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购房贷款业务的法律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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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二手住房贷款业务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版)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二手住房贷款业务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版)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二手住房贷款业务管理办法(2011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个人二手住房贷款业务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银监会《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二手住房系指由房屋产权人出售,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已颁发房屋所有权有效证件,可在房屋交易二级市场流通,卖房人具有完全处置权利的住房。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个人二手住房抵押贷款是指贷款人用自有资金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在二级市场购买住房的商业性贷款。

第四条贷款实行“部分自筹、有效担保、专款专用、按期偿还”的原则,借贷双方应根据此原则依法签订借款合同。

住房公积金贷款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贷款人是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办此项业务的分支机构,借款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分支机构向借款人发放的个人二手住房贷款。

第二章借款人条件第六条借款人申请个人二手住房贷款时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在中国境内具有常驻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三)具有稳定收入,良好信用,有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四)所购房屋具备进入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条件,产权明晰,买卖双方签署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五)必须支付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贷款人要求的购房首付款,并在贷款人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六)借款人应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七)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贷款币种、限额、期限与利率第七条贷款币种:个人二手住房贷款币种为人民币和外币。

申请外币贷款的借款人必须具有外汇还款来源。

第八条贷款限额:个人二手住房贷款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所购住房评估价值或二手房交易价格的70%(两项选其中较低一项),具体成数不得超过监管规定。

银行个人信贷的法律规定(3篇)

银行个人信贷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个人信贷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个人提供的各种贷款服务,包括消费贷款、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人信贷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个人信贷业务已成为金融机构的重要业务之一。

为了规范个人信贷市场,保障金融机构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银行个人信贷的法律规定进行梳理和分析。

二、银行个人信贷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规范我国合同关系的基本法律,其中涉及个人信贷业务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贷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具备合同的基本要素,如当事人、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

(2)贷款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行为。

(3)贷款合同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法》是我国商业银行设立、经营和管理的法律依据,其中涉及个人信贷业务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个人贷款业务,包括消费贷款、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

(2)商业银行应当遵循审慎经营原则,加强对个人贷款的风险管理。

(3)商业银行应当依法向监管部门报告个人贷款业务情况。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担保法》是规范担保关系的法律,其中涉及个人信贷业务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贷款合同可以设定担保,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

(2)担保人应当具备担保能力,并依法承担担保责任。

(3)担保物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法》是规范物权关系的法律,其中涉及个人信贷业务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抵押权、质权等担保物权应当依法设立。

(2)抵押权、质权等担保物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

(3)抵押权、质权等担保物权人应当依法行使权利。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其中涉及个人信贷业务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金融机构在提供个人信贷服务时,应当遵循公平、诚信原则,不得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

个人贷款管理办法(2024年)

个人贷款管理办法(2024年)

个人贷款管理办法(2024年2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年第3号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行为,加强个人贷款业务审慎经营管理,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个人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贷款人开展个人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贷款人应建立有效的个人贷款全流程管理机制,制订贷款管理制度及每一贷款品种的操作规程,明确相应贷款对象和范围,实施差别风险管理,建立贷款各操作环节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贷款人应根据风险管理实际需要,建立个人贷款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七条个人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

贷款人应加强贷款资金支付管理,有效防范个人贷款业务风险。

第八条个人贷款的期限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用于个人消费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五年;用于生产经营的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对于贷款用途对应的经营现金流回收周期较长的,可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十年。

第九条个人贷款利率应当遵循利率市场化原则,由借贷双方在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协商确定。

第十条贷款人应建立借款人合理的收入偿债比例控制机制,结合借款人收入、负债、支出、贷款用途、担保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控制借款人每期还款额不超过其还款能力。

第十一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个人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受理与调查第十二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二)借款用途明确合法;(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贷款合同法律审查要点

贷款合同法律审查要点

贷款合同法律审查要点贷款法律审查是指银行对拟签订的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的书面审查以及在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有关法律问题进行检查。

实践中,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贷款法律审查要突出“四大要点”,达到以下要求: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担保有效以及法律文书规范严谨。

一、主体合格主体真实性审查。

如果是企业类借款人,要审查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法人代码证、贷款卡(证)等法律文件;审查上述法律文件是否在有效期限内办理的年检手续;是否发生内容、名称变更;是否已吊销、注销、声明作废等。

