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XXXX医院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为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中的相关条款,修订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一、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严格掌握抗菌药物的使用指征,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或放射、超声等影像学结果,诊断为细菌、真菌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临床或实验室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应用抗菌药物指征。
(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性,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以下简称药敏试验)的结果而定。
因此对临床诊断为细菌性感染的患者应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及时留取相应合格标本(尤其血液等无菌部位标本)送病原学检测,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并据此调整抗菌药物治疗方案。
(三)抗菌药物的经验治疗对于临床诊断为细菌性感染的患者,在未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前,或无法获取培养标本时,可根据患者的感染部位、基础疾病、发病情况、发病场所、既往抗菌药物用药史及其治疗反应等推测可能的病原体,并结合我院细菌耐药性监测数据,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
待获知病原学检测及药敏结果后,结合先前的治疗反应调整用药方案;对培养结果阴性的患者,应根据经验治疗的效果和患者情况采取进一步诊疗措施。
(四)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各种抗菌药物的药效学和人体药动学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第一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涞源县医院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是指以促进抗菌药物安全、有效、经济使用为目的,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的采购供应、处方开具、药品调剂、临床应用和监测等全过程所开展的各种监督管理、教育培训、技术支持与持续改进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为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日常工作由医务科门负责。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组成:组长:高五海副组长:王永清李文贵张桂花王岭东成员: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科,王岭东兼办公室主任。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职责(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使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制定我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订我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对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抗菌药物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的教育培训,组织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知识的公众宣传教育工作。
三、各部门职责(一)医务科1.负责并组织专家对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会诊指导与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对全院医务人员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和考核。
3.组织检查和评价临床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
(二)药剂科1.积极配合临床和各职能科室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工作。
2.及时为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的有关信息。
3.提供医院单品种用药总量监控公示情况、医师用药情况、医师合理用药评价的相关数据及分析报告;4.设置抗感染专业临床药师,组织临床药师参与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相关工作,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提出书面反馈意见。
5.每月(季)负责对以下工作内容上报工作:(1)全院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情况分析;(2)门诊处方使用抗菌药物的点评及情况分析;(3)住院用药医嘱中使用抗菌药物的点评及情况分析;(三)检验科1.每月将各临床科室标本送检率、院内感染的病原菌分布及药敏情况报送医务科、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新疆和布克赛尔慈善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暂行)目录一、抗菌药物使用基本原则与要求二、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原则三、医院对临床抗菌药物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四、特殊情况下抗菌药物使用注意事项五、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原则新疆和布克赛尔慈善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暂行)抗菌药物是临床应用范围广泛且品种繁多的一大类药物。
抗菌药物应用的目的是有效控制感染,同时减少患者药物不良反应与细菌耐药性的产生。
临床医生使用抗菌药物要严格掌握适应症并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主要体现在选择的药物品种、剂量、用药时间、给药途径、疗程是否与患者的感染状况及其生理、病理状态相适宜。
因此,医院为促进和加强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定《新疆和布克赛尔慈善医院临床应用实施细则(暂行)》。
一、抗菌药物使用基本原则与要求(一)抗菌药物是指具有杀菌或抑菌活性,主要供全身应用(个别也可局部应用)的各种抗生素以及喹诺酮类、磺胺类、硝基咪唑类、硝基呋喃类化学合成药。
