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椒油企业标准终极版
Q_KKX0001S-2019风味调味酱企业标准
青岛珂珂新食品公司企业标准Q/KKX0001S-2019风味调味酱2019-12-26发布2019-12-31实施青岛珂珂新食品有限公司发布Q/KKX0001S-2019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严格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青岛珂珂新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雨。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3年,到期复审。
风味调味酱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风味调味酱产品的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辣椒酱、酿造酱油、黄豆酱、甜面酱、大酱、芥末酱、番茄酱、食用盐、味精为主要原料,添加食用猪油、食用牛油、芝麻、麦芽糖、植物油、酿造食醋、牛肉粉调味料、白砂糖、辣椒粉、饮用水、香辛料(除罂粟、藏红花)、食用酒精、洋葱等中的两种或几种为辅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黄原胶(又名汉生胶)、柠檬酸、山梨酸钾、5'-呈味核苷酸二钠、焦糖色、麦芽糊精、甜蜜素、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β-胡萝卜素、辣椒红、辣椒油树脂等,原材料处理、调配、混合、炒制(或不炒制)、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即食或非即食的风味调味酱。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317白砂糖GB31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合调味料GB/T24399黄豆酱SB/T10296甜面酱Q/DHT0001S大酱SB/T10755芥末酱GB/T20883麦芽糖GB/T20884麦芽糊精GB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GB1886.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GB1886.4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黄原胶GB1886.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酸GB1078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辣椒红GB1886.6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焦糖色GB1886.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环已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GB1886.4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天门冬酰苯氨酸甲酯(又名阿斯巴甜)GB283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辣椒油树脂GB1886.17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5'-呈味核苷酸二钠GB2993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GB27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GB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食用卫生标准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5009.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5009.2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5009.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88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β-胡萝卜素GB/T8967谷氨酸钠(味精)GB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T23183芝麻GB1014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动物油脂GB/T8937食用猪油GB/T12729.1香辛料和调味品名称GB14881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15691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18186酿造酱油GB/T18187酿造食醋SB/T10513牛肉粉调味料GB316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酒精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NY/T956番茄酱NY/T1071洋葱NY/Y1070辣椒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2号[2007]《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食用猪油、食用牛油应符合GB10146、GB/T8937的规定。
腌制菜(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腌制菜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腌制菜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蔬菜、山野菜、圆根菜等为原料,经精选、清洗、切分(不切分)、盐腌制、脱盐,辅以菜籽油、芝麻、花生仁、花椒、辣椒、辣椒油、食用盐、酱油、味精、白砂糖、植物香辛料、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脱氢乙酸钠、甜蜜素),再经调配、分装等工序制成的腌制菜。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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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317白砂糖GB/T1532花生GB/T1536菜籽油GB1886.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GB1886.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GB27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腌菜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2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GB5009.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GB5009.