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开放大学 法律与生活 课程大作业及答案

合集下载

法律与生活大作业

法律与生活大作业

2013-2014第二学期《法律与生活》选修课大作业姓名学号院系班级成绩案例1(20分)【案情介绍】李先生等17名北京的旅游者报名参加了北京某旅行社组织的“昆明4飞6日游”。

按照旅游合同的约定应于6月3日乘飞机从西双版纳返回昆明。

但由于遇到了大雾和雷电天气,预定航班被取消。

旅行社为确保旅游者6月4日准时乘上昆明至北京的航班,拟改乘大巴赶往昆明。

经与旅游者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旅游者坚决要求按约定乘飞机返回昆明,因此滞留西双版纳四天,直到6月8日旅行社设法买到机票后才返程。

李某等旅游者为此起诉该旅行社,要求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他们滞留西双版纳期间的食宿费用及误工费。

【问题】(1)旅行社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旅行社是否应当支付李先生等17名旅游者滞留西双版纳期间的食宿费用及误工费?【答案】案例2(20分)【案情介绍】张某向熟人李某借款5万元,并签订了合同。

合同中约定:张某以平房一处作为抵押,折价人民币3万元,但未办理抵押登记。

李某嫌不足,张某又找来朋友王某、赵某作为保证人。

王、赵二人写下保证书承诺:如果张某到期不还钱,两人愿承担还款责任。

后张某拒不还钱。

【问题】(1)该案中以房屋作为抵押的担保是否生效?为什么?(2)王、赵两人承担的是怎样的保证责任?(3)如果张某已将房屋卖给孙某,并进行了产权登记,房屋的产权应该归谁,为什么?【答案】案例3(20分)【案情介绍】根据某地板公司的推荐,李女士购买了名为“巴西红檀”的木地板,随后由公司派人到李女士家中进行了铺装。

时隔不久,李女士在媒体上看到,当前国内市场上根本没有“红檀”这种木材。

于是李女士找到某地板公司要求解释并赔偿其损失。

地板公司承认是以“巴西红檀”的名义将真实材质为“子京木”的木地板售给了李女士。

李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明明是普通的“子京木”,却被地板公司说成是珍贵的“巴西红檀”,已经构成欺诈,应由地板公司对其进行双倍赔偿。

地板公司则认为,由于当时市场不规范,木地板没有统一的名称,市场上都将“子京木”称为“红檀”,地板公司没有对李女士进行欺诈的故意,只是由于市场不规范原因,才将卖给李女士的木地板称为“红檀”,所以不同意李女士的诉讼请求。

江苏开放大学《法律与生活》第一第二第三单元在线测试及课程大作业

江苏开放大学《法律与生活》第一第二第三单元在线测试及课程大作业

01-10 CBCD ACBC AD11-15 CBADA16-20 ABCD ABCD ABC AD AD21.“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22.所谓“公序良俗”;要求公民从事民事活动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

关于“公序良俗”对姓名的规制问题。

首先;从社会管理和发展的角度;子女承袭父母姓氏有利于提高社会管理效率;便于管理机关和其他社会成员对姓氏使用人的主要社会关系进行初步判断。

倘若允许随意选取姓氏甚至恣意创造姓氏;则会增加社会管理成本;无利于社会和他人;而且极易使社会管理出现混乱;增加社会管理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

其次;姓氏主要来源于客观上的承袭;系先祖所传;如果任由公民仅凭个人意愿喜好;随意选取姓氏甚至自创姓氏;则会造成对文化传统和伦理观念的冲击;既违背社会善良风俗和一般道德要求;也不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实现社会的良性管控。

所以本案中“北雁云依”的父母自创姓氏的做法;不符合公序良俗对姓名的规制要求。

23.在国家与公民、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中,国家和政府是公共权力的代表,对各种社会公共事务实施管理并向人民提供服务,但这些管理和服务并非管理者随心所欲,而是应当纳入法治的范围。