抗菌药物用于细菌、衣原体、支原体、立克次体、真菌等所致的感染性疾病,非上述感染原则上不用抗菌药物。
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可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二)医师对住院患者可根据临床诊断针对最可能的病原菌进行经验治疗。
应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正确采集标本(血液、尿液、痰液等分泌物),及时送病原学及药敏试验,以期获得科学的用药依据。
一旦获得病原学培养结果,则应根据该病原菌的因有耐药性与获得性耐药特点以及药敏试验结果、临床用药效果等调整用药方案,进行目标治疗。
(三)感染性疾病的经验治疗直接关系到患者的治疗效果与预后,以经验治疗前应尽快判断感染性质,对轻型的社区获得性感染,或初治患者应选用一般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乡镇卫生院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乡镇卫生院一、前言在乡镇卫生院的日常临床工作中,抗菌药物的应用与管理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可以有效治疗感染性疾病,但滥用和不当使用抗菌药物则可能导致细菌耐药性的增加,甚至危及患者生命。
因此,建立科学规范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对于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质量至关重要。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原则1. 合理用药•明确适应症:抗菌药物应仅用于确诊或高度疑似感染的患者,避免盲目使用;•个体化治疗:根据患者病原菌培养结果和药敏试验选择最合适的抗菌药物;•遵循抗菌药物使用指南:严格遵循相关指南,如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南》。
2. 避免滥用和不当使用•不得滥用广谱抗菌药物:避免过度使用广谱抗菌药物,以免引发耐药菌株产生;•避免过度使用联合用药:选用单一抗菌药物对病原菌进行治疗,避免不必要的联合用药;•避免不规范使用:严格按照药物说明书和医疗指南规范使用抗菌药物,避免超量或不当使用。
三、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1. 药物采购与库存管理•定期采购:根据患者需求和临床情况,定期采购所需的抗菌药物,避免库存积压;•严格管理库存:储存抗菌药物的环境应符合规范,避免受潮、曝晒等影响药物质量的情况发生;•定期清点盘点:定期对药物库存进行清点盘点,确保药品信息准确无误。
2. 药师参与与监督•药师参与:在抗菌药物的选择、配药、用药监测等环节中应有专业药师参与;•监督管理:药师应对抗菌药物的使用进行严格监督,及时纠正不当用药行为;•定期培训:对医护人员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使用和管理方面的定期培训,提升全员的相关知识水平。
四、总结乡镇卫生院是基层医疗机构中重要的服务提供者,在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和管理方面,建立科学规范的实施细则是提升医疗服务质量,防止细菌耐药性增加的关键环节。
通过严格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原则和管理实施细则,可有效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提升卫生院的医疗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为继续深入贯彻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制定了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包括六个部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的基本原则、门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原则、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实施细则、特殊病生状态下抗菌药物的使用、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管理和督查,以指导我院规范使用抗菌药物。
第一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一、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征(一)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昏迷、中毒等,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二)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
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或耐药,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 (以下简称药敏)的结果而定。
因此住院病人必须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先留取相应标本,立即送细菌培养,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门诊病人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开展药敏工作。
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范文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范文一、引言随着全球抗生素滥用问题的日益严重,为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并减少耐药菌的产生,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应运而生。
本文将从药物使用原则、管理机构和监测措施等方面阐述这一办法的范文。
二、药物使用原则(1)医生须遵守临床实践指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必要时进行药敏试验。
(2)禁止滥用广谱抗菌药物,应优先选择窄谱抗菌药物。
(3)限制使用第三代头孢菌素、氟喹诺酮类药物等高危药物,特殊情况下才能使用,须经过多学科会诊。
(4)限制使用培南类抗菌药物,确保其对严重感染患者的疗效。
(5)限制使用同类药物,不得同时使用多种同类药物进行治疗。
三、管理机构(1)建立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抗菌药物的使用策略、审查并监督医生的处方。
(2)委员会由临床医生、药剂师、微生物学家等多个学科专家组成。
(3)委员会需定期向医院管理层和监管机构汇报工作,并接受外部审查。
四、处方审核与限量出库(1)所有抗菌药物处方需经过临床药师的审核,审核结果应记录在病历中。
(2)医院应设置限量出库制度,规定各类抗菌药物的最大用量。
(3)药剂科应与医院信息系统联网,实现处方审核与限量出库的实时管理。
五、监测措施(1)医院需要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监测系统,定期统计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和耐药菌的监测结果。
(2)监测结果需向医生和管理委员会进行报告,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提供依据。
