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安装验收规范
CJJ《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 J J12-201 3 422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燃具及相关设备的安装;5质量验收。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增加了城镇燃气、燃烧器具、烟气排放、安全监控和建筑设备的基本规定。
2.增加了安装燃具场所的电气要求。
3.增加了基本条件检验和燃具安装检验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4.增加了燃具选型原则。
5.增加了不同海拔高度H及低压燃具前的额定压力Pn。
6.增加了共用排气道、烟道和给排气烟道的结构尺寸和应用技术条件。
7.增加了烟道终端排气出口距门窗洞口的最小净距。
8.增加了燃具安装房间燃气和烟气泄漏的安全指标和保护措施。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6号,邮政编码:300384)。
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本规程参编单位: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菲斯曼供热技术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尔热水器有限公司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艾欧史密斯(中国)热水器有限公司天津费加罗电子有限公司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高勇李娟陈复进黄国金李贵军李健钟家淞胡定钢鞠平赵大力陈立刘斌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张臻孟学思杨永慧元永泰胡敏辉白丽萍周以良樊金光耿同敏李直安翠林楼英总则1.0.1 为规范家用燃气燃烧器具(简称燃具)的安装和验收,保证燃具安装工程的质量和用气安全,制定本规程。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一、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室外和室内安装的家用燃气燃烧器,包括家用燃气取暖炉、热水器、壁挂炉等及其辅助设施的安装与验收。
二、安装工程质量标准1、安装质量要求,不得松动、不良焊接、涂装节点和元件受损等,传动齿轮和总动环等配件安装规范应符合设备规格书标准。
2、排烟管道、气管应符合设计规范;连接端子安装位置应与设计一致;燃烧室内火焰中心应满足一定位置;火焰的燃烧性能合格,大气应无漏气、燃气安全保护元件必须工作正常,火焰必须达到生产厂定值;燃烧器安全装置动作及效果要满足状态,燃烧室和排烟管温度不得超过设定温度。
3、各个消防、燃气设备、附件及管路配置、安装及调试时应按照设计规定、工艺技术标准及有关法规要求完成。
4、燃气报警器安装应满足设计、法规、技术标准要求,位置应显而易见;止回阀的安装应与设计图纸一致;瘀阻器的安装应满足设计要求;管路、箱体、器件必须有标识,以保证机组操作不会误导操作者,燃烧器的调整及燃烧质量应达到一定的质量水平。
三、质量验收1、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安装施工质量验收的内容主要包括管道设备、安装施工及外观检查等。
2、施工前应确定管线规格和管线安装位置等;安装工程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设备生产厂家出具的技术文件,线路或管路均采用符合燃气管道要求的材料,安装工程质量符合施工标准;3、安装完成后进行清理外观检查,必须排放正常,焊接、螺栓连接质量达标,试压管道无漏气;4、验收检查应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技术文件的要求,施工质量及运行状况均应符合生产厂家出具的技术规范,严格按照《家用燃气热水器质量验收标准》。
5、质量验收完毕未发现不满要求,应签署《家用燃气热水器质量验收申请表》,提交审批,由审核员审核,审核通过后,作为本次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
居民用户燃气通气验收内容
居民用户燃气通气验收内容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居民用户燃气通气验收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环节。
为了确保居民用户使用燃气的安全和便利,下面将介绍居民用户燃气通气验收的内容和要求。
第一、燃气管道的安装验收燃气管道的安装是燃气通气的基础,因此在验收中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进行。
首先,要对燃气管道的材质和连接方式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其次,要对管道的安装位置进行检查,避免与其他设施或管线相冲突。
最后,要对管道的固定和密封进行检查,确保管道牢固且无泄漏。
第二、燃气表的安装验收燃气表是居民用户燃气使用的计量工具,因此在验收中应特别关注。
首先,要对燃气表的型号和精度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要求。
其次,要对燃气表的安装位置和高度进行检查,确保其方便读数和维护。
最后,要对燃气表的密封和连接进行检查,确保没有泄漏。
第三、燃气灶具的安装验收燃气灶具是居民用户燃气使用的主要设备,因此在验收中要重点检查。
首先,要对燃气灶具的品牌和型号进行检查,确保其质量可靠。
其次,要对燃气灶具的安装位置和通风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使用。
最后,要对燃气灶具的点火和调节功能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转。
第四、燃气热水器的安装验收燃气热水器是居民用户燃气使用的常见设备,因此在验收中也要进行检查。
首先,要对燃气热水器的品牌和型号进行检查,确保其性能符合要求。
其次,要对燃气热水器的安装位置和通风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使用。