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5009.9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GB5009.1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脱氢乙酸的测定GB/T5461食用盐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8967谷氨酸钠(味精)GB/T11761芝麻GB/T12456食品中总酸的测定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15691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18186酿造酱油GB2554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钠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T30382辣椒(整的或粉状)GB/T30391花椒LY/T1673山野菜NY/T743绿色食品绿叶类蔬菜NY/T744绿色食品葱蒜类蔬菜NY/T745绿色食品根菜类蔬菜SB/T10439酱腌菜SB/T11192辣椒油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3.1.1原料:3.1.1.1山野菜:应符合LY/T1673的规定。
辣椒油产品质量标准
辣椒油产品质量标准
一、原料要求
辣椒:应采用干燥、无霉变、无虫蛀、无污染的辣椒。
食用油: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食用植物油,如大豆油、菜籽油等。
其他辅料:如香辛料、食盐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二、感官要求
颜色:辣椒油应该呈现鲜红色或红棕色,油质清澈,无明显沉淀物。
香气:辣椒油应具有浓郁的辣椒香气,无不良异味。
口感:辣椒油应具有一定的辣度,口感醇厚,无油腻感。
外观:辣椒油应呈液体状,油膜均匀,无气泡和悬浮物。
三、理化指标
水分含量:辣椒油的水分含量应不高于5%。
酸价:辣椒油的酸价应不高于4。
过氧化值:辣椒油的过氧化值应不高于0.25%。
碘值:辣椒油的碘值应在60-80之间。
不饱和脂肪酸含量:辣椒油的不饱和脂肪酸含量应不低于60%。
四、微生物指标
大肠菌群:每100毫升辣椒油中,大肠菌群不得超过3个。
致病菌:不得检出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致病菌。
五、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对人体产生危害。
不得添加任何非天然添加剂,如防腐剂、增味剂等。
六、生产工艺
辣椒油的生产工艺应遵循传统工艺,同时结合现代生产技术,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温度、时间等参数,保证产品质量。
《食用调味油》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XX调味品有限公司XX—2022《食用调味油》企业标准编制说明本标准代替XX-2019《食用调味油》,与XX-2019相比,除编辑性修订外,主要修订内容如下:——微生物指标:根据GB 29921-2021对“金黄色葡萄球菌”采样方案和限量进行调整;——贮存:增加了常温贮存条件;——保质期:修订了表述方式。
一、主要原辅材料要求具体见标准文本4.1的要求。
二、感官要求按产品正常应有的色泽、气味与滋味、组织形态及杂质要求进行规定。
三、理化指标1、指标项目根据《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附表设置。
2、水分及挥发物等指标按产品实际特性进行规定。
3、酸价、过氧化值根据GB 2716进行规定。
4、铅、镉、镍、总砷、苯并[a]芘依据GB 2762的限量进行规定,且铅严于GB 2762要求。
6、鉴于食用调味油中蔬菜等添加量极少,故未依据GB 2763对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进行限定。
四、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依据GB 29921,同时参照DB31/2002-2012《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复合调味料》规定执行。
五、试验方法感官指标按感官进行检验;净含量、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均按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相应方法进行检验。
六、标准结构标准结构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本企业标准在征求公司有关部门的意见,并修改、企业法人代表批准发布形成公示稿,上传福建省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待公示期满后,将收集的意见和建议汇总,并针对其内容进行说明或者修订,从而形成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公示情况表上传,完成备案正式向社会公布。
企业标准编制小组2022年11月1。
广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YF0005S-2019辣椒调味油
广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YF 0005S-2019代替Q/YF 0005S-2016辣椒调味油2019-03-15发布2019-04-10实施广州市花都区益帆食用油厂发布Q/YF备案号:44010481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4月26日前言本标准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进行编写。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旧标准Q/YF0005S-2016。
本标准与Q/YF0005S-2016相比,作了以下修改:——更新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标准书写格式。
本标准由广州市花都区益帆食用油厂提出和归口。
本标准由广州市花都区益帆食用油厂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昂永兵。
本标准于2016年5月10日首次发布,于2019年3月15日第一次修订。
辣椒调味油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辣椒调味油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一级大豆油、辣椒油为原料,添加辣椒香精、辣椒红,经原料验收、调配等工艺加工制成的辣椒调味油。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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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535大豆油GB1886.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辣椒红GB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百草枯等4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玻璃制品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5009.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GB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5009.2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5009.2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溶剂残留量的测定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GB/T30642食品抽样检验通用导则NY/T2111绿色食品调味油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一级大豆油应符合GB/T1535、GB2716的规定。
