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平面布置的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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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平面布置的安全距离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平面布置的安全距离
、氢氧站、供氢站、氢气罐与厂内建筑物、构1
筑物的防火间距条《氢氧站设计规范》第2.0.2GB50177-93氢氧站、供氢站、氢气罐与建筑物、构筑物的防1
表火间距表(m氢气罐总容积m
建筑物≤1010001-5001001-100构筑
500
00
一2520121215 筑级30 14 25 15 20 三级物35
30
25
20
16 耐四级火等.

民用建筑 25 25 40 35
30
重要公共50
50
建35-500k且每台10000k以上40
35
30
2525外变配站以及油量超的总5压明火或40
302535
30发火花地点≥1.倍5架空电力倍电杆高度≥1.5电线杆高.

注:
1) 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外墙、凸出部分外缘、储罐外壁的最近距离计算。

2) 固定容积的氢气罐,总容积按其水容量(m3)和工作压力(绝对压力9.8×104Pa)的乘积计算。

3) 总容积不超过20 m3的氢气罐与所属厂房的防火间距不限。

4) 与高层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相应增加3m。

5) 氢气罐与氧气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直径。

2、氢氧站、供氢站、氢气罐与厂内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
GB50177-93《氢氧站设计规范》第2.0.3条
氢氧站、供氢站、氢气罐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表(m)表2
氢氧站、供铁路、道路氢气罐氢站.
牵力非电25 30 路区铁厂引机车心线(中引力牵电线)20 20
机20
引机20
线15机10主要道10(路边次要道55围5
5
注:防火间距应从氢气罐外壁算起。

3、供氢站厂内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
GB4962-85《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第2.1.2条
供氢站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表表3称距,m
一、二12 其他建筑物耐级
14 火等级16
三级.
四级
甲类物品库房 20
25 屋外变、配电站
25民用建
50重要公共建30明火或散发火花地≤5012水槽式可燃15501-10000m3
体贮罐2010000
≤100水槽式氧气10
罐100012m3
151-50
1951-200
25201-1000罐m3
31
1001-5000
5m可燃液体等1m可燃液体贮燃液体折100-5000 6 t
煤和焦炭,8 5000
>25 厂内铁路(中心线)
厂内主要道路10
5
厂内次要道路①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按相邻外墙的最近注:距离计算。

如外墙有凸出的燃烧物件,则
变压器的防火贮罐、应从其凸出部分外缘算起;间距应从距建筑物最近的外壁算起。

②供氢站与其他建筑物相邻面的外墙均为非燃烧体,且无门、窗、洞及无外露的燃烧体屋。

檐,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表减少25%③固定容积可燃气体贮罐,应按其水容量)的乘积,按本表水)和工作压力(kg/m2(m3 槽式贮罐的要求执行。

不应小④供氢站与架空电力线的防火间距,
1.5倍。

于电线杆高度氧气站等的乙类生
产建筑物与厂内各类建、、4
构筑物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表条
GB50030-91《氧气站设计规范》第2.0.3构筑物之氧气站等的乙类生产建筑物与各
类建、4 表间的最小防火间距表
最小防氧湿式氧化贮罐(m3)氧气站建、构气>≤1001001-5000距火间(m)站50000
筑物名称等0
的一、

项目名
其他一、二级 10 10 12 14 各耐火16 14 12 12 三级类等级18
16
14
14 四级生产.
建筑物
民用建筑明火或发火2525
30
35
地50重要公共建50
且每35-500k35
30
变压器10000k2525
以及油量超以上5的总降压20 20机15
15心线
厂内道路主要 10 10
5 次要 5
(路边)1.5 倍电杆高度电力架空线 1.5倍
电杆高
≤2012256-10183011-302040
31-100
25
101-40050
m30
401-1060
40
50
1000
注:
1) 固定容积的氧气贮罐,其容积按水容量(m3)和工作压力(绝对9.5×104Pa)的乘积计算。

2) 液氧贮罐以1m3液氧折合800 m3标准状态气氧计算,按本表氧气贮罐相应贮量的规定执行。

3) 氧气贮罐、惰性气体贮罐、室外布置的工可按工艺布置要求艺设备与其制氧厂房的间距,
确定。

4) 氧气贮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
于相邻较大罐的半径。

氧气贮罐与可燃气体贮罐之间的
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直径。

5) 容积不超过50 m3的氧气贮罐与所属使用厂房的防火间距不限。

6) 容积不超过3 m3的液气贮罐与所属使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可减少为10m。

7) 液氧贮罐周围5m的范围内,不应有可燃物和设置沥青路面。

8) 氧气站室外布置的空分塔或惰性
气体贮罐,应按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乙类生产建筑(空压塔)或戊类生产建筑(惰性气体贮罐)确定其与其他各类建筑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

9) 氧气气等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乙类生产建筑物,与其他甲类生产建筑物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应按本表对其他各类生产建筑物之间规定的间距增加2m。

10) 湿式氧气贮罐与可燃液体贮罐,可燃材料堆场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表对民用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之间规定的间距。

