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绿色施工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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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绿色施工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编制说明

绿色施工倡导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实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推广创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是工程项目实施标准化、精细化管理的进一步提升,追求高效、低耗、环保,有利于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绿色施工导则》、《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及《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绿色施工组织机构

1、施工项目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主管生产的经理和项目总工任副组长,及各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的绿色施工管理小组。项目总工负责组织编写绿色施工方案。绿色方案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后,下发并组织实施。

2、对拟申报“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工程项目,项目经理部指定专人负责相关资料的整理收集。有公司施工技术部负责向集团公司施工技术部上报。“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原则上每两年评选一次。

3、公司在招投标阶段,项目经理部在施工阶段应积极与建设单位沟通,明确绿色施工的施工标准和成本。

第三条绿色施工措施

1 环境保护

1.1 现场施工标牌应包括环境保护内容,施工现场应在醒目位置设环境保护标识。

1.2 施工项目部应贯彻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制定施工现场文物保护措施及相关预案。

1.3 人员健康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作业区和生活办公区应分开布置,生活办公区50m范围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

(2)项目经理部综合办公室负责生活区环境卫生,厕所、卫生设施、排水沟及阴暗潮湿地带应定期消毒。现场食堂应有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应持有健康证明,个人卫生、操作行为应

规范,食堂各类器具应清洁。冬夏期施工,应有相应的项目人员消暑和保暖措施。对现场工人劳动强度和工作时间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进行管理。

(3)从事有毒、有害、有刺激性气味和强光、强噪音施工的人员应佩戴与其相应的防护器具。从事深井、密闭环境、防水和室内装修施工应有自然通风或临时通风设施。现场危险源及有毒物品存放处应配置醒目安全标志。施工应采取有效防毒、防污、防尘、防潮、通风等措施,加强人员健康管理。

(4)现场宜设有医务室,有完善人员健康应急预案。

1.4应保护场地四周原有地下水形态,减少抽取地下水。宜采取基坑封闭降水措施。

1.5危险品、化学品存放处及污物排放应采取隔离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连续、密闭能有效隔绝各类污染的围挡。

1.6 扬尘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 集中堆放的土方及裸露地面应采取遮挡、抑尘等措施。施工现场应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并应有专人负责。现场宜采用喷雾设备降尘。

(2)扬尘控制在土方作业阶段,达到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 1.5m,不扩散到场区外。在结构施工、安装装饰装修阶段,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0.5m。

(3)运送土方、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应采取封闭或遮盖措施。施工场地进出口的位置应设冲洗池和吸湿垫,保持进出现场车辆清洁。

(4)易飞扬和细颗粒建筑材料(如散装水泥)应封闭存放,有密闭防尘措施。

(5)高空垃圾清运应采用封闭式管道或垂直运输机械完成。

1.7 废气、废水排放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进出场车辆及机械设备废气排放应符合国家年检要求。

(2)现场不应燃烧废弃物,不应使用煤作为现场生活的燃料。

(3)现场道路和材料堆放场周边应设排水沟。

(4)工程污水和试验室养护用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5)厕所应设化粪池,厨房应设隔油池,化粪池、隔油池应定期清理。亦可使用移动环保厕所,并应定期清运、消毒。

(6)雨水、污水应分流排放。

(7)工程污水宜采取去泥沙、除油污、分解有机物、沉淀过滤、酸碱中和等处理方式,实现达标排放。施工中产生的泥浆应设置专门的泥浆池。

1.8 建筑垃圾处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集中堆放,应定期清运,积极回收可利用的物品。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应达到30%。有毒有害废物分类率应达到100%。

(2)施工现场垃圾宜采用袋装封闭,并采取减量化措施,控制建筑垃圾的产量。

(3)废电池、废墨盒等有毒有害的废弃物应封闭回收,不应混放。

(4)碎石和土石方类等应作地基和路基回填材料。开挖土方应合理回填利用。

1.9 工地应控制光污染,大型照明灯具时,应有防止强光线外泄的措施,灯光不得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焊接等产生强光的作业进行时,应采取挡光措施。

1.10 噪声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产生噪声较大的机械设备,应尽量远离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和周边住宅区。施工噪音声强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宜昼间不超过70dB(A),夜间不超过55 dB(A),各种打桩机不得在夜间施工。

(2)应采用先进机械、低噪音设备进行施工,设备、机械应定期保养维护。

(3)混凝土输送泵、电锯房等应设有吸音降噪屏或其他降噪措施.

(4)现场指挥(如塔吊)应使用对讲机传达指令,不应使用鸣哨等噪声较大的方式。

(5)施工作业面宜设置隔音设施。现场宜设置噪声监测点,并实施动态监测。

2 节材及材料资源利用

2.1 工程施工所用材料的采购,要求优先选则距施工现场较近的生产厂家。根据

就地取材的原则进行材料选择并有实施记录。

2.2 严格贯彻执行机械保养、限额领料、废弃物再生利用等制度。

2.3 工程施工应选择绿色、环保材料。所选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污染控制,有害

物质限量标准及外加剂标准。

2.4 临建设施采用可拆迁、可回收材料。临建设施充分利用既有建筑物、市政设

施和周边道路。

2.5 利用粉煤灰、矿渣、外加剂等新材料,降低混凝土及砂浆中的水泥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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