(3)医院应与其他医疗机构共享监测数据,加强统一管理和共同防控。
六、教育宣传与培训(1)医院应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的教育宣传工作,向医生和患者普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知识。
(2)药剂科应定期组织抗菌药物使用培训,提高医生和药师的专业水平。
七、监管与处罚(1)医院管理层要执行严格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内部审核。
(2)监管机构应定期对医院的抗菌药物管理情况进行监察和检查。
(3)对违反规定的医生和医院,应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和停业整顿等。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一、管理责任与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职责,实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
制定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临床应用指南,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建立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制度,明确处方权的授予、使用和取消流程。
二、供应目录与技术文件医疗机构应根据临床需要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并定期更新。
提供抗菌药物的临床使用说明、药物相互作用、不良反应等信息,供医务人员参考。
三、监测与评估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监测,包括使用量、使用率、使用强度等指标。
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分析使用合理性,提出改进建议。
四、法律培训与宣传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知识培训,提高其合理用药意识和能力。
开展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宣传,提高患者和公众对抗菌药物的认识。
五、微生物技术支持建立临床微生物实验室,开展抗菌药物敏感性试验,为临床用药提供依据。
加强与临床微生物实验室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
六、质量监控与保障对抗菌药物的质量进行监控,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加强抗菌药物储存、配送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管理,保障用药安全。
七、处方与医嘱点评定期开展抗菌药物处方和医嘱点评,评价用药的合理性、规范性。
对不合理用药行为进行干预和纠正,提高用药水平。
八、综合管理与改进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抗菌药物使用管理。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形成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工作合力。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医务人员认真执行本实施细则,共同推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工作。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全文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全文第一章绪论第一节背景与意义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对于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避免细菌耐药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本细则的制定旨在规范和强化抗菌药物在临床应用过程中的监管和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促进有效使用抗菌药物,有效对抗细菌耐药问题。
第二节目的与任务本细则的目的是明确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原则,保护患者用药安全,降低医疗事故风险,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规范,确保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任务是通过制定具体管理细则,实现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的规范与标准化。
第二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基本原则第一节倡导合理使用1.严格执行临床用药指南和规范,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合理选用抗菌药物。
2.避免滥用抗菌药物,不得盲目使用,避免滥用广谱抗生素。
第二节聚焦安全应用1.注重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抗菌药物引发的不良反应。
2.对于特殊人群(如孕妇、儿童、老年人等)的应用要慎重。
3.提醒医务人员注意药物剂量、频率、给药途径等信息,确保准确使用。
第三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操作细则第一节抗菌药物用药品种管理1.医院应建立抗菌药物目录,对医院内可用抗菌药物进行明确标识,严禁非目录内药物的使用。
2.针对不同科室、临床情况,制定可用的抗菌药物使用范围及限制。
第二节抗菌药物使用操作规范1.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情况,严格按照临床用药指南执行抗菌药物使用方案,确保科学用药。
2.在抗菌药物治疗过程中,需随时监测患者病情,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第三节抗菌药物疗效与不良反应监测1.对患者采取动态监测措施,定期评估患者疗效和不良反应情况。
2.对于长期使用抗菌药物的患者,应定期进行抗菌药敏试验,助于指导合理用药。
第四章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质量评价第一节抗菌药物使用质量评价指标1.利用药物使用评价工具,对医院内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建立评价指标体系。
2.对医护人员的用药行为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培训教育。
第二节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质量监控1.设立抗菌药物使用质量监控小组,定期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价。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卫生院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卫生院抗菌药物在临床领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能够有效治疗各种感染性疾病,挽救患者生命。
