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扣件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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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建安质监(2011)107号脚手架扣件管理

沪建安质监(2011)107号脚手架扣件管理

沪建安质监[2011]10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脚手架、模板支撑架等承重支架用钢管、扣件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执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1]1号)精神,确保本市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有关建筑质量安全技术规范,结合本市建设工程脚手架、模板支撑架等承重支架用钢管、扣件(以下简称钢管、扣件)实际使用现状,现将加强本市钢管、扣件质量监督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标准规范钢管、扣件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2008)、《直缝电焊钢管》(GB13793-2008)和《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2006)相关技术要求。

钢管应采用ф48.3×3.6mm规格。

单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应大于25.8kg。

二、加强对钢管、扣件生产、租赁企业质量诚信行业自律管理(一)向本市建设工地提供钢管、扣件的租赁企业应取得上海市建筑五金门窗行业协会(以下简称行业协会)的备案证书。

(二)在开展钢管、扣件租赁业务时,应使用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的《上海市建设工程用钢管、扣件租赁合同示范文本(2011版)》,并接受质量诚信行业自律管理。

(三)在向施工项目供应钢管、扣件时,应同时提供行业协会印制的《上海市建设工程用脚手架钢管、扣件质量保证书》。

(四)钢管、扣件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扣件企业须获得相应产品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五)租赁企业采购的钢管、扣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不得采购无生产许可证产品,对出租的钢管、扣件,应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并按批次进行抽样检测力学性能。

用于建设工程脚手架、模板支撑架等承重支架的钢管必须进行色标标识,由钢管租赁单位负责涂刷黄色油漆(费用计入租赁成本)。

SB1-10脚手架安全监督细则(A10)-(2016128)(DOC)

SB1-10脚手架安全监督细则(A10)-(2016128)(DOC)

JLXZ--A10 世纪大道SB1-1项目脚手架工程安全监督细则(S K/C R14-03-002)项目监理部(章):世纪大道SB1-1项目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日期:上海三凯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审表(S K/C R14-03-009)目录一、工程概况 (4)二、专业工程特点 (4)三、监督工作依据 (6)四、监督工作流程 (7)五、监督工作目标值 (8)六、安全监督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8)七、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及控制要点 (9)八、安全监督人员的工作安排及分工 (15)九、强制性条文提示 (17)十、监督检查记录表世纪大道SB1-1项目脚手架工程安全监督细则一、工程概况1.1、工程概况工程项目名称:世纪大道SB1-1项目1.2、参建单位:建设单位: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公司:上海建津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上海三凯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上海浦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包单位: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1.3、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上海市浦东区浦东南路、世纪大道栖霞路交界的三角处。

基地西起浦东南路,东至东昌中学,南临世纪大道,北沿栖霞路。

1.4、工程项目类型及规模:本工程为一幢集办公、商业为一体的综合楼,该项目地下三层,地上部分由A、B、C三栋9-11层塔楼通过连廊组合而成,建筑总高度50米。

占地面积1066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5623.27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22323.2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3300.00平方米。

二、专业工程特点地上部分由A、B、C三栋9-11层塔楼通过连廊组合而成,建筑总高度50米。

A#塔楼9层,B#、C#塔楼11层,首层层高为5m,标准层层高为4.25米。

2.1、落地脚手架:本工程各单体主楼,A#楼42m,BC#楼50米,1-5层采用落地脚手架,落地脚手架搭设高度小于24m。

脚手架立杆纵距1.80米,立杆的横距1.05米,步距1.80米,内立杆中心距结构边350mm,钢管类型为φ48×3.0,连墙件采用3步3跨,连墙件形式采用预埋钢管及墙板拉杆孔,连墙件形式:钢管一端与原有外墙螺杆满焊连接,一端与脚手架内立杆单扣件连接。

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编号:(X)XK21-001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1月19日公布 1月19日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目录1 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工作机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许可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 申请和受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 企业实地核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 产品抽样与检验............................. 错误!未定义书签。

