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心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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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常见问题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常见问题
前言
务必牢记:善待病历!!!
写好病历不是为别人,而是为了自己! 病历是我们的保护伞。想想当发生医疗纠纷时办公室里 紧张、忙碌的场景!
病历的要求: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规范 。
熟练掌握《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生部2010年版) 写好病历,问诊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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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院记录
病历书写的技术问题
病历初看似面面俱到,细看则内容空洞、言之 无物,不像专业技术人员所写,体现不出专业 技术水平,临床思维混乱、不严谨、表面化现 象普遍存在!
原因: 工作忙,应付了事; 临床思维不活跃,懒于思考; 不查找文献,胡编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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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院记录
(八)辅助检查 指入院前所作的与本次疾病相关的主要检
查及其结果。应分类按检查时间顺序记录检查 结果,如系在其他医疗机构所作检查,应当写 明该机构名称及检查号。 (九)初步诊断
是指经治医师根据患者入院时情况,综合 分析所作出的诊断。如初步诊断为多项时,应 当主次分明。对待查病例应列出可能性较大的 诊断。
5.发病以来一般情况: 简要记录患者发病后的精神状态、睡眠、
食欲、大小便、体重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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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院记录
(四)既往史 是指患者过去的健康和疾病情况。内容包
括既往一般健康状况、疾病史、传染病史、预 防接种史、手术外伤史、输血史、食物或药物 过敏史等。 (五)个人史,婚育史、月经史,家族史。 1.个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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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病程记录
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书写的 第一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 成。
首次病程记录的内容包括 1.病例特点: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年正式版)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年正式版)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年正式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版,卫生部修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全文)中新网2月4日电国家卫生部网站今天发出通知~要求从2010年3月1日起~在全国各医疗机构施行修订完善后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于2002年颁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卫医发…2002?190号)同时废止。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心内大病历书写

心内大病历书写

心内大病历书写
一、患者基本信息
1.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基本信息。

2.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联系方式。

二、主诉
主诉是指患者就诊的主要原因和症状,包括发病时间、主要症状、病情变化等。

主诉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三、现病史
现病史是指患者当前病情的发展情况,包括发病时间、主要症状、病情变化、治疗经过等。

现病史应详细记录,以便医生全面了解患者病情。

四、既往史
既往史是指患者过去的患病史、手术史、用药史等,以便医生判断当前病情与过去病史的关系。

五、家族史
家族史是指患者家族成员的健康状况和遗传疾病史,以便医生判断是否存在家族遗传因素。

六、体检结果
体检结果是指医生对患者进行的身体检查,包括生命体征、心肺听诊、腹部触诊等,以便医生全面了解患者的身体状况。

七、诊断
诊断是指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和检查结果做出的判断,包括疾病名称、病因、病情严重程度等。

诊断应准确、规范。

八、治疗建议
治疗建议是指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和诊断结果提出的诊疗方案,包
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其他治疗等。

治疗建议应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制定,并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九、随访建议
随访建议是指医生对患者病情恢复和后续治疗的建议,包括定期复查、注意事项等。

随访建议应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制定,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病情变化。

十、签字
病历书写完毕后,应由患者或其家属签字确认病历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同时,医生也应在病历上签字,以示负责。

如发生医疗纠纷,签字可作为法律依据。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心内科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心内科
迹清晰,表述正确, 语句通顺,标点正确。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 应当用双横线划在错字字体上,正确字接着写。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原来的字迹。如 果每篇幅出现三处或以上修改现象时,应重新抄 写。但注意一定要在病历复印前重抄。
第五条
病历应当按医务人员的资格规定书写,并由相 应医务人员签名。实习医务人员(实习本科生、 实习研究生)、试用期医务人员(本院尚未取得 执业医师资格者)、进修医师书写的部分病历, 应及时(24小时)由本院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带 教医师审阅、修改并签字。
第六条
手写病历:本院上级医师应及时审查、修改下 级医师书写的病历。修改时,应在需要修改的部 分划双横线,并保持原记录清晰可辨。在其上方 填写修改内容,如果上方无空隙填写修改内容时, 可以在就近的的空白处填写。注明修改日期和姓 名。如果每篇幅出现三处以上修改现象时,下级 医师重新抄写。修改用笔和书写用笔一致,不用 红笔修改。 电子病历:不能有手工修改痕迹。
(2)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患者入院不足24小时死亡的,应当书写“24 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专页,书写首次病程和抢 救记录,填写死亡记录、病历首页。
(3)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
患者因同一种疾病(旧病复发)再次或多次 入住同一医疗机构时要书写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 使用统一标题“再次入院记录”。
(4)患者入院24小时内转科者
1、病案号,即住院号,是指病人在办理第一次 住院手续时所建立的病例档案号。应当实行一号 制管理,即同一个患者在一个医院不管住多少次 院,都是一个住院号。 2、职业:须填写具体的工作类别,如公务员、 公司职员、煤矿工人(不能笼统填写工人)。 3、户口地址:按户口所在地填写。农村的要 写到村,城镇的要写到小区、街道、楼号、单元 号、门牌号。

