案
第二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关于劳动合同的特征, 下列不正确的有()。
A.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 另一方是用人单位B.对于劳动合同, 法律规定了较多的强制性规范C.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时, 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D.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 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2.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除特殊行业外, 劳动者需达到一定的年龄才可以订立劳动合同。
该年龄为()。
A.13周岁B.15周岁C.16周岁D.18周岁3.关于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职业危害、劳动报酬等情况B.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工作与生活的各种情况, 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C.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 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 但是可以扣押其他证件D.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 可以要求劳动者适当提供押金4.已经建立劳动关系, 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法定期限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该法定期限是用工之日起()。
A.15日内B.1个月内C.2个月内D.3个月内5.2009年1月10日, 张某应聘到某餐厅工作;2009年3月10日, 张某与某餐厅订立了劳动合同;2009年5月10日, 张某在餐厅老板胁迫下修改了劳动合同, 减少了一些劳动者权利;2009年7月10日, 有关部门裁定张某与餐厅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无效。
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没有法律约束力起算时间是()。
A.2009年1月10日B.2009年3月10日C.2009年5月10日D.2009年7月10日6.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以下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是()。
A.劳动报酬B.试用期C.保守商业秘密D.福利待遇7、某企业急需交付一批产品, 需要工人加班。
该企业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的正确做法是()。
A.经总经理批准B.经工会同意C.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D.经劳动者同意8、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年的, 试用期的最长时间是()。
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本章考情分析本章历年考试的平均分值“10分—13分”左右。
本章在各种题型均会出现,尤其是不定项选择题,已成为每年必考题。
本章教材内容篇幅较长,涉及大量期限性考点的记忆,有一定的记忆难度。
但本章与我们工作生活相关,因此比较容易理解和接受。
考点一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考点二劳动合同的订立考点三劳动合同内容考点四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考点五劳动合同解除考点六劳动合同终止考点七医疗期考点八经济补偿金考点九集体合同考点十劳务派遣考点十一劳动争议解决考点十二劳动合同法法律责任考点十三基本养老保险考点十四基本医疗保险考点十五工伤保险考点十六失业保险考点十七社会保险费征缴与管理考点一: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考点二:劳动合同订立一、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一)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主体条件劳动者①年满16周岁;②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用人单位(依法成立)①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②分支机构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主体义务劳动者诚信原则:如实说明自身情况用人单位诚信原则:如实告知两不得①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处罚:责令限期退还;依法给予处罚②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处罚:责令限期退还;“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赔偿【例题·多选题】(2018年)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应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下列用人单位中,可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有()。
A.文艺单位B.物流配送单位C.体育单位D.餐饮单位『正确答案』AC『答案解析』《劳动法》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行纪合同经济法
行纪合同经济法一、合同缔结1.1 甲方为公司,乙方为员工,双方根据自愿、平等的原则就员工的行为规范及奖惩措施达成以下合同。
1.2 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可协商续签。
1.3 合同内容应包括员工的工作职责、纪律规定、奖惩制度等条款,保障员工权益,规范员工行为。
二、工作职责2.1 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2.2 员工需服从公司安排,配合同事合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2.3 员工应积极学习,提升自身技能,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
三、纪律规定3.1 员工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3.2 员工不得擅自外泄公司机密信息,严禁泄露客户隐私。
3.3 员工需遵守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不能擅自旷工早退。
四、奖惩制度4.1 公司将按照员工的工作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如晋升、薪资调整等。
4.2 对于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将对其进行相应的惩罚,包括警告、降职、甚至解雇。
4.3 公司对员工的行为将进行及时监督和评定,保证员工的奖惩公正合理。
五、解除合同5.1 若员工无故旷工、虐待同事、泄露公司机密等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5.2 若员工提出离职,需提前一个月进行书面通知,经公司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
5.3 在合同解除后,员工应交还公司物品,保证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六、其他6.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条款,形成补充协议。
6.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为《行纪合同经济法》的内容,为确保公司和员工双方的权益,双方需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劳动关系。
祝合作愉快!。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第一节合同法律制度概述一、合同的概念和分类(一) 合同的概念我国现行的合同法律制度要紧是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2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该法规定,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上述法人是指依法成立,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上述其他组织是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伙组织以及企业的分支机构等。
合同具有以下法律性质:(1) 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同时按意思表示的内容给予法律效果;(2) 合同是两方以上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的成立必须有两方以上的当事人,当事人相互为意思表示,同时意思表示相一致,这是区不于单方法律行为的重要标志;(3) 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4) 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产生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 合同的分类按照不同的标准能够将合同划分成不同的类型,合同要紧有以下分类:(1) 以法律、法规是否对其名称作出明确规定为标准,分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是指法律设有规范,并给予一定名称的合同。
无名合同是指法律尚未特不规定,也未给予一定名称的合同;(2) 按照除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是否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为标准,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的合同,如买卖合同。
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3) 按照法律、法规是否要求具备特定形式和手续为标准,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或当事人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的合同。
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或当事人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的合同;(4) 按照双方是否互负给付义务为标准,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互负给付义务的合同,如买卖、租赁、承揽等合同。
单务合同是指只有一方当事人负给付义务的合同,如赠与合同;(5) 按照当事人权利的获得是否支付代价为标准,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如买卖、租赁等合同。
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不必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如赠与合同;(6) 以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为标准,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
