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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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学目的
通过本部分学习,使大学生了解火 灾的巨大危害性,了解国家和地方的消 防法律法规。掌握正确使用明火和用电、 用气的安全知识。掌握在各种场所的消 防逃生知识,了解消防报警、消防处置 的基本程序和基本方法、学会正确使用 灭火器。引导大学生牢固树立消防安全 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意义,了解国家的 消防法律法规,知晓预防火灾的基本常 识,了解和掌握火灾的逃生和一般的灭 火知识和技能。
二、消防法规
上海市消防条例摘录
第二十二条 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应当做好消防设施的保护工作, 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改变消防设施的用途; (二)盗窃、毁坏消防设施和器材; (三)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 (四)破坏防火间距的功能; (五)阻碍消防通道。 第二十四条 市民应当学习必要的消防知识,懂得安全用火、用电和 其他防火、灭火常识,增加自防自救能力。 监护人应当对被监护人进行火灾预防教育。 第四十五条 任何人发现火情都应当迅速报警;任何单位、个体工商 户和个人都应当为报警无偿提供方便。 一、教学目的 不得谎报火情,制造混乱。 任何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都有为扑救火灾提供帮助的义务。在消防 队到达火灾现场前,有关单位应当迅速组织力量扑救,减少火灾损失。 禁止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火灾扑救。 下一页
二、消防法规
《消防法》共六章54条,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1984年5月 1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1984年5月 13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同时废止。以下简单介绍下 总则中的内容。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 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 消防工作由国务院领导,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 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四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 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 的消防意识。 教育、劳动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培训 内容。 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有关主管部门,有进行消 防安全宣传教育的义务。 第七条 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 个人,应当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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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校发生火灾原因
1、使用明火不慎,引起火灾。 如违章点蜡烛、点蚊香、吸 烟、使用液化气和焚烧垃圾 等。 2、电气火灾。如违章用电、 使用电器不当。 3、违反实验室操作规程。
四、如何预防火灾
防止火灾发生的关键,是做好火灾的预防工作。广大师生要认 真贯彻消防法规,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预防火灾的发生。 1、学生宿舍防火。在宿舍,学生应自觉遵守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做到不 乱拉乱接电线;不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等电器;使用台 灯、充电器、电脑等电器要注意发热部位的散热;室内无人时,应关掉 电器和电源开关;不在宿舍使用明火和焚烧物品。 2、教室、实验室、教研室的防火。在实验室、教研室实习或工作时,一 定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使用仪器 设备前,应认真检查电源、管线、火源、辅助仪器设备等情况,使用完 毕应认真进行清理,关闭电源、火源、气源、水源等,还应清除杂物和 垃圾。尤其是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时,更要注意防火安全规定。 3、体育馆、报告厅、舞厅、食堂的防火。要遵守 消防安全制度,做到不携带易燃易爆品,如汽油、 酒精等;不吸烟或随地丢弃烟头、火种,保持安全 通道的畅通等等。 4、山林草坪防火。严禁到山林、草坪吸烟、玩火, 一旦发现火苗要及时扑救或拨打火警电话。
五、容易起火的几种方式
1、电路着火:首先关闭电源开关,然后用干粉或气体灭火器、湿毛毯等 将火扑灭,切不可直接用水扑救;电视机着火应从侧面扑救,以防显像 管爆裂伤人; 2、油锅火灾:可直接盖上锅盖,使火焰窒息熄灭,切勿用水浇; 3、煤气、液化气灶着火:首先关闭进气阀门,然后用湿布、湿围裙或湿 毛毯压住火苗,并迅速移开气瓶、油瓶等易燃易爆物。 4、衣服、织物及小家具着火:迅速拿到室外或卫生间等处用水浇灭,切 记不要在家中乱扑乱打,以免引燃其它可燃物。 5、固定家具着火:先用水扑救,如火势得不到控制,则利用消火栓放水 扑救,同时迅速移开家具旁的可燃物。 6、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物着火:切勿用水浇,只能用灭火器、细沙、 湿毛毯等扑救。 7、身上衣物着火:可就地打滚压灭身上火苗,千万不要奔跑。 8、电线冒火花:不可盲目接近,以防发生触电事故,应先关闭电源总开 关或通知供电部门,断电后再进行扑救。 9、密闭房间内着火:扑救房间内火灾时不要急于开启 门窗,以防新鲜空气进入后加大火势。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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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消防法规
上海市消防条例摘录
第四十七条 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有权调动单位专职消防队、群众性义 务消防队和交通、供水、供电、电讯、医疗救护等有关部门进行火灾扑 救,投入灭火抢险。 参加火灾扑救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必须服从火场总指挥员的统 一指挥。 为阻止火灾蔓延,避免重大损失,火场总指挥员有权决定拆除毗邻建筑 物、构筑物,有权决定在火场周围实施交通管制。 第四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都应当维护火灾现场秩序, 未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许可,不得进入火灾事故现场。 任何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都不得妨碍火灾原因调查,禁止擅自清除 火灾事故现场。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 一、教学目的 原则,由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依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五条、 第四十条、第四十五条第二、第四款、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第四十八条 第二款规定的,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处二千元以上二万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上一页