要注意审查部分企业“一套人马、多块牌子”以及产权不清,管理混乱的情形。

如果是个人借款,要审查个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借款申请书上是否是本人的签字或盖章。

主体合法性审查。

要审查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使用是否合法;经办人是否超越职权使用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是否真实,授权内容、期限、事项是否清楚;审查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号码,核对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盖章与预留印鉴是否相符;审查有关合同和文件是否有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签字,合伙组织是否有各合伙人签字盖章等。

主体资信程度审查。

审查企业(或个人)、关联企业、公司股东及其配偶在金融机构贷款情况,以亲朋名义在金融机构贷款情况,对外担保情况,有无不良信用记录,有无大额或有负债或重大涉讼案件等;审查公司法人代表或个人有无赌博、吸毒、赖账不还等劣迹,有无道德风险等。

审查报告中要对以上情况作专门介绍,并在征信系统中查询记录附后佐证。

二、内容合法贷款项目合法性审查。

在对主体合格审查的过程中,要审查借款人的借款的用途;属于特种行业的是否持有有效的特种行业从业许可证;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是否持有齐全的资质证件;贷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是否为高耗能、高污染、产能过剩行业,以及其他商业银行已退出的领域;审查个人经营项目是否合法合规等。

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之初级个人贷款能力测试试卷A卷附答案

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之初级个人贷款能力测试试卷A卷附答案

2023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之初级个人贷款能力测试试卷A卷附答案单选题(共100题)1、对于一手个人购房贷款而言,较为普遍的贷款营销方式是银行与()的方式。

A.房地产开发商B.房地产经纪公司C.房地产建筑公司D.房地产审批的政府机关【答案】 A2、下列关于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还款方式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从银行角度来讲,等额本金还款法的还本速度比较快,风险比等额本息还款法小B.等额本息还款法是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贷款本息C.从个人角度来讲,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法比等额本息还款法合算D.等额本金还款法是指在贷款期内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逐月递减【答案】 C3、个人汽车贷款发放前,应先于落实的条件不包括()。

A.借款人首付款已全额支付或到位B.需办理保险、公证等手续的,有关手续已经办理完毕C.经销商已开出汽车销售发票D.落实各项担保手续【答案】 C4、以下市场细分行为中,违反可衡量性原则的是()。

A.依据消费者年龄细分信贷市场B.依据消费者文化细分信贷市场C.依据消费者依赖心理细分市场D.依据消费者的职业细分市场【答案】 C5、个人信用贷款的特点不包括()。

A.贷款额度小B.准入条件严格C.贷款风险较低D.贷款期限短【答案】 C6、反映红利能力的指标不包括()。

A.销售净利润B.资本周转率C.成本费用率D.资产净利率【答案】 B7、下列关于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经办银行在发放贷款后,于每季度结束后的l0个工作日内,将已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名单、贷款金额、利率、利息上报总行B.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在收到总行提供的贴息申请资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贴息划入总行国家助学贷款贴息专户,由总行直接划入各经办行贴息专户C.各经办银行在收到贴息经费后需要对贴息做预算分析,一般不即时入账D.总行将风险补偿金划拨至各分行,各分行在收到总行下拨的风险补偿金的当日将其划人对应账户【答案】 C8、提炼对目标人群最有吸引力的优势竞争点,并通过一定的手段传达给消费者,然后转化为消费者的心理认识,是()的一个关键环节。

个人征信法律案例(3篇)

个人征信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张某,男,35岁,某市居民。

2018年,张某因购买房屋需要贷款,向某商业银行申请了个人住房贷款。

在贷款申请过程中,张某提交了相关个人信用报告,该报告显示张某存在逾期还款记录。

商业银行以此为由,拒绝了张某的贷款申请。

张某认为,其逾期还款记录系银行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所致,并非其本人故意拖欠。

为此,张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业银行删除其个人信用报告中的逾期还款记录,并赔偿因其信用受损而遭受的损失。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商业银行在审查张某个人信用报告时,是否存在操作失误?2. 即使存在操作失误,商业银行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 张某的信用受损是否可以要求商业银行赔偿?三、法院判决1. 关于商业银行是否存在操作失误的问题,法院经审理查明,张某的个人信用报告中确实存在逾期还款记录,但该记录并非张某本人所欠,而是其配偶的债务。