公法的基本内容就是为规范国家权力和政府行为而存在的,其根本目的是通过控制公权力来维护私权利。

与公法中所面对的国家与公民、政府与社会之间非平等的社会关系不同,私法管的领域是主体自由,意思自治的所有私人生活和经济活动,调整的是地位平等的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24.1、景区管理方应承担责任。

2、应该承担次要责任,该景区也并没有做任何的免费吃杨梅的活动,老人摘杨梅的举措其实本质上是一种偷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相关规定,旅游经营者应就旅游活动中正确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方法以及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其他情形,以明示的方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或者警示。

江苏开放大学《实用法律基础》二单元三单元五单元民事诉讼基本程序课程大作业

江苏开放大学《实用法律基础》二单元三单元五单元民事诉讼基本程序课程大作业

江苏开放大学《实用法律基础》二单元答案01-04 ADBB05.对于老人何时能获取子女的赡养权或子女对老人达到多大年龄开始承担赡养义务,目前我国法律没有作出年龄段的规定。

法律规定是“无劳动能力或是生活困难的老人有权利要求子女尽其赡养义务”。

对老人年龄的法律规定,在《老年权益保障法》第二条作出了规定: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子女赡养老人是传统美德、家庭责任、人伦道义;也是法定的责任义务,具体的法律规定如下:《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包括: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06.答: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要求杀害的目的必须是争夺遗产; 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07.答:公民的遗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江苏开放大学法律基础知识第一次形考作业参考答案

江苏开放大学法律基础知识第一次形考作业参考答案

江苏开放大学法律基础知识第一次形考作业参考答案第一题: 请解释法律的定义和特点。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强制执行的规范行为准则的总称。

其特点包括:1. 强制性:法律规定了人们的行为准则,并对其进行强制性约束。

2. 公平性:法律应平等对待每个人,确保公正和公正的原则。

3. 可变性:法律可以根据社会变化和需求进行修改和调整。

4. 普遍性:法律适用于整个国家的人民,不分种族、性别、社会地位等差别。

5. 统一性:法律具有整体性和内部一致性,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

第二题: 请解释刑法的范畴和功能。

刑法是法律的一部分,属于公法的一种,规定了国家对违反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者进行惩罚的制度。

刑法的主要范畴和功能包括:1. 犯罪类型:刑法规定了各种不同类型的犯罪行为以及相应的刑罚。

2. 刑罚的确定:刑法规定了各种刑罚的种类、程度和适用条件。

3. 社会控制:刑法通过对犯罪行为的惩罚,起到了保护社会秩序和维护公共利益的作用。

4. 预防和教育:刑法的实施也包括了对犯罪的预防和矫正,通过社会教育和改造,帮助犯罪者重新融入社会。

第三题: 请解释法律责任的内容和形式。

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法律规定而对行为人产生的义务和责任。

其内容和形式包括:1. 民事法律责任:对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以恢复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2. 行政法律责任:对违反行政法规定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和法律责任。

3. 刑事法律责任:对犯罪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包括刑罚和刑事处罚。

4. 治安法律责任: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治安处罚和法律责任。

第四题: 请解释法律规范从效力上的特征。

法律规范从效力上的特征包括:1. 强制性:法律规范是强制性的,必须遵守,违反法律规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可连续性:法律规范在一定时间内连续有效,直到被修改、废止或失效。

3. 可适用性:法律规范适用于所有符合其规定条件的情况,具有广泛的适用范围。

4. 相对稳定性:法律规范在一定时间内相对稳定,不会频繁变动,确保社会秩序和稳定性。

2024年春江苏开放大学实用法律基础第二单元作业答案

2024年春江苏开放大学实用法律基础第二单元作业答案

2024年春江苏开放大学实用法律基础第二单元作业答案注意:学习平台题目可能是随机,题目顺序与本答案未必一致,同学们在本页按“Ctrl+F”快捷搜索题目中“关键字”就可以快速定位题目,一定注意答案对应的选项,如果答案有疑问或遗漏,请在下载网站联系上传者进行售后。