4.4 审定与发证................................. 错误!未定义书签。

4.5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审查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 企业生产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应执行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

5.2 企业生产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错误!未定义书签。

5.3 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出厂检验项目......... 错误!未定义书签。

5.4 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错误!未定义书签。

5.5 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证书和标志................................... 错误!未定义书签。

落地式脚手架监理实施细则

落地式脚手架监理实施细则

落地式脚手架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3、建筑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4、结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二、编制依据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3、《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17)4、施工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三、监理工作流程1、施工单位报送落地式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2、监理工程师审查专项施工方案3、方案审查通过,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并组织施工4、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脚手架搭设情况5、发现问题,要求施工单位整改6、整改完成,监理工程师复查7、脚手架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四、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1、构配件质量控制11 钢管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 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 中规定的 Q235 普通钢管;钢管的钢材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 中 Q235 级钢的规定。

脚手架钢管宜采用φ483×36 钢管。

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应大于258kg。

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

钢管外径、壁厚、端面等的偏差,应分别符合规范要求。

12 扣件扣件应采用可锻铸铁或铸钢制作,其质量和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 的规定。

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到 65N·m 时,不得发生破坏。

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

新、旧扣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

扣件表面不应有裂缝、变形、螺栓滑丝等缺陷。

13 脚手板脚手板可采用钢、木、竹材料制作,单块脚手板的质量不宜大于30kg。

冲压钢脚手板的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 中 Q235 级钢的规定。

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细则旨在加强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规范脚手架搭设、拆除及使用行为,确保脚手架作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工程项目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及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强化责任、重在落实”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负责本项目脚手架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脚手架安全管理要求第五条脚手架搭设前,施工单位应编制脚手架施工方案,并对方案进行技术审核和风险评估。

脚手架施工方案应包括脚手架类型、构造、材质、搭设高度、跨度、立杆间距、横杆间距、纵剪刀撑、连墙件设置、施工荷载、验收标准等内容。

第六条脚手架施工方案应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施工单位按照批准后的施工方案进行脚手架搭设。

第七条脚手架搭设应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人员应熟悉脚手架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

搭设过程中,应设置安全警戒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第八条脚手架搭设完成后,应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验收不合格的脚手架,不得投入使用。

第九条脚手架使用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脚手架结构安全。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暴雨、大雪等恶劣天气,应暂停脚手架作业,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条脚手架拆除应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拆除前应清除脚手架上的作业材料和人员。

拆除过程中,应按照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严禁野蛮拆除。

第十一条脚手架拆除后,施工单位应将拆除现场清理干净,并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拆除情况。

第三章脚手架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脚手架安全管理职责,落实脚手架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脚手架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脚手架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市政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扣件式脚手架

市政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扣件式脚手架

市政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扣件式脚手架
市政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扣件式脚手架是指利用扣件、杆件等构件进行组合搭建的一种脚手架。

它具有拆装方便、稳定可靠、制造成本低等优点,成为了市政工程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设备。

为了保证市政工程质量,监理人员在扣件式脚手架施工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搭设前应有计划地制定好施工方案,并征得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同意。

2.搭设前应认真查验施工场地,确保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同时还应注意地面是否平整、堆放的材料是否稳固等安全问题。

3.在搭设脚手架的过程中,应当按照设计图纸,严格控制垂直度和水平度,并认真检查所使用的杆件、扣件、轮轴、斜杆等构件的质量和安全状态。

4.使用扣件式脚手架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如安装围栏、密闭脚手架、在地面上设置安全网等。

5.使用扣件式脚手架时必须操作正确、配合默契、协调顺畅,
同时要注意施工场地的环保问题,不得弄脏或破坏周边环境。

总之,市政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扣件式脚手架是市政工程建设过
程中一种必不可少的设备,它的正确使用不仅可以保障工程进度,
而且还能有效提高施工安全保障水平。

