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

合集下载

云南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申领延续变更注销

云南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申领延续变更注销

附件:1•证书申领、证书延续、证书变更、证书注销承诺书(格式)2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申领申请表(格式)3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续申请表(格式)4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变更申请表(格式)5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销申请表(格式)申领证书承诺书(格式)我已认真阅读《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申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我符合申领条件,提交的申请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保证申请材料内容真实、准确。

我对此负责,如有虚假,愿接受云南省水利厅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

申请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延续证书承诺书(格式)我已认真阅读《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延续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我在证书有效期内未在水利生产安全事故中负有责任,符合延续条件,提交的申请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保证申请材料内容真实、准确。

我对此负责,如有虚假,愿接受云南省水利厅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

申请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变更证书承诺书(格式)我已认真阅读《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变更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我在证书有效期内未在水利生产安全事故中负有责任,符合变更条件,提交的申请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保证申请材料内容真实、准确。

我对此负责,如有虚假,愿接受云南省水利厅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水...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水...

⽔利部办公厅关于进⼀步加强⽔利⽔电⼯程施⼯企业主要负责⼈、项⽬负责⼈和专职安全⽣产管理⼈员安全⽣产培训⼯作的通知⽂号:办安监函[2015]1516号颁布⽇期:2015-10-21执⾏⽇期:2015-10-21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各省(⾃治区、直辖市)⽔利(⽔务)厅(局),新疆⽣产建设兵团⽔利局,各有关单位:为进⼀步贯彻落实新《安全⽣产法》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步加强安全培训⼯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关于安全⽣产培训⼯作的要求,强化⽔利⽔电⼯程施⼯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提⾼安全培训质量,有效防⽌和减少⽔利⽔电⼯程施⼯⼈员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为,保障⼤规模⽔利建设安全⽣产,经研究,现提出加强⽔利⽔电⼯程施⼯企业主要负责⼈、项⽬负责⼈和专职安全⽣产管理⼈员(以下简称“三类⼈员”)安全⽣产培训⼯作要求如下:⼀、⾼度重视⽔利⽔电⼯程施⼯企业安全⽣产教育培训⼯作新《安全⽣产法》将安全⽣产教育和培训列为企业安全⽣产⼯作的重要内容,并对未按规定进⾏教育和培训的企业作出处罚规定,充分体现了做好教育和培训⼯作对于安全⽣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当前正处于⽔利⼯程建设施⼯的⾼蜂期,⽔利⼯程建设安全⽣产也⾯临严峻形势。

从历年发⽣的事故情况看,施⼯作业⼈员安全意识淡薄、违规违章作业、应急处置知识匮乏是导致事故发⽣的重要原因。

各地各单位要⾼度重视安全⽣产⼯作,督促⽔利⽔电⼯程施⼯企业认真落实安全培训各项⼯作,确保实现“三类⼈员”和特种作业⼈员100%持证,以班组长、新⼯⼈、农民⼯为重点的从业⼈员100%培训合格上岗的规定⽬标。

⼆、严格落实⽔利⽔电⼯程施⼯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利⽔电⼯程施⼯企业是⽔利⽔电⼯程建设从业⼈员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应建⽴健全安全培训体系,完善岗位职责、绩效考核、奖惩办法、信息档案等管理制度,规范安全⽣产培训的课程设置、学时安排、教学考试、成绩评判、档案管理等⼯作。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2019)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2019)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2019)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19.05.09•【文号】•【施行日期】2019.05.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2011年7月15日水利部水安监[2011]374号印发根据2019年5月9日《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19]7号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管理,保障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活动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以及实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的,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经理等。

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负责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为"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行分类考核。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参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第五条考核分为安全管理能力考核(以下简称"能力考核")和安全生产知识考试(以下简称"知识考试")两部分。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管理,保障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国境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活动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以及实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的,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经理等。

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负责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为“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行分类考核。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参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第五条考核分为安全管理能力考核(以下简称“能力考核”)和安全生产知识考试(以下简称“知识考试”)两部分。

能力考核是对申请人与所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活动相应的文化程度、工作经历、业绩等资格的审核。

知识考试是对申请人具备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情况的测试。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必须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能力考核和知识考试,考核合格后,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考核合格证书”),方可参与水利水电工程投标,从事施工活动。

考核合格证书在全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领域适用。

第二章考核管理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实施。

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统一管理,并负责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施工企业以及水利部直属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的考核。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

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水建管[2004]168号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提高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我部制定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我部建设与管理司。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提高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活动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以及实施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的,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经理等。

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负责人。

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

第四条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必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管理,保障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活动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以及实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的,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经理等。

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负责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为“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行分类考核。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参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第五条考核分为安全管理能力考核(以下简称“能力考核”)和安全生产知识考试(以下简称“知识考试”)两部分。