辣椒油国家标准
辣椒油国家标准1. 引言辣椒油是一种烹饪调料,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广泛的使用。
为了保证辣椒油的质量和安全性,制定国家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辣椒油的国家标准,包括产品分类、质量指标、生产要求等内容。
2. 产品分类根据辣椒油的原料、辣椒含量和辣椒油的制作方法,辣椒油可以分为多个不同的分类。
以下是常见的几种分类:2.1 按原料分类•辣椒油类:以辣椒为主要原料制作的辣椒油。
•辣子油类:以干辣椒和花椒为主要原料制作的辣椒油。
•蒜蓉辣椒油类:以蒜蓉和辣椒为主要原料制作的辣椒油。
2.2 按辣椒含量分类•低辣型:辣椒含量在5%以下。
•中辣型:辣椒含量在5%~15%之间。
•高辣型:辣椒含量在15%以上。
3. 质量指标辣椒油的质量指标是衡量其质量和安全性的重要标准。
以下是辣椒油的质量指标:3.1 感官指标•外观:辣椒油应呈现出红亮透明的油膜,无悬浮物和沉淀物。
•香气:辣椒油应具有辣椒特有的香气,无异味。
•口感:辣椒油应具有辣味,口感醇厚,无任何异物感。
3.2 生化指标•水分:不超过1%。
•酸价:不超过4 mg KOH/g。
•过氧化值:不超过10 mmol/kg。
3.3 微生物指标•大肠菌群:不得检出。
•霉菌和酵母菌数量:不得超过100 cfu/g。
•沙门氏菌:不得检出。
•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
4. 生产要求为了保证辣椒油的质量和安全性,以下是辣椒油的生产要求:4.1 原料选择辣椒油的原料应选用新鲜、干净、无霉变、无虫蛀的辣椒和植物油。
4.2 加工工艺•辣椒的加工应先去籽和泡发,再进行炒制。
•植物油的加工应先去除杂质和水分,再进行炒制。
•辣椒和植物油的炒制温度和时间要控制得当,以保持辣椒油的香味和营养成分。
4.3 包装和储存辣椒油的包装应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包装材料,严格遵循卫生标准。
辣椒油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避光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
5. 标准执行和监督辣椒油的国家标准执行由相关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测。
辣椒红油(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辣椒红油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辣椒红油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植物油为主要原料,经加热后加入辣椒粉,添加食品添加剂(特丁基对苯二酚),冷却、过滤、沉淀、除渣、包装而制成的辣椒红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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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1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27 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 5529 植物油脂检验杂质测定法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8979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测定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和荧光光度法GB/T 21927 食品中叔丁基对苯二酚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22460 动植物油脂罗维朋色泽的测定GB/T 23183 辣椒粉GB/T 24964 玻璃容器白酒瓶GB 264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特丁基对苯二酚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技术要求3.1 原料和辅料要求3.1.1 原料:3.1.1.1 植物油:应符合GB 2716的规定。
ZBX10072-86酱腌菜专用辅料辣椒油的生产工艺规程(pdf 2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ZB X 10072-86 酱腌菜专用辅料生产工艺通用规程辣椒油━━━━━━━━━━━━━━━━━━━━━━━━━━━━━━━━━━━━━━━本标准适用于以干辣椒为原料,浸泡在植物油中加热处理而成的辣椒油。
1 原料及辅料1.1 原料辣椒质干,含水量12%以下。
要求鲜红或紫红色,辛辣味强,无异味,无杂质,无霉变。
1.2 辅料1.2.1 植物油应符合GB 2716-81《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规定。
1.2.2 辣椒红素应符合GB 2760-81《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规定。
1.2.3 配比辣椒干30kg,植物油100kg。
2 工艺流程┌───┐│植物油│→熬油→冷却──┐└───┘│┌───┐↓│辣椒干│→洗涤→切块→浸渍→加热──┐└───┘│┌───────────────────┘│┌──┐└──→冷却→过滤→着色→│成品│↓↑└──┘┌────┐││副产品││└────┘│┌────┐││辣椒红素├──┘└────┘3 操作方法3.1 熬油将植物油(芝麻油除外)注入锅内,加热使油烟升腾,挥发不良气味后,停火冷却至常温。
3.2 洗涤将干辣椒置清水中洗净,同时拣出杂草及杂质,沥去浮水,晾干。
3.3 切块将洗涤好的辣椒干,切成长度约2cm的小块。
3.4 浸渍将切块的辣椒,置冷却油中浸渍30min,其间要不停地翻地。
使辣椒吸收植物油。
3.5 加热浸渍后,缓缓加热,至沸点,其间应不停地搅拌,至辣椒微显黄褐色,立即停火。
3.6 冷却停火后,立即将辣椒块捞出,冷至常温。
3.7 过滤将冷却的辣椒油用棉布过滤,滤油澄清后,添加适量辣椒红素调色,即为成品。
4 成品感官质量要求4.1 色泽鲜红或橙红色,油亮。
4.2 香气具有植物油原有的香气和辣油香,无哈喇气。
4.3 滋味味辣4.4 体态澄清透明。
━━━━━━━━━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商业部副食品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微生学会酿造学会酱腌菜学组及武汉市副食品调料公司起草。
辣椒油执行标准
辣椒油执行标准
一。
1.1 辣椒油的重要性。
辣椒油这玩意儿,那可是餐桌上的一把“利剑”!无论是拌凉菜、煮面条,还是吃火锅,它一出场,就能瞬间点燃味蕾的激情。
就像那老话说的:“要想饭菜香,辣椒油来帮。
”
1.2 辣椒油的标准意义。
二。
2.1 原材料的讲究。
做辣椒油,原材料可得精挑细选。
辣椒得是新鲜、辣度适中的,不能有啥霉变、虫蛀。
油也得是优质的,别整那些乱七八糟的地沟油啥的。
这就叫“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好材料,哪能做出好辣椒油!