因此,监理人员在工程实际
操作过程中应当加强实践锻炼,不断提高自身技术水平和实际操作
能力,为市政工程建设贡献力量。

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受理工作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核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事项办理的依据、许可条件、申请要求、受理工作程序和要求、办理工作程序和要求、业务流程、业务文件和记录以及相关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核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评审、决定、送达、归档、期满换证、变更、补领证书、注销证书的办理。

本事项由市局实施。

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2005年7月9日国务院第440号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05年9月1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80号令发布《关于印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省级发证工作规范>的通知》2006年9月1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质检监[2006]413号)《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09年3月11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全许办[2009]21号3许可条件3.1 有营业执照。

3.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3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

3.4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3.5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3.6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3.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3.8 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4 申请要求4.1 申请人资格4.1.1 申请人主体条件a)申请人应为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等;b)申请人在其住所外设点生产的,生产地应具有负责人营业执照或该生产地在工商管理部门备案,并由其上级法人单位与其一起申请,上级法人单位为申请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脚手架实施细则

脚手架实施细则

脚手架实施细则一、前言在建筑施工中,脚手架是一项至关重要的临时性设施,为施工人员提供了安全的作业平台和通道。

为了确保脚手架的搭建、使用和拆除过程安全可靠,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中使用的脚手架,包括落地式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

三、术语和定义1、脚手架:为建筑施工而搭设的上料、堆料与施工作业用的临时结构架。

2、立杆:脚手架中垂直于水平面的竖向杆件。

3、横杆:脚手架中水平方向连接立杆的杆件。

4、剪刀撑:在脚手架竖向或水平向成对设置的交叉斜杆。

四、材料要求1、钢管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 13793 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 3091 中规定的 Q235 普通钢管。

钢管的规格宜为φ483×36mm,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应大于258kg。

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

钢管必须进行防锈处理。

2、扣件扣件应采用可锻铸铁或铸钢制作,其质量和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 的规定。

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到 65N·m 时,不得发生破坏。

扣件严禁使用有裂缝、变形或螺栓出现滑丝的扣件。

3、脚手板脚手板可采用钢、木、竹材料制作,单块脚手板的质量不宜大于30kg。

冲压钢脚手板的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 中 Q235 级钢的规定。

木脚手板应采用杉木或松木制作,其厚度不应小于 50mm,宽度不应小于 200mm,两端应各设直径为 4mm 的镀锌钢丝箍两道。

竹脚手板宜采用由毛竹或楠竹制作的竹串片板、竹笆板。

4、安全网安全网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网》GB 5725 的规定。

密目式安全立网的网目密度不应低于 2000 目/100cm²。

五、脚手架的设计与计算1、脚手架的设计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包括建筑物的高度、结构形式、施工荷载等因素。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6)一字型、开口型双排脚手架两端及高度在24m以 上的封闭式脚手架两端及中间每隔6跨必须设置 横向斜撑,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层 呈之字形连续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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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连墙件的设置要求;
(1)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距离不应大于 300㎜。柔性连墙件的做法粗糙,可靠性差,本次
修订中予以取消。 (2)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立杆处开始设置,该处设
11
规定脚手架高度不宜超过50m的依据: 1 根据国内几十年的实践经验及对国内脚手架的
调查,立杆采 用单管的落地脚手架一般在50m 以下。当需要的搭设高度大于50m时,一般都比 较慎重地采用了加强措施,如采用双管立杆、分 段卸荷、分段搭设等方法。国内在脚手架的分段 搭设、分段卸荷方面已经积累了许多可靠、行之 有效的方法和经验。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 技术规范》JGJ130-2011
(段涤非)
1
随着高层建筑日益增多,建筑结构日趋 复杂,脚手架、模板工程、基坑、塔吊等工 程在搭设、施工、使用中作业危险因素多, 极易发生伤亡事故。
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
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社会的广泛 关注。从建设部到各级地方主管部门、从施 工单位到项目部、从行业内到行业外,关爱 生命、关注安全一直是工作的主旋律。但是, 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建设行业已经成为除能源 矿业之外的第二大安全事故高发行业,与今 天中国快速发展的经济和越来越强调和谐社 会、以人为本的大环境不相适应。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 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 700kg以上。