商业银行在审查过程中,未仔细核对相关资料,导致错误地将张某的信用报告认定为不良信用记录。

2. 关于商业银行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问题,法院认为,商业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在审查贷款申请人的个人信用报告时,负有核实信息的义务。

本案中,商业银行未能尽到审核义务,导致张某的信用报告出现错误,侵犯了张某的合法权益。

因此,商业银行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关于张某的信用受损是否可以要求商业银行赔偿的问题,法院认为,张某因商业银行的错误操作而遭受信用受损,其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张某有权要求商业银行赔偿因其信用受损而遭受的损失。

四、判决结果法院判决商业银行:1. 删除张某个人信用报告中的逾期还款记录;2. 赔偿张某因其信用受损而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名誉损失、精神损害赔偿等。

五、案例分析本案涉及个人征信法律问题,以下是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分析:1. 个人信用报告的准确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征信机构应当保证个人信用报告的准确性。

中国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操作办法

中国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操作办法

中国银行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操作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深圳市分行:为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规范业务操作,根据住房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需要,总行对原《中国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将修改后的《中国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操作办法》印发各行,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中国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操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维护借贷双方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特制定本操作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住房贷款是指贷款人用自有资金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各类住房的商业性贷款;本办法所称贷款人是指中国银行开办此项业务的分支机构,借款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三条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实行“部分自筹、有效担保、专款专用、按期偿还”的原则。

借贷双方应依法签订有关法律合同。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银行(海外分支机构除外)向个人发放的各类商业性住房贷款,不适用于住房公积金等政策性住房贷款。

第二章贷款对象与条件第五条个人住房贷款的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六条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在中国境内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已经签署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购买外销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必须办理公证,购买期房(多层住宅主体结构必须封顶、高层住宅必须完成总投资的三分之二)或尚未确权的房屋应提供手续齐全的房屋建设和销售证明文件;(四)必须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首期购房款。

购买外销房必须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50%以上的首期购房款;(五)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六)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贷款币种、限额、期限与利率第七条贷款币种:个人住房贷款币种为人民币和外币。

个贷监督管理规定(3篇)

个贷监督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个人贷款市场秩序,加强个人贷款监督管理,保护借款人合法权益,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发放的个人贷款业务。

第三条个人贷款业务应遵循合法、合规、安全、稳健的原则,银行应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

第四条银行应加强对个人贷款业务的监督检查,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

第五条本规定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负责解释。

第二章个人贷款业务管理第六条银行开展个人贷款业务,应制定个人贷款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业务范围、贷款条件、贷款程序、风险控制措施等内容。

第七条银行应建立健全个人贷款业务审批流程,确保贷款审批的合规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银行应加强对贷款用途的审查,确保贷款资金用于合法合规的用途。

第九条银行应建立健全贷款发放、支付、使用、回收等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

第十条银行应建立健全个人贷款风险分类和评估制度,对贷款风险进行动态管理。

第十一条银行应加强对个人贷款业务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地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相关信息。

第三章个人贷款风险管理第十二条银行应建立健全个人贷款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第十三条银行应加强对借款人信用风险的评估,包括借款人的收入状况、信用记录、还款能力等。

第十四条银行应建立健全贷款担保制度,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确保贷款安全。

第十五条银行应加强对贷款用途的监控,防止贷款资金被挪用。

第十六条银行应建立健全个人贷款风险预警和处置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

第十七条银行应定期对个人贷款业务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贷款政策。

第四章个人贷款业务监督检查第十八条银保监会负责对银行个人贷款业务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银行遵守本规定。

按揭贷款买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按揭贷款买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按揭贷款买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前,不少⼈在进⾏住房买卖的时候都会通过按揭⽅式来购买,这样可以⼀点⼀点的分期还银⾏的贷款。

⽽个⼈住房按揭贷款的规定当中,也主要是对申请的主体资格、需要具体的条件等内容进⾏了规定,接下来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这⽅⾯的知识,欢迎⼤家阅读!按揭贷款买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个⼈住房按揭贷款申请的主体资格具有完全民事⾏为能⼒的中国公民,在中国⼤陆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为能⼒的港澳台⾃然⼈,在中国⼤陆境内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为能⼒的外国⼈都可以申请个⼈住房按揭贷款。