然而,抗菌药物的滥用和不当应用不仅会导致耐药性的产生,还可能对患者健康带来危害。
因此,建立科学的抗菌药物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对于医疗卫生机构尤为重要。
1. 确定使用适应证和禁忌证在使用抗菌药物之前,医护人员应该明确病原菌的类型,通过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明确感染的细菌对哪种抗菌药物敏感。
在选择适当的抗菌药物时,应充分考虑患者的个体差异、肝肾功能以及过敏史等因素,严格遵守使用适应证,避免使用禁忌证的抗菌药物。
2.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医护人员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该根据患者的情况选择合适的药物种类、剂量和疗程,不可随意更改或终止抗菌药物治疗。
医护人员应遵循“短程、高效、准确”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抗菌药物的使用时间,避免过度使用导致耐药性产生。
3. 积极预防交叉感染为了防止医院内交叉感染的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医院感染控制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遏制细菌在医院内传播。
同时,医护人员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范,避免交叉感染的发生。
4. 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和评估机制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医院内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
通过分析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促进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结语抗菌药物在临床治疗中有着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滥用的风险。
医疗卫生机构应该建立完善的抗菌药物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医护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意识,以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只有在科学规范的指导下,才能更好地发挥抗菌药物的作用,有效防控感染性疾病的发生。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西安****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为了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减少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存在的问题,特制定《西安雁塔重民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从而进一步优化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请相关职能及临床科室遵照执行。
第一章组织结构及职责第一条:医院抗菌药物管理领导小组:院长是第一责任人。
在医务科下设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质控办、药剂科、检验科、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
组长:副组长:成员:第二条:抗菌药物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制定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二、制定医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监督实施;三、对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四、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有关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公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知识宣传教育。
对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内容至少包括:(一)、《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处方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原则及管理制度;(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医师和药师资质及分级管理制度;(四)、抗菌药物的抗菌谱和抗菌活性及人体药代动力学知识;(五)、细菌耐药与抗菌药物相互作用;(六)、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处罚制度。
第三条:建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作为医疗质量和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安排,明确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控制指标,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工作作为临床科主任综合目标考核以及晋升、评先选优的重要指标。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试行)为贯彻实施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广东省卫生厅下发的关于实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及减少细菌耐药性,保持医院健康生存与良好发展的势头,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一)管理组织与职能合理应用抗菌药物工作由院长领导下的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共同负责承担。
具体工作由医务科、药剂科实施。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职能:1、抗菌药物管理小组由临床科室、院感科、药剂科和微生物实验室高级技术职称任职资格人员组成,形成全方位完整的管理体系。
2、负责临床抗菌药物应用与咨询工作,定期开展综合评估,促进抗菌药物应用合理化。
3、组织临床抗菌药物应用专题讨论、专题查房和应用会诊。
参与医院感染病人应用抗菌药物疑难问题的解决。
4、参加新抗菌药物介绍会,参与把握进药质量关。
严格控制昂贵的新抗菌药物进入临床。
5、定期对临床医护人员进行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知识培训。
6、指导开展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相关科研工作。