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

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

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1 总则1.1 为了做好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以下简称扣件)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换(发)证工作,根据国务院授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的职能,依据国务院国发[1984]54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扣件产品的所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不论其经济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都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才具有生产该产品的资格。

任何企业不得生产并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扣件产品。

1.3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扣件产品分为钢管脚手架扣件(可锻铸铁或铸钢制造)和钢板冲压扣件两个申证单元。

2 管理机构和检验单位2.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扣件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管理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扣件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

2.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设在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负责起草《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组织对《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的宣贯;审查汇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的企业申请;组织或配合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对申请取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报告和产品质量建议案报告进行审查汇总,将符合发证条件企业的有关资料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将生产许可证证书寄送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全国许可证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审查部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编:100013河北省廊坊市金光道61号065000联系人:夏偕田王峰2.3 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扣件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申请和监督查处工作。

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38类产品目录及细则新旧版变化对比

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38类产品目录及细则新旧版变化对比

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38类产品目录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38类产品细则新旧版变化对比(该对比是整理材料,与实施细则不一致的,以实施细则为准)1.建筑用钢筋1-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部分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变化对比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产品标准变化对比表1-2冷轧带肋钢筋产品部分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变化对比表注:本实施细则新列入发证的产品,自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无证查处公告之日起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2.轴承钢材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3.水泥予以查处。