⼆、个⼈住房按揭贷款⼈需具备的条件(1)有合法的⾝份;(2)有稳定的经济收⼊,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不良信⽤记录;(3)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4)以新购住房作最⾼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付款;(5)已购且办理了住房抵押贷款的,原住房抵押贷款已还款⼀年以上,贷款余额⼩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6)能够提供贷款⾏认可的有效担保;(7)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个⼈住房按揭贷款的额度规定最⾼为所购(⼤修)住房全部价款或评估价值(以低者为准)的80%;四、个⼈住房按揭贷款的期限⼀般最长不超过30年。

五、贷款利率贷款期限为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年利率为4.77%;贷款期限为5年以上的,贷款年利率为5.04% (按各地政府实际情况定)。

现实中能够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的⼈并不多,同时是否能够获得银⾏的批准,还要看当事⼈具体的条件是否符合规定。

⼀般个⼈申请住房按揭贷款最长不能超过30年。

希望店铺⼩编带来的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感谢你的阅读!。

个人贷款的用途管理规定(3篇)

个人贷款的用途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个人贷款业务,保障贷款资金安全,促进个人贷款业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贷款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金融机构开展的个人贷款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贷款等。

第三条个人贷款用途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不得用于以下禁止性用途:(一)买卖、出租、出借贷款资金账户,进行非法资金交易;(二)从事非法集资、非法证券、非法期货等非法金融活动;(三)购买国家禁止买卖的物品;(四)用于偿还其他贷款本金或利息;(五)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的用途。

第四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个人贷款用途管理制度,加强对贷款资金用途的监管,确保贷款资金合规使用。

第二章贷款申请与审批第五条个人贷款申请人应当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贷款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一)身份证件;(二)收入证明;(三)贷款用途说明;(四)担保人或者抵押物相关材料;(五)其他相关材料。

第六条金融机构在接到贷款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的贷款用途进行审核,确保贷款用途合法合规。

第七条金融机构在审批贷款时,应当充分考虑以下因素:(一)贷款用途的合法性;(二)申请人的还款能力;(三)贷款担保的充分性;(四)贷款资金的风险控制措施;(五)其他相关因素。

第八条金融机构应当对贷款用途进行明确约定,并在贷款合同中予以体现。

第三章贷款发放与监管第九条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前,应当对贷款资金用途进行确认,确保贷款资金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

第十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贷款资金拨付管理制度,对贷款资金拨付进行严格监管。

第十一条金融机构应当对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及时发现并纠正贷款资金违规使用行为。

第十二条金融机构应当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对贷款资金用途的监管:(一)要求借款人提供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的定期报告;(二)定期对借款人的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三)对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四)其他必要措施。

银行买房贷款法律规定(3篇)

银行买房贷款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的繁荣,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银行贷款购买房产。

然而,在享受贷款购房便利的同时,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银行买房贷款的法律规定出发,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和分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维护自身权益。

二、贷款购房的基本概念1. 贷款购房:贷款购房是指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购买房产,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本金及利息的行为。

2. 房产贷款:房产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房产的贷款。

3. 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是指银行向借款人收取的贷款利息占贷款本金的比率。

4.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是指借款人从银行贷款到全部还清本息所需要的时间。

三、贷款购房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我国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律,其中涉及贷款购房的相关规定如下:(1)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借款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借款金额、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利率、担保条款等。

(3)借款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规定了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范围、贷款条件、贷款利率等事项,其中涉及贷款购房的相关规定如下:(1)商业银行可以经营贷款业务。

(2)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应当符合国家信贷政策,遵循风险可控原则。

(3)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应当与借款人签订书面合同。

(4)商业银行贷款的利率不得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法》规定了物权的基本原则和各类物权的内容,其中涉及贷款购房的相关规定如下:(1)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不得提前还款。

(2)借款人逾期还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逾期利息。

(3)抵押权人有权优先受偿。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担保法》规定了担保的基本原则和各类担保方式,其中涉及贷款购房的相关规定如下:(1)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为贷款提供担保的,应当依法签订担保合同。

2020年个人住房贷款管理规定

2020年个人住房贷款管理规定

1 目的为规范丹东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操作与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商业银行法》、《物权法》、银监会《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2 范围2.1 本规定明确了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的原则、程序、内容与要求。

2.2 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所辖境内分支机构办理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3 术语与定义3.1 本规定所称个人住房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个人住房的贷款。

3.2 个人住房贷款分类3.2.1 按照利率是否固定,分为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和固定利率个人住房贷款。

