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承发包工程的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内所有承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承包单位、发包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相关工程建设管理人员都必须遵守本规定,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
第四条承包单位、发包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第五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承发包工程的安全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单位予以处罚,并及时公示。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六条承包单位在承担工程项目时,应当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并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七条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和资格证书,并定期进行培训与更新。
第八条发包单位应当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通过定期会议等形式,听取安全管理情况的汇报。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工程设计要求和施工组织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承发包工程中的质量安全责任由发包单位、承包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承担,造成事故的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一条承包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情况,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发包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通报。
第十二条承包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安全管理,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前,应当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明确相关人员的安全防护责任和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承发包工程中的高危作业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操作,并进行全程监控。
第十五条承包单位、发包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对相关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六条发生事故后,相关单位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援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章安全奖惩措施第十七条安全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应当给予奖励和表彰。
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承发包工程是目前建筑工程中使用最多的一种施工方式,其管理方式也需要相应地订立规定。
在承发包工程中,安全是最基本的要素,必需要严格执行规定,才能确保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的要求得以实现。
本文将从承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安全责任、安全措施和安全管理监督等方面,认真阐述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一、承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1.1 安全管理的目标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人员和财产安全,防备和掌控工程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的顺当进行。
1.2 安全管理的原则安全第一,防备为主;集体管理,个人责任;科技先行,综合整治;监督检查,追究责任。
1.3 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1、订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2、实行岗位责任制和班组群防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3、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升安全意识和技能;4、建立安全评估和风险评估制度,适时排查隐患和风险;5、定期检查和修复设施设备,确保安全运行;6、做好施工环境卫生和消毒,维护环境健康。
1.4 安全管理的制度建设1、承包方应订立安全管理手册,明确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安全管理层级,适时解决安全问题;2、分包方应订立分包安全管理手册,明确分包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适时解决分包安全问题;3、监理方应订立监理安全管理手册,明确监理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适时解决监理安全问题;4、项目部应订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班组群防制度,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和物资安全;5、在安全生产方面,联合实施部门与岗位责任制,组织并传达安全规章制度,订立安全工作计划,培训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加强安全操作。
二、安全责任2.1 安全管理制度的责任1、总包负责施工总体安全管理,并依照承包方的要求订立工程总安全计划书;2、承包商应当依照总包布置,并承当施工安全责任;3、分包方应当依照承包商布置,并承当分包工程施工安全责任;4、监理负责监督各方履行安全管理和质量监控职责。
2023年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一、引言在建设领域,承包商在实施工程项目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以确保工人和公众的安全。
为了进一步提高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制定2023年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国内所有承包商和发包方,包括工程建设、装修、维护等各类项目。
二、安全责任1. 发包方负责制订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承包商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并提供相关资源和支持。
发包方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并建立与承包商的定期沟通机制。
2. 承包商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所承接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承包商应制定详细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标准操作程序,并向发包方提供安全管理报告。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发包方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工程前期准备、施工过程和收尾阶段的各项安全措施。
制度应明确安全管理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沟通流程等,并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档案。
2. 承包商应制定适应具体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与发包方的制度相衔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四、安全培训和意识提升1. 发包方应组织安全培训,对承包商和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并定期进行安全知识测试和技能考核。
2. 承包商应提供全面的安全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并要求工人参加安全培训考核,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上岗。
五、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 发包方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和风险分析,制定详细的安全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各类安全风险。
2. 承包商应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向发包方报告。
同时,承包商应明确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定期组织安全会商,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3. 发包方和承包商应共同落实现场安全措施,如设置明确的安全区域、安装安全警示标志、划定施工通道等,确保施工区域的安全。
六、应急管理1. 发包方和承包商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流程,包括事故报告、救援措施、伤员转诊等,并进行定期演练和评估。