4.人民币鉴别仪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5.防伪技术5-1防伪标识产品部分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变化对比表注:本实施细则新列入发证的产品,自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无证查处公告之日起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产品标准变化对比表5-2防伪材料产品部分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变化对比表注:本实施细则新列入发证的产品,自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无证查处公告之日起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产品标准变化对比表5-3防伪票证产品部分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变化对比表注:本实施细则新列入发证的产品,自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无证查处公告之日起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产品标准变化对比表6.集成电路卡及集成电路卡读写机注:本实施细则新列入发证的产品,自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无证查处公告之日起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7.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7-1非直播卫星专用设备产品部分注:本实施细则新列入发证的产品,自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无证查处公告之日起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产品标准变化对比表7-2直播卫星专用设备产品部分注:本实施细则新列入发证的产品,自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无证查处公告之日起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8.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注:本实施细则新列入发证的产品,自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无证查处公告之日起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产品标准变化对比表产品标准变化对比表9.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变化对比表注:本实施细则新列入发证的产品,自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无证查处公告之日起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实施细则产品目录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实施细则产品目录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实施细则产品目录(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目录)序号产品名称批准文号批准日期 1 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全许办[2005]27号 2005.06.27全许办[2003]77号 2003.08.21 2 油锯全许办〔2004〕40号 2004.08.11全许办[2003]80号 2003.9.16 3 人造板全许办〔2005〕04号 2005.01.20全许办(2001)30号 2001.11.05 1.钢筋混凝土用热钢筋混凝土轧带肋钢筋 4 全许办(2002)02号 2002.01.08用变形钢筋2.冷轧带肋钢筋全许办(2003)01号 2003.01.03全许办(2002)52号 2002.08.02 5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全许办[2002]67号 2002.09.18 6 耐火材料全许办(2002)51号 2002.08.02 全许办(2002)25号 2002.04.23 7 钢丝绳全许办[2004]44号 2004.08.31 8 轴承钢材全许办(2003)85号 2003.10.31 9 轧辊全许办(2002)47号 2002.07.22 10 泵全许办(2002)01号 2002.01.10 11 空气压缩机全许办(2001)12号 2001.08.16全许办(2003)50号 2003.05.13 12 蓄电池全许办(2003)76号 2003.08.15 13 机械密封全许办(2003)16号 2003.02.24 14 机动脱粒机全许办(2001)39号 2001.12.11 15 防爆电气全许办(2001)21号2001.09.21 16 砂轮全许办(2001)26号 2001.09.27 17 内燃机全许办(2002)14号 2002.01.30 18 电线电缆全许办[2005]11号 2005.03.31序号产品名称批准文号批准日期 19 电焊条质技监局质发[1999]214号1999.09.15 20 电力整流器全许办(2003)52号 2003.05.132001.12 全许办(2001)42号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21 全许办(2003)57号 2003.05.21调度绞车全许办(2002)03号 2002.01 22 重要电子元器件 23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质技监局质发[2000]94号 2000.06.21 24 电子应用仪器及电源装置 25 集成电路(IC)卡及读写机质技监局质函[2000]338号 2000.10.241.复混肥料全许办(2003)26号 2003.02.27 26 化肥2.磷肥全许办(2003)84号 2003.10.31全许办(2001)29号 2001.10.24全许办(2002)18号 2002.03.12全许办(2003)62号 2003.06.11农药27 全许办 [2002] 61号 2002.08.26全许办〔2004〕25号 2004.06.15全许办[2005] 47号蚊香全许办(2001)29号 2001.10.24 1.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全许办[2002] 61号 2002.08.26全许办(2003)12号 2003.02.182.阻燃输送带28 橡胶制品全许办(2003)60号 2003.06.113.汽车V带全许办(2003)14号 2003.02.18全许办(2003)18号 2003.02.244.