如需其它科目的答案也可以联系上传者。

一、2024年春江苏开放大学实用法律基础第二单元作业单选题答案1、关于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说法,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A、违反法定的结婚条件的婚姻为可撤销婚姻B、如某人患有白血病依然隐瞒病情与他人结婚,则其配偶近亲属享有撤销权C、可撤销婚姻的除斥期间为2年D、可撤销婚姻的当事人未申请撤销的情况下,婚姻有效学生答案:D2、甲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将大部分财产留给儿子乙,少部分的存款留给女儿丙。

后乙因盗窃而被判刑,甲伤心至极,在病榻上当着众亲友的面将遗嘱烧毁,不久去世。

乙出狱后要求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只能依据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遗产B、乙无权继承任何遗产可以分给乙适当的遗产C、可以分给乙适当的遗产D、乙有权依据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学生答案:D3、按照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规定的代数计算方法,叔叔与侄子是:A、三代以内直系血亲B、五代以内直系血亲C、五代以内旁系血亲D、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学生答案:D4、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属于有效婚姻的是:A、20岁的某男与19岁的某女确立了婚姻关系B、某女在其男友的胁迫下结婚C、有配偶的男子甲又与某女结婚D、某男与其男友自2018年确立了婚姻关系学生答案:B5、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我国《民法典》中规定的婚姻家庭编的基本原则?A、男女平等B、婚姻自由C、一夫一妻D、意思自治学生答案:D6、张某1岁时被王某收养并一直共同生活。

张某成年后,将年老多病的生父母接到自己家中悉心照顾。

2000年,王某的生父母及养父王某相继去世。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张某有权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生父母的财产B、张某无权继承养父王某的财产C、张某可适当分得生父母的财产D、张某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生父母的财产学生答案:C7、我国《民法典》规定婚姻可撒销的法定原因是:A、因受欺诈而结婚B、因出于重大误解而结婚C、因出于真意保留而结婚D、因受胁迫而结婚学生答案:D8、下列属于遗弃行为的是:A、夫或妻不履行扶养对方的义务B、父母不送适龄子女上学接受义务教育C、丈夫经常打骂妻子D、父母限制子女人身自由学生答案:A9、甲男与乙女通过网聊恋爱,后乙提出分手遭甲威胁,乙无奈遂与甲办理了结婚登记。

江苏开放大学实用法律基础课程大作业Word版

江苏开放大学实用法律基础课程大作业Word版

江苏开放大学实用法律基础课程大作业(30%)作业详情•1•请撰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小论文,请围绕以下主题展开,谈谈你学完本课程后的感想:(1)着重说说你对“什么是法”这一问题的认识是否有所变化?(2)你觉得学习这门课程有收获吗?开设这门课程是否有必要?学生答案:•1.什么是法?对这一认识有变化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维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规范体系。

广义的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和;狭义的法是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即法律。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

原来认为犯法等于犯罪。

现在发现犯法与犯罪。

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词语。

犯法,它有可能是我们每个人都做过的一件事。

而犯罪呢!它是一颗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

不要自以为是的说:“我一定不会做犯罪的事情。

”因为,就拿我们认为离我们最遥远的毒品来说吧。

曾经有多少人这么认为过:毒品有什么了不起,我一定能抵制它,那些吸毒的人一定是非常不坚强的人。

但是,又有多少这么认为过的人能逃出毒品的魔掌中呢?不要认为它离我们遥远,因为它就在我们身边呀。

说不定,在无意中,毒品已经走进你的生活。

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战斗。

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2、学习这门课程有很大的收获,开设这门课程非常有必要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可以使自己的法律意识有所提高,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内涵,处理事情一般会理性些,从而可以使我们的思想产生质的转变。

在学习过程中,通过老师讲解很多鲜活生动的案例,掌握了基本的法学知识,理解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规范,理解依法制国的基本方略,提高对法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另一方面,通过学习这门课程,加强自我修养,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江开法律与生活课程大作业1500字心得

江开法律与生活课程大作业1500字心得

江开法律与生活课程大作业1500字心得体会撰写思路:(1 )综合归纳单元所学内容,力求反映单元内容之间的内在联系;(2 )分要点阐述个人学习收获,选1・2个知识点阐述个人对于制度的理解、制度可能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设想;(3)课程存在的不足与改进建议。