心内科病例书写规范

心内科病例书写规范

首页背面诸项
• 易填错的项目:药敏 无
输血反应
未输血者
Rh
• 各级医师签名 清楚整洁 ,不可代签 ,无则划
整理ppt
病例首页
• 诊断符合情况 1、符合:指主要诊断完全相符或基本符合
(存在明显的相符或相似之处)。当所列主要诊 断与相比较诊断的前三个之一相符时,计为符合。
2、不符合:主要诊断与所比较的诊断的前三
诊断、治疗及转归
整理ppt
病程记录(八)

• 2006.9.2 5am 主治医师查房意见
患者于今晨5: 20突觉心悸、胸闷、气短,伴

全身大汗,心电监护显示宽QRS波群心动过速,心

室率217次/分,血压 80/50 mmHg。即查心电图。吴

格如主治医师、王顺住院总看过病人分析,患者突 发心悸、气短、大汗及血压降低,与心动过速有
整理ppt
首次病程
• 内容
包括病例特点、诊断依据、鉴别诊断、诊疗 计划等。必须要有上级医师(二线或住院总)的 意见。
• 要求
应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
• 示例
整理ppt

2006.8.29.5pm
病程记录(一)

患者,张××,男,54岁,以“发作性胸痛17天,加重5天”

之主诉入院。17 前于活动时发生胸痛,位于心前区,约手掌大 小,压榨样,向左肩内侧放射,伴出汗,无恶心、呕吐,持续30
整理ppt
例住 院 病 例 示
缓解(用药不详)。3天前再次发作,在当地医院查 ECG:房早、多源室早、Ι度AVB,V4-V6 ST 段下移 >0.1mv,给予胺碘酮0.2 Bid以及中药香丹等治疗,效 果不显,为进一步诊治来我科。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要求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要求

6. 病程记录内容应确切,重点突出,有分析、有综合、有判断,内容包括: (1)患者自觉症状、心理活动、睡眠、饮食等情况的变化,新症状的出现及体政 的改变,并发症的发生等。 (2)对现病史或其他方面的补充资料。 (3)对病情、预后、主要治疗反应和预见,今后(近、远期)的诊疗计划。 (4)实验室、器械检查的结果及分析判断,诊疗操作的 经过情况。特殊治疗的效 果及反应或疗程小结,重要医嘱的更改及事由。 (5)他科会诊意见和执行情况。 (6)患者或其近亲属及有关人员的反应及要求,向患者或其亲属、代理人及患者 组织介绍病情的谈话要点(必要时可签字)。 (7)诊断的确定、补充或原诊断的修正依据。 (8)对住院时间较长的患者,应每月做阶段小结。阶段小结病程记录,并在横线 适中位置标明 “阶段小结”。阶段小结的内容包括日期、入院日期、患者姓名、性 别、年龄、主诉、入院诊断、诊治经过、目前诊断、目前情况、诊疗计划、医生签 名。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可代替阶段小结。 (9)抢救病例的抢救记录。抢救记录不另立专项,但要在横线适中位置标明“抢 救记录”。抢救记录系指患者病情危重,采取措施时所作的记录:抢救记录由经治 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签,包括危重病名称、重要病情、抢救起始时间、抢救措施、 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姓名及职称(职务)。 (10)疑难、术前、死亡病历讨论记录。 (11)病程经过中的其他各项记录,如上级医生查房记录,手术前小结、手术记录、 手术后记录、交班记录和接班记录、会诊记录、死亡记录、出(转)院记录等。
同意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 故处理条例》和《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凡在临床诊治过程中,需行手 术治疗、特殊检查、特殊治疗、试验性临床医疗和医疗美容的患者,应对其 履行告知义务,并详尽填写同意书。 1. 经治医生或主要实施者必须亲自使用通俗语言向患者或其近亲属、法 定代理人、关系人告知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目的、名称、可能出现的并 发症及医疗风险等,并及时解答其咨询。 2. 手术同意书应包括术前诊断,拟施行手术名称、术中或术后可能出现 的并发症及手术风险。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治疗知情同意书应包括治疗的项 目、目的、风险及并发症。 3. 医疗美容必须向就医者本人或其近亲属告知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 医疗风险和注意事项,并取得就医者本人或监护人的签字同意。 4. 同意书必须经患者或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关系人签字,医生签全 名。同意书一式两份,医患双方各执一份。医疗机构应将其归入病历中保存。 门诊的各同意书交病案室存档,其保管期限同门诊病案。 5. 由患者近亲属或其法定代理人、关系人签字的,应提供授权人的授权 委托书、身份证明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其授 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的复印件随同同意书归档。 6. 新技术、试验性临床医疗等项目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如 实告知患者及其近亲属。

