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民理事会章程
红白理事会章程
红白理事会章程一、总则1.1 名称:本组织的名称为红白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
1.2 目的:理事会的目的是促进社区团结,组织和推动社区活动,以及提供社区服务。
1.3 法律地位:理事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依法注册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1.4 总部:理事会的总部设在本社区内的指定地点。
二、成员2.1 成员资格:任何对本社区有兴趣并愿意遵守理事会章程的个人或者组织均可申请成为理事会成员。
2.2 会员权益:理事会会员享有参预理事会活动、参预决策、提出建议和享受理事会提供的服务的权益。
2.3 会费:理事会会员需按照理事会规定的标准缴纳会费。
三、组织结构3.1 理事会成员:理事会由一位主席和若干名理事组成。
主席由理事会成员选举产生,理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3.2 任期:理事会成员的任期为两年,连任不限次数。
3.3 理事会会议:理事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主席负责召集会议并确定会议议程。
会议决议由出席会议的理事投票决定,简单多数通过。
3.4 分工合作:理事会成员根据各自的专长和兴趣,分工合作,共同推动理事会的工作。
四、活动与服务4.1 活动组织:理事会定期组织各类社区活动,如节日庆典、文化艺术展览、体育赛事等,以促进社区居民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4.2 社区服务:理事会提供各类社区服务,如社区咨询、志愿者招募、社区安全等,以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
4.3 合作火伴:理事会与其他社区组织、企业和政府部门建立合作火伴关系,共同开展活动和提供服务。
五、财务管理5.1 资金来源:理事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会员会费、赞助款项、捐款和其他合法收入。
5.2 资金使用:理事会的资金将用于组织活动、提供社区服务、开展宣传和维护组织的正常运转。
5.3 财务报告:理事会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向会员公开透明地展示资金的收支情况。
六、章程修改6.1 修改程序:对于理事会章程的修改,需经过理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通过。
6.2 公告通知:章程修改的决议应在理事会成员大会上公告,并通知所有会员。
社区居民事务理事会章程
社区居民事务理事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建立健全民主协商机制,增强广大居民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依据《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居民事务理事会是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性议事组织。
第三条居民事务理事会必须遵守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
理事会工作必须在社区党组织的坚强领导下有序进行。
(二)坚持依法办事。
理事会工作必须在国家政策、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
(三)坚持以人为本。
要把服务居民、增进居合法权益作为理事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四)坚持平等公正。
理事会要吸纳民众尤其是利益相关者作为理事会主体,纳入到协商的公共事务的讨论、决策、实施以及管理的各个环节,平等协商,形成共识。
作出的决定要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符合绝大多数群众的意愿。
第二章居民事务理事会组成第四条理事会成员基本构成为“6+X”(即固定成员+利益相关人员),所有的利益相关方,都可以作为参与的主体,协商的内容不同,参与协商的人员也会有所不同,但主体主要有以下六类:即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群众代表、有威望的老同志(包括老干部、老党员、老劳模、老退伍军人、老教师等)、社会组织(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驻地单位等)、专业人士(提供经济、建筑、法律等专业技术、咨询的人士)。
社区在具体操作上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参与对象进行微调,原则上由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理事长,群众代表则通过邀请参加、民主推荐以及自愿报名后精心筛选等方式产生,最终形成“6+X”的人员结构。
原则上,社区干部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
第五条理事会成员实行结构制,常任理事由居民代表会议在社区“两委”干部,居民代表,德高望重的老干部、老党员、老同志等,驻社区单位、社会组织代表中推选产生,一般由5—7人组成,设理事长1人,其余为成员,任期与居委会一致。
非常任理事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总人数原则上为11—15人。
理事长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支部书记兼任居委会主任的可由专职支部副书记担任。
社区理事会制度
社区理事会制度1. 简介社区理事会制度是一种社区自治模式,旨在促进社区成员之间的互动、沟通与协作,提高社区治理效率,确保社区可持续发展。
本文档详细介绍了社区理事会制度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运作流程和激励机制等方面内容。
2. 组织结构社区理事会由社区居民代表、利益相关方代表和专家顾问组成。
理事会成员通过公开选举、邀请等方式产生,任期为两年,可连任。
2.1 社区居民代表社区居民代表由社区居民选举产生,负责反映居民意愿、诉求和需求,参与社区决策,监督社区工作。
社区居民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在社区居住满一年,熟悉社区情况;- 有较强的责任心、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热心社区事务,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发展。
2.2 利益相关方代表利益相关方代表包括社区企业、商家、社会组织、志愿者等,负责代表各自利益相关方的诉求,参与社区治理,推动社区发展。
利益相关方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 代表合法注册并在社区内有影响力的组织;- 具备良好的信誉和道德品质;-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能够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和治理工作。