橡胶密封制品全许办〔2004〕13号 2004.02.26全许办(2002)75号 2002.11.04 29 搪玻璃设备全许办(2003)89号 2003.11.04序号产品名称批准文号批准日期 30 食品添加剂全许办[2005]45号2005.09.13 31 防喷器及防喷器控制装置全许办(2003)68号 2003.07.02 32 钻井悬吊工具全许办(2003)53号 2003.05.13 33 电热毯全许办(2003)28号2003.04.02 34 助力车全许办(2003)73号 2003.07.25全许办(2001)32号 2001.11.05 35 压力锅全许办〔2004〕67号 2004.12.15全许办(2001)10号 2001.08.16 36 化妆品全许办(2001)41号 2001.12.21 37 食用酒精全许办[2004]09号 2004.02.24 38 香料香精全许办(2002)63号 2002.09.02全许办[2004]01号 2004.01.08 39 眼镜全许办〔2005〕03号 2005.01.19全许办(2001)11号 2001.08.16 40 餐具洗涤剂全许办(2002)11号 2002.01.14 41 婴幼儿配方乳粉全许办(2001)37号2001.11.23全许办(1998)16号 1998.05 42 白酒质技监局质发[1999]282号 1999.12.29 43 铁路车辆闸瓦全许办(2001)01号2001.02.08全许办(2002)29号 2002.04.28 44 预应力混凝土轨枕全许办[2002]69号 2002.10.14全许办(2002)31号 2002.04.28 45 弹条全许办(2003)09号 2003.01.29铁路桥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先、46 全许办(2001)02号 2000.03.23后张梁)47 港口装卸机械全许办(2003)51号 2003.05.13 48 公路桥梁支座全许办〔2004〕54号 2004.10.08序号产品名称批准文号批准日期全许办(2001)27号 2001.10.23 49 机动车制动液全许办(2002)32号 2002.05.08 50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全许办(2003)82号2003.09.23全许办(2002)23号 2002.03.25 51 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全许办[2002]84号 2002.11.28建筑外窗全许办[2004]10号 2004.02.24 52 全许办[2004]11号 20040.2.24 建筑幕墙全许办〔2004〕61号 2004.11.11 53 建筑卷扬机全许办(2003)59号2003.06.02 54 摩托车乘员头盔全许办(2003)17号 2003.02.24 55 水泥质技监局质发[1999]261号 2000.12.02 56 混凝土输水管全许办(2003)27号2003.02.271.摩擦材料全许办(2002)64号 2002.09.18 摩擦材料、石棉57密封制品 2.石棉密封制品全许办(2002)65号 2002.09.18全许办[2004]07号 2004.02.18 58 建筑防水卷材全许办〔2004〕34号 2004.07.15 59 铜及铜合金管材全许办(2002)17号2002.03.11全许办(2001)13号 2001.08.16铝合金建筑型材60 全许办(2003)08号 2003.01.29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全许办[2004]27号 2004.06.15 61 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全许办(2001)05号 2001.06.11 62 电力金具全许办(2002)09号 2002.01.14 63 输电线路铁塔全许办(2002)06号 2002.01.141.电力线阻波器及结全许办(2002)07号 2002.01.14 电力调度合滤波器 64通讯设备2.电力线载波机全许办(2002)08号 2002.01.18 65 带电作业工器具 66 水工金属结构全许办(2001)28号 2001.10.10序号产品名称批准文号批准日期 67 水文仪器全许办(2002)24号2002.04.09 68 岩土工程仪器全许办(2002)24号 2002.04.09 69 教学用安全仪器全许办[2004]16号 2004.03.08全许办〔2004〕26号 2004.06.17 70 制冷设备全许办〔2004〕47号2004.09.10全许办〔2005〕05号 2005.01.20全许办[2005] 48号1.救生衣全许办[2004]48号 2004.09.22救生71 2.救生圈设备3.救生艇1. 抽油机全许办(2002)70号 2002.10.18部分抽72 2. 抽油杆及其接箍全许办(2002)70号 2002.10.18油设备3. 抽油泵全许办(2002)70号 2002.10.18全许办(2001)14号 2001.08.171.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全许办[2002]96号 2002.12.30 燃气73器具 2.家用燃气灶具全许办(2003)34号 2003.04.093.燃气调压器(箱) 全许办(2003)78号 2003.08 74 饲料粉碎机全许办(2003)74号 20030.7.25 75 人民币伪钞鉴别仪质技监局质发[2000]219号2000.12.061.民用硝化棉全许办[2004]49号 2004.09.222.工业甲醇全许办[2005]06号 2005.01.203.碳化钙(电石) 全许办[2005]08号 2005.01.27全许办(2001)29号 2001.10.24 危险化76 4.溶解乙炔学品全许办[2002]61号 2002.08.26全许办(2003)07号 2003.01.145.化学试剂全许办(2003)90号 2003.09.296.氯碱全许办(2002)54号 2002.08.06序号产品名称批准文号批准日期全许办(2002)88号 2002.12.27全许办(2003)66号 2003.06.277.危化品无机类产品全许办[2004]64号 2004.11.238.环氧乙烷全许办(2002)53号 2002.08.06全许办(2003)21号 2003.02.279.染料中间体全许办[2005]59号 2005.11.4全许办(2003)06号 2003.01.0910.工业硝酸全许办(2003)61号 2003.06.1111.过氧乙酸全许办(2003)58号 2000.05.26全许办(2003)05号 2003.01.0712压缩、液化气体全许办(2003)63号 2003.06.11全许办〔2004〕36号 2004.08.0213.硫酸全许办[2004]57号 2004.10.1314.危化品有机类产品全许办[2004]66号 2004.12.0615.液体无水氨全许办,2004,58号 2004.10全许办(2003)04号 2003.01.06 危险化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学品包全许办[2005] 46号 77装物、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全许办(2004)12号 2004.02器 (第二批)全许办(2002)59号 2002.08.19 78 部分棉花加工机械产品全许办(2003)86号 2003.10.31 79 加工食品 80 民用船舶 81 防伪标识产品全许办[2005]28号 2005.06.18 82 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全许办(2003)71号2003.07.21全许办[2004]43号 2004.08.30税控收款机83 税控收款机全许办〔2004〕60号 2004.11.11税控IC卡测试大纲全许办[2004]45号 2004.09.10序号产品名称批准文号批准日期金融税控收款机全许办[2005]65号 2005.12.06。