7、实行抗菌药物应用分线及管理,开展临床应用调查和质控,监测抗菌药物不良反应,努力提高用药水平。
8、确保进药质量,及时发布合理用药讯息,适合临床用药需要。
9、监督临床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的实施,并与医疗质量控制奖惩办法相结合。
10、定期提供临床标本分离的主要致病菌及其药敏试验结果,以供临床选药参考。
(二)抗菌药物购用管理1、我院抗菌药物品种不得超过50种。
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
具有相似或相同药学特征的药品不得重复采购。
其中,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得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得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得超过2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得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得超过5个品规。
镇卫生院抗菌药物临床分级应用实施细则
为加强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更好的贯彻落实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及分级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由药房人员复核处方并登记医嘱医师抗菌药物越级使用情况,报于临床药学室,由临床药学室同志分析汇总上报。
二、发现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按照所用抗菌药物零售总金额处医嘱医师1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罚款。
三、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医务科,以多种形式进行通报、公示,并处罚兑现。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1. 概述抗菌药物是临床上治疗细菌感染的重要药物,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对于提高治疗效果、减少药物耐药和副作用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抗菌药物在临床应用中的实施细则,包括选择原则、使用方法、剂量调整等内容。
2. 抗菌药物选择原则2.1 根据病原菌敏感性进行选择。
在明确病原菌的情况下,应选用对该菌种敏感的抗菌药物,以达到最佳治疗效果。
2.2 考虑患者的个体因素。
包括年龄、孕妇或哺乳期妇女、肾功能、肝功能等情况,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3. 抗菌药物使用方法3.1 严格按照医嘱用药。
遵守医生开具的抗菌药物处方,按时按量服用,不可擅自增减用药剂量或更改用药方案。
3.2 注意用药时间和间隔。
抗菌药物的用药时间和间隔是影响疗效的关键因素,应严格遵守用药时间和间隔,避免漏服或重复用药。
4. 抗菌药物剂量调整4.1 考虑肾功能和肝功能。
肾功能和肝功能正常的患者可以按照常规剂量使用抗菌药物,但对于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应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药物剂量。
4.2 根据病情调整剂量。
严重感染或特殊病情下,可能需要增加抗菌药物剂量,如需调整剂量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5. 抗菌药物并发症监测5.1 定期监测血药浓度。
某些抗菌药物具有明显的药物浓度依赖性,需通过监测血药浓度来调整药物剂量,避免药物浓度过高或过低引起药物毒性或疗效不足。
5.2 注意药物不良反应。
使用抗菌药物应密切关注患者的身体反应,如出现过敏、肝肾功能异常等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并就医处理。
6. 结语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对于提高抗菌治疗效果、减少耐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医生在用药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证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从而更好地服务于患者的健康。
卫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高密市卫生学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实施细则为加强本单位抗菌药物应用的管理,指导临床医师正确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以及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2011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抗菌药物使用基本原则1.抗菌药物用于细菌、真菌、支原体、衣原体等感染性疾病,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2.抗菌药物治疗前应送临床标本进行病原体鉴定与药敏试验。
未获结果前或病情不允许耽误的情况下,可根据临床诊断,针对最可能的病原菌,进行经验治疗。
一旦获得感染病原培养及药敏试验结果,则应根据药敏试验结果、临床用药效果等调整用药方案,进行目标治疗。
门诊病人根据病情需要开展药敏工作。
3.对于阳性培养结果要进行分析,区别真正的病原体、定植细菌和污染菌。
病原体药敏试验结果确定后,一般应针对性地选择窄谱抗菌药物应用。
4.给予抗菌药物治疗前,应对该患者肝、肾功能进行评估,根据肝、肾功能情况相应调整抗菌药物的给药方案。
对妊娠期、哺乳期、新生儿、婴幼儿、老年等患者应用抗菌药物时应考虑其特殊的病理生理状况,审慎选择抗菌药物的种类和药物用量。
5.对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患者,均应密切观察药物疗效、毒副作用,并应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对较长时间使用抗菌药物的患者,更应重视细菌动态变化和药敏试验结果,防止菌群失调和细菌耐药性的产生。
6.病情允许时,抗菌药物应该由静脉给药转换为口服给药。
7.严格控制皮肤、粘膜等局部应用抗菌药物,减少细菌耐药性的产生。
不允许擅自将全身用制剂在局部使用,包括抗菌药物的呼吸道吸入给药。
8.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其他β-内酰胺类、红霉素、克林霉素等消除半衰期短者,应一日多次给药。
氟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等可一日给药1次(重症感染者除外)。