2.3 专家顾问专家顾问由社区内外专业人士担任,为理事会提供政策、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咨询和建议。
专家顾问应具备以下条件:- 在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能够无偿或低偿为社区提供专业服务;- 愿意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和发展。
3. 职责分工社区理事会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分别承担以下工作:3.1 社区居民代表- 收集和反映居民意见和建议,代表居民参与社区决策;- 监督社区工作,对社区工作进行评议和反馈;- 参与社区规划和建设项目,推动社区发展;- 协助社区居委会开展各项工作,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3.2 利益相关方代表- 代表利益相关方参与社区治理,推动社区发展;- 协助社区居民代表收集意见和建议,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发挥自身优势,为社区提供资源和支持;- 监督社区工作,对社区工作进行评议和反馈。
红白理事会章程
红白理事会章程一、总则1.1 名称:本组织名称为红白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
1.2 目的:理事会的目的是促进社区内红白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增进社区成员之间的交流和友谊,提升社区凝聚力。
1.3 成立:理事会成立于xxxx年x月x日。
二、组织结构2.1 理事会成员2.1.1 理事会由社区内有志于推动红白活动的居民组成,成员人数不超过30人。
2.1.2 理事会成员由社区居民推荐并经过理事会成员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2.1.3 理事会成员应具备积极向上、责任心强、有组织协调能力的特点。
2.1.4 理事会成员有权参与理事会的决策和活动组织,并享有平等的发言权和表决权。
2.2 理事会职务2.2.1 理事会设主席、副主席、秘书、财务等职务。
2.2.2 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代表理事会与外部机构进行沟通和协调。
2.2.3 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并在主席无法履职时代理主席职责。
2.2.4 秘书负责理事会文件的管理、会议记录和通讯工作。
2.2.5 财务负责理事会财务管理,包括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查,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等。
2.3 理事会会议2.3.1 理事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主席召集。
2.3.2 理事会会议应提前三天通知所有理事会成员,并提供会议议程和相关文件。
2.3.3 理事会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理事会成员以简单多数通过。
2.3.4 理事会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理事会成员代理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2.4 红白活动组织2.4.1 理事会负责组织和协调社区内的红白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节日庆祝、社区联谊等。
2.4.2 理事会应根据社区成员的需求和意见,制定合理的活动计划和预算,并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2.4.3 理事会应积极与相关机构和组织合作,争取资源和支持,提升红白活动的质量和影响力。
三、财务管理3.1 资金来源3.1.1 理事会的资金来源包括社区居民的捐赠、活动收入、赞助和其他合法途径。
3.1.2 理事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和透明度。
红白理事会章程
红白理事会章程一、总则1.1 红白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旨在促进社区的团结和发展。
1.2 理事会的宗旨是通过组织和开展各种社区活动,增进社区成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社区的整体素质和福祉。
1.3 理事会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文化、教育、环境保护、公益慈悲等方面。
二、会员权益与义务2.1 会员资格2.1.1 任何年满18周岁的社区居民均有资格成为理事会会员。
2.1.2 会员应遵守理事会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并积极参预理事会的活动和事务。
2.2 会员权益2.2.1 会员有权参预理事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并享受相关优惠和福利。
2.2.2 会员有权参预理事会的决策过程,包括选举理事会成员和提出议案。
2.2.3 会员有权获得理事会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服务。
2.3 会员义务2.3.1 会员应遵守理事会的章程和规定,不得从事任何伤害理事会声誉和利益的行为。
2.3.2 会员应积极参预理事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履行自己的义务。
2.3.3 会员应按时缴纳会费,并如实提供个人信息。
三、理事会组织架构3.1 理事会成员3.1.1 理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可以连任。
3.1.2 理事会成员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区服务经验,代表会员的利益。
3.1.3 理事会成员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并决策有关理事会事务的重要问题。
3.2 理事会主席3.2.1 理事会主席由理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可以连任。
3.2.2 理事会主席负责组织和协调理事会的各项工作,代表理事会向外界发声。
3.3 理事会秘书3.3.1 理事会秘书由理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可以连任。
3.3.2 理事会秘书负责理事会的日常事务管理和文件记录,协助主席履行职责。
四、理事会活动与项目4.1 活动组织4.1.1 理事会应定期组织各类社区活动,如文化节、运动会、志愿者活动等,以增进社区居民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4.1.2 理事会应根据社区需求和资源情况,策划和实施相关项目,提升社区的整体素质和发展。
居民理事会制度章程模板
居民理事会制度章程模板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XX市社区居民自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居民实际情况,制定本居民理事会制度章程。