承包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承包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一、承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责任制度-明确项目经理负有全面负责工程安全的责任。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责任人进行追究。
2. 安全组织管理制度-设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
-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管理权限和工作流程。
-根据工程特点和规模,编制适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工地巡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
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施工作业时必须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
-进行工地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并记录,并进行验收。
-设立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工地安全。
4. 安全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对参与工程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并进行复训和考核,确保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得到不断提升。
5.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环境,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的安全整治,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等。
二、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 发包单位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发包单位负有全面负责工程安全的责任。
-明确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安全合作关系,共同维护工程安全。
2. 安全投标管理制度-在工程招标文件中明确安全要求,并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核。
-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进行安全绩效评估,作为投标资格的重要考核指标。
3. 安全合同管理制度-在合同中明确安全责任,约定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和权限。
-合同中明确安全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
4. 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发包单位组织专业的安全监督人员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
-对施工工艺、质量和安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指导。
5. 安全验收管理制度-发包单位组织验收专家进行工程安全的终期评估和验收。
-对安全管理达到要求的工程予以验收,并进行记录和归档。
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承发包工程的施工安全,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承发包的各类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施工单位和发包单位应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第四条施工单位和发包单位应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明确安全措施和安全责任。
第五条承包方应按照项目施工计划,充分考虑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的安全性,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二章安全组织第六条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开展定期的安全培训和工作交底,确保全员安全意识的提高和工作技能的提升。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人员予以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予以处罚。
第九条施工单位和发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处理程序和责任人员。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十条承包方应按照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施工前征得发包方同意。
第十一条承包方应合理设置施工警示标识,明确警示范围和警示内容,提醒相关人员保持警惕。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和发包单位应建立安全设施和设备的检测和维护制度,确保设施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和发包单位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指南,明确各项作业的安全要求和操作流程。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和发包单位应建立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预防。
第四章安全检查第十五条定期安全检查承包方应按照施工计划和安全管理要求,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不定期安全检查发包方有权随时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承包方整改。
第十七条安全事故调查发生安全事故后,承包方应立即启动安全事故调查程序,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承包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承包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承包与发包工程是建设工程中的一种常见合作模式,它涉及到双方之间的资源整合、责任共担和风险管理。
为了确保承包与发包工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制定一套科学、规范和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非常重要。
本文将从安全管理的目标、原则、责任、措施和监督等方面详细介绍承包与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目标1.确保人身安全。
保障承包与发包工程参与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防范事故风险。
减少和控制事故发生的概率和严重程度,防止事故对工程项目和参与人员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3.优化资源配置。
合理安排工程资源,提高工程工期和质量,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4.提升工程形象。
保障工程项目的形象和信誉,增强相关主体的社会责任感和荣誉感。
二、安全管理原则1.主体责任原则。
各方需要明确自己在安全管理中的职责和义务,并积极履行。
2.预防为主原则。
通过科学的施工计划、完善的安全设施和技术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3.全员参与原则。
承包单位、发包单位、监理单位、劳务公司、劳动者等参与人员要共同努力,形成安全共治格局。
4.科学管理原则。
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科学、规范、系统和综合的管理措施。
5.源头控制原则。
从设计、施工、采购、材料供应等各个环节控制安全隐患,防止事故滋生蔓延。
三、安全管理责任1.承包单位的责任(1)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安全工作职责和义务。
(2)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器材。
(4)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秩序和安全生产环境。
(5)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6)配合相关部门的安全检验和评估工作。
(7)对违反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的人员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发包单位的责任(1)评估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能力和安全生产条件。
(2)在合同中明确安全管理要求和责任。
(3)监督承包单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和义务。
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前言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承发包模式越来越普遍。
为了保障施工人员和公众的人身安全以及防止财产损失,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些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相关术语•承包商:承接工程施工任务的经济组织或个人。
•发包人:出资委托承包商完成工程施工的单位或组织。
•施工现场:指承包商为完成工程施工而组织的工作场所,包括现场土地、建筑物、结构构件、设备、材料等全部或部分部位。
•安全监督:由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组织对承包商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检验的行为。
•安全技术标准:以保证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为宗旨,科学确定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要求的规范性文件。