心脏内科病历书写规范

心脏内科病历书写规范

心脏内科病历书写规范第六节心脏内科病历一、心血管内科病历内容及书写要求心血管疾病的病历除按一般病历要求外,尚有下列一些注意点:(一)病史先天性心脏病者当询明首次出现的症状及年龄,如发绀见于出生时或出生后数天者提示为大血管错位,如到青、中年才出现者则提示房间隔缺损艾森曼格(Eisenmenger)综合征。

冠心病者心绞痛常是回忆性的症状,实际上不是疼痛,而主要是压闷或绞窄感,应细致询明发作的时间、部位、性质、放射部位、诱因(常在活动量大或情绪激动等情况下发生)、持续时间、发作频率、缓解方法、药物疗效等。

心肌炎者当询明病前数周的呼吸道、肠道感染病史。

高血压者要询明发现日期、诱因、何时出现血压最高值,平素血压值,能否降至正常,药物疗效及病情进展情况,尤其要注意最近应用洋地黄、利尿剂、抗心律失常药物的情况,并应注意探询其毒性反应及注意有无低钾倾向。

慢性病史要询问其发展规律。

有的病人往往有某些体征而习惯于心悸、气短、乏力等轻度症状,缺少主诉。

有的似乎非循环系统的症状,如呼吸困难、食欲不振、尿少、乏力等,实则与心功能不全有关,均应记载。

这些都对病情的判断、分期或心功能的分级有重要价值。

凡过去作过的检查,也应尽可能将确切的结果择要在病史中介绍。

(二)体格检查要有全局观点进行系统检查,切不可只注意心血管方面的体征而忽视全身的其他相关表现。

高脂血症、冠心病者可出现早发角膜环、睑黄斑耳垂纹。

重症慢性心力衰竭可见巩膜黄染。

长期卧床的心力衰竭者的水肿,可仅见于骶部及大腿的低位处。

入院时有高血压者,应一日多次测血压连测三天,必要时要停用降压药后观察基础血压。

初患高血压者。

触诊要注意心尖搏动强弱、范围、异常搏动或感觉。

听诊有杂音者当确定其部位、性质、放射传导情况,与呼吸及体位的关系,并按6级制注明其强度。

某些先天性心脏病者,要注意全身发育、骨骼生长异常等表现,如马凡(Marfan)综合征除心脏有杂音外,常伴有眼球晶体脱位、手指过长等体征。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客观真实
病历记录必须客观真实,准确记录患者的病 情变化和诊疗过程。
简明扼要
病历记录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避免冗长 的描述和重复的内容。
及时完整
病历记录应当及时完整,反映患者从入院到 出院的整个医疗过程。
规范标准
病历书写应遵守规范标准,使用医学术语, 避免使用不规范的语言和缩写。
02
病历记录不及时的问题与对策
总结词
病历记录不及时可能导致信息滞后,影 响医生对病情的准确判断和治疗方案的 制定。
VS
详细描述
为解决这一问题,医生应遵循及时性原则 ,在患者就诊后尽快完成病历的书写和记 录。同时,医院应建立电子病历系统,实 现病历信息的实时更新和共享,方便医生 随时了解患者的病情变化。此外,对于未 能及时记录的病历,医生应向患者说明原 因并承诺尽快补齐相关信息。
注意事项
急诊病历应由首诊医师负 责书写,并交接班医师继 续书写,以确保信息的连 续性和完整性。
留观病历书写规范
记录内容
留观病历应记录患者姓名、性 别、年龄、科别、就诊时间、 初步诊断、诊疗措施、病情变
化和离院方式等。
书写要求
留观病历书写应详细记录患者的病 情变化和治疗措施,字迹清楚,不 遗漏重要信息。
病历的规范书写
首页书写规范
首页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姓 名、性别、年龄、职业、婚姻 状况、住址等。
首页应记录患者就诊时间、科 室、医生签名等信息。
首页还应包括患者主诉、现病 史、既往史、家族史等信息。
病史询问规范
医生应详细询问患者的主诉、现 病史、既往史、家族史等信息。
询问时应注重患者的症状、体征 、实验室检查等信息的记录。
分析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详细的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等
实施情况
记录治疗方案的具体执行情况,如手术方式、麻醉方式等
手术及特殊治疗记录
手术记录
详细记录手术名称、手术日期、手术部位、手术操作过程等
特殊治疗记录
记录特殊治疗方式、治疗过程及效果等
03
病历书写的基本格式和规范
病历书写的基本格式
首页
包括患者基本信息、入院记录、体 格检查、初步诊断等。
病历书写的基本原则
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 整记录患者病情、诊断、治疗 和护理情况。
规范、清晰、简明扼要地书写 病历,不得涂改、伪造、隐匿 、销毁病历。
尊重患者隐私,保护患者信息 。
病历书写注意事项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医学术语和通用的 外文缩写,避免使用不规范的外文缩
写或自行杜撰的外文缩写。
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错句、漏写或 重复时,应当在错误处双横线划掉, 重新书写或补充完整,并保持原记录
病历记录应使用医学术语,避免使用不规范的语言或俗语。
完整、及时、连续
病历书写应全面、详尽地记录 患者的病情及诊疗过程,包括 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记 录、护理记录等。
病历书写应及时,不允许拖延 或滞后。
病历记录应保持连续性,以便 医生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追踪和 评估。
病历书写的专业性和法律责任
病历书写是一项具有专业性和法 律责任的行为,必须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标点符号
正确使用标点符号,如逗号、句号 、分号等。
病历书写中的术语规范
采用国家规定的医学术语和通用的疾病名称。
对于手术、特殊检查和治疗等,应写明具体名称、方 法和适应症等。