第二条居民理事会的性质和任务居民理事会是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自治组织。
其主要任务是:(一)宣传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教育居民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居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二)根据社区居民的需求,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活动,提高居民综合素质;(三)及时了解居民意见和建议,反映居民需求,协助社区居委会解决居民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四)参与社区治理,协助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五)积极参与社区党建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社区居民自治。
第三条居民理事会的组织结构居民理事会由社区居民代表组成,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理事若干名。
居民理事会成员应当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第四条居民理事会的产生和任期居民理事会成员由社区居民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居民理事会成员应当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管理能力和群众基础。
第五条居民理事会的会议制度居民理事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社区居民自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会议可以邀请社区居民代表、社区党组织代表、社区民警、社区共建单位代表等参加。
第六条居民理事会的决策程序居民理事会作出决定,应当经过半数以上成员的同意。
理事会成员意见分歧较大时,可以邀请社区居民代表参加讨论,并根据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
第七条居民理事会的职责居民理事会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协调、指导社区居民开展自治活动;(二)定期向社区居民报告工作,接受居民监督;(三)及时处理社区居民的来信来访,维护居民合法权益;(四)组织社区居民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共建和谐社区;(五)完成社区居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红白理事会章程
红白理事会章程一、总则红白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旨在促进社区的团结和发展。
本章程旨在规范理事会的组织结构、成员资格、权责和运作方式。
二、组织结构1. 理事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财务官和理事组成。
2. 主席负责理事会的整体运营和决策,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
3. 秘书负责记录会议纪要和组织文件,财务官负责管理理事会的财务事务。
4. 理事由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可以连任一次。
三、成员资格1. 任何对社区发展有兴趣的个人或组织都可以申请成为理事会的会员。
2. 会员需提交申请表格,并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加入。
3. 会员需遵守理事会的章程和规定,并积极参与理事会的活动和项目。
四、权责1. 理事会有权制定和修改章程、规章制度和项目计划,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2. 理事会有权决定会费的收取标准和使用方式。
3. 理事会有权组织社区活动、项目和公益事业,并与相关机构合作。
4. 理事会有责任维护社区的利益,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
五、运作方式1.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主席或副主席主持。
2. 会议议程由主席或副主席提前确定,并通知所有理事。
3. 会议决议需经过多数理事的同意方可生效。
4. 理事会可设立专门委员会,负责具体的项目和事务,并向理事会汇报工作进展。
5. 理事会应及时向会员通报工作进展和重要决策,并接受会员的监督和建议。
六、章程修改1. 章程的修改需由理事会提出,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理事的同意方可生效。
2. 章程修改的决议应通知所有会员,并征求会员的意见和建议。
七、解散与终止1. 理事会如需解散,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理事的同意,并征求会员的意见。
2. 理事会解散后,剩余的财产应用于社区公益事业,不得私分。
八、附则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对理事会及其会员具有约束力。
如有其他事项未在本章程中规定,可由理事会另行制定相应规定。
以上为红白理事会的章程,旨在规范理事会的组织结构、成员资格、权责和运作方式,以促进社区的团结和发展。
社区一约四会制度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区基层治理,促进社区和谐稳定,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一约四会”是指居民公约、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居民议事会和禁毒禁赌会。
第三条“一约四会”制度是社区基层治理的重要机制,旨在实现社区自治、法治、德治的有机结合,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区落地生根。
第二章居民公约第四条居民公约是社区居民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由社区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制定,经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通过,报社区居委会备案。
第五条居民公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维护社区公共秩序,保障居民合法权益;(二)倡导文明行为,培育文明新风;(三)加强邻里互助,促进社区和谐;(四)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五)其他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
第六条居民公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居民意见,确保公约内容合理、可行。
