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锅炉能效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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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设计压力大于1.6MPa及小于等于2.5MPa试 验期间内压力不得小于设计压力的92%;
4) 设计压力大于2.5MPa及小于3.8MPa时,试 验期间内压力不得小于设计压力的95%。
C. 过热蒸汽温度波动范围如下: 1) 设计温度为250℃,试验实测温度应控制在230-
280℃之间; 2) 设计温度为300℃,试验实测温度应控制在280-
• 对无砖墙(快、组装)的锅壳式燃油、燃 气锅炉不少于2h,燃煤锅炉不少于4h;
• 对轻型炉墙锅炉不少于8h;
• 对重型炉墙锅炉不少于24h。
7.2 制造厂提出的锅炉出力、效率等保证值是 对稳定工况而言的。
7.3 锅炉试验所用燃料应符合设计要求。与 TSG要求相同。
测试期间锅炉工况应保持稳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锅炉实测出力的最大允许波动正负值应符合下图
7.10 定型试验时,基准温度一般选为测试地 点的环境温度。
8.测量项目 8.1各种热工性能试验测量项目的确定 每次热工测试测量项目,因锅炉燃料不同、供
热方式不同而由所不同,应在试验大纲中明 确下来。
8.2热工试验效率计算测量项目
在8.2条中列出各种燃料、燃烧方式及供 热方式下的全部热工试验效率计算及出力 计算所需测量的项目。在实际试验时,可 按不同的炉型、燃料、燃烧方式及供热方 式确定其测量项目。
• 设计过热蒸汽温度400℃,蒸汽压力2.5 MPa,查 焓值表得h*gq=3239.00 kJ/kg;
• 设计给水温度105℃,设计给水压力为2.7 MPa, 查焓值表得h*gs=441.99 kJ/kg;
• 实测过热蒸汽温度390℃,蒸汽压力为2.45 MPa, 查焓值表得hgq=3216.75 kJ/kg;
A. 火床燃烧、火室燃烧、沸腾燃烧固体燃料锅炉4 h.
B. 火床燃烧甘蔗渣、木柴、稻壳及其他固体燃料锅 炉6h .
C. 对于手烧炉排、下饲炉排等锅炉5h ; 对于手烧、 下饲炉排锅炉,试验时间内至少应包含一个完整 的出渣周期.
D. 液体燃料和气体燃料锅炉2h.
E. 电加热锅炉,每次试验1h
7.7 试验次数、蒸发量修正方法和误差规定: A .锅炉新产品型式(定型)试验应在额定出
• 实测给水温度为90℃,给水压力为2.65 MPa,查 焓值表得hgs=379.00 kJ/kg;
• 根据过热蒸汽锅炉蒸发量修正公式得:
• D44ZS1=.29091)4=22×04(3352.1364.k7g5/-h3。79.00)/(3239.00-
C. 每次试验的正、反平衡测得的效率之差应 不大于5%,两次试验测得的正平衡效率之 差应不大于3%,两次试验测得的反平衡效 率之差应不大于4%。但是,对于燃油、燃 气锅炉各种平衡的效率之差均不大于2%。
力下进行两次。 其它目的试验,不在TSG范围内。
B. 每次试验的出力应为额定出力的97%—105%范围 内。蒸汽锅炉测试时,当蒸汽和进水的实测参数 与设计不一致时,锅炉的蒸发量应按下式进行修 正:
对饱和蒸汽锅炉
对过热蒸汽锅炉
• 例:某台锅炉型号为SHL20-2.5/400-AII,其设计 给水温度为105℃,设计给水压力为2.7Mpa,实测 锅炉出力为20142kg/h,给水温度为90℃,蒸汽压 力为2.45 Mpa,过热蒸Biblioteka Baidu温度为390℃。则:
器,在试验报告结果分析中对此均予以扣除。带
有空气预热器的大容量热水锅炉出水温度偏差的 效率协商解决(一般不进行折算)。
例:一台燃油热水锅炉设计出水温度95℃,实际
出水平均温度84℃,锅炉效率90%,则:
t出水设计 t出水实测 △η 折算
25
1%
95 84 △η折算
25
1%
△η折算=0.44% η锅炉折算效率 :90%—0.44%=89.56%
2.1.3 预备性试验 为了全面检查测试仪器、仪表是否正常
工作,熟悉操作程序以及测试人员的相互 配合程度,并且确定合适的运行工况,可 以进行预备性试验。
预备性试验应按正式测试要求进行。