病历书写规范

病历书写规范

门诊病历一.书写内容(一)初诊1.封面应填写姓名、性别、年龄、婚姻、职业、住址、重要检查项目(如X线片、心电图、B超、CT等)、电话、过敏药物。

2.就诊日期3.主诉4.病史现病史、与本次疾病有关的过去史、个人史和家族史5.体检一般情况、阳性体征及助于鉴别诊断的阴性体征6.实验室检查和特殊检查7.初步诊断(写在右下角)8.处理意见(包括进一步检查、给药种类及时间、建议及疫情报告等)9.医师签全名(一)复诊1.日期、时间2.重点记录初诊后病情变化和治疗效果或反应、也要记录必要的病史概要或补充修正的病史、体征及各项检查结果。

如需要,可进一步辅助检查。

3.体检(着重记录原来阳性体征的变化和新的阳性发现)4.补充的实验室或特殊检查5.诊断(修正诊断)6.处理7.医师签全名二、门诊病历举例(一)初诊记录2013-08-18主诉:反复上腹部银通3年,加重3月。

现病史:3年前,多因饮食不节后诱发,常于饭前感上腹部隐痛不适,伴反酸、嗳气、纳差,饭后缓解。

无发热、黄疸、呕血及黑大便史。

近3月发作频繁,疼痛无规律性,疼痛次数增多、加重,进食后不缓解。

既往史:既往健康,无肝病及胃病史。

体检:P75次/分,BP120/80mmHg(16/10.7Kpa.巩膜无黄染,锁骨下淋巴结未及肿大。

心、肺未见异常。

腹部平坦,柔软,上腹正中压痛,肝、脾未触及,莫菲氏征(+),未触及包快,移动性浊音(=),肠鸣音正常(4-5次/分)(>10次/分,但音调不特别高亢-肠鸣音活跃;如肠鸣音次数多,且响亮、高亢,甚至呈叮当响或金属音,称肠鸣音亢进)。

处理初步诊断腹痛待查1.大便潜血检查 1.慢性胃炎,2.胃镜检查胃、十二指肠溃疡3.B超检查胆囊 2.慢性胆囊炎雷尼替丁胶囊0.15gbi d×7d陈忠德(二)复诊记录2013-08-25病史同前。

服药后症状减轻,食欲稍增加,反酸、嗳气减轻、精力比前充沛。

体检:巩膜无黄染,腹软,上腹压痛。

心血管病历书写范文

心血管病历书写范文

心血管病历书写范文
检查目的:
朱先生来我院求医,就诊原因为胸痛。

进行完相关检查后,现将其病历书写如下:
一、主訴:
患者朱 ,男,岁。

主訴近日胸闷堵,有焦虑感,持续1周有余,呼吸困难。

二、既往史:
患者无高血压史和糖尿病史,无手术史。

吸烟20年,每天2支。

三、体格检查:
1. 神志清醒;
2. 呼吸轻浅略快;
3. 胸广动摇,双肺呼吸音清澈;
4. 心率82次/分,规律;
5. 血压140/90。

四、实验室检查:
1. 血常规、肝肾功能一般;
2. 超声检查:左室射血分数为65%;
3. 心电图:段下沉0.5
五、影像学检查:
胸部检查:冠状动脉阻塞影像。