总则本规定以确保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保证员工身体健康以及减少财产损失为宗旨。
发包人应与承包商签定安全协议书,约定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履行的安全义务和管理措施。
承包商应当依据工程特点和安全管理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企业管理承包商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规定,建立健全预防、控制、应急处置机制。
承包商还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生产组织方案和安全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加强员工技术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保障员工身体健康。
安全设施承包商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和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因地制宜选择相应的安全设施,完善施工现场安全保障系统。
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警示标志•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鞋•安全绳索安全人员承包商应当设置安全人员,负责监督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人员数量应根据相关法规和承包工程规模确定,必须有足够的安全人员来保障施工现场安全。
紧急处理承包商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充分预防和防范,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救援,对现场人员和设备进行紧急处理,防止安全事故和后果扩大。
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承发包工程的安全,防范和减少事故风险,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承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包含工程项目部门、各级管理人员、承包商、分包商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安全管理原则1.安全第一: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将安全放在工程建设的首要位置;2.领导负责制:公司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订立安全目标,并明确责任;3.综合整治:安全管理要与工程建设全过程相结合,重视防备为主,防范风险,减少事故发生;4.全员参加:全部相关人员必需乐观参加安全管理,共同营造安全的工作环境。
第二章质量掌控第四条工程质量要求1.工程设计必需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施工过程中不但安全可靠,还要满足质量要求;2.在施工前,必需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确保施工人员掌握工艺要求和操作流程,并签署安全承诺书;3.工程施工前,必需组织验收,严格依照设备要求订立检查方案,确保设备安全可用。
第五条质量问题的整改1.对于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必需立刻采取矫正措施,确保问题不再重复显现;2.对于严重质量问题,需进行责任追究,对于屡教不改者,将取消其承包资格。
第六条质量管理制度1.建立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明确检查和验收的程序和要求;2.重视记录和资料管理,包含设计图纸、工程验收记录、设备检验报告等,确保追责和溯源。
第三章安全生产第七条安全责任1.公司和项目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安全责任,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2.承包商、分包商应当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体系,并配备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第八条安全培训和教育1.安全教育要连续开展,涵盖员工、承包商和分包商的相关人员,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2.安全培训要适应不同人员的需求,包含入职培训、定期培训和专项培训。
第九条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1.在工程设计阶段,必需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防范和管理措施;2.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整改;3.对于特殊作业环境和高风险作业,要订立特殊的安全防范措施和管理要求。
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一、引言工程安全管理是确保承发包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安全顺利进行的重要措施。
本文就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阐述,以保障承包方和发包方的安全利益。
二、总则1. 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的目标是保护施工现场的工人和设备,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 承发包双方均有责任负责工程安全管理,必须互相配合,共同落实安全措施。
三、承发包单位的责任1. 承包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每一道工序的安全措施。
2. 承包单位应对参加施工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其具备安全操作技能。
3. 承包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4. 承包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情况。
四、发包单位的责任1. 发包单位应对承包方制定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相关的安全要求和建议。
2. 发包单位应提供工程所需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3. 发包单位应对承包方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要求整改。
五、安全措施的落实1. 施工现场要设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提醒工人注意安全。
2. 施工现场要进行划分区域,明确人行道、施工区和机械作业区,防止人员与机械交叉作业。
3. 危险区域要设置防护设备,如护栏、防护网等,防止人员误入。
4.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鞋等。
5. 施工机械和设备必须经过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 施工现场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六、事故处理和处罚1. 如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采取紧急救援措施,并报告相关部门和领导。
2. 对造成事故的人员进行处罚,并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调查,以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3. 根据事故后果严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进行相应处罚。
七、安全管理的监督1. 相关部门和主管机构要加强对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实施。
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5篇)
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发包工程安全管理,依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A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对外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安全监察部是公司负责发包工程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
参与对承包方的安全资质审查,负责签订发包工程安全协议书,参与承包方安全技术措施审查,组织施工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
第四条计划营销部负责签订外包工程合同前组织审查承包方的资质和条件。
第五条党群工作部在审计承包工程合同时一并审查发包工程安全协议,审查承包单位的资质和条件。
第六条生产技术部负责发包工程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和相关的技术监督工作。
第七条项目责任部门负责落实承包工程安全协议书中应由发包方采取的安全措施,对工程进行相应的安全、质量监督。
负责组织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在工程开工前对承包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第二章管理内容与方法第八条对承包方的安全资质审查(一)本公司在招用承包单位时,须严格审查承包方的安全资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禁止录用。
(二)安全资质审查在工程发包前进行。
(三)对于发生人身死亡及重大设备事故的承包单位,一年内不得向其发包工程,连续发生两次的,不得继续录用。
(四)安全资质审查的内容:1、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2、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或“安全资格认可证”或相应的证书。