第三章红白理事会第七条红白理事会负责管理社区居民的红白喜事,倡导文明节俭,反对铺张浪费。
第八条红白理事会由社区居委会提名,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第九条红白理事会的主要职责:(一)宣传红白喜事的相关政策法规;(二)制定红白喜事的标准和流程;(三)监督红白喜事活动的实施;(四)协助处理红白喜事中的纠纷;(五)开展其他相关工作。
第四章道德评议会第十条道德评议会负责社区道德建设和文明风尚的培育。
第十一条道德评议会由社区居委会提名,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第十二条道德评议会的主要职责:(一)宣传道德规范,倡导文明行为;(二)评选社区道德模范,树立榜样;(三)开展道德评议活动,提高居民道德素质;(四)处理社区道德问题,促进社区和谐;(五)开展其他相关工作。
第五章居民议事会第十三条居民议事会负责社区事务的决策、监督和实施。
第十四条居民议事会由社区居委会提名,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居民理事会工作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居民理事会的组织与活动,保障居民自治,维护居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居民理事会是居民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居民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调居民委员会与居民之间的关系,代表居民委员会对外开展工作。
第三条居民理事会的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尊重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第四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居民理事会的组织与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居民理事会由以下成员组成:1. 主任:1名,负责居民理事会的全面工作;2. 副主任:1-2名,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分管工作;3. 委员:若干名,负责具体工作,协助主任、副主任开展工作。
第六条居民理事会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处理、资料整理、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七条居民理事会成员的产生和罢免,按照居民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居民理事会的主要职责:1. 贯彻执行居民委员会的决议,组织实施居民委员会的工作计划;2. 组织开展居民自治活动,维护居民合法权益;3. 协调居民委员会与居民之间的关系,反映居民的意见和建议;4. 组织开展居民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活动;5. 负责居民委员会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6. 负责居民委员会的对外联络和宣传工作;7. 完成居民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九条居民理事会主任的职责:1. 主持居民理事会的全面工作;2. 组织召开居民理事会会议;3. 审批居民理事会的重要事项;4. 代表居民理事会对外开展工作。
第十条居民理事会副主任的职责:1. 协助主任开展工作;2. 负责分管工作;3. 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居民理事会委员的职责:1. 协助主任、副主任开展工作;2. 负责具体工作;3. 完成主任、副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二条居民理事会会议制度:1. 定期召开居民理事会会议,会议时间、地点由主任确定;2. 会议内容应包括:讨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决议,研究居民自治活动,审议居民理事会的重要事项等;3. 会议决议需经与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居民理事会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居民理事会的运作,提高居民自治水平,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区居民理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居民理事会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居民理事会由社区居民选举产生,代表全体居民行使自治权利。
第五条居民理事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委员若干名。
理事会成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文化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第六条居民理事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七条居民理事会的主要职责:(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居民参与社区建设,推动社区文明和谐发展。
(三)协助社区党组织开展工作,加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四)组织居民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五)维护居民合法权益,调解居民纠纷,化解矛盾。
(六)监督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七)收集居民意见、建议,向社区居民大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反映。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八条会议制度(一)居民理事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社区工作,讨论居民关心的重大问题。
(二)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成员出席,会议决议应当经到会理事成员的半数以上同意。
(三)理事会会议纪要应当及时公布,接受居民监督。
第九条考核制度(一)对居民理事会成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表现、群众满意度等。
(二)考核结果作为理事会成员续任、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信息公开制度(一)居民理事会应当定期公开工作情况、财务收支情况、重大决策等。
(二)公开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一条纪检监察制度(一)居民理事会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廉洁自律。