六、诊断:
不稳定性心绞痛。

七、治疗建议:
(1)给予安定等镇静安吉舒缓胸痛;
(2)给予阿托伐他汀降 ;
(3)心脏耐受训练;
(4)戒烟。

以上便是我对该病人朱先生的心血管病史书写感谢您的理解!。

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全文)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病案书写规范心脏内科病历

病案书写规范心脏内科病历

第六节心脏内科病历一、心血管内科病历内容及书写要求心血管疾病的病历除按一般病历要求外,尚有下列一些注意点:(一)病史先天性心脏病者当询明首次出现的症状及年龄,如发绀见于出生时或出生后数天者提示为大血管错位,如到青、中年才出现者则提示房间隔缺损艾森曼格(Eisenmenger)综合征。

冠心病者心绞痛常是回忆性的症状,实际上不是疼痛,而主要是压闷或绞窄感,应细致询明发作的时间、部位、性质、放射部位、诱因(常在活动量大或情绪激动等情况下发生)、持续时间、发作频率、缓解方法、药物疗效等。

心肌炎者当询明病前数周的呼吸道、肠道感染病史。

高血压者要询明发现日期、诱因、何时出现血压最高值,平素血压值,能否降至正常,药物疗效及病情进展情况,尤其要注意最近应用洋地黄、利尿剂、抗心律失常药物的情况,并应注意探询其毒性反应及注意有无低钾倾向。

慢性病史要询问其发展规律。

有的病人往往有某些体征而习惯于心悸、气短、乏力等轻度症状,缺少主诉。

有的似乎非循环系统的症状,如呼吸困难、食欲不振、尿少、乏力等,实则与心功能不全有关,均应记载。

这些都对病情的判断、分期或心功能的分级有重要价值。

凡过去作过的检查,也应尽可能将确切的结果择要在病史中介绍。

(二)体格检查要有全局观点进行系统检查,切不可只注意心血管方面的体征而忽视全身的其他相关表现。

高脂血症、冠心病者可出现早发角膜环、睑黄斑耳垂纹。

重症慢性心力衰竭可见巩膜黄染。

长期卧床的心力衰竭者的水肿,可仅见于骶部及大腿的低位处。

入院时有高血压者,应一日多次测血压连测三天,必要时要停用降压药后观察基础血压。

初患高血压者。

触诊要注意心尖搏动强弱、范围、异常搏动或感觉。

听诊有杂音者当确定其部位、性质、放射传导情况,与呼吸及体位的关系,并按6级制注明其强度。

某些先天性心脏病者,要注意全身发育、骨骼生长异常等表现,如马凡(Marfan)综合征除心脏有杂音外,常伴有眼球晶体脱位、手指过长等体征。

(三)检验及其他检查心血管病例除作常规检验外,一般均应作心电图,X线胸部正、侧位片,超声心动图等检查。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范本)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范本)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第二章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第十一条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内科病历书写规范模板

内科病历书写规范模板




1、家庭中有无遗传性疾病:血友病(女 性 遗传,男性患病)、哮喘、高血压病、肿瘤等。 2、直系亲属死亡的原因
体格检查
生命体征:T P R BP 一般状态:发育、营养、神志、体位、表情 皮肤、粘膜:颜色、水肿、湿度、弹性、出血、 皮疹、结节等 淋巴结: 头颅、五官: 头颅:大小、形态、压痛、包块、头发。 眼:眉毛、睫毛、眼睑、眼球、结膜、巩膜、 角膜、瞳孔(大小、对光放射) 耳:分泌物、乳突压痛、听力。 鼻、副鼻窦: 口、牙、咽、扁桃体:

体格检查







颈、气管、甲状腺、颈静脉。 胸廓及肺:胸廓形态、 肺部视、触、叩、听诊 心:视、触、叩、听诊 血管:脉搏、周围血管征。 腹部:视、触、叩、听诊。 脊柱四肢: 肛门、外生殖器: 神经反射:膝反射、克氏征、巴彬斯基征 专科情况:
实验室检查结果

三大常规等 重要的阳性及阴性检查结果 特殊检查
(1)病情不连续性:20年前发现心脏杂音,近2周出现 气促、浮肿( 发现心脏杂音20年,气促、浮肿2周) (2)白血病复发2周,要求化疗入院 (3)患者如无症状,可用: 体检发现右上肺肿块3天。 体检发现血压高1年。
现 病 史(一)
是病史中的主体部分。是病人本次患病的全过程: 即疾病发生、发展、衍变及诊疗的经过。


版面整洁、字迹清晰:用蓝黑或碳素墨水书写, 错字用双线划去,不得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 原来的字迹。
完整病历的格式(一)
(24小时内完成,一般由实习医师书写)
一般资料 姓名 年龄 民族 籍贯 入院时间 病史叙述者

