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函件业务标准合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NJYZ/gs003 编号:
邮政函件业务标准合同
甲方(客户方):南京邦联有线广播电视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乙方(承办方):南京邮政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的投递数据库商函服务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交办(即乙方承办)的基本内容:
数据使用:2220条 0.20元/条
9号牛皮信封: 0.30元/只
封装及名址打印:0.15元/件
邮资:本埠0.40元/件,外埠0.70元/件
费用合计:1.05*705+1.35*1515=2785.5元
第二条、发布时间和方式以及运输方式:
1、邮件制作时间: 2013年11月6日。
2、发布方式:纺织行业数据库商函。
第三条、结算:
1、付款时间:预付全款。
2、付款方式:采用现金、支票、转账、电汇方式付款。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合同内容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或未完成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除合同发布时间自然顺延外,甲方还应偿付乙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甲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的千分之 2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1、未能按合同要求履行合同的,乙方应当负责修整、调换或降低价款,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2、逾期履行合同,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价款的千分之 2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第四条、不可抗力条款。
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之日起15日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第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3、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南京邮政局
地址:地址:南京市中山路366号14楼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工行新街口支行
帐号:帐号:4301010029100586824-092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10008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