9.抗菌药物品种不宜频繁更换,一般病人应观察72小时,重症病人观察48小时后,再进行必要的药物品种与方案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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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三龙中心卫生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为贯彻实施卫生部下发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江苏省卫生厅下发的《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和大丰市卫生局《关于加强临床用药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及减少细菌耐药性,保持医院健康生存与良好发展的势头,特制定《三龙中心卫生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请遵照执行。
第一章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基本原则第一条:使用抗菌药物之前,首先应尽可能明确诊断再选用药物;临床医生应以明确的诊断为依据,使所选各类抗菌药物的抗菌谱与可能感染的微生物相适应;临床医生应掌握抗菌药物的抗菌活性、药物动力学特性,适应症和不良反应;病情危急综合考虑制定个体化的综合给药方案;按照病人的免疫状态与脏器功能,选用适当的给药方案、剂量和疗程。
第二条:预防应用抗菌药物时必须目的明确,针对性强,选用对微生物影响小的窄谱抗菌药物;已确诊的病毒感染而未明确合并细菌感染者不用抗菌药物;只能针对某一种或两种最可能的细菌进行预防用药,不能无目的的应用多种药物预防多种感染;尽量避免局部应用抗菌药物,不常规应用抗菌药物进行膀胱冲洗、眼科、口腔科、耳鼻喉科、皮肤科的局部用药。
第三条:联合应用抗菌药物时应是病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的严重感染)、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混合感染和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可考虑联合用药;由于药物协同抗菌作用,联合用药时应将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剂量减少,从而减少其毒性反应。
联合用药时宜选用具有协同或相加抗菌作用的药物联合,联合用药通常采用2种药物联合,3种及3种以上药物联合仅适用于个别情况,一般不采用三联以上用药方案。
第二章抗菌药物分类、分级管理原则第四条: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必须遵循抗菌药物分级原则实行分级管理。
第五条:抗菌药物的分级原则是根据抗菌药物的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以及当地社会经济状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性使用、限制性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
第六条:为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我院以省卫生厅制定的《抗菌药物三级分类表》为准则制定本单位抗菌药物三级分类目录供临床参照应用。
凡已明确限制性使用与特殊使用的药物,不得降级使用;新购进的抗菌药物亦必须根据其在治疗中的地位,确定分级后再使用。
第七条:药剂科应严格按照院药事管理小组认可的、由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确定的抗菌药物三级分类目录采购供应药品。
第八条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包括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临床医师必须按专业技术职务在任职资格分级使用抗菌药物。
第九条: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指导原则》,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首先选用非限制性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力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特殊使用抗菌药物选用应从严控制。
第十条:住院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患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备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科室讨论、分管院长会诊同意。
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处方仅限于1天用量。
第十一条:不符合分级使用规定的处方,药剂师应拒绝调配。
药剂师发现问题不退回处方提醒医师者,处罚该药剂师;如药剂师已提醒医师,医师仍坚持错误者,则处罚该医师。
第十二条:抗菌药物单张处方的限量应以3日常用量或单个包装计量为原则。
第三章组织管理与职责第十三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由院长领导下的医院药事管理小组和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共同负责承担,并由院办、药剂科、院感办、护理部、检验科及临床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各负其责,具体实施。
第十四条:院药事管理小组职责:医院药事管理小组负责临床应用抗菌药物的指导与咨询,监测药物的不良反应,及时发布合理用药信息,确保进药质量,严格控制不良反应明显、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及价格昂贵的特殊使用抗菌药物进入临床。
第十五条: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职责: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负责检查督促医务人员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制度和应用原则。
组织有临床经验的分管负责人参与抗菌药物应用专题讨论会、危重疑难病例用药会诊、专题查房等,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知识培训。
第十六条: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组长:刘春忠副组长:王永柏杨荣斌吴金屏成员:李少坤周金龙詹红莲李旭东李亚兵吕亚琪王砚华职责:1、制定本单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质量控制标准与检查办法,并负责实施。
2、监督临床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工作的实施。
负责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检查汇总,定期分析并公布结果,通报全院,以降低抗菌药物使用比率,遏制不合理用药。
3、每月统计全院各科抗菌药物消耗量及使用类别、剂型,按规定对某些抗菌药物实行限制性使用,并根据本院常见疾的常见病原菌的耐药谱,有计划的将抗菌药物分期分批交换使用,以保证抗菌药物的有效性,防止过快产生细菌耐药。
定期列出用量前几位抗菌药物,并进行分析评价,发布限制性使用与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
4、负责检查和监督销毁过期、失效、变质的抗菌药物,保证临床用药安全。
5、组织临床资深专家参与抗菌药物应用专题讨论会、危重疑难病例用药会诊、专题查房等;7、审核抗菌药物三级分类表。