凡不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即能独立存在的合同为主合同。
而必须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的合同为从合同。
《合同法》按照合同业务性质和权利义务内容的不同,将合同分为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托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等。
同时,《合同法》规定:“其他法律对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能够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讲明《合同法》也承认无名合同其他特不法上的债权合同。
二、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和差不多原则(一) 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合同法,即有关合同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品交换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同法调整的范围包括:(1) 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
(2) 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经济合同关系,同时还包括自然人之间的买卖、租赁、借贷、赠与等合同关系。
(3) 在政府机关参与的合同中,政府机关作为平等的主体与对方签订合同时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国家依照需要下达指令性任务或者国家订货任务的,有关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
(4) 其他法律对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
然而,涉及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属于《合同法》调整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二) 合同法的差不多原则合同法的差不多原则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差不多准则,也是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在审理、仲裁合同纠纷时应当遵循的原则。
我国《合同法》规定了以下差不多原则:1. 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在法律上,合同当事人是平等主体,没有高低从属之分,不存在命令者与被命令者、治理者与被治理者。
不论所有制性质、经济实力强弱,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差不多上独立、平等的合同当事人。
平等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也是对等的,既享有权利,同时又承担义务,而且彼此的权利义务是相应的。
2. 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通过协商,自愿决定和调整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自愿原则体现了民事活动的差不多特征,是民事法律关系区不于行政、刑事法律关系的特有原则。
自愿原则贯穿合同活动全过程,包括:订不订合同自愿;与谁订合同自愿;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能够协议补充、协议变更有关内容;双方也能够协议解除合同;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能够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等。
3. 公平原则公平原则要求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对等,要公平合理,要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推断标准来调整合同之体之间的关系,强调双方负担和风险的合理分配。
具体包括:(1) 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不得欺诈,不得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 依照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3) 依照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4. 老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老实信用原则。
老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以及合同终止后的全过程中,都要老实,讲信用,相互协作。
具体包括:(1)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老实信用的行为;(2) 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当事人应当遵循老实信用的原则,依照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适应,履行及时通知、协助、提供必要的条件、防止损失扩大、保密等义务;(3) 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也应当遵循老实信用的原则,依照交易适应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5. 遵守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关系不仅是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有时可能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涉及维护经济秩序。
合同当事人的意思应当在法律同意的范围内表示。
合同的订立、履行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并不得有损于社会公共利益。
6. 严守合同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一、合同订立的概念合同的订立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依法就合同的要紧条款通过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的法律行为。
合同当事人能够是自然人,也能够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都应当具有与订立合同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也能够依法托付代理人订立合同。
公民从出生时起至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订立合同;非完全民事行为崩离人能够订立与其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公民、法人通过代理人订立合同的,托付代理人应当按照被代理人的托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
二、合同订立的形式《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纳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纳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纳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纳书面形式。
(一) 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书面形式明确确信,有据可查,关于防止争议和解决纠纷有积极意义。
实践中,书面形式是当事人最为普遍采纳的一种合同约定形式。
(二) 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就合同内容面对面或以通讯设备交谈达成协议。
口头形式直接、简便、迅速,但发生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因此关于不即时清结的和较重要的合同不宜采纳口头形式。
(三) 其他形式除了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合同还能够其他形式成立。
法律没有列举具体的“其他形式”,但能够依照当事人的行为或者特定情形推定合同的成立。
这种形式的合同能够称为默示合同,指当事人未用语言或文字明确表示意见,而是依照当事人的行为表明其差不多同意或在特定的情形下推定成立的合同。
三、合同的要紧条款合同的条款是合同中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规定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具体条文。
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除法律规定的以外,要紧由合同的条款确定。
合同的条款是否齐备、准确,决定了合同能否成立、生效以及能否顺利地履行、实现。
由于合同的类型和性质不同,合同的要紧条款可能有所不同。
依照《合同法》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条款:(一)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宅这是每一个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当事人是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合同中假如不写明当事人,就无法确定权利的享受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发生纠纷也无法解决。
因此,订立合同时,要把各方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宅都记载准确、清晰。
(二) 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
没有标的,合同不成立,合同关系无法建立。
合同标的多种多样,归纳起来有四类:(1) 有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同时法律同意流通的有形物。
如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货币与有价证券等。
(2) 无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同时法律同意流通的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智力成果。
如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技术秘密等。
(3) 劳务,指不以有形财产体现其成果的劳动与服务。
如运输合同中的运输行为、保管与仓储合同中的保管行为、同意托付进行代理、行纪、居间行为等。
(4) 工作成果,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体现履约行为的有形物或者无形物。
如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完成的建设项目,技术开发合同中研究开发人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等。
合同对标的的规定应当清晰明白,准确无误。
关于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等都应规定得细致、准确、清晰,防止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