通过本部分学习,使大学生了解火 灾的巨大危害性,了解国家和地方的消 防法律法规。掌握正确使用明火和用电、 用气的安全知识。掌握在各种场所的消 防逃生知识,了解消防报警、消防处置 的基本程序和基本方法、学会正确使用 灭火器。引导大学生牢固树立消防安全 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意义,了解国家的 消防法律法规,知晓预防火灾的基本常 识,了解和掌握火灾的逃生和一般的灭 火知识和技能。
二、消防法规
上海市消防条例摘录
第二十二条 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应当做好消防设施的保护工作, 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改变消防设施的用途; (二)盗窃、毁坏消防设施和器材; (三)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 (四)破坏防火间距的功能; (五)阻碍消防通道。 第二十四条 市民应当学习必要的消防知识,懂得安全用火、用电和 其他防火、灭火常识,增加自防自救能力。 监护人应当对被监护人进行火灾预防教育。 第四十五条 任何人发现火情都应当迅速报警;任何单位、个体工商 户和个人都应当为报警无偿提供方便。 一、教学目的 不得谎报火情,制造混乱。 任何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都有为扑救火灾提供帮助的义务。在消防 队到达火灾现场前,有关单位应当迅速组织力量扑救,减少火灾损失。 禁止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火灾扑救。 下一页
二、消防法规
《消防法》共六章54条,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1984年5月 1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1984年5月 13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同时废止。以下简单介绍下 总则中的内容。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 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 消防工作由国务院领导,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 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四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 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 的消防意识。 教育、劳动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培训 内容。 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有关主管部门,有进行消 防安全宣传教育的义务。 第七条 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 个人,应当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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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校发生火灾原因
1、使用明火不慎,引起火灾。 如违章点蜡烛、点蚊香、吸 烟、使用液化气和焚烧垃圾 等。 2、电气火灾。如违章用电、 使用电器不当。 3、违反实验室操作规程。
四、如何预防火灾
防止火灾发生的关键,是做好火灾的预防工作。广大师生要认 真贯彻消防法规,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预防火灾的发生。 1、学生宿舍防火。在宿舍,学生应自觉遵守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做到不 乱拉乱接电线;不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等电器;使用台 灯、充电器、电脑等电器要注意发热部位的散热;室内无人时,应关掉 电器和电源开关;不在宿舍使用明火和焚烧物品。 2、教室、实验室、教研室的防火。在实验室、教研室实习或工作时,一 定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使用仪器 设备前,应认真检查电源、管线、火源、辅助仪器设备等情况,使用完 毕应认真进行清理,关闭电源、火源、气源、水源等,还应清除杂物和 垃圾。尤其是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时,更要注意防火安全规定。 3、体育馆、报告厅、舞厅、食堂的防火。要遵守 消防安全制度,做到不携带易燃易爆品,如汽油、 酒精等;不吸烟或随地丢弃烟头、火种,保持安全 通道的畅通等等。 4、山林草坪防火。严禁到山林、草坪吸烟、玩火, 一旦发现火苗要及时扑救或拨打火警电话。
五、容易起火的几种方式
1、电路着火:首先关闭电源开关,然后用干粉或气体灭火器、湿毛毯等 将火扑灭,切不可直接用水扑救;电视机着火应从侧面扑救,以防显像 管爆裂伤人; 2、油锅火灾:可直接盖上锅盖,使火焰窒息熄灭,切勿用水浇; 3、煤气、液化气灶着火:首先关闭进气阀门,然后用湿布、湿围裙或湿 毛毯压住火苗,并迅速移开气瓶、油瓶等易燃易爆物。 4、衣服、织物及小家具着火:迅速拿到室外或卫生间等处用水浇灭,切 记不要在家中乱扑乱打,以免引燃其它可燃物。 5、固定家具着火:先用水扑救,如火势得不到控制,则利用消火栓放水 扑救,同时迅速移开家具旁的可燃物。 6、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物着火:切勿用水浇,只能用灭火器、细沙、 湿毛毯等扑救。 7、身上衣物着火:可就地打滚压灭身上火苗,千万不要奔跑。 8、电线冒火花:不可盲目接近,以防发生触电事故,应先关闭电源总开 关或通知供电部门,断电后再进行扑救。 9、密闭房间内着火:扑救房间内火灾时不要急于开启 门窗,以防新鲜空气进入后加大火势。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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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消防法规
上海市消防条例摘录
第四十七条 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有权调动单位专职消防队、群众性义 务消防队和交通、供水、供电、电讯、医疗救护等有关部门进行火灾扑 救,投入灭火抢险。 参加火灾扑救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必须服从火场总指挥员的统 一指挥。 为阻止火灾蔓延,避免重大损失,火场总指挥员有权决定拆除毗邻建筑 物、构筑物,有权决定在火场周围实施交通管制。 第四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都应当维护火灾现场秩序, 未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许可,不得进入火灾事故现场。 任何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都不得妨碍火灾原因调查,禁止擅自清除 火灾事故现场。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 一、教学目的 原则,由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依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五条、 第四十条、第四十五条第二、第四款、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第四十八条 第二款规定的,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处二千元以上二万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