3.2.2 按照个人住房贷款是否与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组合办理,分为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3.2.3 按照按揭项目是否竣工验收,分为期房项目个人住房贷款和现房项目个人住房贷款。

3.2.4 按照是否有本行住房开发贷款支持,分为开发贷款支持项目个人住房贷款和纯按揭项目个人住房贷款。

3.3 名词释义3.3.1 一手个人住房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建造、销(预)售住房的贷款。

3.3.2 固定利率个人住房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在约定期限内贷款利率不随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或市场利率变化而浮动的个人住房贷款。

3.3.3 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与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进行组合的贷款。

4 职责与权限总行零售银行部负责全行个人住房贷款各项制度、办法和政策的制定、业务检查、指导和管理。

各分支机构负责具体承办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按照职权范围严格操作规程,认真履行职责。

5 政策个人住房贷款要保证贷款资料真实完整,贷款担保足额、合法,贷款发放符合政策、法规,贷款风险有效控制。

6 流程图7 风险控制要点详情见风险库。

8 内容与要求8.1 基本规定8.1.1 贷款对象贷款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18周岁(含)至60周岁(含)之间的自然人。

银行个人一手房按揭贷款管理办法

银行个人一手房按揭贷款管理办法

xx银行个人一手房按揭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城乡居民购买房屋,规范一手房按揭贷款管理,促进个人房屋按揭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xx银行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一手房按揭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由房地产开发商开发建造并向社会销售的在建或已竣工的初次交易的商品房的贷款。

具体包括指定楼盘按揭贷款和不指定楼盘按揭贷款,其中:指定楼盘按揭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房地产开发商已与贷款人签署《商品房按揭贷款合作协议书》指定楼盘所属的商品房贷款;不指定楼盘按揭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未与贷款人签署《商品房按揭贷款合作协议书》的非指定楼盘所属的商品房贷款。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贷款人是指xx银行授权可以开办个人一手房按揭贷款业务的各分支机构。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借款人是指符合贷款人条件规定的利用房屋按揭贷款购买房屋的自然人。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房具体分为住宅房和商用房。

住宅房是指用于居住的房产;商用房是指以出租、出售或经营等以营利为目的的房产,包括营业房、办公楼等。

第六条贷款实行“部分自筹、有效担保、专款专用、按期偿还”的原则。

第七条贷款人开展个人一手房按揭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二章贷款对象及条件第八条贷款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第九条贷款条件(一)年满18周岁,借款人年龄加借款期限男性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二)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固定住址;(三)贷款用途明确合法;(四)收入合法稳定,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五)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无恶意拖欠、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无不良嗜好;(六)在贷款人处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同意授权贷款人从约定结算账户中直接扣收贷款本息及应由借款人承担的相关费用;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下,同意授权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交易对象;(七)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并能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合法有效的担保手续;(八)借款人每月房屋按揭贷款本息还款额不得超过家庭月可支配收入的50%。

授信(贷款)业务法律审查指引

授信(贷款)业务法律审查指引

授信(贷款)业务法律审查指引授信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向非金融机构客户直接提供的资金,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的保证,包括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融资、融资租赁、透支、各项垫款等表内业务,以及票据承兑、开出信用证、保函、备用信用证、信用证保兑、债券发行担保、借款担保、有追索权的资产销售、未使用的不可撤销的贷款承诺等表外业务。

开展授信业务的法律审查,主要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的授信业务的合法性。

这种合法性也主要是指各类授信业务文件和资料的合法性。

在授信业务法律审查岗位上的人员应是掌握一定的金融知识和熟悉相关法律知识的专业人员。

进行法律审查是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这些授信业务资料的形式要件是否合法进行审查,目的是为了保证这些授信文件和资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防止这些文件和资料出现法律上的问题和障碍以致影响到授信业务的安全。

授信业务的法律审查就是为各类授信业务的开展使之在合法有效的轨道上安全运营保驾护航。

其中,重点是如下授信业务的法律审查:1、新增贷款的发放;2、银行承兑汇票的签发;3、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4、开立保函;5、重组贷款的操作等。

法律审查的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商业银行法》、《物权法》、《担保法》、《贷款通则》、《公司法》、《破产法》、《合伙企业法》、《票据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管机关(本文指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有关指引等)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等。

第一章新增贷款发放过程中的法律审查指引第一节当事人的相关资格审查在企业贷款业务中,为保障贷款合同的合法、有效性,首先应对贷款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进行法律审查。

