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预案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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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发公告发行日期

4月29日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少于200人)

发行额度总额不超过300亿,总股数不超过3亿

认购方式

现金发行目的

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发行价格

票面金额100元,按票面金额发行付息频率一年一次

利率确定方式

固定利率,每个付息年度调整一次对评级的影响

是否派息不与本行自身的评级挂钩,也不随评级变化而调整。一般表决权无

说明:蓝色标记为三家金融机构在预案中提到的差异,其余发行条件批准。

一般项目

优先股预案

拥有表决权的特殊情况

①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②公司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百分之十;③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④发行优先股;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但如果公司累计三个会计年度或连续两个会计年度未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的,自股东大会批准当年不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之次日起,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与普通股股东共

同表决。

表决权恢复后,当公司已全额支付当年度优先股股息的,则自全额付息之日起优先股股东根据表决权恢复条款取得的表决权即终止。

是否为累计优先

否是否为参与优先

否是否拥有回售权否

是否拥有赎回权是(赎回期为自优先股发行日期满5年之日起,至全部赎回或转股之日止,每年的优先股股息支付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本次发行的优先股。)

赎回条件 1、使用同等或更高质量的资本工具替换被赎回的优先股,并且只有在收入能力具备可持续性的条件下才能实施

资本工具的替换;

2、或者行使赎回权后的资本水平仍明显高于中国银监会规定的监管资

本要求。

赎回价格优先股票面金额(100元)是否可强制转股是

购买者

强制转股条件 (一)当公司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降至5.125%(或以下)时,由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发行的优先股应按照强制转股价格全额或部分转为公司 A 股普通股,并使公司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恢复至 5.125%以上; (二)当公司发生二级资本(次级债、一般准备金等)工具触发事件时,本次发行的优先股应

按照强制转股价格全额转为公司 A 股

普通股。其中,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

是指以下两种情形的较早发生者:①中

国银监会认定若不进行转股或减记,公

司将无法生存;②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

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

持,公司将无法生存。

强制转股价格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末(即2013年12月31日)公

司合并报表口径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转股价的调整当本行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不包括因本行发行的带有可转

为普通股条款的融资工具,如优先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转股而增加的股

本)、配股等情况时,本行将按上述

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

格进行累积调整,发行普通股股利时

不调整。

评级情况暂无

担保情况

无担保1

经测算,预计未来面临的一级资本缺口超过 300 亿元 ,优先股股息率每提高 1%,公司各年度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利润将减少 3 亿元。

2

未来十二个月,除因兼并收购需要,公司没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

3公司

补充说明

农行中行

5月9日5月13日晚

非公开发行(少于200人)非公开发行(少于200人)

不超过8亿股(具体数量由本行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在6个月内实施首次发行,数量不少于总获批发行数量的50%,剩余数量在24个月内发行完毕。)不超过6亿股(具体数量由本行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在6个月内实施首次发行,数量不少于总获批发行数量的50%,剩余数量在24个月内发行完毕。)

现金现金

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

票面金额100元,按票面金额发行票面金额100元,按票面金额发行一年一次一年一次

询价确定。股息率=基准利率+固定

溢价(基准利率为约定期限的国债

收益率,固定溢价为重定价如确定的股息率扣除发行时的基准利率,固定溢价一经确定不再调整。优先股的票面股息率不高于本行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年均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询价。股息率不得高于发行前本行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年均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是否派息不与本行自身的评级挂钩,也不随评级变化而调整。是否派息不与本行自身的评级挂钩,也不随评级变化而调整。

无无

行条件按照优先股的性质均相同。均为预案,尚待股东大会表决和证监会

①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②公司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百分之十;③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④发行优先股;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情形。

但如果公司累计三个会计年度或连续两个会计年度未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的,自股东大会批准当年不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之次日起,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与普通股股东共同表决。

表决权恢复后,当公司已全额支付当年度优先股股息的,则自全额付息之日起优先股股东根据表决权恢复条款取得的表决权即终止。

①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②公司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百分之十;③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④发行优先股;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情形。

但如果公司累计三个会计年度或连续两个会计年度未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的,自股东大会批准当年不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之次日起,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与普通股股东共同表决。

表决权恢复后,当公司已全额支付当年度优先股股息的,则自全额付息之日起优先股股东根据表决权恢复条款取得的表决权即终止。

否否否否否否

是(赎回期为自优先股发行日期满5年之日起,至全部赎回或转股之日止,每年的优先股股息支付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本次发行的优先股。)是(赎回期为自优先股发行日期满5年之日起,至全部赎回或转股之日止,每年的优先股股息支付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本次发行的优先股。)

1、使用同等或更高质量的资本工具替换被赎回的优先股,并且只有在收入能力具备可持续性的条件下才能实施资本工具的替换;

2、或者行使赎回权后的资本水平仍明显高于中国银监会规定的监

管资本要求。 1、使用同等或更高质量的资本工具替换被赎回的优先股,并且只有在收入能力具备可持续性的条件下才能实施资本工具的替换;

2、或者行使赎回权后的资本水平仍明显高于中国银监会规定的监

管资本要求。

赎回价格=票面金额+当期已决议支付但尚未支付的股息之和赎回价格=票面金额+当期已决议支付但尚未支付的股息之和

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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