第十七条:临床科主任职责:临床科室主任负责对本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和定期考核评价工作,各临床科室要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本院《实施细则》、《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等规范性管理文件,并确保执行到位。
第四章监督、评价与奖惩第十八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质量监督与评价工作由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医院药事管理小组、医院质量管理小组、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以及感染办、药剂科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负责完成。
第十九条: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小组每年对全院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培训并测评;每月对全院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应用质量进行检查,量化评分分值通报院办纳入医院综合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挂钩;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每季度对全院抗菌物应用情况进行分析评价指导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第二十条:各临床科室每月组织对科内抗菌药物应用质量进行总体自查考核,考核结果有分析、评价,找出存在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
自查考评质量纳入科室医院感染管理抗菌药物管理部分与院办对科室管理考核项目,与综合目标管理考核挂钩,每月奖惩兑现。
第二十一条:医院抗菌药物使用率原则上应控制在30%以下。
超过以上标准1个百分点以上部分,则每再超过1个百分点,扣除相关责任人10元奖金。
第二十二条:根据临床诊断严格掌握适应征,合理选药。
严禁无指征滥用抗菌药物,每发现1例扣责任医师当月奖金50元。
第二十三条:行管人员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管不力,失职、渎职者,要追究各负责人与具办人的责任,扣发奖金l-12个月,并行政记过处分。
给医院造成严重后果(发生重大违反《指导原则》与本实施细则的质量与安全事故与事件,或给医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除扣发1年奖金外,根据认错态度等,给予记大过、降级等,直至开除公职处理。
第二十四条:临床常见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有以下现象:1、指征不严;2、未按分级或分线使用;3、预防用药不合理;4、药物剂量、疗程给药途径不合理;5、联合用药不合理;6、调整用药不及时、无记录或记录不全;7、不良反应上报不及时或处理不当;8、不参照药敏用药或能送检而不送;9、无理由单张处方超过限量。
上述不合现象每查实1例扣罚责任医师50元,以医务科、院办、药剂科、感染办、护理部等科室检查统计数据为准。
第二十四条:医务人员违反《指导原则》与本实施细则规定,侵害患者权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除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外,所增加医药费用要与责任人、责任科室挂钩(各占50%)。
同一年度内发生2次或2次以上严重违规行为的,停止责任人处方权3至6个月。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实施细则自2011年3月1日起试行。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管理小组下设各职能组:一、办公室组长:孟晓林副组长:谭林卢家忠周小平成员:鲍华西朱红梅庄全魁罗大勇李铭张洪涛及各科质控员(办公室设在感染办)职责:1、负责各种资料与数据的收集、汇总,并向有关部门与科室通报信息;2、负责有关工作的总结以及有关报表的制作与上报工作;3、每月对临床科室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质量的量化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科室综合目标管理检查分值参与奖金分配调控;4、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知识培训与测评;5、每月检查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应用质量管理的自查考评质量,核实各科室抗菌药物使用率与病原学检查率,对医生个人与单个病人进行考核,检查与考核结果纳入科室综合目标管理检查分值,及特定指标考核汇总,参与奖金分配调控;6、汇总统计全院抗菌药物应用有关数据,为院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二、质量评价组:组长:韩明锋副组长:李龙海谭林李晓莉刘凭成员:小组部分成员,部分临床药学人员职责:1、每月对全院各临床科室应用抗菌药物情况进行分析评价,找出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备案认可后,向全院(科室主任例会及《药学信息》);2、每月对全院用量前10位抗菌药物进行分析评价,向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提出改善或终止某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建议,报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议后,由院长办公会确认;3、组织临床资深专家参与抗菌药物应用专题讨论会、危重疑难病例用药会诊、专题查房等;4、分析全院细菌耐药谱,制定季度抗菌药物分期分批交换使用计划,提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确认后,报药事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5、审核抗菌药物三级分类表。
三、临床组:组长:刘春忠副组长:王永柏成员:李少坤周金龙职责:1、将抗菌药物应用质量作为医疗质量检查的一个重要内容,纳入每月科室管理与病案质量量化考核,考核结果另报院办,与综合目标管理质量考核挂钩,奖惩兑现;2、经常督促医务人员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和应用原则,保证医疗安全;3、经常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德医风教育,树立正气,发扬白求恩精神,以人为本,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4、督促科主任对本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和定期自查考核评价工作,不断提高科室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管理质量;5、教育科主任要按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质量管理要求对科室进行严格管理,热情对待感染办、院办及临床药学人员的监督指导,积极配合有关检查,虚心诚恳,认真完成整改工作;6、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与科室,共同努力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