主观题满分:100分得分:93分答:法律伴我成长: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

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

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FI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

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

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

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

青少年时期是一个人成长的关键时刻;辨别是非能力薄弱;有强烈的好奇心;另外青少年模仿能力很强;易受到外界的影响。

有这样的一个少年犯张XX;16岁,是看了很多港台警匪战片和武侠小说;对其中“老大”的任务和打打杀杀的场面很羡慕;总想着几个人组成团伙;占领一条街;称王称霸;一次竟在光天化日之下拦路抢劫;结果被判4年.学习法律知识是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需要。

有些青少年由于不懂得法律;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的时候;不能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是用“私了”,或者采用违法犯罪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例如;有的人一辆自行车被人拦路抢走了;这个人不去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是叫上了几个朋友去向坏人索要;并将对方打伤致残;结果这个青少年倒犯了故意伤害罪。

江苏开放大学 法律与生活 第一次形成考核作业

江苏开放大学 法律与生活 第一次形成考核作业

江苏开放大学法律与生活形成性考核作业一及答案学号: ************* *名:***课程名称:多事遗嘱完成时间: 2019.1.第 1 次任务共 2 次任务一、单选题1、老人李某74岁,亲笔写下遗嘱:“2个女儿都读完大学,在外地工作,有固定工资收入,小儿子李文,中学毕业尚在待业,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

我别无长物,百年之后,所遗房屋三间,在某某路某某号,归李文继承。

”老人亲笔签名,记明年月日。

不久老人去世。

这份遗嘱()。

A、违反男女继承权平等的原则B、无见证人见证,无效C、未经公证,无效D、符合法律规定,有效正确答案:D、2、法定继承中,对被继承人不享有继承权的子女包括()。

A、婚生子女B、非婚生子女C、养子女和继子女D、侄子女正确答案:D3、继承开始的时间就是继承发生效力的时间,继承开始的时间应是()。

A、被继承人死亡B、继承人表示接受继承的时间C、遗产被确定的时间D、遗产分割的时间正确答案:A4、现代民法中,继承开始的原因只限于()。

A、自然人死亡B、买卖C、夫妻因离婚分割财产D、分家析产正确答案:A5、下列人员中,是基于扶养关系而享有继承权的是( )。

A、养子女对养父母享有继承权B、继子女对生父母享有继承权C、继子女对继父母享有继承权D、生子女对生父母享有继承权正确答案:C6、在我国,不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遗嘱形式有( )。

A、自书遗嘱B、代书遗嘱C、口头遗嘱D、录音遗嘱正确答案:A7、下列各项中,属于代位继承的是( )。

A、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B、妻子继承丈夫的遗产C、父母继承子女的遗产D、孙子女代替已故的父亲继承祖父母的遗产正确答案:D8、下列各项中,不属于遗产债务清偿原则的是( )。

A、限定继承原则B、保留必要份额原则C、清偿债务自由原则D、清偿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原则正确答案:C9、教师吴某死亡,遗产由其妻甲和两个孩子乙、丙继承。

当时甲已经怀孕,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人民币3000元。

江苏开放大学 法律与生活2问答

江苏开放大学 法律与生活2问答

21、案例分析:女儿状告继母遗产纠纷案案情介绍:20多年前,张先生离婚后,女儿由前妻扶养。

2002年,张先生与欧女士结为夫妻,组成了新的家庭。

2014年底,张先生去世,未留有遗嘱,张先生的女儿冯女士找到了欧女士,要求继承父亲的遗产——一套房屋、一辆车以及父亲在银行的存款十余万元。

对于冯女士的要求,欧女士断然拒绝,双方因此发生争执。

冯女士将欧女士告上了法庭。

问题:冯女士有权继承张先生的财产吗?如果有,能继承多少?正确答案:本案中,被继承人张先生未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应按照法定继承对遗产进行合理分配。

原、被告同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当均等继承遗产。

同时,法院认为,张先生和欧女士于他去世前所有的存款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应将存款的一半分出为欧女士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张先生的遗产,由原、被告平均继承。