2.2 制作工艺的规范。
制作工艺也有标准。
油温得控制好,火候得拿捏准,搅拌得均匀。
要是油温高了,辣椒容易糊,那味道就苦了;要是油温低了,香味又出不来。
这就得“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时刻注意着。
2.3 卫生安全的保障。
还有啊,卫生安全那是重中之重!制作环境得干净整洁,不能有细菌、灰尘啥的捣乱。
包装也得严实,不能让辣椒油受到污染。
这是对咱消费者健康负责,可不能马虎!
三。
3.1 标准带来的好处。
有了这执行标准,好处可多了去了。
咱消费者能放心吃,不用担心质量问题。
商家也能有个规范可循,保证产品的一致性和稳定性,生意才能做得长久。
3.2 对未来的期待。
希望以后这辣椒油的执行标准能越来越完善,让咱们能品尝到更多美味、安全的辣椒油。
也希望大家都能重视这个标准,让咱们的餐桌更加丰富多彩!。
调味油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调味油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调味油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一级大豆油为原料,以辣椒干或花椒和麻椒或大茴或芥末油(芥子油挥发性成分(以含异硫氰酸烯丙酯计)≥2.0g/100mL)为辅料,经粉碎或不粉碎、油炸或非油炸、过滤、配制、灌装等工艺制成的调味油。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535大豆油GB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玻璃制品GB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5009.2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5009.2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的测定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10465辣椒干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企业通用卫生标准GB/T15691香辛料通用技术条件GB/T20293油辣椒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30391花椒SB/T10755芥末酱NY/T2111绿色食品调味油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2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2分类按产品配料及加工方法的不同,产品可分为辣椒油、花椒油、大茴油及芥末油。
食用调味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细则
预包装或散装产品,尽量抽取预包装产品。根据食用调味油的实际包装,抽取小于 500
毫升定量包装的产品。
6.2 抽样方法
在企业的成品库或小作坊成品库随机抽取近期生产的经检验合格或以任何方式表明合
格的产品,所抽取产品的保质期应能满足检验工作的进行。
6.3 抽样基数
抽查的样品基数不得少于10升(不得少于50个最小包装)。
6.6 抽样单 抽样单应符合国质检监[2004]546 号文件规定,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 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同时记录被抽查单位上一年度生产的产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 上一年未生产此类产品,则记录本年度实际销售额。 7 检验要求 7.1 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7.1.1 获证企业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7.3.3 检验机构确保按规定的检验方法和检验条件进行检验工作,若某一检验项目有不 同的检验方法,应优先采用 GB/T5009 中的方法,并应优先采用第一法。
7.3.4 产品标签中明示的质量要求严于标准规定时,应按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8 判定原则 8.1 标签判定原则 所检食品标签存在以下六种严重情况中任意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判定该批产品标签不合 格;反之,判定该批产品标签合格。 1)无食品名称,或者食品名称不能反映食品真实属性且存在欺骗性的; 2) 无配料清单(单一配料产品除外),或者配料清单(配料表)中未按标准要求标注所 使用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等添加剂名称(检测值低于 0.1 倍标准规定最大限值的除外); 3)未标注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 4)未标注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或者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无 法辨识的; 5)未标注产品执行标准,或者所标示的执行标准与产品实物属性严重不符; 6)如果在食品标签或食品说明书上特别强调富含某种特殊成分,未标示在成品中的含 量。 除上述情况外,标签其他项目按相关标准规定进行检查,不作判定。将不符合规定的情 况写入检验报告附页(注明:仅进行检查,提示更正,不作综合判定)。
麻辣调味酱(即食)(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麻辣调味酱(即食)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辣椒干、豆瓣酱为原料,以菜籽油(或大豆油)、牛油、猪油、花椒、十三香、鸡精、味精为辅料,添加食品添加剂。
原辅料经炒制、熬煮、冷却、灌装、封口、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麻辣调味酱(即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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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技术要求3.1 原辅料要求3.1.1 原料辣椒干应符合GB/T 30382和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的要求。
豆瓣酱应符合GB 2718和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的要求。
3.1.2 辅料菜籽油应符合GB/T 1536的要求。
大豆油应符合GB/T 1535的要求。
牛油、猪油应符合GB 10146的要求。
花椒应符合GB/T 30391和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的要求。
十三香应符合GB/T 15691和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的要求。