(二)居民理事会设立监察小组,负责对理事会成员的监督。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二条居民理事会成员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取消理事资格等处理:(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居民利益的;(二)违反理事会决议,不履行职责的;(三)滥用职权,损害居民利益的;(四)泄露工作秘密,造成不良影响的;(五)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社区居民理事会规章制度
社区居民理事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和谐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社区居民理事会章程》,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社区居民理事会是由社区居民选举产生的组织,代表社区居民利益,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活动。
第三条社区居民理事会的成员应当具备居民身份,热爱社区和谐发展,积极为社区服务的品质。
第四条社区居民理事会的宗旨是团结居民,服务居民,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打造和谐宜居的社区环境。
第二章理事会组织架构第五条社区居民理事会设立会长、副会长和若干名理事,会长由全体理事会成员通过投票选举产生,副会长和理事由会长推荐并经全体理事会成员通过投票确认产生。
第六条会长负责领导理事会全体成员开展各项工作,协调理事会内部事务,代表理事会向社区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提出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代替会长主持理事会会议和活动,协调并组织理事会内部工作。
第八条理事会成员为管理层和执行层,共同负责理事会日常工作的规划、安排和执行。
第九条理事会成员应当服从会长的指挥,听取会长和副会长的指导,团结互助,共同完成理事会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理事会职责第十条社区居民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代表社区居民的利益,维护社区秩序,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第十一条社区居民理事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并实施社区发展规划和活动计划。
第十二条社区居民理事会要维护社区的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组织居民参与社区文化、体育和娱乐活动,加强居民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第十三条社区居民理事会要加强对社区治安的管理,维护社区的安全和稳定,协助社区管理部门处理居民之间的纠纷和矛盾。
第十四条社区居民理事会要积极推动社区建设,协助社区管理部门改善社区基础设施,提升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
第十五条社区居民理事会要加强对社区信息的宣传和传播,提高社区居民的文化素质和法律意识,促进社区和谐稳定的发展。
红白理事会章程
红白理事会章程一、总则红白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是一个非政府、非营利性组织,旨在促进社区团结和互助。
本章程旨在规范理事会的组织结构、工作职责和成员权利与义务。
二、组织结构1.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和理事组成。
会长负责理事会的整体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履行职责。
理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2. 理事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协调和组织理事会的日常工作。
秘书处由秘书长和工作人员组成,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三、工作职责1. 组织活动:理事会负责组织各类社区活动,如庆祝节日、举办文化艺术展览等,旨在增进社区居民之间的交流与友谊。
2. 社区服务:理事会致力于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如组织义工团队、开展公益活动、提供法律咨询等,以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
3. 培训与教育:理事会将定期组织培训和教育活动,提升社区居民的技能和知识水平,促进个人发展和社区进步。
4. 沟通与协调:理事会作为社区居民与政府、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桥梁,负责沟通、协调和解决社区居民的问题和诉求,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
四、成员权利与义务1. 权利:a. 参预决策:成员有权参预理事会的决策过程,提出建议和意见。
b. 参预活动:成员有权参预理事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并享受相应权益。
c. 获取信息:成员有权了解理事会的工作动态和相关信息。
2. 义务:a. 遵守章程:成员应遵守理事会的章程,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b. 积极参预:成员应积极参预理事会的各项工作和活动,为社区发展贡献力量。
c. 保守秘密:成员应保守理事会的工作秘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五、会员大会1. 理事会设立会员大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重要事务并选举理事会成员。
2. 会员大会由会长主持,会议决议以简单多数通过。
3. 会员大会的决议具有约束力,所有成员都应遵守。
六、章程修改1. 对本章程的修改须由会员大会通过,并经理事会批准后生效。
2. 章程的修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违反社会伦理和公序良俗。
红白理事会章程
红白理事会章程一、总则1.1 名称:本组织名称为红白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
1.2 目的:理事会旨在促进社区内红白事务的协调与发展,提供相关服务,增进社区成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1.3 成立日期:理事会于20XX年X月X日正式成立。
1.4 地点:理事会办公地点设在社区内指定的场所。
二、组织结构2.1 理事会成员:2.1.1 理事会由社区内自愿加入的成员组成,成员资格开放,任何社区居民均可申请加入。
2.1.2 理事会成员应遵守章程规定,积极参与理事会活动,为社区发展做出贡献。
