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龙海市2017年度第一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批复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龙海市2017年度第一批次农村村民住宅

建设用地的批复

【法规类别】城市农村宅基地

【发文字号】漳政地[2017]34号

【发布部门】漳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6.08

【实施日期】2017.06.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龙海市2017年度第一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批复

(漳政地〔2017〕34号)

龙海市人民政府:

《龙海市人民政府关于龙海市2017年度第一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请示》(龙政综﹝2017﹞210号)收悉。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经

1 / 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