能力考核是对申请人与所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活动相应的文化程度、工作经历、业绩等资格的审核。

知识考试是对申请人具备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情况的测试。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必须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能力考核和知识考试,考核合格后,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考核合格证书”),方可参与水利水电工程投标,从事施工活动。

考核合格证书在全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领域适用。

第二章考核管理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实施。

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统一管理,并负责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施工企业以及水利部直属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的考核。

水利水电安全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大纲

水利水电安全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大纲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培训大纲1 适用范围本大纲规定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要求、要点,安全生产再培训要求、要点。

(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以下统称为“三类人员”)本大纲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施工企业以及水利部直属施工企业的“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及再培训,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以及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施工企业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的制定主要依据了以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十三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水安监〔2013〕88号)《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号)《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安监〔2011〕374号)3安全生产考核3.1考核要求3.1.1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包括安全管理能力考核和安全生产知识考试两部分。

安全管理能力考核内容包括“三类人员”的文化程度、工作经历、业绩等资格。

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知识等。

3.1.2 知识考核要点的深度分为了解、熟悉和掌握三个层次,三个层次由低到高,高层次的要求包含低层次的要求。

了解:能正确理解本大纲所列知识的含义、内容并能够应用。

熟悉:对本大纲所列知识有较深的认识,能够分析、解释并应用相关知识解决问题。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水安监〔2011〕374号)水安监〔2011〕37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管理,保障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活动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以及实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的,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经理等。

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负责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为“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行分类考核。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参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第五条考核分为安全管理能力考核(以下简称“能力考核”)和安全生产知识考试(以下简称“知识考试”)两部分。

能力考核是对申请人与所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活动相应的文化程度、工作经历、业绩等资格的审核。

知识考试是对申请人具备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情况的测试。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必须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能力考核和知识考试,考核合格后,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考核合格证书”),方可参与水利水电工程投标,从事施工活动。

考核合格证书在全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领域适用。

第二章考核管理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实施。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大纲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大纲

附件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大纲1 适用范围本大纲规定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要求、要点,安全生产再培训要求、要点。

(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以下统称为―三类人员‖)本大纲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施工企业以及水利部直属施工企业的―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及再培训,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以及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施工企业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的制定主要依据了以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十三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 8 —《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水安监〔2013〕88号)《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号)《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安监〔2011〕374号)3安全生产考核3.1考核要求3.1.1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包括安全管理能力考核和安全生产知识考试两部分。

安全管理能力考核内容包括―三类人员‖的文化程度、工作经历、业绩等资格。

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知识等。

3.1.2 知识考核要点的深度分为了解、熟悉和掌握三个层次,三个层次由低到高,高层次的要求包含低层次的要求。

了解:能正确理解本大纲所列知识的含义、内容并能够应用。

熟悉:对本大纲所列知识有较深的认识,能够分析、解释并应用相关知识解决问题。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试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试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试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试:职责与重要性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关系到工程的质量、进度以及人员的生命安全。

2024年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

2024年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一、考核范围在甘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以及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施工企业。

二、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安管人员”)(一)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

(二)项目负责人(B类):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负责人。

(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和专职从事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

三、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安全生产考核分为安全管理能力考核(以下简称“能力考核”)和安全生产知识考试(以下简称“知识考试”)两部分。

能力考核和知识考试均合格后,安全生产考核方为合格。

我厅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确定兰州恒翔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作为“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能力考核资格预审和知识考试相关工作。

(一)能力考核能力考核是对申请人与所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活动相应的文化程度、工作经历、业绩、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资格的审核。

全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能力考核合格标准为: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2.与申报企业有正式劳动关系;3.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4.申请人的学历、职称和工作经历应分别满足以下要求:(1)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应满足水利水电工程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要求。

除法定代表人之外的其他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中专或同等学历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或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2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4)在申请考核之日前1年内,申请人没有在一般及以上等级安全责任事故中负有责任的记录;(5)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浙江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系统安全生产

浙江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系统安全生产

浙江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系统1、哪里有全国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系统水利工程百中的三类人员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度“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水利部《水知利水电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道全生产管理回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水安监〔2011〕374号)中考核的就是这答三类人员。

2、三类人员是什么,三类人员是什么知识没有所谓的三类人员。

只有** 三类人员。

比如安抄全三类人员:三类人员包括1.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

2.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知理的负责人等。

3.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道既企业专职安全员C1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C2.3、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分ABC三类,各类考试科目是什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试科目:1、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审核内容:接受安监部门对企业负责人资质的审核。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后果承担责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等。

2、项目负责人(B证):审核内容:主要是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企业法人授权等资质的审核。

项目负责人是指取得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由企业法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内容包括:建筑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基本理论等。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内容包括: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辨识和监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发现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等方面的能力。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目录展开发布信息法规名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法规类别: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水利部修改日期:法规文号:水建管[2004]168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提高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活动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以及实施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的,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经理等。

