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侵权律师函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遇到知识产权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著作权侵权律师函

著作权侵权是对未经作者允许就是用其著作权的一种侵权行为,国家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相关权益。如发生著作权侵权行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下面就由赢了网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著作权侵权律师函的相关内容。以供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著作权侵权行为的特点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著作权是一种民事权利,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属于民事侵权行为的范畴。我国著作权法吸取民法通则有关侵权行

为规定的特点,并借鉴其他国家的立法通例认为认著作权侵权行为具有下述一些既不同于物权侵权行为,又有别于其他类型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特点:

1、侵权对象的特点:财产权与人身权同时被侵害;多项财产权与人身权同时被侵害;作为与现代社会文化、科学事业的发展休戚相关的法律,著作权法率先将对债权的侵犯规定为侵权行为,保证了债权当事人即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出版者权利的顺利实现。

2、侵权行为主体的特点:在一定民事侵权行为中,由一人单独实施的单独侵权行为,是最常见、最普通的侵权行为。除此以外,还有一种由二人或二人以上由于共同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共同侵权行为:在著作权侵权行为中,除了上述两种形式以外,还存在着第三种形态,即由数个行为人分别对同一权利人进行的侵害。

二、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原则

1、过错原则:根据民法通则的一般规定及著作权法的具体规定,过错是著作权侵权认定中的一项原则。

2、损害原则: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该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无损害后果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由于侵权行为总是与损害后果相联系,因此一些学者将侵权行为称为侵权损害。

3、公平原则:公平原则在民事权利保护领域已得到比较广泛的运用。对此,有学者认为,它可以补救具体民法法规的不敷使用,在法律缺乏具体规定的情况下,法官可直接根据公平观念作出裁断,确定当事人间权利义务和民事责任的分派。

三、侵权认定程序

1、对原告作品的分析。我国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对著作权的产生采取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完成,著作权即告产生。因此,与专利、商标等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侵权认定不同,著作权侵权认定还涉及到权利的有效性问题。一部拥有有效著作权的作品必须同时具备下述条件:a、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b、具备独创性;c、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只要有任何一个条件不具备,原告作品就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这样,被告当然未侵权。如果原告作品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则该作品享受著作权法保护。这样,侵权认定可进入下一程序。

2、对被控侵权作品及被告使用方式的分析。对被控侵权作品的分析,可适用以下两个标准:一是“接触”,即接触前一作品的机会;二是“实质相似”,即应受著作权保护部分实质相似。其中,后者是认定的重点。在认定原、被告的作品是否“实质相似”时,可借鉴上文提

到的“三步分析法”,即将原告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部分(不包括“思想”及已处于公有领域中的“思想的表达”)与被告作品的相应部分进行对比,判定两者是否实质相似。

三、著作权侵权律师函

关于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律师函

广州市……摄影工作室: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XX路XX号XX大厦XX层

北京市X律师事务所L律师受Y公司委托,特向你单位致函如下:

近日,Y公司工作人员收到你单位有关《……拍遍世界,世界因爱而拍》的宣传资料,其中引用了多幅由Y公司原创并由该公司拥有著作权的摄影作品。更令人吃惊的是,Y公司根据你单位宣传资料上的网址,在你单位所谓“作品展示”的网页上,发现了更多的由Y公司原创并享有著作权的摄影作品。而你单位使用上述摄影作品从未经权利人许可,因而构成了对Y公司著作权的侵害。

根据法律规定,侵害他人著作权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因此,你单位应立即停

止使用Y公司的上述摄影作品,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由此而给Y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在此,本律师郑重通知你单位在收函后三日内与本律师联系解决问题的方案。否则,本律师将根据Y公司的授权采取包括提起诉讼在内的一切法律手段,以维护Y公司的知识产权合法权益。

本律师联系电话:……。

特此函告。

北京市X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L

二〇年月日

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者情况比较复杂,赢了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旅馆门锁坏掉,裸睡遭曝光谁担责/l/ss/735238.html

•未成年人诉讼程序 /l/ss/735237.html •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对中国刑事证据立法的反思/l/ss/735236.html

•侵害死者名誉的具体方法/l/ss/735235.html

•再审案件经过重新审理后的处理/l/ss/735234.html

•无锡市刑事被害人特困救助条例/l/ss/735233.html

•名誉侵权有哪几种方法/l/ss/735232.html

•侦查的概念及构成要素/l/ss/735231.html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活动,相关服务的经营者造成学生受伤,谁应承担责任 /l/ss/735230.html

•刑事强制措施的失范现象及控制/l/ss/735229.html

•特殊羁押期限是什么/l/ss/735228.html

•肖像权的行使有什么限制/l/ss/735227.html

•利用企业改制私分国资近390万公司两高管被公诉/l/ss/735226.html

•关于特殊假释的规定/l/ss/735225.html

•如何理解法院依当事人申请调查取证/l/ss/735224.html

•交警可以扣驾驶证的情形有那些/l/ss/735223.html

•死刑令的签发及死缓执行/l/ss/735222.html

•民事诉讼中的自认 /l/ss/735221.html •入狱多久可以减刑 /l/ss/735220.html •民事起诉状范本2018适用于公民提起民事诉讼/l/ss/735219.html

•机动车辆保险赔偿限额计算方法/l/ss/735218.html

•崇文法院适用新司解对两未成年被告人宣告免于/l/ss/735217.html

•雇凶杀子男子犯故意杀人罪获死刑/l/ss/735216.html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l/ss/735215.html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