最后,要对燃气热水器的点火和热水供应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五、燃气管道的压力试验燃气管道的压力试验是确保燃气通气安全的重要环节。
在压力试验中,要使用专用的压力表对燃气管道进行测试,确保其承受压力的能力。
同时,还要检查管道的连接处和阀门是否有泄漏现象,确保燃气管道的完整性。
第六、燃气通气使用的安全教育居民用户在燃气通气使用过程中需要掌握一些基本的安全知识和使用技巧。
因此,在验收中,还需要对居民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包括燃气泄漏的应急措施、燃气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和维护保养知识等。
cjj2-203《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2013 422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燃具及相关设备的安装;5质量验收。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增加了城镇燃气、燃烧器具、烟气排放、安全监控和建筑设备的基本规定。
2.增加了安装燃具场所的电气要求。
3.增加了基本条件检验和燃具安装检验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4.增加了燃具选型原则。
5.增加了不同海拔高度H及低压燃具前的额定压力Pn。
6.增加了共用排气道、烟道和给排气烟道的结构尺寸和应用技术条件。
7.增加了烟道终端排气出口距门窗洞口的最小净距。
8.增加了燃具安装房间燃气和烟气泄漏的安全指标和保护措施。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6号,邮政编码:300384)。
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本规程参编单位: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菲斯曼供热技术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尔热水器有限公司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艾欧史密斯(中国)热水器有限公司天津费加罗电子有限公司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高勇李娟陈复进黄国金李贵军李健钟家淞胡定钢鞠平赵大力陈立刘斌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张臻孟学思杨永慧元永泰胡敏辉白丽萍周以良樊金光耿同敏李直安翠林楼英总则1.0.1 为规范家用燃气燃烧器具(简称燃具)的安装和验收,保证燃具安装工程的质量和用气安全,制定本规程。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安装验收规范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安装验收规程 CJJ12—86主编部门: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院批准部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实行日期:1987年7月1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民用住宅中的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以下简称热水器)的安装和验收。
本规程不适用容积式或采暖用热水器。
第1.0.2条安装热水器的用户应向当地城市燃气管理部门(煤气公司、天然气公司、液化石油气公司等)申请批准后,方可安装。
第1.0.3条热水器的安装必须按照由城市燃气管理部门认可的设计施工图进行。
第1.0.4条热水器的安装必须由经过专业训练,并获得当地城市燃气管理部门签发的培训合格证的人员进行。
第1.0.5条热水器安装后必须经当地城市燃气管理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行使用。
第二章选择第2.0.1条热水器应符合《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GB7082—86)标准。
第2.0.2条热水器应是全国城市燃气检测中心或其检测分站检测合格的产品,在实行产品许可证制以后,应是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第2.0.3条热水器应有熄火保护装置。
第2.0.4条城市燃气管理部门可根据当地的具体条件向用户推荐适用的产品,当选用的热水器与当地使用条件不符时,应改进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三章安装第3.0.1条热水器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厨房或单独的房间里,当条件不具备时也可装在通风良好的过道里。
不宜装在室外。
第3.0.2条安装热水器的房间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房间高度应大于2.5m。
二、房间容积应符合《城市煤气设计规范》TJ28—78第244条的要求。
三、热水器的排烟应符合下列要求:1.安装直接排气式热水器的房间外墙或窗的上部应有排气孔,如图3.0.2-1。
2.安装烟道排气式热水器的房间内应有排烟道,如图3.0.2-2。
3.安装平衡式热水器的房间外墙上,应有进排气筒接口,如图3.0.2-3。
四、房间门或墙的下部应预留有断面积不小于0.02㎡的百叶窗,或在门与地面之间留有高度不小于30mm的间隙。