、独立的乙炔瓶库与其他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5.
距条GB50031-91《乙炔站设计规范》第2.0.6独立的乙炔瓶库与其他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
5
表表
防火间距各类耐火等级的其它建变配四二一量(个
2512
15≤15020
30
25
15
150020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堆场与建筑物的防6 火间距表年版)第(《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GBJ16-87 条4.4.2
甲、乙、丙类流体储罐、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6 表距
耐火、一m(防火间距)四级等三级二级级.
名称一个罐区或堆场
的总储量(m3)
1-50 12 15 20 、甲
252051-20015302520201-1000液40251001-500030
205-2501512
25251-10002015
30液1001-5000
2520
40
5001-25000
30
25
注:、①防火间距应从建筑物最近的储罐外壁、堆垛外缘算起。

但储罐防火堤外侧基脚线至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②、甲、乙、丙类液体的固定顶储罐区、半露天堆场和乙、丙类液体堆场与甲类厂(库)
房以及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的规定增加25%。

但甲、乙类液体储罐区、半露天堆场和乙、丙类液体堆场与上述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四级建筑的规定增加25%。

③、浮顶储罐或闪点大于120℃的液体储罐与。

25%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
④、一个单位如有几个储罐区时,储罐区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表相应储量储罐与四级建筑的较大值。

⑤、石油库的储罐与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可按《石油库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7、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表年版)第2001(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条4.4.47 表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
固定顶储罐形卧储间单罐容量m≤1000.7甲0.0.0.不DD
DD于类>1000 0.6D
0.8 —0.4D 丙不不论容量大小不m
限限类
注:(1)D为相邻立式储罐中较大罐的直径(m),矩形储罐的直径为长边与短边之和的一半。


不同形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同液体,(2)应采用本表规定的较大值。

)两排卧罐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m(3
)设有充氮保护设备的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
4(间距,可按浮顶储罐的间距确定。

的甲、乙类液体1000m35)单罐容量不超过(如
采用固定的地上式固定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 0.6D。

冷却消防方式时,其防火间距可不小于)同时装有液下喷射泡沫灭火设备、固定冷(6却水设备和扑救防火堤内液体火灾的泡沫灭火但地上储设备时,储罐之间的间距可适当减少, 0.4D。

罐不宜小于℃的液体,且储罐容量大于120(7)闪点超过小;时,其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可为
5m1000m3 。

2m于1000m3时,其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可为储罐、、湿式可燃气体
储气罐或罐区与建筑物、8 堆场的防火间距年版)第2001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条4.5.1堆场的防火间距储气罐
或罐区与建筑物、储罐、8
表表
>10001-50001001-1000≤100总容积
(m3) 0 0 0 50000
距防火间)(m
明火或散点,民用筑甲乙丙类液体2530 35
40
罐,易燃料堆场,房25121520二30152025三35202530 四级级筑
注:①固定容积的可燃气体储罐与建筑物、堆场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的规定执行。

总容积按其水1kgf/cm2)和工作压力(绝对压
力,m3容量(.
)的乘积计算。

=9.8×104Pa堆场的防火②干式可燃气体储罐与建筑物、。

间距应按本表增加25%
的可燃罐体储罐与所属20m3③容积不超过
厂房的防火间距不限。

、湿式氧气储罐或罐区与建筑物、储罐、堆场9 的防火间距年版)第(2001GBJ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4.5.4条堆场的防
湿式氧气储罐或罐区的建筑物、储罐、9 表
火间距表
总容
m≤100 1001-50000
50000
防火间距名民用建筑,甲、乙、丙35
30
类液体储罐,易燃材料25
堆场,甲类物品库房14 其耐一、12 10 二16 火他级14 12
18
16
14
三级等建
四级筑级
注:①固定容积的氧气储罐与建筑物、储罐、

其容积按水场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的规定
执行,,力绝对压和工作压力(容量(m3))的乘积计算。

1kgf/cm2=9.8×104Pa可
按工艺②氧气储罐与其制氧厂房的间距,
布置要求确定。

的氧气储罐与所属使用
50m3③容积不超过
厂房的防火间距不限。

堆场的防、液化石油气储罐或罐区与建筑物、10 火间距年版)第(2001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4.6.2条堆场的防火间
液化石油气储罐或罐区与建筑物、10
表距表
≤111-331-20201-1001001-25总容积2501-50(m3) 0 0 00
00
间火防≤100000
≤100≤50≤10 ≤4距
单罐容积(m3)

35405080
70
60
花地筑,甲体储罐75 65
55
303545
品库房料堆体储罐65
302535
55
45
气可燃体储罐气燃助60
50
30 25 体储罐,20 40
材燃可
料堆场一、二耐其
25301820401250401520253060
50
40
202530
的液化石油气单罐或总1000m3注:①容积超过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储量超过5000m3的罐区。

,与其点和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20m 他建筑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的规定增加25%。

②防火间距应按本表总容积或单罐容积较
大者确定。

11、库房、储罐、堆场与厂内铁路的防火间距年版)第GBJ16-87200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4.8.3条库房、储罐、堆场与厂外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11 表表铁路、道路)防火间距(m路路道内路厂铁内厂.
线中心线边
主要次要
液化石油气储35
15 10
5甲类物品库1030
甲、乙类液102515储丙类液体储20105易燃材料堆可燃、助燃20
5
10
体储罐注:①厂内铁路装卸线与设有装卸站台的甲类物品库房的防火间距,可不受本表规定的限制。

②未列本表的堆场、储罐、库房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可根据储存物品的火灾危
险性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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