3、有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能否胜任承包工程,有无熟悉承包工程及施工现场有关安全技术要求的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相应许可证、特殊工种作业证上岗。
5、有满足工程需要、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
6、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方必须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____人的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____人以下的必须设有兼职安全员。
第九条签订承包工程合同:(一)不论采取哪一种承包形式,发包方和承包方都必须有具备法人资格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签订的承包合同。
承包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承包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承包与发包工程的安全,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承包方、发包方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责任与义务1. 承包方责任(1)承包方必须充分了解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并加以执行。
(2)承包方负责组织施工人员开展安全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有足够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承包方要提供充足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工具,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4)承包方要组织定期的现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检查结果。
2. 发包方责任(1)发包方要对承包方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核,确保其具备从事工程施工的能力和资格。
(2)发包方要与承包方签订严格的合同条款,明确双方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3)发包方要配合承包方组织安全培训及现场检查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
三、现场管理1. 人员管理(1)所有进入工程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特定身份证明,并经过工程负责人的许可。
(2)施工人员必须具备合法的从业资格证书,并在工程现场遵守相关规定和安全制度。
(3)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并对现场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安全教育。
2. 设备管理(1)所有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经过合格的检测和维护。
(2)设备使用前应进行必要的试运行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转,并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
(3)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具备相应的操作证书。
3. 施工现场管理(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警示标志和安全警告线,合理划定工作区域。
(2)施工材料必须按照质量要求妥善堆放,并做好防火、防水等措施。
(3)施工人员应遵守工作岗位的安全规范,在工作中严禁随意变动作业程序。
四、应急管理1. 应急预案(1)承包方和发包方要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2)应急预案必须包括事故分类、应急程序、责任分工等内容。
2. 应急装备(1)承包方要配备合适的应急装备,包括消防器材、急救箱、应急通讯设备等。
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承发包工程的施工安全,保护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项目施工的质量和效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承发包工程的所有参与方,包括发包方、承包方、监理方、设计方、施工方等。
第三条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的原则: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全员参与,各负其责。
第四条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确保工作场所安全,工人健康,材料安全,设备安全,施工工艺合理,安全生产资料完备。
第二章安全管理的责任与义务第五条发包方为承包方提供安全施工的必要条件和技术指导,加强对承包方的安全管理。
发包方负有以下责任和义务:(一)组织编制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明确施工中的安全风险和防范策略。
(二)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资料和设备,并确保其质量达到安全要求。
(三)建立健全安全督导机制,对承包方的施工现场进行监察,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四)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六条承包方是工程的直接承建者,负有以下责任和义务:(一)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流程和施工人员,确保施工安全。
(二)组织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各施工环节的安全措施和责任分工,并向发包方报备。
(三)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文明施工、防护措施、临时设施等,确保施工场所的安全与整洁。
(四)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监理方是对承发包工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的第三方,负有以下责任和义务:(一)审核承包方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措施,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组织实施对承发包工程施工现场的监理检查,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三)对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合规性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章安全管理的措施和要求第八条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的措施和要求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规模,具体制定以下内容:(一)总体安全组织设计,明确各方的职责和权限,明确应急预案和疏散逃生计划。
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1. 引言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是为了确保承包商和发包人在工程过程中遵守相关安全规定,从而保障工程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承建和发包的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等。
2. 安全责任2.1 承包商责任•承包商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
•承包商应为工程项目安排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并确保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承包商应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承包商应配备合格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并定期检测、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承包商应随时关注工程项目中的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控制和防范。
2.2 发包人责任•发包人应在承包前对承包商进行资质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经验和能力。
•发包人应向承包商提供足够的工程信息和技术支持,确保承包商了解工程项目的安全要求。
•发包人应对工程项目进行定期检查,督促承包商按照规定的安全措施进行工作。
•发包人应及时解决承包商提出的安全问题和困难,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进行。
3. 安全管理流程3.1 安全评估和计划•在工程项目启动前,承包商应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并编制合理的安全计划。
•安全评估应包括对工程项目中的安全风险进行鉴定和评估,确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3.2 安全培训和教育•承包商应对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操作规程、紧急救援措施等。
•安全培训应定期进行,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得到不断提高和更新。
3.3 安全监测和检查•承包商应建立定期的安全监测和检查机制,对工程项目中的安全措施和设施进行检查和评估。
•安全监测和检查应记录相关数据,并及时进行整理和分析,以便对安全风险进行预警和控制。
3.4 安全隐患的处理•发生安全隐患时,承包商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安全隐患的处理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问题得以解决和整改。