CJJ12_99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与验收规程完整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99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的通知建标[1999]112号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五年城建、建工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5]661号)的要求,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主编的《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经审查,批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CJJ12-99,自1999年9月1日起施行,原部标准《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安装验收规程》CJJ12-86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燃气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负责管理,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中国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年4月26日目录1 总则2 术语3 燃具给排气4 燃具的安装间距及防火5 燃具安装6 验收附录A 室内换气附录B 敞开走廊、阳台上安装附录C 给水安装本规程用词说明1 总则1.0.1为使家用燃气燃烧器具(简称燃具)安全运行,保护国家财产和居民生命的安全,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居民住宅中使用的热水器,单、双眼灶,烤箱,采暖器等燃具的安装和验收。
1.0.3燃具应根据用户的用途、安装条件、气源、水源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后选择。
1.0.4使用的燃具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和安装使用说明书。
在实行产品生产许可证制以后,应是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1.0.5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除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燃气燃烧器具(燃具)gasburningappliances以燃气为燃料的燃烧装置的总称。
2.0.2半密闭自然排气式燃具semi-sealedgasburningappliancesofnaturalexhausttype燃烧时所需空气取自室内,用排气筒自然抽力将烟气排至室外的烟道式燃具。
【燃气规范】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2013)
【燃气规范】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2013)CJJ 12—20131 总则1.0.1为规范家用燃气燃烧器具(简称燃具)的安装和验收,保证燃具安装工程的质量和用气安全,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住宅中燃气灶具、热水器、采暖热水炉等燃具及其附属设施的安装和验收。
1.0.3安装的燃具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且应有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和生产许可证。
1.0.4燃具应由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安装。
1.0.5燃具安装及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家用燃气燃烧器具domestic gas burning appliances以城镇燃气为燃料的家庭烹调、热水和热水采暖等燃烧装置的总称,简称燃具。
2.0.2给排气方式air supply and exhaust system将燃具依据给气或排气进行分类的一种方式。
2.0.3敞开式(A型)unvented system燃具燃烧用的空气来自室内,烟气也排放在室内的给排气方式。
2.0.4半密闭式(B型)vented system燃具燃烧用的空气来自室内,烟气通过排气管排到室外的给排气方式。
分自然排气式和强制排气式两种。
2.0.5密闭式(C型)direct vented systema燃具燃烧用的空气通过给气管来自室外,烟气通过排气管排到室外,整个燃烧系统与室内隔开的给排气方式。
分自然给排气式和强制2.0.6自然排气式natural exhaust type natural draught flue type烟气通过排气管或给排气管依靠自然通风排到室外的方式。
2.0.7强制排气式forced exhaust type fanned draught flue type烟气通过排气管或给排气管依靠风机排到室外的方式。
2.0.8平衡式隔室balanced compartment专门设计或改造安装一台或多台半密闭自然排气式燃具的封闭隔室(非居住空间),燃烧用空气来自隔室外。
家用燃气热水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
一、安装前准备1.1 确认环境:在安装家用燃气热水器前,需确认安装环境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包括通风条件、排烟条件等。
1.2 工具准备:安装家用燃气热水器需要准备相应的工具,如扳手、螺丝刀、管子切割工具等。
二、安装步骤2.1 安全检查:在安装燃气热水器前,需要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天然气管道和燃气热水器的连接处无泄露。
2.2 连接管道:按照燃气热水器的使用说明书,连接好天然气管道和热水器的进气、排气管道。
2.3 固定热水器:将热水器固定在安装位置,确保不会出现晃动和移位的情况。
2.4 接通电源:将热水器连接电源,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接地。
三、验收规程3.1 泄露检查:在安装完成后,需要进行泄露检查,通过泡沫水或其他专用工具检测燃气管道和连接处是否有泄漏。
3.2 点火试验:安装完成后,进行点火试验,检查燃气热水器的点火和加热是否正常,确保没有漏气现象。
3.3 安全阀检查:对热水器的安全阀进行检查,确保在出现异常情况时能够及时释放压力。
四、注意事项4.1 专业人员安装:家用燃气热水器的安装应由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确保安装的质量和安全性。
4.2 定期维护:燃气热水器安装完成后,需要定期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包括清洗滤网、检查连接管道等。
