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政治思想史(复习考试要点总结,参考南昌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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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相对。哈耶克指出,真正的个人主义的本质特征是:
(1)它主要是一种旨在理解那些决定人类社会生活的力量的社会理论;
(2)它是一套源于这种社会观的政治行为规范。个人主义的根本原则在于,善和恶完全是个人的主观评价,因为不可能从对象本身的本质之中得出任何善与恶的共同准则,善和恶的用法从来就是和使用者相关的。对于个人主义者来说,社会乃个人自愿结合而成,只是服务于个人的手段。个人主义者颂扬个人价值和个人尊严。
2.极权主义:极权主义是一种现代专制政体,在此种政体下,国家笼罩于社会各个层面,包括其公民的日常生活。极权主义政府不仅要控制所有的经济、政治事务,还竭力控制人民的意见、价值和信仰,从而消弥了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一切分别。
3.威权主义:在民主的外壳下,以威权的手段取得政权、治理国家的一种形式。这种形式既不同于民主政体,也有别于独裁政体,既有某些民主的成分,又有对集权的强制。
4.宪政:也称“民主宪政”、“立宪政体”。宪政是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政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
5.公意:指社会全体成员基于共同利益、针对共同目标、符合共同幸福所具有的共同意志。卢梭把意志分为公意、众意、私意和团体意志。认为公意构成主权,也是法律和政府的根据。公意的基础在于人民的共同利益,公意是不可能分割、转让和被代表的。公意具有整体性。
6.人民主权:指国家最高权力掌握在人民手中,全体人民具有平等的参与政治决策过程的权利。政府的权力基于人民的同意,如果政府辜负了人民的委托,人民有权更换或推翻它。国家权力来自人民,人民的同意是政治权力合法性基础。人民的主权是至高无上的,神圣不可侵犯。
7.自然状态:在自然状态下,人们具有同等的自然权利,因此,在自然状态下,人们不仅是平等的,而且每个人又都是自由的。洛克认为,自然状态是和平,自由的状态.他明确提出人权是自然权利,人人都有,与生俱来,不可剥夺。
8.正义:正义观念起源于古代希腊。正义问题就是合法性问题。正义原则是社会基本结构设计的根本道德原则。它包括两个部分,(1)平等自由原则;(2)机会的公平平等原则和差别原则的结合。
9.平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承担同等义务,享受同等权利。宣扬人生而平等,要求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特别是要求权利平等。
10.民主主义:一种关于建立民主制国家的系统的理论观点或主张。民主制国家的最高权力应当属于全体公民以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和平等、自由为目的,行使国家权力的代表应当由人民选举产生,国家官吏应当行使人民意志,充当人民的仆人。
11.权力论:从权力的实体、转让、发展和分配方面来描述和解释政治事实与制度的理论。权力概念是政治学研究的中心。
12.共和主义:主张共和政体的思想或学说。强调国家元首应该是由人民或其代表选举产生;强调社会中的各个阶级应保持均衡,和平相处,反对集权,主张分权。
13.共和国:指由多数公民掌握国家最高权力的政体,或是采用这种政体的国家。
14.自由主义:自由主义者主张,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都应该以维护个人自由为目的,反对把任何形式的专制施之于个人。现代自由主义者以道德理论为基础,主张个人自由与公共利益相一致,与社会发展相和谐。
15.自然法:自然法思想产生于希腊城邦时代。支配宇宙和人的“理性”就是自然法。它贯穿于一切事物之中,是人的行为的最高准则。自然法具有高于一切人类立法的权威,是判断正义与非正义的标准,是衡量人类立法和人类行为的准绳。各派政治学家以自然法为武器,批判现存社会政治制度的弊病,推动社会的改革,倡导新的政治原则。
16.法治观念:(1)法律至上。(2)权力分立与制衡。(3)法律来源于某种超越于现实政治权力结构的实在,因而,法律被视为普遍、客观而公正的。
17.法治的十大规诫:(1)有普遍的法律;(2)法律为公众知晓;(3)法律可预期;(4)法律明确;(5)法律无内在矛盾;(6)法律可循;(7)法律稳定;(8)法律高于政府;(9)司法威权;(10)司法公正。
18.法治的价值:大致说来,有这样两种对法治的不同理解,一种是工具性的,一种是实体性的。按照工具性的理解,法治的价值仅在于保证规则的有效性。实体性理解法治的核心价值:人类尊严与自由。法治被看做一种培育自由、遏制权势的方法,看做人类作为负责任的道德主体或自由意志主体所从事的一种道德实践。
19.政治与理性的关系问题:(1)政治问题可以通过理性的方式加以理解和把握;(2)人们有可能创造出某种与理性认识结果相一致的政治制度与政治实践,并且有对不完美生活进行改造的能力。
20.柏拉图的政治思想:
(一)柏拉图的政治思想中,最核心最基本的一个问题是他对理性的人性的认识。对于理性问题,他认为,人是有理性的。所以有人称柏拉图是共产主义思想的先驱。本着这种认识,柏拉图主张建立计划得完美的体制。同时,柏拉图主张人性是有差别的,不同等级的人在人性上的侧重是不同的。所以他反对民主政体,认为完美的政治理性,只有少数人才会具有,主张建立少数贤人的独裁政体。柏拉图的政治思想充满了理想的乌托邦,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二)柏拉图早年的政治思想——《理想国》。①柏拉图的正义观。柏拉图认为每个人根据自己的天赋作好自己分内的工作就是正义。②等级论。柏拉图认为人的天赋是不同的,应该根据个人的天赋安排其社会身份。③柏拉图的理想政体。柏拉图把历史和现实存在的政体分为四种。第一种叫作斯巴达和克里特政制。第二种柏拉图叫作寡头政制。第三种是民主政制。第四种是僭主政制。他理想的第五种政体,即《理想国》中的政体,也就是哲学王统治。④柏拉图公产制。柏拉图希望通过消灭小家,全城邦融合成一个大家来实现城邦的高度统一与和谐。
⑤柏拉图主张通过教育培养理想国家的公民。
(三)哲学家治国的思想:柏拉图的理想国家是由哲学王统治的。哲学家为打造理想的城邦,必须按照城邦的理念对城邦进行改造,其中包括:维系社会分工制度,防止等级混杂;在统治者和军人内部废除私有制和家庭,实行共产与优生制度;对公民进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