2.1.4 现场测试 按照测试大纲的要求进行现场测试和取
样工作,并且记录相关测试数据。 对被测设备、测试仪器都应作相应的记录。
一般煤层厚度也不宜变动。
7.5 试验结束时,锅筒水位和煤斗的煤位均应 与试验开始时一致。试验期间过量空气系 数、给煤量、给水量、炉排速度、煤层或 流化床燃烧锅炉料层高度应基本相同。
对于手烧锅炉在试验开始前和试验结束前
均应进行一次清渣。注意结束时与开始时, 煤层厚度和燃烧状况应基本一致。
7.6 正式试验测试时间应按下述规定:
可按热水锅炉的试验方法进行。只是在计
算载热量时,导热油的比热容以其实测温 度下的进、出口油的比热容与在0℃时的比 热容的平均值为准。
例:某导热油载体锅炉的进油温度为220℃,出油温
度为 250℃,求其进、出油焓值。
根据热油载体锅炉使用的导热油物理特性查表得:
0℃时的比热为C0=1.7019kJ/kg.℃; 220℃时比热为C220=3.1052 kJ/kg.℃; 250℃时比热为C250=3.2993 kJ/kg.℃。 进油平均比热C平220=(C220+C0)/2=2.4036 kJ/kg.℃; 进油焓hj= C平220 ×t进 =2.4036×220=528.78 kJ/kg。 出油平均比热C平250=(C250+C0)/2=2.5006 kJ/kg.℃; 出油焓hc= C平250×t出=2.5006×250=625.15 kJ/kg。
1.3 能效测试与评价方法分类 锅炉及其系统能效测试与评价方法包括
1)定型产品热效率测试; 2)锅炉运行工况热效率详细测试; 3)锅炉运行工况热效率简单测试; 4)锅炉及其系统运行能效评价。
2 能效测试的基本要求 2.1 能效测试工作程序
一般包括编制测试大纲、现场测试、测 试数据分析等。
其中包含: 测点布置,锅炉调试等。
要求:
注:折算蒸吨相当于1t/h或0.7MW
按图要求。例:
A. 一台10.5MW热水锅炉最大允许波动范围为 ±9.5%。
B. 一台35t/h蒸汽锅炉最大允许波动范围为 ±8.2%。
B. 蒸 汽锅炉的压力允许波动范围如下:
1) 设计压力小于1.0MPa时,试验期间内压力 不小于设计压力的85%;
2) 设计压力为1.0MPa-1.6MPa时,试验期间 内压力不得小于设计压力的90%;
则按比例折算。在试验报告结果分析中对
此予以扣除,对无省煤器的锅炉则不予扣 除。
例: 一台锅炉设计给水温度为105℃,实测温度为 34℃,锅炉效率为80%,则折算效率:
t设计给水 t实测给水 △η 折算
60
1%
105 34 △η 折算
60
1%
△η折算=1.18%;
锅炉折算效率:80%-1.18%=78.82%
例:一台燃煤热水锅炉设计出水温度130℃,实际出
水平均温度102℃,锅炉效率81%,则:
t出水设计 t出水实测 △η折算
15
1%
130 102
△η 折算
15
1%
△η折算=1.87% η锅炉折算效率 :81%—1.87%=79.13%
F. 热水锅炉测试时的压力应保证出水温度比 该压力下的饱和温度至少低20℃。
320℃之间; 3) 设计温度为350℃,试验实测温度应控制在330-
370℃之间; 4) 设计温度为400℃,试验实测温度应控制在380-
410℃之间; 5) 设计温度为450℃,试验实测温度应控制在435-
455℃之间; 6) 每次试验中,实测的过热蒸汽温度的最大值与最小
值之差不得大于15℃。
D. 蒸汽锅炉的实际给水温度与设计值之差宜 控制在+ 30℃至-20℃之间。当实际给水温 度与设计给水温度之偏差超过-20℃时, 测得的锅炉效率应按每相差-60℃效率数 值下降 1%进行折算,不足或大于-60℃,
例:1.0MPa热水锅炉实测出水温度为106℃, 则测试时热水不得低于相对应126℃ (106 ℃ +20 ℃ )的饱和蒸汽压力,查 焓值表得 0.24MPa(绝对压力)。
G.测试期间安全阀不得起跳,不得吹灰,不 得排污。在过热蒸汽锅炉测试时如必须排 污时,排污量应计量,但其数值不得超过 锅炉出力3%。
GB/T10180 第5章--第11章:
5.1 与TSG 3.1条要求相同。
5.2明确规定锅炉效率,为不扣除自用蒸汽和 辅机设备耗用动力折算热量的毛效率值。
5.3 蒸汽锅炉的出力由折算蒸发量来确定, 要扣除自用蒸汽量和取样量。
6.试验准备工作
与TSG2.1条能效测试工作程序的要求基本 相同。
7.试验要求 7.1 正式测试应在锅炉热工况稳定和燃 烧调整到试验工况1h后开始进行。锅炉 热工况稳定系指锅炉主要热力参数在许 可波动范围内其平均值已不随时间变化 而变化,热工况稳定所需时间(自冷态 点火开始)一般规定为:
2.1.5 编写测试报告 按照测试大纲中的任务、目的和要求,
对测试记录数据以及燃料、灰渣、水样化验 结果进行计算和分析,按照测试任务要求形 成结论性意见。
2.2 测试人员 测试工作负责人员应当由具有测试经验
的专业人员担任。测试过程中的具体测试 人员不宜变动。
测试人员应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2.3 测试仪器、仪表 (1)测试使用的仪器、仪表均应当符合精度要
另外:测试类型,燃料化验单位等在需要的时候也应包含。
2.1.2 锅炉及其系统测试前检查 检查锅炉及其辅机设备的运行状况是否正常,
如有不正常现象应当予以排除。对锅炉进行测 试时,锅炉的介质(汽、水、有机热载体)、 燃料、排渣(灰)、烟(风)道必须与其他锅 炉相隔绝,以保证测试结果准确性。
上述条件不成立时,测试应停止进行。
此规定的误差值与TSG不同,以TSG中规定 值为准
7.8电加热锅炉试验要求:
A.电加热炉试验时间为1h,可只进行正平衡试 验,两次正平衡效率差值应在1%之内。
B. 电耗量可用电度表(精度不低于1.0级)和互 感器(精度不低于0.5级)。每kW.h的发热量折 算为3600kJ
7.9 热油载体锅炉试验要求:
求,在检定和校准的有效期内,并且具备 法定计量部门出具的检定合格证或者检定 印记;
(2)按照测试大纲中测点布置的要求进行安装。
3 锅炉定型产品热效率测试 锅炉定型产品热效率测试是指为评价工业 锅炉产品在额定工况下能效状况而进行的 热效率测试。 低负荷和超负荷工况均不进行。
3.1 测试方法 (1)对手烧锅炉、下饲式锅炉、电加热锅炉采用正平衡
2.1.1 编制测试大纲 测试工作开始前,测试单位应当根据本
规则的规定,结合测试任务、目的和要求制 订测试大纲。测试大纲编写工作应当由具有 测试经验的专业人员承担。
测试大纲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测试任务、目的与要求; (2)根据测试的目的、炉型、燃料品种、辅机系统特点确
定测量项目; (3)测点布置与所需仪表; (4)人员组织与分工; (5)测试工作程序。
例 一台WNS2-1.25-Y型锅炉热工测试需测量项目:
– 燃料的元素分析、工业分析、发热量; – 燃料的密度、温度; – 燃料消耗量; – 给水流量; – 给水温度、给水压力; – 蒸汽压力; – 蒸汽湿度; – 排烟温度; – 排烟处烟气成份(含RO2、O2、CO); – 锅水取样量(包括排污量); – 入炉冷空气温度; – 当地大气压力、环境温度; – 试验开始到结束的时间。
法进行测试;
(2)对于额定蒸发量(额定热功率)大于或等于20t/h (14MW)的锅炉,可以采用反平衡法进行测试;
(3)其余锅炉均应当同时采用正平衡法与反平衡法进行 测试。
3.2 测试要求 3.2.1 基本要求
在额定工况下,热效率测试应当不少于 2次。测试方法和计算公式按照《工业锅炉 热工性能试验规程》(GB/T 10180-2003) 第5章至第11章的相关要求进行。
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
1 总则 1.1 目的
为了规范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系统运行能 效评价工作,特制定本规则。
1.2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符合以下条件的工业锅炉及
其系统的能效测试与评价:
(1)额定压力小于3.8MPa的蒸汽锅炉和热水锅 炉;
(2)有机热载体锅炉。 本规则不适用于余热锅炉。
对锅炉的燃料、容量、燃烧方式没有规定。
E. 热水锅炉的进水温度和出水温度与设计值之差不 宜大于±5℃。当实际进出水温平均值与设计温度 平均值之偏差超过-5℃时, 应对测试效率进行折 算。对于燃煤锅炉,出水温度与额定温度相差15℃效率数值下降1%;对燃油、燃气锅炉,出水 温度与额定温度相差-25℃效率数值下降1%。不足
或大于上述温度时,按比例折算。无论有无省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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