4.3 注意通风:在使用家用燃气热水器时,需要注意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避免发生一氧化碳中毒的危险。
总结:安装家用燃气热水器是一项涉及到安全和使用质量的重要工作,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程和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安全和可靠性。
在日常使用中也需要重视维护保养工作,保障热水器的长期稳定运行。
在进行家用燃气热水器的安装和验收工作时,还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对于安装环境的确认和准备工作,需要特别注意通风条件和排烟条件。
燃气热水器在工作时会产生一定的烟气和废气,如果排放不畅可能会导致一氧化碳中毒等严重后果。
在进行安装前,需要确保安装位置有良好的通风条件,排烟口能够畅通无阻。
另外,在连接管道时,需要特别注意天然气管道和热水器进气、排气管道的连接是否严密,不得有泄漏现象,以免造成安全隐患。
99kw燃气热水器验收标准
99kw燃气热水器验收标准一、位置检测1. 燃气热水器应安装在通风良好、无强烈震动和颠簸的地方。
2. 安装位置应便于调试和维护,且不应影响其他设备的运行。
3. 燃气热水器与燃气表之间的距离应符合相关规范,避免过近或过远。
4. 燃气热水器与电器设备之间的距离应符合相关规范,避免过近或过远。
5. 燃气热水器与可燃物之间的距离应符合相关规范,避免过近或过远。
二、烟管检查1. 烟管应连接紧密,无漏气现象。
2. 烟管应伸出室外,且伸出长度应符合相关规范。
3. 烟管与其他设备之间的距离应符合相关规范,避免过近或过远。
4. 烟管走向应合理,避免弯曲和挤压。
5. 烟管应定期清理,防止积聚的烟尘影响排烟效果。
三、安全性检测1. 燃气热水器应配备安全熄火保护装置和过热保护装置。
2. 安全熄火保护装置和过热保护装置应定期检查和维护。
3. 燃气热水器应配备防倒流装置,防止回火现象发生。
4. 防倒流装置应定期检查和维护。
5. 燃气热水器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地方,避免缺氧导致燃烧不充分。
6. 燃气热水器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使用安全。
四、功能性检测1. 燃气热水器应能正常启动和关闭。
2. 燃气热水器应能正常燃烧和熄火。
3. 燃气热水器应能正常进水、出水、排污等功能。
4. 燃气热水器应能正常显示温度和其他参数。
5. 燃气热水器应能正常报警和自检。
6. 燃气热水器应能满足其他功能需求。
五、效能检测1. 燃气热水器应能达到设计效率要求,且在额定工况下运行时热效率不应低于国家标准规定值。
2. 燃气热水器应能满足环保排放要求,如NOx、CO2等的排放量不应高于国家标准规定值。
3. 燃气热水器在使用过程中应无噪音、振动等异常声音和现象。
CJJ12-99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和验收规程完整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99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的通知建标[1999]112号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五年城建、建工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5]661号)的要求,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主编的《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经审查,批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CJJ12-99,自1999年9月1日起施行,原部标准《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安装验收规程》CJJ12-86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燃气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负责管理,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中国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年4月26日1 总则2 术语3 燃具给排气4 燃具的安装间距及防火5 燃具安装6 验收附录A 室内换气附录B 敞开走廊、阳台上安装附录C 给水安装本规程用词说明1.0.1为使家用燃气燃烧器具(简称燃具)安全运行,保护国家财产和居民生命的安全,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居民住宅中使用的热水器,单、双眼灶,烤箱,采暖器等燃具的安装和验收。
1.0.3燃具应根据用户的用途、安装条件、气源、水源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后选择。
1.0.4使用的燃具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和安装使用说明书。
在实行产品生产许可证制以后,应是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1.0.5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除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0.1燃气燃烧器具(燃具)gasburningappliances以燃气为燃料的燃烧装置的总称。
2.0.2半密闭自然排气式燃具semi-sealedgasburningappliancesofnaturalexhausttype燃烧时所需空气取自室内,用排气筒自然抽力将烟气排至室外的烟道式燃具。
2.0.3单独烟道individualflue只供1台半密闭自然排气式燃具使用的烟道。