22、遗嘱有效,必须具有哪些必要条件?正确答案:(1)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在我国,一般即指行为能力。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因受威胁、强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或伪造、篡改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

在我国,凡违背法律规定剥夺未成年人和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部分,归于无效。

(4)遗嘱须具有一定的形式。

23、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正确答案:(1)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不适用代位继承。

(2)被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只有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发生代位继承。

这里的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可以是自然死亡,也可以是法律宣告死亡。

(4)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晚辈直系血亲是指自己生出来的晚辈,包括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受辈份限制。

(5)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具有继承权,若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24、我国《继承法》对遗产范围的规定正确答案:我国《继承法》明确的遗产的范围包括:收入、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林木、牲畜和家禽;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其它合法财产。

2024年春江苏开放大学实用法律基础第五单元作业答案

2024年春江苏开放大学实用法律基础第五单元作业答案

2024年春江苏开放大学实用法律基础第五单元作业答案注意:学习平台题目可能是随机,题目顺序与本答案未必一致,同学们在本页按“Ctrl+F”快捷搜索题目中“关键字”就可以快速定位题目,一定注意答案对应的选项,如果答案有疑问或遗漏,请在下载网站联系上传者进行售后。

如需其它科目的答案也可以联系上传者。

一、2024年春江苏开放大学实用法律基础第五单元作业单选题答案1、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为不满()A、12周岁B、18周岁C、16周岁D、20周岁学生答案:A2、甲因急于继承其父财产而生杀父之念,一日雨夜乘其父病重之机,欲为其注射毒药。

刚拿起注射器,忽听一声惊雷致使注射器掉在地上。

他想到杀父是大逆不道,要为天理所报应,便被弃了杀害行为。

甲的行为属于()A、不构成犯罪B、杀人未遂C、杀人预备D、杀人中止学生答案:D3、下列哪种刑罚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附加适用()A、拘役B、管制C、剥夺政治权利D、有期徒刑学生答案:C4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人。

A、5B、3C、2D、4学生答案:A5、我国刑法处罚的是()A、一切违法行为B、造成了社会危害的行为C、触犯了刑律的行为D、构成犯罪的行为学生答案:D二、2024年春江苏开放大学实用法律基础第五单元作业简答题答案1、拐卖人口罪中“情节严重”的行为有哪些?学生答案:拐卖人口“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主要有下列几种:1、拐卖妇女、儿童多人或多次的;2、盗卖婴儿、幼儿的;3、拐卖不满十四岁的幼女与他人同居的;4、拐卖现役军人妻子的;5、拐卖精神患者或痴呆者的2、案例分析题:李某(医疗急救中心救护车驾驶员)在值夜班时擅离岗位跑回家睡觉,造成当晚两名原本可以救治的危重病人因救护车延误到达而死亡。

事后查明,李某的行为严重违反医疗急救中心有关规章制度。

试分析李某的行为性质,说明理由。

江苏开放大学 法律与生活 第二次形成考核作业及答案

江苏开放大学 法律与生活 第二次形成考核作业及答案

江苏开放大学 2019法律与生活形成性考核作业(2)及答案学号: ************* *名:***课程名称:马路上的故事——通向规则完成时间: 2019.1.第 2 次任务共 4 次任务一、选择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并颁布。

A 2011年B 2007年C 2003年D 2000年答案:C2、第一次明确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定义的,是()A 1951年经政务院批准,由公安部公布的《城市陆上交通管理暂行规定》B 1960年2月11日国务院批准、交通部发布的《机动车管理办法》C 1988年3月9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D 1991年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答案:D3、新中国最早的有关道路交通的法律法规是()A 1951年经政务院批准,由公安部公布的《城市陆上交通管理暂行规定》B 1960年2月11日国务院批准、交通部发布的《机动车管理办法》C 1988年3月9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D 1991年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答案:A4、交通信号灯的红灯表示()A 危险B 警示C 禁止通行D 观察通过答案:C5、以下哪项行为可构成危险驾驶罪()A 闯红灯B 无证驾驶C 疲劳驾驶D 醉驾答案:D6、未满()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学自行车?A 10B 12C 14D 16答案:B7、当前法律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的赔偿责任。