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一.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二.发包管理1.发包单位负责对承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在中美铝业承包工程。
2.发包部门在与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时,必须同时签订《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安全协议》)。
3.发包部门应督促承包单位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到公司相关部门办理其它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
4.发包部门应检查承包单位的以下文本是否齐全或规范:4.1承包方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企业资质证书。
4.2承包单位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各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3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并已办理务工证和用工合同。
4.4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发包部门负责禁止承包单位将工程项目再发包。
6.发包部门应将承包单位在公司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情况作为承包单位动态管理的重要内容。
三.责任管理1.承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并主动接受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2.发包部门负责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对公司全面负责,必须指定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协调处理。
3.工程所在区域领导或安全管理人员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负区域管理责任,必须认真地向承发包单位或部门进行现场环境和不安全因素的交底和介绍,并积极配合施工过程中各类危险作业的安全监护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或向安全环保部、公司有关领导报告。
4.公司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要求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负监督管理责任,应指定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通知发包部门或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在有重大危险时有权责令承包单位停止作业,同时要做好记录,以作为对发包部门月度考核、承包单位年度评定和工程项目费用结算认证的依据。
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承发包工程的施工安全,促进工程建设的稳定进行,遵守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承发包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应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
第四条:承包方承担对相关工作场所的危险因素进行评估的责任,施工单位应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制和考核制度,规范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六条:承包方应当全面负责承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的协作。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责任书,规范项目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责任。
第八条:施工现场内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按照工作职责进行操作,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条:设计单位在编制设计文件时,应充分考虑施工安全,提供安全可行的设计方案。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增强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十二条:各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清查,制定详细的清单和防范措施。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作业计划,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并按计划实施。
第十四条:承包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器材,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处理制度,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确保人员能够清晰识别危险区域和禁止行为。
第四章安全监督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安全监督档案,记录每次巡查和检查的情况和整改情况。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应协同承包方共同组织施工现场的专项安全检查,确保施工的安全进行。
承发包工程、保运项目安全管理规定
承发包工程、保运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规定1目的和范围为做好公司承发包工程和保运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及外委单位。
2管理职责2.1公司领导应对保运队伍和外包队伍承担领导责任,监督有关部门做好保运队伍和外包队伍的安全生产工作。
2.2总(副总工程师)、发包部门技术人员应对保运队伍和外包队伍承担技术责任.2.3HSE管理部应对保运队伍和外包队伍承担监督责任,监督保运队伍、外包队伍履行各自安全生产职责,监督各分厂、车间对保运队伍和外包队伍履行现场管理责任,参与消防设备采购兼安装单位的资质审核。
2.4设备/工程部是外委保运队伍/检维修改造外包队伍的归口管理部门。
对保运队伍和检维修改造外包队伍承担管理责任;监督各分厂、车间对保运队伍和检维修改造外包队伍履行现场管理;负责选择符合资质的承包方;审核“三项措施”(包括基建项目);负责安全协议、合同的签订;负责安全保证金的核收并交财务部。
2.5计划部是基建项目承发包工程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选择符合资质的承包方;负责安全协议、合同的签订;负责安全保证金的核收并交财务部。
2.6物资供应部是设备采购兼安装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选择符合资质的承包方;负责合同的签订;负责安全保证金的核收并交财务部;2.7各分厂(车间)是保运、外包队伍现场监督管理归口单位,重点加强现场管理和日常管理.3管理流程3.1管理要求公司对承发包工程和保运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监督其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严禁“以包代管”,并做到:谁发包、谁负责安全管理;谁使用、谁负责安全监护;为谁服务,谁负责安全管理;严禁雇佣临时工.3.2设备部、工程部、计划部、物资供应部分别对职责范围内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填写《发包工程安全资质审核表》(一式三份)报HSE管理部审核批准;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以下资料:a)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资质证书、企业安全资质证书等;b)施工简历和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录;c)工程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资格证书;d)从事特种作业施工的或施工人员超过30人的,提供专职安全监督人员的资格证书;e)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施工(安装、改造、维修)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特种作业资格许可证”。
工程承发包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承发包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筑工程的承发包活动。
第三条工程承发包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建筑工程发包单位(以下简称“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以下简称“承包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按照资质等级承揽工程。
第五条建筑工程承发包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第六条建筑工程承发包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承发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发包单位第七条发包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三)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四)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技术、管理、财务等人员;(五)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施工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