鸡精应符合SB/T 10371和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的要求。
味精应符合GB/T 8967和GB 2720的要求。
3.2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
3.3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3.4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项 目要 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滋味、气味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无异嗅状态半固态状取适量试样于白色洁净的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其色泽、状态,嗅其气味,品其滋味。
表2 理化指标3.5 污染物限量3.6 真菌毒素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
3.7 微生物限量3.7.1 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 29921的规定。
3.7.2 微生物限量还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微生物限量3.8 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项 目指标检验方法酸价(以脂肪计)(KOH )/(mg/g) ≤ 3GB 5009.229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 ≤ 0.25GB 5009.227项 目指标检验方法总砷(以As 计)/(mg/kg) ≤ 0.5GB 5009.11铅(以Pb 计)/(mg/kg) ≤ 0.8GB 5009.12采样方案 a 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为CFU/g 或者CFU/mL 表示)项 目n c m M检验方法菌落总数 /(CFU/g )52104105GB 4789.2大肠菌群/(CFU /g ) 5210102GB 4789.3a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和GB/T 4789.22执行。
关于辣椒油的管理制度
关于辣椒油的管理制度一、辣椒油的生产辣椒油的生产通常包括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和包装等环节。
在原料采购方面,生产企业需要选择质量可靠的辣椒和植物油作为原料。
在生产加工方面,需要注意卫生条件,并遵循相关的生产标准,确保产品的卫生安全。
此外,对于辣椒油的包装也要符合相关的规定,不能超过有效期限,以保障产品的品质。
为了确保辣椒油的生产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需要建立完善的生产管理制度。
制定生产操作规程,规范生产流程,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对生产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以保证生产环境和设备设施的卫生和安全。
二、辣椒油的质量控制辣椒油的质量控制主要包括原料质量、生产工艺、产品助剂和包装质量等方面。
对于原料的质量控制,需要建立稳定的供应链,确保原料的质量稳定和可靠。
对于生产工艺,需要建立标准化的生产流程,并进行严格的生产控制,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对于产品助剂的使用,应该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使用有害物质。
此外,对辣椒油的包装也要严格控制,确保产品包装的合法合规。
三、辣椒油的销售在辣椒油的销售环节中,需要遵守国家相关的质量检验标准和质量认证制度。
生产商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
为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信誉,生产商还可以选择通过ISO9001或其他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企业产品品质。
四、辣椒油的消费对于消费者来说,他们在购买辣椒油时应该注重选择具备正规资质的知名品牌产品。
此外,消费者在使用辣椒油时应该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进行使用,并注意产品的保质期。
一旦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应该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反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建立辣椒油的全程追溯制度为了提高辣椒油质量安全保障的能力,可以建立辣椒油的全程追溯制度。
这样一来,在辣椒油产品出现安全问题时,可以根据追溯系统找到问题的源头,并及时进行处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六、加强宣传和教育为了加强对辣椒油质量管理制度的推行,可以注意加强对生产企业和消费者的宣传和教育。
辣椒制品中铅≤1.0mg/kg——辣椒制品相关标准解读
辣椒制品中铅≤1.0mg/kg——辣椒制品相关标准解读张莉
【期刊名称】《监督与选择》
【年(卷),期】2008(000)010
【摘要】目前国内与辣椒制品产品相关的国家及行业标准主要有GB/T20293—2006《油辣椒》、NY/T1070—2006《辣椒酱》、QB1396-1991《酸甜红辣椒罐头》、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还有一些常见产品,如预包装的干辣椒、辣椒粉、辣椒油等产品没有相应的国家、行业产品及卫生标准,它们执行的通常是企业标准。
【总页数】1页(P35)
【作者】张莉
【作者单位】国家饮料及粮油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S255.5
【相关文献】
1.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辣椒制品中的辣椒素类物质 [J], 孙胜枚
2.液相色谱-荧光检测法测定辣椒制品中的辣椒素和Á氢辣椒素 [J], 廖妍俨;龙四红;寻思颖;黄家岭;孙棣
3.氢化物原子荧光光谱法测定发酵辣椒制品中铅 [J], 杨定清;周娅;谢永红;王棚;代晓航
4.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测定辣椒及辣椒制品中金刚烷胺残留 [J], 胡巧茹;周长
朋;张玉春;崔嘉;鞠玲燕;杨丽君
5.辣椒及其制品中辣椒素含量检测及辣度分级 [J], 张敏;靳泽荣;伏华;李云龙;杨延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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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V AAC
辣椒油