A 百分之五B 百分之十C 百分之十五D 百分之二十答案:B8、行人在没有交通信号灯和人行横道的路口应如何通过?()A 跑步快速通过B 示意机动车让行后直行通过C 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D 等别人过一起过答案:C9、电动自行车应当在()内行驶。

A 机动车道B 非机动车道C 人行横道D 盲道答案:B10、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江苏开放大学 法律与生活3 问答题

江苏开放大学 法律与生活3 问答题

21:第一种是以控制驾驶人的行为为中心;以教育和法律为主要手段的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思想。

第二种是以控制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诸多因素为中心;采取教育、工程技术和法律等多种手段的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思想。

第三种是以道路交通事故的“零死亡”为愿景、以系统安全观为标志、强化道路交通系统设计者责任、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系纯管理的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思想。

22:1、在我们传统宗法社会礼治文化下,缺乏公共生活的行为规范要求。

2、长期的资源缺乏而引起的安全感缺失。

3、潜规则的泛滥所导致的对规则的怀疑与放弃。

23:规则意识包含三个层次,一是对规则的知识,如红灯停绿灯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各行其道,这些事规则的相关知识;二是更重要的一点,是指对规则的信赖与忠诚,自觉遵守规则的愿望和习惯。

三是在没有强制力量阻止违反规则的时候,也会自觉遵守。

24:1、因使用者操作不当造成自身意外伤害应由使用者自己承担责任。

但平台商普遍已为每位使用者购买了相应的意外险,一般情况下可以主张意外医疗费最多1万元、意外残疾或死亡最多50万元的保险赔偿金。

2、法律规定驾驶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的驾驶人必须年满12周岁。

若使用者违反该规定导致意外伤害,使用者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看护义务,应当对意外事故承担责任。

平台商若没有要求使用者在注册时登记年龄等信息,则也可能会因没有尽到合理的管理义务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因单车存在质量问题或有严重缺陷导致使用者意外伤害的平台商应承担责任。

根据《产品质量法》等法律规定,生产这些存在质量问题或缺陷产品的生产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4、第三人故意破坏单车,导致使用者意外受伤的情形:破坏单车的人和平台商都需承担赔偿责任,但平台商赔偿后,可以向故意破坏单车的人追偿。

在非单方交通事故中,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情况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当事人责任,各方当事人应按照责任划分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苏开放大学 2019法律与生活课程大作业及答案
学号: ************* *名:***
课程名称:课程大作业
完成时间: 2019.1.
第 4 次任务
共 4 次任务
结合课程学习内容,撰写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心得体会。

撰写思路:
(1)综合归纳单元所学内容,力求反映单元内容之间的内在联系;
(2)分要点阐述个人学习收获,选1-2个知识点阐述个人对于制度的理解、制度可能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设想;
(3)课程存在的不足与改进建议。

正确答案:
答案: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

那什么是法律?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法律的具体定义:
法律是一种公平的规则,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

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
强制力的保证实施为手段。

法律需要逐渐变得适当宽容以利于社会和谐。

法律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由经济基础决定,并为经济基础服务。

法律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

所以,法律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随着阶级斗争的产生、发展而演变,最终它也将随着社会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

在古时候法律是指律令或刑法;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机关保证执行的行为准则。

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化产物,从人类社会早期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习惯法的产生,到国家的诞生,诉讼与审判的出现,再到权利和义务的区别开来,在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时代,法律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但一成不变的是:法律是被国家赋予的强制性社会规范。

法律的其他解释:
广义的法律:是指法的整体,包括法律、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及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规章)。

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在三权分立的国家,由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而制定的行政命令仅对该行政机关之公务员有拘束力,除法规命令外,原则上行政机关所制订之行政规则对于人民均不发生拘束力。

而限制人民自由权利之法律必须由人民所选举之立法机关制定之。

我认为法律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认清是非;法是知慧的窗口,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拔,行为加以制约。