第八条发包单位在发包工程前,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投标,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其他方式确定承包单位。
第九条发包单位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招标;(二)公平竞争;(三)公正评价;(四)诚实信用。
第十条发包单位在确定承包单位后,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发包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当向承包单位提供以下资料:(一)工程图纸;(二)施工组织设计;(三)工程量清单;(四)施工合同;(五)有关技术、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章承包单位第十二条承包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三)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四)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技术、管理、财务等人员;(五)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施工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
第十三条承包单位在承揽工程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按照资质等级承揽工程。
第十四条承包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应当对工程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工程的具体情况,确保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
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发包工程安全管理,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护生产环境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发包工程安全管理的原则是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管理、协同作业、连续改进。
第三条发包工程安全管理的目标是实现零伤亡、零事故、零污染。
第四条发包工程安全管理的范围涵盖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维护等各个环节。
第五条发包工程的发包方要制定明确的安全责任制,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发包工程的发包方要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发包工程的发包方要加强对承包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发包工程的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九条发包工程的监理单位要加强对发包工程的安全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第十条发包工程的验收机构要从安全角度出发,审查工程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第二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发包工程的发包方要制定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的职责、流程和要求。
第十二条发包工程的施工单位要制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施工员工的安全权益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三条发包工程的监理单位要制定监理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监理工作中的安全要求和监督程序。
第十四条发包工程的验收机构要制定验收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验收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和评估标准。
第三章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第十五条发包工程的发包方要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建立健全的安全责任划分机制。
第十六条发包工程的施工单位要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安全职责和权力。
第十七条发包工程的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实施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八条发包工程的承包人员要按照施工单位的安全规定进行操作,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发包工程的施工单位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十条发包工程的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评估,是否合理有效。
承包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承包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文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程施工安全,规范承包与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承包与发包工程中,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筑、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等项目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工程安全管理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
第四条承包与发包双方应建立工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工程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工程安全管理机构应有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承包与发包双方应制定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方的安全管理职责,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七条承包与发包双方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及时进行追责。
第二章:安全管理要求第八条承包与发包双方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责任分工,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九条承包与发包双方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条承包与发包双方应落实工程安全管理规划,明确安全目标和措施,并进行动态管理与调整。
第十一条承包与发包双方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二条承包与发包双方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管理和救援机制,及时应对突发安全事件。
第十三条承包与发包双方应建立安全监督和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承包与发包双方应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的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承包与发包双方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六条承包与发包双方应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规范施工现场的秩序和文明施工行为。
第十七条承包与发包双方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八条承包与发包双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档案,记录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和结果。
承发包安全管理制度(4篇)
承发包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承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承发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部承发包工程。
第三条承发包单位应依法组织实施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各类安全生产风险的预防和控制,做到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人员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第四条承发包单位要积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切实发挥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的作用。
第五条承发包单位要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安全操作的能力。