CJJ12-《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之欧阳理创编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2013时间:2021.03.05创作:欧阳理422前言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3.1 一般规定3.2 城镇燃气3.3 烟气排放3.4 安全监控3.5 建筑设备4燃具及相关设备的安装4.1 一般规定4.2 灶具4.3 热水器4.4 采暖热水炉4.5 电气4.6 室内给排气设备4.7 平衡式隔室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燃具及相关设备的安装;5质量验收。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增加了城镇燃气、燃烧器具、烟气排放、安全监控和建筑设备的基本规定。
2.增加了安装燃具场所的电气要求。
3.增加了基本条件检验和燃具安装检验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4.增加了燃具选型原则。
5.增加了不同海拔高度H及低压燃具前的额定压力Pn。
6.增加了共用排气道、烟道和给排气烟道的结构尺寸和应用技术条件。
7.增加了烟道终端排气出口距门窗洞口的最小净距。
8.增加了燃具安装房间燃气和烟气泄漏的安全指标和保护措施。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6号,邮政编码:300384)。
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本规程参编单位: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菲斯曼供热技术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尔热水器有限公司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艾欧史密斯(中国)热水器有限公司天津费加罗电子有限公司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高勇李娟陈复进黄国金李贵军李健钟家淞胡定钢鞠平赵大力陈立刘斌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张臻孟学思杨永慧元永泰胡敏辉白丽萍周以良樊金光耿同敏李直安翠林楼英总则1.0.1 为规范家用燃气燃烧器具(简称燃具)的安装和验收,保证燃具安装工程的质量和用气安全,制定本规程。
CJJ12-99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99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的通知建标[1999]112号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五年城建、建工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5]661号)的要求,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主编的《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经审查,批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CJJ12-99,自1999年9月1日起施行,原部标准《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安装验收规程》CJJ12-86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燃气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负责管理,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中国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年4月26日目录1 总则2 术语3 燃具给排气4 燃具的安装间距及防火5 燃具安装6 验收附录A 室内换气附录B 敞开走廊、阳台上安装附录C 给水安装本规程用词说明1 总则1.0.1为使家用燃气燃烧器具(简称燃具)安全运行,保护国家财产和居民生命的安全,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居民住宅中使用的热水器,单、双眼灶,烤箱,采暖器等燃具的安装和验收。
1.0.3燃具应根据用户的用途、安装条件、气源、水源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后选择。
1.0.4使用的燃具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和安装使用说明书。
在实行产品生产许可证制以后,应是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1.0.5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除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燃气燃烧器具(燃具)gasburningappliances以燃气为燃料的燃烧装置的总称。
2.0.2半密闭自然排气式燃具semi-sealedgasburningappliancesofnaturalexhausttype 燃烧时所需空气取自室内,用排气筒自然抽力将烟气排至室外的烟道式燃具。
热水器验收基本规范
热水器验收基本规范
1. 引言
本文档旨在规范热水器的验收流程,确保热水器的安全性和性能达到标准要求。
热水器验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按照以下基本规范进行操作。
2. 验收前准备
在进行热水器验收前,应确保以下准备工作已完成:
- 验收人员具备相关热水器验收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 验收人员已经了解具体的热水器型号和性能要求;
- 验收人员准备好必要的检测设备和工具。
3. 验收过程
验收过程中,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1. 检查外观:验收人员应仔细观察热水器外观,包括表面是否有损坏、腐蚀、漏水等情况。
2. 安全性检测:验收人员应检查热水器的安全性能,包括电源接地是否良好、压力释放装置是否正常、防电击装置是否有效等。
3. 功能性检测:验收人员应对热水器进行功能性检测,包括温
度控制是否准确、加热速度是否符合要求等。