性别 婚姻 职业 住址 记录日期 可靠程度
完整病历的格式(二)

最新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最新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2023-11-08•病历书写总则•病历书写规范•病历质量控制•病历归档管理•病历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目•病历书写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最新病历书写案例分析录01病历书写总则目的与意义提高医疗质量通过病历书写,医生可以更好地了解患者的病情,制定更加合理的治疗方案,从而提高医疗质量。

保障患者权益病历是患者了解自己病情的重要途径,也是患者维权的重要依据。

通过病历书写,医生可以更好地保障患者的权益。

记录患者病情及治疗过程病历是记录患者病情及治疗过程的重要文件,它不仅可以帮助医生了解患者的病情,还可以作为法律依据和教学资料。

03适用于电子病历和纸质病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适用于电子病历和纸质病历,医务人员应按照同一标准进行书写。

适用范围01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等。

02适用于所有医务人员病历书写基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师等。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规定执行各级医疗机构应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规定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确保病历书写规范、准确、完整。

遵循标准遵循医学术语和临床路径医务人员在书写病历时,应遵循医学术语和临床路径,避免使用不规范的语言和描述方式。

遵循患者隐私保护原则医务人员在书写病历时,应遵循患者隐私保护原则,确保患者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02病历书写规范应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入院日期、婚姻状况、血型、过敏史等信息。

患者基本信息应详细记录患者的诊断结果、诊断时间及诊断医生。

诊断信息应包括床号、住院号、住院科室、主治医师、住院日期等信息。

住院信息应详细记录患者的病史、体格检查、诊断分析、治疗方案等信息。

病史记录病程记录护理记录应包括患者病情变化、诊疗措施、效果评估等信息,并按照时间顺序记录。

应记录患者的生命体征、饮食情况、用药情况等信息,并按照时间顺序记录。

030201应包括医生姓名、职务/职称、签名日期等信息,并确保医生签名与医院注册备案的签名一致。

(完整版)心脏病专科门诊病历书写规范

(完整版)心脏病专科门诊病历书写规范

(完整版)心脏病专科门诊病历书写规范1. 引言心脏病专科门诊病历书写规范是为了规范心脏病专科门诊医师书写病历、提高医疗质量而制定的。

本规范旨在明确门诊病历的内容要求、格式规范和信息完整性,以便能够使医师能够准确和完整地记录患者的病情,并提供有效的医疗服务。

2. 病历内容要求2.1 基本信息基本信息部分应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基本个人信息。