2.1.3 理事会成员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每位成员有一票表决权。
2.2 理事会主席:2.2.1 理事会主席由理事会成员中选出,任期为两年。
2.2.2 理事会主席负责组织和主持理事会例会和重要活动,代表理事会与外部机构进行沟通和协调。
2.2.3 理事会主席应向理事会成员报告理事会的工作情况和决策。
2.3 理事会秘书:2.3.1 理事会秘书由理事会成员中选出,任期为两年。
2.3.2 理事会秘书负责协助理事会主席处理理事会的日常事务,记录会议纪要和重要文件,保证信息的及时传递。
2.3.3 理事会秘书应向理事会成员报告理事会的工作进展和文件管理情况。
三、理事会职责3.1 红白事务协调:3.1.1 理事会负责协调社区内的红白事务,包括但不限于节日庆祝、社区活动等。
3.1.2 理事会应与社区内的相关组织和机构进行合作,共同策划和组织红白活动。
3.2 服务提供:3.2.1 理事会应提供相关服务,如场地租借、设备租赁、活动策划等,以满足社区成员的需求。
3.2.2 理事会应建立健全的服务流程,确保服务的高效和质量。
3.3 社区交流与合作:3.3.1 理事会应组织和推动社区成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社区内各方资源的共享和互利。
3.3.2 理事会可以组织各类培训和座谈会,提供平台以促进社区成员之间的互动和学习。
3.4 资源管理:3.4.1 理事会应合理管理和利用社区内的资源,确保资源的公正分配和最大化利用。
社区理事会制度
社区理事会制度简介社区理事会是一种组织形式,旨在促进社区居民的参与和决策。
该制度建立了一个由社区居民组成的理事会,他们负责就社区事务进行讨论、制定政策和做出决策。
社区理事会的目标是为社区居民提供一个平台,让他们能够参与社区事务的管理和发展。
理事会成员社区理事会的成员应由社区居民自愿报名并选举产生。
成员应代表社区的不同利益群体和居民意见,以确保多元化的声音得到充分表达。
理事会成员的任期应设定明确,并可选择连任或更替。
理事会职责1. 讨论和制定社区事务的政策和规划。
2. 监督社区事务的执行情况,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3. 代表社区居民与相关机构和组织进行对话和协商。
4. 接受社区居民的反馈和建议,并及时作出回应。
5. 举办社区活动和会议,促进居民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6. 管理社区资源和预算,确保公平合理的分配和利用。
理事会运作1. 理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确保各项事务得以及时讨论和决策。
2. 会议应公开透明,接受社区居民的观察和参与。
3. 理事会成员应以多数决定的方式进行投票,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代表性。
4. 会议记录和决策应及时向社区居民公布,保持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查性。
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居民应积极参与社区理事会的活动和讨论,表达自己的意见和需求。
他们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参与:1. 参加理事会召开的公开会议,提出问题和建议。
2. 加入社区志愿者团队,参与社区活动和项目的策划与实施。
3. 提交书面意见和建议,通过邮件或信函与理事会进行沟通。
监督机制为了确保理事会的公正和透明运作,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1. 社区居民可以组织成立监督委员会,负责对理事会的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估。
2. 理事会应定期向社区居民报告工作情况和决策执行情况。
3. 社区居民可以提出质疑和申诉,并要求理事会作出解释和回应。
结语社区理事会制度是一种有效的组织形式,可以促进社区居民的参与和决策。
通过建立一个开放、透明和多元化的平台,社区居民可以共同管理和发展自己的社区,实现社区的共荣和繁荣。
社区居民事务理事会章程
社区居民事务理事会章程
一、范围
本章程适用于社区居民事务理事会,定义为由指定社区居民组成的省级政府机构,主要负责管理社区居民事务。
二、宗旨
本理事会致力于:行使权利,提高社区居民的福利,增进社区居民之间的关怀、关系和信任,促进社区居民之间的配合,促进社区居民常规性的组织和管理,推进社区居民事务的有效实施,以实现社区和谐、和谐发展。
三、组成
1、由指定社区居民组成,经省政府审批设立,成员由省政府按照社区居民建议提名的方式任命,并由省政府任命理事会主席。
2、理事会由主席、副主席和一定人数的委员组成,成员须由社区居民代表构成。
3、理事会建立职权和职责分工体系,实行分工制,设立各种分支机构,把重点和重要事务指派给专门的分支机构进行处理,定期对分支机构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四、职责
1、推动社区居民事务的有效实施。
2、积极推动社区居民的参与度,激励社区居民的社会参与,促进社区居民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动力。
3、为社区居民提供福利和服务,完善社区居民的自治机制。
村(社区)红白理事会章程(范本)
2018年村(社区)红白理事会章程(范本)(经年月日村(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为进一步整治婚丧陋习,推进移风易俗,打造富裕、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社区,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同步发展,经本社区“两委”研究通过,决定成立红白理事会,制定红白理事会章程,并提交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请社区各居民自觉遵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理事会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准绳,教育引导群众整治婚丧陋习,推进移风易俗,以建设文明社风、构建和谐新社区、服务群众为宗旨。
第二条本理事会是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群众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的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经区民政局注册登记或备案。
第三条理事会接受社区“两委”管理和指导,实行“五统一”。
即: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统一规格要求,统一调配人员,在本社区辖区内统一服务。
第四条理事会的办公场所为菱泊湖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理事会成员由社区居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差额选举产生若干名理事会成员。
优先吸纳“红媒”和“都管”、有威望又热心公益的老同志、年富力强的在职社区干部、居民小组(片区)组长(片区负责人)参加。
第六条经社区“两委”从理事会成员中提名,交全体理事会成员选举产生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秘书长1名(兼)。