4. 效能检测:验收人员应对热水器的能源消耗和加热效率进行
检测,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
4. 验收结果和记录
验收人员应根据实际的验收情况,结合相关标准要求,对热水
器的验收结果进行评估和记录。
验收结果应有明确的结论,包括合格、不合格和需要改进等。
5. 验收报告和处理
验收完成后,验收人员应及时编制验收报告,并将不合格或需
要改进的问题通知相关责任方,以便其进行处理和改进。
6. 结论
本文档所述的热水器验收基本规范为保证热水器的安全性和性
能达到标准要求提供了基本指导。
验收人员应熟悉并遵守这些规范,以确保热水器的质量和使用安全。
燃气室内施工验收规范
燃气室内施工验收规范燃气是一种常见的能源,广泛应用于居民家庭和工业领域。
然而,燃气也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产生爆炸、中毒等危险情况。
因此,燃气安全非常重要,燃气室内施工也不例外。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燃气室内施工验收规范,以提高燃气安全性。
一、燃气管道的铺设在进行燃气管道铺设时,应首先进行燃气管道设计。
设计时应满足以下要求:管道应避免过度弯曲,每个弯头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2倍的管道外径;管道的支撑和固定应牢固;尽量避免在墙体内部穿孔铺设燃气管道。
在进行铺设工作时,应注意以下细节:燃气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或PE管,管道的镶嵌应牢固;铺设时应留有一定的伸缩余裕,以便应对管道因温度变化产生的伸缩变化;管道应与其他管道隔离,以避免相互干扰。
铺设完毕后,应进行压力测试,以确保管道的耐压强度。
二、燃气灶具的安装在进行燃气灶具安装时,应先确认燃气灶具的规格、型号和燃气种类,并根据其要求进行安装。
安装时应确定燃气灶具的安放位置,应避免放置在狭小的空间内或在窗户、通风孔等处。
同时,应注意下列内容:1. 确认管道净口和燃气灶具的连接口的密封性,不漏气。
2. 煤气阀门必须正向开启,逆时针方向为关闭,操作灵活,有效封死气流。
3. 燃气灶具进气孔与燃气管道连接需要分别使用金属软管和防震皮接头,确保安装牢固,无泄漏、无移动。
4. 试压时,试燃前应先开启煤气阀门,等燃气运行正常后再将燃气灶具点燃。
三、燃气热水器的安装燃气热水器是很多家庭必备的家电之一,但它也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如果安装不当,可能会产生爆炸、中毒等危险情况。
因此,在进行燃气热水器安装时,应严格遵守规范,确保安全。
在安装燃气热水器时,应确定热水器的放置位置,应避免放置在潮湿、通风不良或易燃物品较多的地方。
同时,应注意以下内容:1. 连接燃气管道时,要将燃气管道和热水器连接好,并采用金属软管和防震皮接头连接,确保安装牢固,无泄漏、无移动。
2. 温控器的安装应紧贴墙体,确保不会翻倒。
2021年CJJ12-《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2013欧阳光明(2021.03.07)422前言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3.1 一般规定3.2 城镇燃气3.3 烟气排放3.4 安全监控3.5 建筑设备4燃具及相关设备的安装4.1 一般规定4.2 灶具4.3 热水器4.4 采暖热水炉4.5 电气4.6 室内给排气设备4.7 平衡式隔室4.8 安全防火5质量验收附录A 燃具选型原则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燃具及相关设备的安装;5质量验收。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增加了城镇燃气、燃烧器具、烟气排放、安全监控和建筑设备的基本规定。
2.增加了安装燃具场所的电气要求。
3.增加了基本条件检验和燃具安装检验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4.增加了燃具选型原则。
5.增加了不同海拔高度H及低压燃具前的额定压力Pn。
6.增加了共用排气道、烟道和给排气烟道的结构尺寸和应用技术条件。
7.增加了烟道终端排气出口距门窗洞口的最小净距。
8.增加了燃具安装房间燃气和烟气泄漏的安全指标和保护措施。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6号,邮政编码:300384)。
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本规程参编单位: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菲斯曼供热技术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尔热水器有限公司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艾欧史密斯(中国)热水器有限公司天津费加罗电子有限公司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高勇李娟陈复进黄国金李贵军李健钟家淞胡定钢鞠平赵大力陈立刘斌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张臻孟学思杨永慧元永泰胡敏辉白丽萍周以良樊金光耿同敏李直安翠林楼英总则1.0.1 为规范家用燃气燃烧器具(简称燃具)的安装和验收,保证燃具安装工程的质量和用气安全,制定本规程。
CJJ12-2013《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2013 422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燃具及相关设备的安装;5质量验收。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增加了城镇燃气、燃烧器具、烟气排放、安全监控和建筑设备的基本规定。
2.增加了安装燃具场所的电气要求。
3.增加了基本条件检验和燃具安装检验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4.增加了燃具选型原则。
5.增加了不同海拔高度H及低压燃具前的额定压力Pn。
6.增加了共用排气道、烟道和给排气烟道的结构尺寸和应用技术条件。
7.增加了烟道终端排气出口距门窗洞口的最小净距。
8.增加了燃具安装房间燃气和烟气泄漏的安全指标和保护措施。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6号,邮政编码:300384)。