此外,还需要包含门诊病历号、就诊日期和挂号医师等信息。

2.2 主诉主诉部分应该详细记录患者就诊的原因和描述,以及疾病的起始时间和病情变化等信息。

医师需要认真倾听患者的主诉,以便更好地了解患者的症状。

2.3 现病史现病史部分应详细描述患者当前病情,包括症状、体征、持续时间、相关诱因、伴随症状等信息。

医师应根据患者的陈述和体格检查结果,全面而准确地记录患者的现病史。

2.4 既往史既往史部分需要包括个人疾病史、手术史、外伤史、输血史、家族史、药物过敏史等相关信息。

医师应该询问患者的既往史,以便更好地评估患者的病情。

2.5 体格检查体格检查部分应包括心脏、血压、脉搏、呼吸、肺部、肝脏、腹部、四肢水肿等相关指标。

医师应认真进行体格检查,并将发现的异常情况详细记录下来。

2.6 辅助检查辅助检查部分应详细记录患者的心电图、胸片、心脏彩超、血液检查、心脏病标志物、心脏核磁共振等相关检查结果。

医师需将检查结果及相应的建议一并记录。

2.7 诊断诊断部分应准确描述患者的主要诊断或临床工作印象,并根据患者的病情提供相应的治疗建议。

2.8 治疗计划治疗计划部分应详细记录医师的治疗意见,包括用药方案、手术治疗、介入治疗、康复建议等。

2.9 随访计划随访计划部分应详细记录医师对患者的随访计划,包括随访时间、随访内容、随访方式等。

3. 病历书写规范3.1 书写工具和格式病历应使用黑色或蓝色水笔书写,字迹清晰,不可使用红色墨水。

病历书写应整齐规范,保持页面的整洁。

为了方便查阅和管理,建议使用电子病历记录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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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
为初步诊断;名称应确切,分清主次、顺序排列, 主要疾病在前,次要在后;急性病在前,慢性病 在后;并发症排列于有关主病之后;伴发病排列 在最后。诊断应尽可能的包括:病因诊断、病理 解剖部位和功能诊断。
7、体格检查:应按系统顺序进行书写,自头、 颈、胸部(肺、心脏)至腹部按视、触、叩、听 顺序书写。专科情况另起一行书写。 8、辅助检查:是指入院前所做的与本次疾病 相关的主要检查及结果。写明检查日期及检查机 构的名称。书写格式:不加标题,在体格检查后 另起一行书写。
9、诊断:名称应确切,分清主次、顺序排列,主要疾 病在前,次要在后;急性病在前,慢性病在后;并发症排 列于有关主病之后;伴发病排列在最后。诊断应尽可能的 包括:病因诊断、病理解剖部位和功能诊断、并发症。如: 冠心病:缺血性心肌病,心脏扩大,心功能Ⅲ级,心房颤 动。
(2)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患者入院不足24小时死亡的,应当书写“24 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专页,书写首次病程和抢 救记录,填写死亡记录、病历首页。
(3)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
患者因同一种疾病(旧病复发)再次或多次 入住同一医疗机构时要书写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 使用统一标题“再次入院记录”。
(4)患者入院24小时内转科者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黔西南州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 付星
目录
第一章 基本要求
第二章 住院病历书写要求及内容
第三章 心血管内科专科病历
第四章 注意事项
第一章 基本要求
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 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 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 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病历书写应遵 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原则。
第四条
病历书写应当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正确, 语句通顺,标点正确。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 应当用双横线划在错字字体上,正确字接着写。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原来的字迹。如 果每篇幅出现三处或以上修改现象时,应重新抄 写。但注意一定要在病历复印前重抄。
第五条
病历应当按医务人员的资格规定书写,并由相 应医务人员签名。实习医务人员(实习本科生、 实习研究生)、试用期医务人员(本院尚未取得 执业医师资格者)、进修医师书写的部分病历, 应及时(24小时)由本院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带 教医师审阅、修改并签字。
1、首次病程 首次病程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 师或值班医师书写的第一次病程记录, 应当在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急危 重患者要求在患者入院3小时内完成。 其书写格式:在年月日下一行一段完 成,内容书写顺序规定如下:患者姓 名、性别、年龄、职业、出生地。主 因:主诉于年—月—日、几时几分入 院、病史特点、初步诊断、诊断依据、 鉴别诊断、诊疗计划。
(1)劳力后心慌气短2年,不能平卧3天。 (2)上腹疼5年,呕血、黑便1天。 (3)转移性右下腹痛8小时。 (4)发热伴尿频、尿急、尿疼2天。 (5)胃癌术后半年,为行化疗。 3、现病史:是指患者疾病的发生、发展、演 变、诊疗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应当按时间顺序书 写。主要内容包括:
(1)起病情况:患病时间地点、发病缓急、前 驱症状、可能的病因或诱因。 (2)主要症状特点:包括部位、性质、持续时 间及程度。 (3)病情的发展与演变:病情是持续性还是间 歇性发作,是进行性加重还是逐渐好转,缓解和 加重的因素等。 (4)伴随症状:各种伴随症状出现的时间、特 点及演变过程,各种伴随症状之间,特别是与主 要症状之间的互相关系。
5. 个人史包括:出身及居留地,疫区接触史, 生活习惯及嗜好,职业和工作条件,冶游史。婚 姻状况,结婚年龄,爱人健康情况,女性患者的 月经生育史。若为儿童患者个人史要记录出生情 况,父母是否近亲结婚等。 6 . 家族史内容包括:家庭成员的健康情况, 有否患过同类疾病,如已死亡的应记录死亡原因 及年龄,家族中有无结核、肝炎等传染病史,有 无家族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史。
由首诊科室(转出科)完成“入院记录”和 “首次病程记录、转出记录”,接收科室:写转 入(接收)记录。
入院记录的内容及格式书写要求如下:
1、第一段书写顺序为: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民族、 婚姻、职业、出生地、单位、住址,入院时间,记录时间。 病史陈述者及其与患者的关系。 2、主诉: 主诉是指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以及持续的时间 (20个字左右)。一般不可以用疾病名称。如果疾病诊断 明确,本次住院的目的就是为了进行某项治疗也可以用疾 病名称(癌症化疗)。主诉多于一项时,可按主次或发生 时间的先后分别列出。 根据主诉能产生第一诊断,如: •