(一)借款人的资格和条件借款人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以及经济、财务上的条件。

如果借款人不具备相应主体资格或者主体资格存在法律瑕疵,其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以及相应的其他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个人购买住房,规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促进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法律、人民银行、银监会有关规定和中国农业银行有关信贷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住房贷款(不含个人商业用房,下同,以下简称贷款)是指中国农业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住房的贷款。

按照资金来源划分,个人住房贷款包括自营性贷款、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和组合贷款。

自营性贷款是指以银行信贷资金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是指银行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以住房公积金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收益和风险均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组合贷款是指以信贷资金和住房公积金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贷款。

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部分的收益和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按照交易性质划分,个人住房贷款包括一手房贷款、二手房贷款、自建房贷款、集资建房贷款。

一手住房是指首次交易的住房,包括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主体(以下统称“售房人”)开发建设后销售给个人的住房。

个人一手住房贷款(以下简称“一手房贷款”)是指银行向个人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其购买一手住房的贷款。

二手住房是指再交易住房,即已取得分户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允许上市的证明文件,可以在房地产三级市场合法交易的住房。

自建房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建设自有房产的贷款。

集资建房贷款是指银行向集资建房单位的职工发放的、用于借款人集合资金建设自住住房的贷款。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农业银行各级机构办理的自营性贷款和组合贷款中的自营性贷款部分。

第二章贷款对象、金额、期限和利率第四条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港澳台自然人和外国人。

第五条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合法有效身份;(二)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信用状况良好;(三)有合法有效的购建房合同或协议;(四)有不低于最低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或已经用于购建房;(五)同意以所购建住房作为抵押物,或提供经办行认可的其他住房作为抵押物,或由具备保证资格和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自然人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六)经办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个人住房贷款--风险与控制

个人住房贷款--风险与控制

个人住房贷款目前国内所称的个人住房贷款,其实是一个较为笼统的概念,泛指以自然人名义购买房地产并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贴切的称呼应该是“个人购房贷款”。

按房屋类型,个人购房贷款可以分为个人住房贷款与个人商用房贷款;按房屋权属状况,个人购房贷款又可以分为个人一手房贷款与个人二手房(再交易房)贷款。

依据目前大多数金融机构的做法,商用房贷款与真正的个人住房贷款都被纳入了“个人住房消费贷款”的统计口径。

本章中“个人房贷”即个人住房贷款的简称。

1998 年以来,各金融机构由过去单纯的企业开辟贷款支持转变为对投资和销售两个方面支持。

对房地产开辟的银行信贷逐年上升, 2003 年房地产开辟贷款余额为 6657.35 亿元,是 1998 年的 3.2 倍。

对个人住房消费信贷快速增长, 1998 年以来,个人住房贷款占个人消费贷款的比重高达 75%~97%,1998 年初全国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仅有 190 亿元, 2004 年 10 月末,全国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已达 14977 亿元,比1998 年增加了 14594 亿元,增长了34 倍,其增速远远超过房地产开发贷款。

虽然我国的个人住房贷款起步于 1998 年,但真正发展还是 2000 年之后。

个人房贷的超常规发展速度,一是源于国人住房需求的快速膨胀和消费观念的迅速改变。

二是源于银行普遍把个人住房贷款看成优良资产而不遗余力地大力发展。

按照国际惯例,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暴露期通常为 3~8 年。

这也就意味着国内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可能已经步入了违约高风险期。

从实际情况看,一些银行个人住房不良贷款绝对额与不良贷款占比两项指标均处于上升期。

可以估计,由于业务开展早期的粗放型管理埋下的隐患,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还将持续暴露。

随着个人住房贷款的快速增长,业务风险逐渐显现,为促进业务健康发展,有必要对已经显现或者潜在的风险进行认真研究,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策略,努力控制风险。

本文将利用有限的篇幅,对个人住房贷款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若干建议。

中级银行从业资格之中级个人贷款通关提分题库(考点梳理)

中级银行从业资格之中级个人贷款通关提分题库(考点梳理)

