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设计条件(项目选址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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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设项目名称:数源软件园改扩建(一期)
建设单位名称: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一、用地性质要求:科研用地、办公用地(C65、C1)。
二、地块总平面图规划设计要求:
1、按《总图制图标准》(GB/T 50103-2001)编制总平面图。
总平在表示拟建情况的同时,正确反映用地内及周围50米范围的现状及规划地形地物;正确反映道路、河道、绿化带及其它相关城市公共设施的规划设计情况;正确反映相邻地块的规划设计情况;总图比例以1:500为宜。
2、编制交通分析评价报告,合理确定机动车出入口,避免对城市交通产生不利影响。
按规范设置各类车辆停车泊位。
确保不少于总泊位数的10%在地面解决。
北侧道路按16米控制。
3、围墙形式应空透美观,其定位应后退道路红线及绿化控制线不小于1米。
4、图示建筑控制线为新建多层建筑物及构筑物后退周边用地及建筑的最小距离。
建筑之间的间距和退让道路、用地等要求还应符合杭政函[2005] 27号批复的《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05版)的要求。
5、高层建筑在方案会审前,应编制日照分析报告,有关技术要求按我局《杭州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试行)》(杭规
[2005] 41号)文执行。
6、地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建筑密度不大于40%,容积率不大于4.2,绿地率不少于25%,建筑限高控制在75米以下,并且在西湖景观中不显现。
三、建筑单体设计要求:
1、建筑风格、造型、体量、色彩等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2、按《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3号),设计、施工中落实建筑节能。
四、城市设计要求:编制西湖景观分析报告,注意满足西湖景观控制要求。
五、竖向设计要求:绘制管线图,合理确定竖向标高,处理好自用管线与大市政衔接问题,自用管线不得超出建设用地范围。
六、环境保护要求:征求环保部门意见。
七、其它要求:
1、设计前,四线坐标及数字化地形图,请与我局驻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线窗口联系。
建筑总平面图需在数字化地形图上布置。
2、建筑设计成果、内容及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03] 84号)要求;按《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2001)、《建筑制图标准》(GB/T 50104-2001)绘制相关技术图纸,列表反映各项技术指标。
3、有关建筑层高及面积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及我局《关于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杭规发[2005] 156号)文执行。
4、建筑单体设计形式应与规划要求相一致。
5、土地问题方案前征求土地部门意见,并符合现行土地供应政策。
6、总平一次规划、分期实施。
7、方案批复前,应组织公示。
具体请与我局办证中心窗口联系。
七、报审要求:
1、本通知书自2007年3月20日起有效期一年,逾期无效。
如需勘设红线延期,请准备相关材料在期满之日起一个月前向我局提出申请。
2、方案按规定报审。
核发机关:杭州市规划局
二○○七年三月二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