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负责人。

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

第四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必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具体考核办法另行通知。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统一管理,并负责组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施工企业以及直属施工企业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考核。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要点标准范本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要点标准范本

操作规程编号:LX-FS-A6164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要点标准范本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要点标准范本使用说明:本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要点一、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一)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要点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2.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3.水利水电工程重、特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方法;4.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和制定方法;5.国内外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经验;6.水利水电工程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要点1.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2.能够有效组织和督促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3.能够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能够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5.能够有效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6.能够组织制定水利水电工程安全度汛措施;7.能够组织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正确组织、指挥本单位事故救援;8.能够及时、如实报告水利水电工程生产安全事故;9.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业绩。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考核对于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是关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内容的一些建议:一、主要负责人考核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情况:是否组建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是否履行了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2. 安全生产政策和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制定并落实了各项安全生产政策和制度,是否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

3. 安全投入和设施情况:是否按照国家标准和要求投入足够的安全生产经费,是否配置完备的安全生产设施和装备。

4. 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情况: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制度,是否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有效的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和评估。

5. 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情况:是否开展了必要的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是否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制。

二、项目负责人考核内容:1. 项目安全目标和措施制定情况:是否制定了明确的项目安全目标和相应的安全措施,是否制定了适应性强的应急预案。

2.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切实履行了项目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是否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3. 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情况:是否对项目人员进行了必要的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是否提供了必要的安全技术咨询和指导。

4.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建立了健全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监督。

5. 安全事故及隐患处理情况:是否及时处理安全事故及隐患,是否开展了必要的事故调查和分析,是否对事故进行了总结和借鉴。

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内容:1. 职责履行情况:是否按照职责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是否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协调工作。

2. 安全生产控制和监督情况:是否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监督,是否能够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3. 安全事故管理和应急处理情况:是否能够妥善处理安全事故和应急事件,是否能够进行有效的事故调查和分析。

最新湖南省水利水电三类人员继续教育最新考核办法

最新湖南省水利水电三类人员继续教育最新考核办法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zw/tzgg/tzgs/201702/t20170213_856813.html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管理,保障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活动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以及实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的,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经理等。

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负责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为“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行分类考核。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参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第五条考核分为安全管理能力考核(以下简称“能力考核”)和安全生产知识考试(以下简称“知识考试”)两部分。

能力考核是对申请人与所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活动相应的文化程度、工作经历、业绩等资格的审核。

知识考试是对申请人具备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情况的测试。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必须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能力考核和知识考试,考核合格后,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考核合格证书”),方可参与水利水电工程投标,从事施工活动。

考核合格证书在全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领域适用。

第二章考核管理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实施。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

A.法定代表人B.经理C.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经理D.副经理正确答案:A|B|C|2.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通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期满前()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单选】A.3B.4C.5D.6正确答案:A|3.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通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

【判断】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4.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通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年。

【单选】A.3B.4C.5D.6正确答案:A|5.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通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必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判断】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6.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通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判断】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7.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通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

【判断】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8.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通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遗失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在公共媒体上声明作废,并在三个月内到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发证机关办理补证手续。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考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考核其是否建立健全了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能够有效地进行落实和执行。

2.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其是否能够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岗位职责,并落实到位。

3. 安全风险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考核其是否能够制定并执行科学有效的安全防控措施,以预防事故的发生。

4.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考核其是否能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5. 安全设备的检查和维护情况:考核其是否能够对安全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6.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考核其是否能够制定并演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7. 安全生产检查和督促检查的执行情况:考核其是否能够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督促检查,发现并及时纠正安全生产问题。

8. 安全生产记录和事故报告的及时提交情况:考核其是否能够
按时提交安全生产记录和事故报告,保持信息畅通和及时回报。

通过对以上方面的考核,可以全面地评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能力,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相应的奖惩和改进措施。

水利水电,安全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大纲

水利水电,安全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大纲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培训大纲1 适用范围本大纲规定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要求、要点,安全生产再培训要求、要点。

(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以下统称为“三类人员”)本大纲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施工企业以及水利部直属施工企业的“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及再培训,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以及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施工企业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的制定主要依据了以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十三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水安监〔2013〕88号)《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号)《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安监〔2011〕374号)3安全生产考核3.1考核要求3.1.1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包括安全管理能力考核和安全生产知识考试两部分。

安全管理能力考核内容包括“三类人员”的文化程度、工作经历、业绩等资格。

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知识等。

3.1.2 知识考核要点的深度分为了解、熟悉和掌握三个层次,三个层次由低到高,高层次的要求包含低层次的要求。

了解:能正确理解本大纲所列知识的含义、内容并能够应用。

熟悉:对本大纲所列知识有较深的认识,能够分析、解释并应用相关知识解决问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通信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通信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安管人员” )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保证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 号令)、《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第397 号令)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通信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通信施工企业的“安管人员” ,参加安全生产考核,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以及对其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符合本规定。

