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乙肝免疫球蛋白使用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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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使用的说明
为规范慢性乙型肝炎的预防、诊断和治疗,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和感染病学分会对2005年组织国内有关专家制订了《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进行了更新。
其中“乙肝疫苗预防”部分明确指出:“单用乙型肝炎疫苗阻断母婴传播的阻断率为87.8%。对HBsAg阳性母亲的新生儿,应在出生后24 h内尽早(最好在出生后12 h)注射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HBIG),剂量应≥100 IU,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10 μg重组酵母或20μg中国仓鼠卵母细胞(CHO) 乙型肝炎疫苗,在1个月和6个月时分别接种第2和第3针乙型肝炎疫苗,可显著提高阻断母婴传播的效果。也可在出生后12 h内先注射1针HBIG,1个月后再注射第2针HBIG,并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一针10 μg重组酵母或20μg CHO乙型肝炎疫苗,间隔1和6个月分别接种第2和第3针乙型肝炎疫苗。新生儿在出生12 h内注射HBIG和乙型肝炎疫苗后,可接受HBsAg阳性母亲的哺乳。”
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24h及时接种率要达到90%以上。我省对乙肝阳性孕妇免费提供一剂次100IU的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由省性病艾滋病防治项目提供,通过市、县(区)性病艾滋病防治机构免费供应产
科接种单位),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10 μg重组酵母乙型肝炎疫苗。
2012年 12月1日,我市新生儿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正式运行,并且实现全省联网。2013年6月1日起,全省统一使用《河南省新生儿预防接种信息登记表》。新生儿乙肝疫苗、卡介苗和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接种情况需录入省级新生儿接种平台。《河南省新生儿预防接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白色)由产科接种单位留存,第二联(绿色)由新生儿家长留存。在新生儿出生后1个月内,家长可持第二联到居住地的预防接种门诊办理接种证。此后孩子持证接种,家长无需再拿户口簿、暂住证、身份证等其他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