理事会成员统一挂胸牌、佩戴“移风易俗劝导员”袖章。
第七条理事会成员必须学习新风新俗,熟悉婚丧流程,能做好革弊立新结合文章,能严格自律、秉公办事。
第八条理事会每三年选举一次,理事会成员可连选连任。
第三章职责和任务第九条协助社区“两委”积极宣传政策,严格执行上级整治婚丧陋习,推进移风易俗相关规定,引导群众治陋习、树新风;宣传新事新办、厚养薄葬的典型,做好事主的思想工作,及时制止办事扰民、污染环境等不文明行为和封建迷信活动。
第十条积极宣传婚育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制止非法婚姻,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举报和制止未婚生育,婚内抢生、超生和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行为。
社区理事会的制度设计
社区理事会的制度设计1. 引言社区理事会是社区成员共同参与社区治理的平台,旨在促进社区成员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提升社区治理水平。
为了确保社区理事会能够高效、公正、透明地运作,本制度设计从组织结构、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2. 组织结构2.1 理事会成员社区理事会由以下成员组成:- 理事长:1名,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对理事会工作进行全面领导。
- 副理事长:1名,协助理事长开展工作,理事长缺席时由副理事长主持理事会会议。
- 理事:若干名,根据社区规模和治理需求确定,负责具体事务的讨论和决策。
2.2 秘书处秘书处负责协助理事会开展日常工作,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秘书长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开展工作。
3. 职责分工3.1 理事会成员职责- 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对理事会工作进行全面领导。
- 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开展工作,理事长缺席时由副理事长主持理事会会议。
- 理事:负责具体事务的讨论和决策,参与制定和修改社区规章制度。
3.2 秘书处职责- 秘书长:协调各部门工作,负责会议组织、资料整理等工作。
- 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开展工作,负责特定事务的跟进和落实。
4. 议事规则4.1 会议制度- 理事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决定社区重大事项。
- 理事会会议应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
- 理事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理事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4.2 提案制度- 理事会成员和社区居民均可提出提案。
- 提案提交后,由秘书处负责收集、整理和分发。
- 理事会会议对提案进行讨论和表决。
4.3 决策程序- 理事会对提案进行讨论,形成初步意见。
- 理事会对初步意见进行表决,形成最终决策。
- 秘书处负责将理事会决策予以公告和落实。
5. 决策执行与监督5.1 决策执行- 理事会决策由秘书处负责组织实施。
- 理事长负责监督决策执行情况,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开展工作。
5.2 决策监督- 理事会设立监督小组,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红白理事会章程
睢宁县 XX 镇 XX 社区红白理事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是睢宁县XX 镇XX 社区红白理事会。
第二条本团体是由在群众中有威望、有影响、责任心强,并热爱此项工作的老党员、老教师、老军人等自愿组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教育引导群众在婚丧嫁娶活动中移风易俗,文明理事,破除陈规陋习,反对封建迷信,坚持节俭理事,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服务于群众,创造文明的社会环境,构建和谐社会。
本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睢宁县民政局。
本团体接受睢宁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本团体的住所是江苏省睢宁县XX 镇XX 社区XX 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一)积极向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二)主动热情的为群众的喜事操办做好服务并监督执行;1、坚决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办事,协助婚姻登记部门认真做好婚姻登记和婚嫁服务工作,严禁早婚私婚,提倡优生优育。
2、喜事要坚持新事新办,废除成规陋习,倡导举办集体婚礼或者故意义的活动,如义务植树、联欢会等形式,既要气氛热烈,又要文明庄重。
3 、在迎亲娶亲时,不借用公车,杜绝雇佣豪华车辆、大型乐队等不良现象。
4、不讲排场,摆阔气,不大摆宴席。
(三)主动为群众的丧事操办做好服务并监督执行。
1、坚决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协助乡、村领导抓好本辖区内的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
2、提倡死者实行火葬,同时禁止火化后将骨灰装入棺木再行土葬。
3、丧葬提倡进公墓,采取植树、种植花草、农作物等方式建造绿色坟墓。
4、丧事时,提倡不讲排场、不摆阔气、不大摆宴席的良好风气。
严禁违规操办酒席,借机敛财。
5、坚持从简原则,反对大操大办,提倡播放音乐、鞠躬、默哀、佩戴黑纱等文明健康的丧葬仪式。
逐步消除在殡仪活动中请民间乐队吹奏、演唱和披麻带孝、扬幡招魂、糊纸扎等带有封建迷信色采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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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会,为协商、征求意见或讨论问题而召开的会议。经选举或任命构成或咨询机构或拥有一定权利的组织,如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简称联合国安理会),职能和权力瞭望中国(新闻)网理事中国(新闻)网理事会。
社区居民理事会章程范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x社区党建共建理事会是社区联合驻地单位党组织、居民区党组织而成立的区域性社会团体,是为了切实加强社区党的建设,加强社区内各单位党组织间的有机联系,能更好地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社区建设和管理中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而特成立的。