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我们知道宇宙中的星球,都在按
照各自的轨道运行,否则就会发生天体大碰撞;马路上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

我们生活在社会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一旦违反法律,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其实当人类在这片大地上开始迈出第一步时,规则便伴随在人类的身边,不是为了禁锢限定人类的自由,而是为了匡正行为,弘扬正义。

当汉穆拉比撰写了《汉穆拉比法典》时,规则被抬高了一个台阶,让人们不再是应该去遵守,而是必须去遵守规定,聪明的古罗马人深知只有踩上“法律”这一台阶,才能看见昌盛的罗马帝国的朝阳,也正因如此,罗马广场的十二块铜表向世人传达了法治精神。

新一代的我们回眸历史,深感法律发展的不易,社会变革的不易。

我们采撷古人的丰硕成果,创造出了自己的法律,今日,就让我们来看看我们身边的法律。

“没鬼的话,怕什么,有什么不能看的?”当父母一边拿着你的日记本,一边像这样说着的时候,你能怎么办呢?叹息地讲日记本乖乖上交还是继续反驳他们?乖乖上交便意味着心思,秘密将不再是你自己的。

反驳他们的话,你能反驳些什么呢?你可以试试法律这个武器,不要认为法律是被告和原告的事,法律也可以用在你我身边的小事,你可以说:“爸妈,这日记本里有我的隐私,我已经是一个大人了,我相信我能做它的主人,我相信我能干好。

”法律这一词是严肃的,容不下感情的。

在生活中,有很多时候,我们需要用到它可却不好意思开口说它,那就让它换个说法-------“履行义务”或者“或者成为义务的履行人”。

然而有些时候,履行法律需要你我掷地有声地说出。

正如轰动上海的胶州路大楼大火事件,正是用人单位违规使用无证焊工,才酿造了如此悲惨的结局,多少生灵在此刻吐痰,多少家庭在此刻破碎,多少幸福在此刻消散。

正是这么个漠视法律的念头导致了如此下场。

身为大学生的我们从此次事件中获得教训:倘若我们忽视了法律,法律一定不会忽视我们。

让视线转移到我们熟悉的校园,法律其实在校园中也有不少脚印,这些脚印跟随在我们身边,只是有时我们并没有瞧见罢了。

我就曾有一次忽视了它。

当时我在前排发本子,第一排有两个男生推推搡搡,一不小心将桌子掀翻,而更悲剧的是,我的脚正巧被砸中,当时那两个人连忙道歉,所以我才没有追究他们责任,反而是自己承担了医药费。

如今六五普法活动正如火如荼地展开,我才意识到当时对于法律意识的淡泊和那种不好意思的想法让我自己成为事件责任的承担人。

我们青少年在身体发育成长的同时,也是世界观、人生观逐步形成的关键时期。

我们面对的世界,有鲜花也有野草;有阳光灿烂,也有夜暗阴霾,有携手同歌,也有拼搏竞争;在我们渴求知识,崇尚善良的同时,也最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被愚昧左右和欲望诱惑;从而出现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可怕事件.所以我们要从小就学法、知法,才能宏扬正义,远离邪恶。

邓小平爷爷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但是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我们或许只是一个正在叩响法制大门的学生,
对所谓的法制只略知一二,但是迎着时代的朝阳,法制对于我们来说再也不是一个陌生的名词了,它引导着我们的生活,引导着我们的学习,引导着我们前进的步伐。

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只有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制知识,才能迈好人生的第一步。

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

我们广大青少年只有认真学习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知法的人;因为只有知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未来的国家是法制的国家;而法制的国家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造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我们新一代的青少年应该懂法,用法,守法。

知道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该用法律的时候就去使用,同时自己要遵纪守法。

直白的,委婉的,无论何种表达方式,我都希望大家能去使用,将法律用于生活之中,宏扬法制精神。

希望课程以后能能更多的注重讲一些更贴近我们学生生活的法律知识,而不是面面俱到的讲众多的法律知识,我觉得在学习过程中,学的最多的是继承法,而不是青少年保护法,或是涉及保护自我安全的相关法律,希望能够越来越贴近学生一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