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本规程参编单位: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菲斯曼供热技术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尔热水器有限公司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艾欧史密斯(中国)热水器有限公司天津费加罗电子有限公司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高勇李娟陈复进黄国金李贵军李健钟家淞胡定钢鞠平赵大力陈立刘斌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张臻孟学思杨永慧元永泰胡敏辉白丽萍周以良樊金光耿同敏李直安翠林楼英1总则1.0.1 为规范家用燃气燃烧器具(简称燃具)的安装和验收,保证燃具安装工程的质量和用气安全,制定本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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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安装验收规程 CJJ12—86主编部门: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院批准部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实行日期:1987年7月1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民用住宅中的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以下简称热水器)的安装和验收。
本规程不适用容积式或采暖用热水器。
第1.0.2条安装热水器的用户应向当地城市燃气管理部门(煤气公司、天然气公司、液化石油气公司等)申请批准后,方可安装。
第1.0.3条热水器的安装必须按照由城市燃气管理部门认可的设计施工图进行。
第1.0.4条热水器的安装必须由经过专业训练,并获得当地城市燃气管理部门签发的培训合格证的人员进行。
第1.0.5条热水器安装后必须经当地城市燃气管理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行使用。
第二章选择第2.0.1条热水器应符合《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GB7082—86)标准。
第2.0.2条热水器应是全国城市燃气检测中心或其检测分站检测合格的产品,在实行产品许可证制以后,应是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第2.0.3条热水器应有熄火保护装置。
第2.0.4条城市燃气管理部门可根据当地的具体条件向用户推荐适用的产品,当选用的热水器与当地使用条件不符时,应改进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三章安装第3.0.1条热水器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厨房或单独的房间里,当条件不具备时也可装在通风良好的过道里。
不宜装在室外。
第3.0.2条安装热水器的房间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房间高度应大于2.5m。
二、房间容积应符合《城市煤气设计规范》TJ28—78第244条的要求。
三、热水器的排烟应符合下列要求:1.安装直接排气式热水器的房间外墙或窗的上部应有排气孔,如图3.0.2-1。
2.安装烟道排气式热水器的房间内应有排烟道,如图3.0.2-2。
3.安装平衡式热水器的房间外墙上,应有进排气筒接口,如图3.0.2-3。
四、房间门或墙的下部应预留有断面积不小于0.02㎡的百叶窗,或在门与地面之间留有高度不小于30mm的间隙。
第3.0.3条直接排气式热水器严禁安装在浴室内.烟道排气式和平衡式热水器可安装在浴室内.安装烟道排气式热水器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浴室容积应大于7.5㎡。
二、浴室的烟道、进排气管接口和门应符合第3.0.2条三、四款的有关规定。
第3.0.4条热水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热水器应安装在操作检修方便,不易被碰撞的地方,热水器前的空间宽度应大于0.8m。
二、热水器的安装高度以热水器的观火孔与人眼高度相齐为宜,一般距地面1.5m。
三、热水器应安装在耐火的墙壁上,热水器外壳距墙的净距不得小于20mm,如果安装在非耐火的墙壁上时应垫以隔热板,隔热板每边应比热水器外壳尺寸大100mm。
四、热水器的供气、供水管道宜采用金属管道连接,也可采用软管连接。
当采用软管连接时,燃气管应采用耐油管,水管应采用耐压管。
软管长度不得超过2m。
软管与接头应用卡箍固定。
五、直接排气式热水器的排烟口与房间顶棚的距离不得小于600mm。
六、热水器与煤气表、煤气灶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300mm。
七、热水器的上部不得有电力明线、电器设备和易燃物,热水器与电器设备的水平净距应大于300mm。
第3.0.5条烟道排气式热水器的自然排烟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在民用建筑中,安装热水器的房间应有单独的烟道,当设置单独烟道有困难时,也可设共用烟道,但排烟能力和抽力应满足要求。
二、热水器的安全排气罩上部,应有不小于0.25m的垂直上升烟气导管,导管直径不得小于热水器排烟口的直径。
三、烟道应有足够的抽力和排烟能力,热水器安全排气罩出口处的抽力(真空度)不得小于3pa(0.3mmH20)。
四、热水器的烟道上不得设置闸板。
五、水平烟道应有1%的坡向热水器的坡度。
水平烟道总长不得超过3m。
六、烟囱出口的排烟温度不得低于露点温度。
七、烟囱出口应设置风帽,其高度应高出建筑物的正压区。
八、烟囱出口均应高出屋面0.5m,并应防止雨雪灌入。
第四章检查及验收第4.0.1条热水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本规程第三章的规定。
目测检查热水器安装应垂直。
第4.0.2条安装热水器的房间通风条件应符合本规程第三章的规定。