脚手架工程实施细则

脚手架工程实施细则

脚手架工程实施细则脚手架工程实施细则1、脚手架工程需经设计计算,架子工按设计施工;脚手架操作人员必须有专业培训上岗证和健康证;凡有登高禁忌症者不得从事此工作,2、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遵守高处作业规定,带安全帽,扣好帽带,穿防滑鞋,工具入袋,物件不得从高处抛掷。

3、大风、大雪、大雨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安装、拆卸作业。

夜间不宜进行安装、拆除作业,不得已进行夜间作业时,必须采取专项安全措施和布置良好的照明设备,并经项目技术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进行。

4、架子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有签字手续;架子的搭设必须按设计进行。

所有脚手架不得钢、主、竹混设。

5、架子类型(下列根据项目所选用的架子类型,编制相应安全规定):(1)钢管脚手架1)安装、拆除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

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组织施工。

地面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

高层建筑脚手架拆除,应配备良好的通讯装置。

2)脚手架钢管、扣件在使用前须进行筛选,凡严重锈蚀、薄壁、严重弯曲裂变的杆件不得采用;严重锈蚀、变形、裂缝、螺栓螺纹己损坏的扣件不得采用。

3)脚手架的基础除按规定设置外,必须做好排水处理。

4)高层钢管脚手架座立于槽钢上的,必须有地杆连接保护,脚手架立杆底部必须设底座保护。

不宜采用承插式钢管做底步立杆交错之用;所有扣件紧固力矩,应达到45-55N.m。

5)架体必须设置纵、横扫地杆,扫地杆离地高度不大于200mm;按设计设置的剪刀撑须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剪刀撑宽度每道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夹角为45度-60度。

6)同一立面的小横杆,应对等交错没置,同时立杆上下对直;斜杆接长不得采用对接扣件,应采用搭接方式用两只回转扣件接长,搭接距离应大0.4m。

7)金属脚手架的拉结件,不得采用铁丝攀拉,必须使用埋件形式的刚性材料,拉结件设置符合设计要求。

竹脚手板须四点绑扎,不能用散架、腐烂的脚手板。

8)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包括索具是否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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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扣件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7 版
2016 பைடு நூலகம் 9 月公布 :
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 施办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以下简称通则)等规定,制定本工业产品 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脚手架扣件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7 版
2016 年 9 月公布 :
编号:(X)XK21-001
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2016年9月30日公布
2016年10月30日实施
脚手架扣件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7 版
2016 年 9 月公布 :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发证产品及标准.......................................................................................................... 1 第三章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和资料................................................................ 3 第四章 企业实地核查............................................................................................................ 5 第五章 产品检验.................................................................................................................... 5 第六章 证书许可范围............................................................................................................ 7 第七章 附则............................................................................................................................ 8 附件 1 企业核查时准备书面材料清单.................................................................................. 10 附件 1-1 企业生产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主要工艺流程图.......................................... 11 附件 1-2 企业生产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生产设施和检验设施表.............................. 11 附件 1-3 企业生产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生产场所示意图.......................................... 13 附件 1-4 企业生产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生产设备表.................................................. 14 附件 1-5 企业生产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检验设备表.................................................. 15 附件 1-6 企业生产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关键件明细表.............................................. 16 附件 1-7 关键岗位专业技术人员表...................................................................................... 17 附件 1-8 产品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清单.............................................................................. 18 附件 2 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19 附件 3 企业实地核查不符合和建议改进条款汇总表.......................................................... 27 附件 4 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 28 附件 5 检验报告...................................................................................................................... 29 附件 6 本实施细则与旧版细则主要内容对比表.................................................................. 33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生产许可的实地核查、产品检验等工 作,应与通则一并使用。
第三条 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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