第三条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决策权的领导人员。

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

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具体通信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和工程项目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全国通信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通信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统称为通信主管部门。

第五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通信行业规划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生产人员管理模块”(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用于通信施工企业“安管人员”的考核管理、信息查询等。

第二章考核管理第六条申请安全生产考核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60 岁以内(企业法定代表人除外),身体健康。

(二)与企业有正式劳动关系。

(三)申请人的学历、职称和工作经历应分别满足以下要求: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3 年及以上从事通信工程建设的工作经历(企业法定代表人除外);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3 年及以上从事通信工程建设的工作经历;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 2 年及以上从事通信工程建设的工作经历。

(四)掌握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并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五)在申请考核之日前1 年内,申请人没有在一般及以上等级安全责任事故中负有责任的记录。

第七条通信主管部门根据考核要点对“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

安全生产考核不得收费。

安全生产考核包括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和管理能力考核,具体考核要点见附件。

第八条通信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应当由其受聘的企业通过“信息系统”,向所在地通信主管部门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九条对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通信管理局应当在20 个工作日内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予以公告;对不合格的,应当通过“信息系统”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 年,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证书式样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安管人员” 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 个月内通过“信息系统”向原考核机关申请证书延续,符合证书延续条件的,考核机关应当在20 个工作日内准予证书延续,证书有效期延续3 年。

不符合证书延续条件的应当申请重新考核。

不办理证书延续的,证书自动失效。

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条件的,考核机关应准予证书延续:(一)在证书有效期内未因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二)信用档案中无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三)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且在证书有效期内参加由原考核机关组织的继续教育学习质量测试,测试合格。

第十二条“安管人员”证书变更应按下列要求进行,且变更新证书应延续原证书的有效期“安管人员”变更受聘企业的,应当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通过“信息系统”向通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证书变更手续。

跨省变更的,通过“信息系统”向变更后所在地通信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变更前证书所在地通信管理局同意后,由变更后所在地通信管理局负责办理变更手续。

“安管人员”由于职位变动等原因,需要变更证书类别的,应重新参加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相应类别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原类别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销。

第十三条“安管人员”遗失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应在信息系统上声明作废,并申请办理补证手续。

第十四条“安管人员”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三章安全责任第十五条通信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对“安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培训情况应当记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第十六条通信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工程项目应当按规定配备相应数量和相关专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在通信建设工程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施工时,应当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

第十七条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督促检查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八条主要负责人应当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定项目安全生产考核目标、奖惩措施,以及企业为项目提供的安全管理和技术保障措施。

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企业应当与分包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九条主要负责人应当按规定检查企业所承担的工程项目,考核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发现项目负责人履职不到位的,应当责令其改正;必要时,调整项目负责人。

检查情况应当记入企业和项目安全管理档案。

第二十条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负责,应当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项目管理人员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有效使用。

第二十一条项目负责人应当按规定实施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时排查处理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隐患排查处理情况应当记入项目安全管理档案;发生事故时,应当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开展现场救援。

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当定期考核分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第二十二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检查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项目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处理在建项目违规违章行为,并记入企业安全管理档案。

第二十三条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每天在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

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入项目安全管理档案。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二十四条通信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安管人员”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和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向通信主管部门举报“安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十五条通信主管部门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参加,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有关企业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协助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第二十六条通信主管部门通过“信息系统”建立“安管人员”的信用档案。

“安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安管人员”及其受聘企业应当按规定向考核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第二十七条“安管人员”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考核的,考核机关不予考核,并给予警告;“安管人员” 1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

“安管人员”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由原考核机关撤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考核机关应当撤销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考核机关应当暂扣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通信主管部门应及时收回证书,且责任人3 年内不得参加考核:(一)企业主要负责人所在企业发生1 起及以上重大、特大等级生产安全事故或2 起及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且本人负有责任的;(二)项目负责人所在工程项目发生过1 起及以上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且本人负有责任的;(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所在工程项目发生过1 起及以上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且本人负有责任的。

第二十九条“安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通信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二)未按规定办理证书变更的。

第三十条通信施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通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一)未按规定开展“安管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或者未按规定如实将考核情况记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的;(二)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三)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四)危险性较大的施工现场未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五)“安管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第三十一条通信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向不具备法定条件的“安管人员”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信息产业部《通信建设工程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信部规[2005]398 号)及原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关于开展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信规函[2005]21 号)同时废止。

附件: 通信建设工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要点附件:通信建设工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要点1通信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1.1 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要点1.1.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标准规范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