2023年中级银行从业资格之中级个人贷款通关提分题库(考点梳理)单选题(共60题)1、下列关于银行互联网个人贷款合作机构管理要求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不得向合作机格自与及其关联方直接或变相进行融资用于放贷B.除共同出资发放贷款的合作机构以外,银行不得将贷款发放、本息回收,止付等关键环节操作全权委托合作机构执行C.书面合作协议可以允许非保险公司和担保机构之外的合作机构向借款人收取息费D.银行应当自主确定目标客户群、授信额度和贷款定价标准【答案】 C2、商业助学贷款的期限原则上为借款人在校学制年限加上()。

A.5年B.7年C.6年D.8年【答案】 C3、银行对不良个人汽车贷款进行管理时,不恰当的做法是()。

A.不良贷款认定之后要适时对其进行分析,建立台账B.银行有权决定对次级贷款核销C.银行按贷款风险五级分类法对不良贷款进行认定D.银行落实不良贷款清收责任人,实时监测【答案】 B4、在审查个人商用房贷款借款人所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合法时,审查的内容不包括()。

A.审查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的身份证件是否真实、有效B.审查借款人提供的还款账户是否是借款人本人所有的活期储蓄账户C.审查借款人户籍所在地是否在贷款银行所在地区D.审查抵(质)押物的权属证明材料是否真实,有无涂改现象【答案】 C5、《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的宗旨不包括()。

A.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行为B.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C.加强个人贷款业务审慎经营D.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答案】 B6、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了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普惠金融发展,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收下列哪项税款?()A.增值税B.印花税C.营业税D.契税【答案】 B7、下列关于个人贷款利率的表述.错误的是()。

A.贷款利率一般可分为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B.贷款利率可根据贷款产品的特性,在一定的区间内浮动C.贷款利息水平的高低是通过利率表示的D.贷款利率是一定时期内利息额与储蓄存款额之间的比率【答案】 D8、个人商用房贷款的还款来源主要是()。

信贷法律案例分析(3篇)

信贷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9年,王某因经营需要,向某银行申请贷款100万元。

某银行经审查,同意向王某发放贷款,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

合同约定:贷款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5%,王某应在贷款期限内按月支付利息,贷款到期后一次性还清本金。

借款合同签订后,某银行按照约定向王某发放了贷款。

二、案件经过借款期限届满后,王某未能按时偿还贷款本金。

某银行多次催收无果,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王某辩称,其经营不善,导致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偿还贷款。

同时,王某认为,某银行在贷款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要求法院判决某银行承担违约责任。

三、法院审理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与某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王某未能按时偿还贷款本金,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关于王某提出的某银行违规行为,法院经审理查明,某银行在贷款过程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规定,对王某进行了严格的审查,不存在违规行为。

王某要求某银行承担违约责任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判决王某偿还某银行贷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信贷法律关系,主要涉及以下法律问题:1. 借款合同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借款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借款关系的协议。