从“楼长”中推选8名代表和3名辖区单位代表组成“常任理事会”,“常任理事会”设置1名会长、1名副会长,另再配置1名理事会秘书。会长、副会长在“社区居民理事会”成员中推选产生。
第六条理事会的产生:以楼栋为单位通过居民自荐或推荐,每一楼栋产生一名楼长,并结合辖区单位代表组成“社区居民理事会”。理事会成员从德高望重、组织协调能力强、热心公益事业、办事公道的居民中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
第二条xx社区居民理事会由社区内居民代表及辖区单位代表自愿结成,以“社区居民自治”为原则开展工作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团体以福田区xx社区工作站为活动场所。
第二章理事会的组织形式
第五条理事会构成:以楼栋为单位通过居民自荐或推荐,每一楼栋选举产生一名楼长(约96名),并结合辖区单位代表组成“社区居民理事会”。
第八条社区党建共建理事会由秘书长向理事单位以书面的形式每季通报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第九条各理事单位应经常性地关心社区建设情况和党建工作情况,对社区建设管理和党的建设需要解决的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可随时直接向社区书记、主任反映,社区书记、主任要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反馈。
第三章职能
第十条社区党建共建理事会的主要职能:
第十条理顺社区各类组织的工作关系。
第十一条负责牵头开展“说事评理”机制。
第十二条负责督促本社区“楼长”积极开展自治工作,鼓励和支持居民开展红白喜事互助工作。
第十三条向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建议建言献策。
第十四条向居民通报各类督办事件解决情况。
第十五条共商公议、共同解决“楼长”遇到的棘手难题。
第十六条建立和完善村规民约、公共事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
(二)积极主动地参加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组织围绕社区建设和管理开展的活动;
(三)积极反映并收集本单位党员和广大群众对社区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及建议,为社区建设献计献策。
第四章管理
第十二条加强管理工作,确保本章程的有效贯彻实施。
(一)社区党委每年组织社区内的党支部书记、居民代表、驻社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理事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评议,每次评出社区群众满意党组织若干个和社区建设管理优秀共产党员若干名。
第四条社区党建共建理事会的工作目标是:调动和组织社区内各类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积极投身于社区建设和管理;通过发挥党组织的组织优势、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生活便利、治安良好、环境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
第二章组织
第五条社区党建共建理事会是由社区党委牵头,由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组织,依照“党建共商、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社企联动、共同发展”的原则,自愿结合组成的议事和协调机构。
第六条社区党建共建理事会由八个理事单位组成。设会长、副会长和专职秘书长各1名,由专职秘书长负责加强与社区内各单位党组织的联系,及时通报情况,沟通信息,协调日常事务工作。
第七条社区党建共建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全体理事大会,通报共建理事会工作情况,听取理事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讨论协商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主要问题,并根据需要调整理事。遇重大事情,可召开临时会议,及时通报情况。
(二)对评议出的社区群众满意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社区党委要召开大会进行表彰,并将事迹材料报送有关党组织作为评优选先的依据。
(三)社区党委要定期组织力量对理事单位开展社区党建工作情况座谈,交流,共同学习,共同促进要认真对待他们提出的意见、建议,该整改的整改,该反馈说明的及时反馈说明。
(五)理事单位党组织每年年终对社区党委工作进行一次评议。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开始生效。
第十四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社区党建共建理事会。
社区居民理事会章程范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社会基层管理创新工作需要,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经报民政局审批同意成立的服务社区居民的公益性社团组织——xx社区居民理事会。
第十七条组织群众摒弃陈规陋习,弘扬文明新风,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
第十八条尊重居民权利,维护居民利益,倡导文明守法。
(一)研究商定在社区建设和管理中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思路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定期进行社区党建工作研讨和交流;
(三)围绕社区建设和管理协调、组织开展社区党的活动;
(四)对涉及社区共建方面的有关重大事项进行工作协调。
第十一条社区党建共建理事会理事单位的主要职能:
(一)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教育引导党员积极投身社区建设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第七条理事会换届:理事会任期届满,要及时召开居民代表大会或居民大会,选举新一届理事会,成员可连选连任。
第三章理事会的业务范围
第八条认真贯彻、宣传党和国家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履行社区内公共事务管理,组织和引导居民积极参与社区自治管理建设。
第九条社区居民理事会是社区居民自治事务的议事监督机构。在职责范围内行使自治事务的议事权、监督权。
第二条社区党建共建理事会的性质:加强与社区内单位党组织的联系、协商,建立有效的联系网络,定期开展总结经验、横向交流、信息沟通、优质服务等活动,探索社区党建的新途径,构筑党建工作社区化框架。
第三条镇党委是社区党建工作的领导核心,社区党委是社区党建工作的基础,社区全体党员是社区党建工作的主体,社区内各单位党组织共同参与社区党建工作。社区党建共建理事会,围绕“在社区建设与管理中加强党的建设”的有关重要问题和事宜进行沟通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并组织好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