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15-2016学年上学期广西中小学老师支教走教计划支教(走教)教师考核鉴定表
(注: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考核意见要写明考核的最终结果“优秀”、“合格”或者“不合格”。本表一式五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其余分别由受援学校和派援学校所在县级、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