上海阿妙食品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上海阿妙食品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阿妙食品有限公司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邹赛琴。
本标准与2010年10月31日首次发布。
辣椒油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辣椒油的术语和定义、指标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干辣椒为原料,浸泡在植物油中加热处理而成的辣椒油。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1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4789.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T 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
GB/T 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T 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
GB/T 4789.1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T 5009.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 5009.22 食品中黄曲霉素B1的测定
GB/T 5009.27 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
GB/T 5009.37 食品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检总局第102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
3要求
3.1原料要求
3.1.1干辣椒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和有关规定,水分应小于等于12%,要求鲜红或紫红色,辛辣味强,无异味,无杂质,无霉变。
3.1.2植物油应符合GB2716的规定。
3.2感官要求
辣椒油的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3.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3.4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1 微生物指标
3.5净含量
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执行。
4食品添加剂
该产品未添加任何食品添加剂。
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 的规定。
6检验方法
6.1感官要求
按GB/T 5009.37规定的方法测定。
6.2理化指标
6.2.1 砷
按GB/T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
6.2.2 黄曲霉毒素B1
按GB/T 5009.22规定的方法测定。
6.2.3铅
按GB/T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
6.2.4酸价
按GB/T 5009.37规定的方法测定。
6.2.5汞
按GB/T 5009.17规定的方法测定。
6.2.6过氧化值
按GB/T 5009.37规定的方法测定。
6.2.7苯并(a)芘
按GB/T 5009.27规定的方法测定。
6.2.8农药残留
按GB 2763规定的方法测定。
6.2.9 水分
按GB/T 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
6.2.10 微生物指标
菌落总数:按GB/T 4789.2规定的方法测定。
大肠菌群:按GB/T 4789.3规定的方法测定。
致病菌:按 GB/T 4789.4、GB/T 4789.5 和GB/T 4789.10 规定的方法检验。
6.2.11 净含量
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
7 检验规则
7.1 出厂检验
7.1.1产品出厂需经工厂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
7.1.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水分及挥发物、酸价、过氧化值、大肠菌群、菌落总数。
7.2型式检验
7.2.1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鉴定;
b)正式生产时,如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到产品的质量;
c)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4 7.2.2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
7.3组批
同一批原料、统一配方、同一工艺、同一班次、同一品种、统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检验批次。
7.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
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4000ml产品检样,其中一半作为检样,一半留做备用。
7.5判定规则
产品检验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时,允许加倍抽样对不合格指标进行复检,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不允许进行复检,直接判为不合格。
8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8.1标志、标签
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国家质检总局第102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8.2包装
预包装应采用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要求并取得生产许可证的材料,包装封口应严密,无破损。
8.3运输
运输工具应干燥、清洁、无异味、无污染、符合食品卫生的要求,严禁与有毒有害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
运输时应有遮盖物,避免日晒,雨淋,装卸时应轻装、轻卸。
8.4贮存
产品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
码放时离地、离墙20cm以上,注意防热、防晒、不得和有毒有害物品混贮。
8.5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常温下保质期为1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