本案中,王某与某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合法有效。

2. 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王某未能按时偿还贷款本金,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3. 违规行为认定本案中,王某认为某银行在贷款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要求法院判决某银行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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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人主体资格审查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要件 (2)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审查内容包括:身份证明的名称、有效期、发 证机关等事项。
2、贷款手续的审查 (1)婚姻证明 (2)购房合同 (3)首付款依据(必须符合规定的比例、单证) (4)收入证明 (5)财产共有人同意将所购房屋设定抵押的承诺书 (6)证明所购房屋符合人民银行的规定的相关资料
是否完整、有效、合法? 证件内容中项目开发主体、名称、地址、面积是否前后一致? 证件取得时间是否有序? (如有不一致或无序之处应附有权机关证明或合理说明。)
(三)申请贷款授信手续的审查
重点是审查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审查内容包括:
依据公司章程,审查公司是否提供了相应的董事 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主体资格的审查
重点是对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查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审查内容包括:
营业执照内容与公司章程相关内容是否一致? 经营范围是否合法? 公司是否按规定及时进行年检 ?
必须审查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或提供加盖公司印章(注明“与原件 核对一致”)的复印件,必要时要在登记机关核实真实性。
理人的签字?
(7)其他材料,如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贷款 卡等。
(二)项目的审查
(重点是对以下法律文件的审查) 审查的法律文件包括:
(1)立项批复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6)预(销)售许可证 上述法律文件审查的关健:
(5)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 审查内容包括:
开发资质证明是否有效? 开发的项目面积是否符合开发资质的规定?
(6)法定代表人 审查内容包括:
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是谁? 与营业执照上是否一致? 公司章程对法定代表人是如何确定的,其权限有无特别
限制? 与银行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书是否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2)税务登记证 审查内容包括: 是否按规定及时进行年检? 必要时要到税务机关核实公司是否欠缴税款?
(3)公司章程 审查内容包括: 是否为公司最新的章程? 章程是否有股东签名? 是否经过登记机关登记? 章程内容有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章程对法定代表人有哪些规定?
章程对公司向银行融资有无特别约定,如有约 定,是否按约定的条件或程序向银行提供有关 法律文件?
如果公司章程没有对此作出规定,我们要求提供由股东会 或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按照总行的要求)。
担保是否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章程对担保的总额或单项担保数额作了规定的,董事 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在作出担保决议时,不得超过规 定的限额。
第二部分 发放贷款的法律审查
第一次法律审查 第二次法律审查
(一)第一次法律审查
公司章程对担保有无特别约定?
必须审查公司章程原件,或加盖公司印章(注明“与原件 核对一致”)的复印件,必要时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实 公司章程的真实性。公司章程原件或加盖公司印章的复印 件作为重要信贷档案保存。
(4)资本情况 审查内容包括:
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
严格审查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是否真实?
加强自身建设,增强个人的休养。202 0年12 月2日上 午3时1 8分20. 12.220. 12.2
扩展市场,开发未来,实现现在。202 0年12 月2日星 期三上 午3时1 8分50 秒03:18: 5020.1 2.2
做专业的企业,做专业的事情,让自 己专业 起来。2 020年1 2月上 午3时18 分20.1 2.203:1 8Decem ber 2, 2020
个人购房贷款业务操作手册培训资料
个人购房贷款业务的法律审查
营业部法律事务处贾俊英 电话: 86760248
根据操作流程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
按揭项目贷款授信的法律审查
第二部分 发放贷款的法律审查
第一部分 按揭项目贷款授信的法律审查
房地产开发企业主体资格的审查 项目的审查 申请按揭贷款授信手续的审查
在信贷业务合同中载明的限制性条款是否 在合同中载明。
谢谢大家!
每一次的加油,每一次的努力都是为 了下一 次更好 的自己 。20.12. 220.12. 2Wedn esday, December 02, 2020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0 3:18:50 03:18:5 003:18 12/2/2 020 3:18:50 AM
安全象只弓,不拉它就松,要想保安 全,常 把弓弦 绷。20. 12.203: 18:5003 :18Dec-202-D ec-20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掌控人心方位上 。03:18: 5003:1 8:5003: 18Wedn esday, December 02, 2020
安全在于心细,事故出在麻痹。20.12. 220.12. 203:18: 5003:1 8:50December 2, 2020
谢谢大家!
时间是人类发展的空间。2020年12月2 日星期 三3时1 8分50 秒03:18: 502 December 2020
科学,你是国力的灵魂;同时又是社 会发展 的标志 。上午3 时18分 50秒上 午3时1 8分03: 18:5020 。20.12. 220.12. 203:18 03:18:5 003:18: 50Dec- 20
人生不是自发的自我发展,而是一长 串机缘 。事件 和决定 ,这些 机缘、 事件和 决定在 它们实 现的当 时是取 决于我 们的意 志的。2 020年1 2月2日 星期三 3时18 分50秒 Wednesd ay, December 02, 2020
感情上的亲密,发展友谊;钱财上的 亲密, 破坏友 谊。20. 12.2202 0年12 月2日星 期三3 时18分5 0秒20. 12.2
(住房必须是主体结构已经封顶;商业用房必须 竣工验收合格)
(7)授权委托书(有代理人的,是否有书面授权? 授权权限、期限是否明确?有限代理事项是否超 越授权范围?)
(二)第二次法律审查
根据《转发省分行关于启用信贷业务<第二次法律审查表>的通知》 [川农行营办发(2006)77号]要求
主要内容包括: (1)合同文本使用是否恰当。 (2)合同内容填制是否准确规范。 (3)上级行、本行法律审查人员提出的需要
主要是通过审查验资机构提供的验资证明,核实实收资本 到位情况,防止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并注意营业执照中 的注册资本与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否一致。
审查是否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分期缴纳?
对于未按期交纳的,要查明原因,督促公司股东按期缴足 资本金;未缴足资本金而需要审批贷款的,应在限制性条 款中要求将按期缴纳作为发放贷款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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