(5)记载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资料。 (6)诊疗经过及结果:何时、何处就诊,做过 何种检查,诊断何病,经过何种治疗,药物的剂 量及效果。 (7)发病以来的总情况:目前的饮食、大小便、 精神、体力、睡眠等情况。 (8)凡与现病有关的病史,虽然年代久远亦应 包括在内。
(9)患者存在两个以上的不相关的未愈疾病 时,在发病以来总情况后另起一段记录。(高血 压、糖尿病) (10)凡意外事件或可能涉及法律责任的伤害 事故,应详细客观记录,绝不能主观臆断。(交 通事故) 4、既往史: 是指患者过去的健康和疾病情况,包括:既往的 健康状况、传染病史(疾病名称应挂“ ”引号)、 预防接种史、药物及其他过敏史、手术外伤及输 血史。
第一条
病历书写中涉及到日期记录,统一采 用公历制,按年、月、日顺序书写,时间 书写采用24小时制,度量单位采用法定计 量单位,书写时一律采用国际符号。
第二条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 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 体征、疾病名称也可以使用外文。
第三条
卫生部颁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 第一章第四条:“住院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 碳素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要复写的资料可以使 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书写病历应当选择 一种颜色的笔,避免一份病历甚至一种记录使用 两种以上颜色的笔。
(2)其他诊断:除主要诊断及医院感染名称 (诊断)外的诊断。 6、医院感染:当医院感染成为主要治疗的疾 病时,应将其列为主要诊断,写明感染部位及名 称种类与发现日期,同时在医院感染栏目中还要 重复填写。 7、抢救:指生命危险(生命体征不平 稳)病人的抢救,经抢救病人得到缓解,按一次 抢救成功计算,每一次抢救都要有特别记录和病 程记录。
对一时难肯定诊断的疾病,在病名后加“?”或写待诊、 待查;并应在其下注明二个以上可能性较大的或待排除疾 病的病名:冠心病?或胸痛原因待查:1、冠心病?,2、 肺栓塞?
(三)病程记录书写规范及要求
病程记录: 是指入院记录之后,对患者病情及诊疗过程所 进行的连续性记录。内容包括患者的病情变化情 况、重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临床意义、上级医师 查房意见、 会诊意见、所采取的诊疗措施及效果、 医嘱更改及理由、向患者及家属告知的重要事项 等。 包括首次病程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日 常病程记录、抢救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 诊记录、术前小结、术前讨论、病程中谈话记录、 交班记录、接班记录、转入记录、转出记录、阶 段小结、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等。
慢性消耗性疾病患者临终前的救治不做抢救计算。 每次抢救要有抢救记录,无记录者不按抢救计算。 8、手术名称:首页是出院时所在科室填写的, 特别强调:手术后转科的,在转科时手术医师要 把首页中“手术名称”及相关项目填全。 9、尸检:病人死亡后确实做了尸检,尸检报 告送到病案室后,再填写此栏。正常出院患者, 无内容可填时,可以空着。(尸检协议书)
4、入院诊断:是指病人住院后由主治医师首 次查房所确定的诊断,应在患者入院后三日内填 写。 5、出院诊断:是指病人出院时医师所作的最 后诊断,分主要诊断和其他诊断。 (1)主要诊断:指本次医疗过程中对身体健康危 害最大,花费医疗精力最多,住院时间最长的疾 病诊断,其填写顺序的基本原则:主要医疗的疾 病在前,未治疗的及陈旧性的疾病在后;严重的 疾病在前,轻微的疾病在后;本科疾病在前,他 科疾病在后。
首次格式 • 首次病程记录
记录时间 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时间(到分) 病例特点 诊断 诊断依据 鉴别诊断 诊疗计划
医师签名
病史特点
是医师通过思维,总结分析患者病史、症状、 体征和入院前的辅助检查、化验结果而得出的, 而绝非住院志的翻版或缩写。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1)起病缓急,主要临床表现及其出现的时间 长短。 (2)诊疗过程及效果。 (3)近期病情进展情况及诱因。 (4)简要的既往史、过敏史 (5)体格检查:主要的阳性体征对鉴别诊断有 意义的阴性症状、体征。 (6)主要的检查及化验结果。
第九条
计算机书写、打印病历要求: 1、要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 2、必须用A4纸打印。 3、计算机书写的病历记录不得随意拷贝。 4、计算机书写的病程记录,要求在书写完毕后即 刻打印并签名,除由计算机打印签名外须同时有 手工签名。 5、各类计算机打印的报告单必须有检查者手工签 名。
第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章
• 住院病历书写要求及内容内容
第七条
• 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参加抢 救的医务人员必须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如实补记, 并注明补记时间。医、护记录应当准确、一致。 (不一致后果可能导致医疗纠纷)
第八条
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 行的医疗活动,患者不会写字或不具备完全民事 行为能力时,应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为抢救患 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 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的 负责人签字;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 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近亲属签 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无近亲属的或近亲 属无法签署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关系人签 署知情同意书。
住院病历内容
住院病历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住院志、 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患者知情同意书、术前小结、 术前讨论、手术同意书、麻醉前情况及总结、麻 醉记录单、麻醉协议书、手术记录、手术护理记 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或死亡 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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