第六条承发包单位要加强与业主单位和其他参建单位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安全施工。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第七条承发包单位应按照项目规模和特点,成立安全管理小组或专职安全管理岗位,负责本单位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安全管理小组或专职安全管理岗位的职责:(一)负责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二)负责协调和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三)负责安全规划和安全措施的编制;(四)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五)负责安全监督和检查工作;(六)负责安全宣传工作。
第三章项目安全管理第九条承发包单位要在项目启动前进行安全评估,明确各类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安全预防措施。
第十条承发包单位要建立健全施工安全方案,明确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十一条承发包单位要明确施工现场负责人员和安全员的职责,确保安全控制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二条承发包单位要建立消防安全制度,配备合格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进行日常巡查和维护。
第十三条承发包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环境的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整洁和安全。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四条承发包单位要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二)安全知识普及;(三)应急预案演练;(四)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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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参考范本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a
I时'间H 卜/ / 1 / 6
1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公司承发包行为,强化公司承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市安全生产条例》和
《XX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检修施工、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采购带现场安装等的承发包工程。
3责任管理
3.1承包单位领导或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的安全巡视,发现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并主动接受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3.2发包部门领导或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必须指定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负责协调处理。
3.3工程所在区域的部门领导或安全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负区域管理责任,必须认真地向承发包单位或部门进行安全现场环境和不安全因素的交底和介绍,并积极配合施工过程中各类危险作业的安全监护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有权及时制止或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4公司有关职能部门领导或安全负责人根据各自的职能要求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负职能管理责任,应指定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通知发包部门或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并有权责令承包单位停止作业,同时要及时做好记录,以作为对发包部门月度考核、承包商年度评定和工程项目费用结算认证的依据。
4管理要求
4.1发包管理
4.1.1 发包部门应检查承包单位的以下文本是否齐全或规范:
4.1.1.1 承包方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进沪许可证、企业资质
证书;
4.1.1.2 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的承包方应提供的“综合保险”凭证。
4.1.1.3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2.1.1.4 施工人员必须符合作业要求,外地进沪人员须已办理务
工证和用工合同;
4.1.1.5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1.2发包部门在与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时,必须同时签订《施工项目承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
以下简称《安全协议》)。
4.1.3安全督查室负责对承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发给“上海焦化有限公司外来施工企业安全资质证书”,取得该资质证书后,方可在焦化公司承包工程。
4.1.4发包部门应严格控制承包单位将工程项目再发包的现象。
4.1.5发包部门应将承包单位在公司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情况作为承包商动态管理的重要内容。
4.1.6发包部门应督促承包单位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到公司相关部门办理其它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
4.2承包管理
4.2.1承包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后,经安全督查室进行复核同意,加盖上海焦化有限公司行政章。
《安全协议》一式三份,发包部
门、承包单位、安全督查室各留存一份。
4.2.2承包单位参加施工人员必须按《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规定》的要求,经过公司三级安全教育。
4.2.3承包单位未经发包单位同意不得将承包的工程项目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4.3 施工管理
4.3.1承包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 规和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3.2施工人员进入公司区域一律不准吸烟,违者罚款,造成后果者,则从严追究责任。
4.3.3公司区域内严禁无证动火,在申请取得《动火许可证》后,要仔细查对有关安全要求和措施的落实情况,以保证动火的安全。
凡延期或重新动火必须重新提出动火申请。
4.3.4因施工需要搭建临时工棚或进行掘土打桩,须向公司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不准擅自搭建违章建筑或动土作业,以免损坏地下电缆和管线。
临时工棚内必须放置足量合格的消防灭火器材,不准随便
存放危险易燃物品,更不允许在棚内明火作业。
4.3.5施工用电或用水须事先联系和申请,不准擅自进入生产区域架设临时线路。
装设电气设备的人员必须是持证电工,并按规定进行。
施工结束后,要负责拆除临时用电器具,以免留下隐患。
4.3.6投入施工使用的起重机械、焊割工具及其他各类器具设备,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经常检查。
各种安全附件必须完好有效,严禁使用有明显缺陷的施工用具。
4.3.7因施工需要拉设钢丝绳、浪风绳,需经本公司有关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损坏本公司各种设施,特别是不能危及本公司交通、供
电、供水、供汽、生产管线、重点设备及厂房建筑的安全。
4.3.8一切施工作业人员和车辆,都不准无故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从事与作业无关的活动。
4.3.9未办妥手续和落实好必要的安全措施,严禁进入设备内部
作业。
进入设备(塔、釜、容器等)内作业时,内部照明必须采用安全低压行灯或外部投光式照明。
4310 进入施工现场,应按规定戴好安全帽。
在进行离地2m 以
上的悬空危险作业时,安全设施必须可靠有效。
禁止在悬空作业时向地面乱丢物件、工具,以防止落物伤人或砸坏设备,造成事故。
4.3.11 因工作需要打开的楼板、地沟、窨井、盖板以及新挖沟、坑、孔、洞都要设立明显标记(夜间要挂红灯),防止行人坠落。
施工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回填和复盖。
4.3.12 要严格遵守我公司《设备检修挂牌安全规定》的有关规定,不准擅自开动或停止属我公司范围内的各类机械动力设备,严禁跨越运送煤和焦炭等运输皮带。
4.3.13 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现场的材料、机具、设备的摆放必须整齐稳固,并保持道路畅通。
拆除的模板、毛竹、脚手板、废旧设备及废料要及时清除,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4.4 事故处理
4.4.1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工伤事故,现场人员除积极抢救伤者外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应在1 小时内报告公司安全督查室,同时按国家和XX市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区劳
动保护监察部门,同时积极协助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4.4. 2 外来施工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参照公司“事故管理规定”
进行管理。
4. 5 外来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外来施工队伍安全风险保证金制度》
见附件)
4. 6 凡不遵守上海焦化有限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参照
员工奖惩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4.7 本规定由安全督查室负责解释。
4.8 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