第4.0.3条燃气的种类及压力,以及自来水的供水压力应符合热水器铭牌要求。
第4.0.4条将燃气阀打开,关闭热水器燃气阀,用肥皂液或测漏仪检查燃气管道和接头,不应有漏气现象。
第4.0.5条打开自来水阀和热水器冷水进口阀,关闭热水器热水出口阀,目测检查自来水系统不应有水的渗漏现象。
第4.0.6条按热水器使用说明一书要求,使热水器运行,燃烧器燃烧应正常,各种阀的开关应灵活。
第4.0.7条烟道抽力检查。
在热水器运行情况下,用补偿式微压计在安全排气罩出口处测定,抽力(真空度)不得小于3Pa (0.3mmH2O)。
无仪器时可用纸条或发烟物目测检查,应有抽力。
第4.0.8条上述检查合格后,热水器即可运行使用。
第4.0.9条不按本规程安装的热水器均属违章,不得通气使用。
第五章附则第5.0.1条热水器安装及验收除应遵守本规程外,还应遵守其它相关的标准。
第5.0.2条各地可根据本规程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附加说明本标准主编单位、参加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主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院参加单位:北京市煤气用具厂北京市公用事业科学研究所重庆天然气公主要起草人:高勇、刘世昌、邵震宇、邱光清下面是赠送的合同范本,不需要的可以编辑删除!!!!!!教育机构劳动合同范本为大家整理提供,希望对大家有一定帮助。
一、_________ 培训学校聘请_________ 籍_________ (外文姓名)_________ (中文姓名)先生/女士/小姐为_________ 语教师,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保证认真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二、合同期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起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止。
三、受聘方的工作任务(另附件1 )四、受聘方的薪金按小时计,全部以人民币支付。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1.聘方向受聘方提供意外保险。
(另附2 )2.每年聘方向受聘期满的教师提供一张_________ 至_________ 的来回机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 元整)或教师凭机票报销_________ 元人民币。
六、聘方的义务:1.向受聘方介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聘方有关工作制度以及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
2.对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对受聘方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4.按时支付受聘方的报酬。
七、受聘方的义务:1.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干预中国的内部事务。
2.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检查和评估。
未经聘方同意,不得兼任与聘方无关的其他劳务。
3.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4.遵守中国的宗教政策,不从事与专家身份不符的活动。
5.遵守中国人民的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双方应信守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合同。
2.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
在未达成一致意见前,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
3.聘放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方解除合同:a 、受聘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经聘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b 、根据医生诊断,受聘放在病假连续30天不能恢复正常工作的。
4.受聘方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聘方解除合同:a 、聘方未经合同约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条件。
b 、聘方未按时支付受聘方报酬。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即自行失效。
当事人以方要求签订新合同,必须在本合同期满90天前向另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新合同。
受聘方合同期满后,在华逗留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
十、仲裁:当事人双方发生纠纷时,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
若协商、调解无效,可向国家外国专家局设立的外国文教专案局申请仲裁。
本合同于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在_________ 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_________ 文写成,双方各执一份,两种文本同时有效。
聘方(签章)_________受聘方(签章)_________签订时间:年月日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范本由应届毕业生合同范本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
(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
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