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4项具体准则的通知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4项具
体准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会计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财会[2016]12号
【发布部门】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6.07.06
【实施日期】2017.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4项具体准则的通知
(财会[2016]12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各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规范政府存货、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政府会计准则第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