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厂煤化验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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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厂煤化验工作流程
第一章目的
为建立全过程、多环节的入厂煤验收监督管理体系,使质检质量可控、在控、能控。
第二章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入厂煤(包括火车、汽车来煤)验收、监督、管理内容涉及到的煤样化验部分。
第三章职责
第一条燃料分场主任是入厂煤验收监督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考核。
第二条分管副主任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燃料专责进行日常技术管理工作。
第四条化验班班长是该班化验工作监督第一责任人,有权对化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并对结果负责。
第四章程序
第一条煤质化验员接到分析煤样后,•应认真核对《送交煤样验收单》与样瓶标签是否一致,确认无误后,在交接单上签名。
第二条每日第一次称量前,•应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天平水平调整、自检,然后再称量。
第三条称量过程中每一个煤样应按照称量灰分、水分、挥发分、发热量、硫分的顺序进行称量,称量重量严格执行国标的要求,避免
混样;同时称量过程中不得开启门窗。
第四条按照GB/T212-2008的要求,分别测试煤的水分、灰分、挥发分;按照GB/T213-2008的要求进行煤的发热量测试;按照GB/T214-2007的要求进行煤中全硫的测试。
第五条测试完毕后,在原始记录上化验员签名。
第六条按照化验员互审,班组长复审的工作制度进行数据审核。审核无误后,及时上网。
第七条将测定原始数据正确填写在《入厂煤化验工作日志》上,所填项目字迹工整清晰,测定化验员签名,不得涂改。
第八条化验完的煤样应送至存样室,按时间顺序排放整齐。
第九条发热量测试工作程序
1 煤质化验员必须严格按照GB/T213-2008<<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进行入厂煤发热量的测试。
2 发热量煤样的称量,称量纸条写明试样编号,在燃烧皿中称取粒度小于0.2mm的空气干燥煤样1±0.1g称准至0.0002g。
3 小心拧紧氧弹盖,往氧弹中缓缓充入氧气,•压力控制在
2.8-
3.0MPa,充氧时间不得少于15s;如果不小心充氧压力超过
3.3Mpa,停止实验,放掉氧气,重新充氧至3.2Mpa以下。
4 氧弹放入内筒中,检查氧弹气密性,如有气泡冒出,必须放气后,查找原因,排除故障方可继续试验。
5 量热仪为高档精密仪器,使用时务必保持清洁,避免丝线、头发、点火丝等杂物带入内筒。
6 试验点火后20秒内不准把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到热量计上方,以免发生危险。
7 每次试验结束,•氧弹放气后应仔细观察弹筒和坩埚,如有试样燃烧不完全或有炭黑存在,则试验作废。
8 每批试样完成后,•应认真清洗氧弹内部及垫圈,坩埚支架,用除盐水冲净后擦干,坩埚应放置烘箱中干燥半小时,放在指定位置备用。
9 测试完毕后,按程序要求退出测热系统,关闭电源,盖严桶盖。
10对比所测工业分析结果和发热量测试结果,数据审核无误后,将测试结果上网,记入工作日志、签名。
11 热容量标定的条件:热容量标定值的有效期为三个月,每三个月应进行一次热容量标定,但有下列情况时应立即重新标定:(1)更换量热温度计;
(2)更换热量计较大部件如氧弹盖、连接环;
(3)标定热容量和测定发热量时的内筒温度相差超过5K。
(4)热量计经过较大的搬动之后。
(5)统检、抽查、考证需测试密码样时。
12热容量标定评价
热容量标定一般应进行5次重复试验,计算5次重复实验结果的平均值和标准差,其相对标准差不应超过0.20%;若超过0.20%,再补做一次试验,取符合要求的5次结果的平均值作为该仪器的热容量。如果任何5次结果的相对标准差都超过0.20%,则应舍弃全部结
果,检查仪器和试验方法纠正存在的问题,重新进行标定。
13 如果热量计量热系统没有显著改变,重新标定的热容量值与前一次的热容量值相差不应大于0.25%,否则应检查试验程序,解决问题后再重新进行标定。
第十条全硫测试工作程序
(1)煤质化验员必须严格按照GB/T214-2007<<煤中全硫的测定方法>>进行入厂煤全硫的测试。
(2)测硫仪使用说明要求,将加热温度升到1150℃,测试系统准备就绪。
(3)准确称量粒度小于0.2mm的空气干燥煤样0.05g(称准至0.0002g),并在煤样上盖一薄层三氧化钨。
(4)将空气流量调节到1000mL/min。在试验过程中要不断观察流量的变化,及时调整。
(5)每次正式测试煤样之前,需要做一个或几个废样,直到出现电解曲线。废样测试与煤样测试方法相同。
(6)先进行标准煤样测试,测定值符合规定要求后,开始煤样测试,所有样品测试完后,再加测一个标煤样。
(7)数据检查无误,将化验结果上网,记入工作日志、签名。
第五章入厂煤化验定期工作制度
第一条按照规定的周期对入厂煤化验用计量设备定期检定,将检定结果记录设备台帐。
第二条每周用标准煤样对所用设备内部校验,校验结果记入《仪
器设备校验记录》。
第三条每三个月对热量计进行一次热容量标定。
第四条每周一更换测硫仪电解液。
第五条每周二对测试过的煤样进行抽检。
第六条每季度按矿别对本季度存查煤样进行混样,送电科院进行元素分析和灰熔点测试。
第六章引用标准文件
第一条《GB475-2008》煤样制备方法
第二条GB/T211—2007《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进行煤中全水分的测定。
第三条GB/T214-2007《煤中全硫的测定方法》进行入厂煤全硫的测试。
第四条GB/T212-2008《煤的工业分析方法》要求,进行煤中水分、灰分、挥发分的测定和固定碳的计算。
第五条 GB/T476—2008《煤的元素分析方法》进行元素分析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